大雅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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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洛城

    把无须老者请进书房里,老娘见不是来宣旨赏赐东西的,带着一些失落回堂屋继续缝补衣服了。

    “征事郎书房倒也别致。”无须老者进门后打量起书房的摆设来,虽然看上去简单,却加入了周显一些后现代的布局,别具风格。

    “老伯谬赞了。”周显谦虚地一笑,把纸摊开在桌上,提笔蘸上墨汁。

    “龙山别院”四字,一气呵成,笔力遒劲,清瘦有致,如断金割玉一般。

    一旁的无须老者也是识字的,不但识字,也极其博学,对于书法一道,涉猎颇深,见到他写的四个字,双眼顿时目露神采。

    “当今之世,也唯有征事郎才能写出如此神韵的瘦金体字。”他双手各捻着纸张的一端,看着纸中的字,赞叹有加。

    周显又谦虚一番。

    “这也是征事郎写的?”无须老者欣赏完后,小心地卷了起来,眼睛一瞟,看到了桌边写着字的一张纸,好奇地拿了起来。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周子云:何陋之有?”

    “好字!好文!”无须老者忍不住大声念了出来,双眼炯炯有神,再看了一眼书房中的摆设,陡然觉得房中似乎充满了光辉一般。

    “老伯见笑,小子一时技痒,随手涂鸦而已。”周显再三谦虚,这篇《陋室铭》,之前已被周应看过,他就随手摆在一侧,并没有收起来,老伯是第二个看到的人。

    “不知征事郎可否把这《陋室铭》相赠?”无须老者微微一笑,眼里颇为期盼。

    “自无不可。”周显没有丝毫犹豫,一篇《陋室铭》而已,他自己想写多少就能写多少,何况他当初能得到那位公主殿下赏赐的珠子,也是因为这位老伯说的话。

    无须老者拿上《陋室铭》与“龙山别院”四字告辞离开,周显把他送到门外,早有一辆马车在此等着他,上车后很快远去。

    ……

    马车一路急赶,抵达开阳城时,还未到午时。

    因为车厢上有特殊的标记,一路畅通无阻,轻快地进入开阳城中有“第一坊”之称的开阳坊。

    敕建洛城公主府就在开阳坊的中心,是整个开阳坊中最尊贵之处,仅次于宫中的建筑。

    洛城,与开阳城齐名,曾是前朝的都城,而开阳是陪都。如今反了过来,开阳是京都,洛城是陪都。

    一般公主的封号,都是以城或地为名,所以城越显赫就代表越尊贵,能以陪都为封号的公主,整个大周只此一位,就连当今陛下所出的几位公主,都没有如此显赫的封号,可见这位洛城长公主的尊贵程度。

    “殿下!”马车停下后,无须老者就直入公主府的后院,问过府中的侍女,得知公主就在后院的凉亭内,立即赶来叩见。

    “朝恩回来了。”凉亭内,坐着一个宫装妇人,二十五六岁的年纪,眉目精致,身量高挑,云鬓花颜,虽然少了些凤冠金钗,却多了几许慵懒的风采,身上自带一股贵气,令人不敢仰视。

    “一路风尘仆仆,想必是累了,先去洗漱吧。”

    “奴婢不累。”无须老者名叫陈朝恩,是前朝內监,大周建国后,便跟在十余岁的洛城公主身边,如今有近二十年了,最是忠心耿耿。

    “这是征事郎写的字。”说话间,双手呈上了一卷没有丝毫褶皱的纸。

    洛城公主吴秀英,闻言立即接了过来,展开看后,目中异彩连闪:“想不到当初见的村中小郎,竟写得一手好字,难怪连皇兄也赞赏有加。”

    “殿下也慧眼识珠,赏了征事郎一颗明珠。”陈朝恩在一旁小小地拍了一个马屁。

    吴秀英微微一笑,怔怔地看着纸上的字,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神渐渐暗淡下来:“可惜他……不在这里,若是在,想必能引为知己吧。”

    说到最后,目光幽幽地看向远去,思绪不知飞往了哪里。

    陈朝恩知道公主说的是谁,也清楚公主心中的痛,默默地守候在一侧。

    气氛一时间沉寂下来,直到两个声音从院外传来。

    “姑姑。”

    “娘亲。”

    只见一大一小两个姑娘牵着手走了进来,一个十四五岁,身穿宫装,与洛城公主有八九分相似,只是年纪小得多,不如洛城公主风韵照人。

    另一个只有五六岁,身穿彩衣,略有些婴儿肥,长得极其可爱,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看起来就像会说话一样。

    “惠娘和蝉娘来了。”见到她们,吴秀英立即恢复了笑容,满脸慈爱地看着两人走近。

    “姑姑在看什么,蝉娘也想看一下呢。”婴儿肥的小姑娘看着她手中的纸,眼里充满了好奇。

    吴秀英把有字的一面转向她,笑问道:“蝉娘,认识上面的字吗?”

    “洛城……我认得两个字,是姑姑的名字。”小姑娘不懂得封号,只当是名字。

    “是洛城别院!”一旁与洛城公主有八九分相似的宫装少女双目紧盯着纸上的字,脸上喜滋滋地道,“娘亲,是那位征事郎亲手写的瘦金体?”

    “不错,我让朝恩去求来的。”吴秀英点了点头。

    “征事郎?什么征事郎?”一旁的小姑娘满满的好奇心。

    “蝉娘,千里镜可好玩吗?”吴秀英笑着问道。

    “好玩,千里镜好好玩,可以看得很远哩。”说起好玩的东西,小姑娘婴儿肥的小脸上满是兴奋之色。

    “千里镜就是征事郎送的,这纸上的字,也是他写的。”吴秀英道。

    “啊,是那位千里郎?”小姑娘自然记得送了那么好玩的东西的人,所以取了个名号,就叫千里郎,“千里郎也来了吗?”说着,她到处看了看,一脸的好奇和兴奋。

    “他没有来,这是我让朝恩拿来的。”吴秀英轻轻刮了刮她的小鼻头。

    “哦。”小姑娘有些失落,她想见见千里郎呢,能送千里镜那么好玩的东西,说不得还有别的好玩的东西呢。

    宫装少女却不像小姑娘那么贪玩,她依旧盯着“龙山别院”四个大字:“瘦金体字,果然名不虚传,唯有征事郎才能写出这般神韵,女儿临摹了无数遍,却始终不得精气。”说话的语气,带着浓浓的遗憾。

    “殿下,奴婢还求了征事郎一幅字。”一旁自两个小姑娘来就没有开口说过话的陈朝恩忽然呈上了另一张纸。

    “哦?是什么?快快拿来。”宫装少女立即接了过来,迫不及待地展开看。

    吴秀英抱着小蝉娘,也看了过去。

    “陋室铭!”宫装少女一见满篇的字,双眼异常闪亮,大声读了出来,“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一口气读完,整个人都沉浸在了那种志趣高雅的意境之中。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吴秀英也满是赞叹道,“好一篇《陋室铭》,小郎志行高洁,虽是陋室,却陋室不陋,当初赏他明珠之举,却是有些孟浪了。”那样的小郎,不应以俗物相辱。

    她却是想差了,要是周显知道,巴不得她多赏赐些名贵的俗物,多“辱”他几次。

    被她抱着的蝉娘只有五岁,不懂《陋室铭》的意境,好奇地问道:“姑姑,你们在说什么?”

    吴秀英微微一笑:“我们说那‘千里郎’,竟然自夸自己的书房。”

    “他书房很好玩吗?”小姑娘一听就来了兴趣。

    “好不好玩,要去过才知道哩。”吴秀英轻轻一笑,忽而转向一旁的陈朝恩道,“朝恩,别院还需多久建成?”

    “禀殿下,最多还有十来日。”

    “好,等建成之日,我要亲自去看一看。”

    “到时我与娘亲一起去。”一侧的宫装少女也及时说道。

    “我也要一起去,我也要一起去,姑姑带我一起去。”怀中的小姑娘也兴奋地大声说道。

    “好,姑姑一定带小蝉娘一起去。”吴秀英亲了亲她嫩嫩的脸颊。

    “姑姑最好了。”小姑娘缩在她怀里,肚子却突然不争气地“咕咕”响了两声。

    吴秀英听到了,哈哈一笑:“已近午时了,小蝉娘可是饿了?”

    “嘻嘻,我要吃糖。”小姑娘有些害臊。

    “好好,知道小蝉娘的口味,已经吩咐厨房做了,定是小蝉娘最喜欢的甜食。”

    “姑姑最好了。”小姑娘甜甜地笑了,五六岁的年纪,最是喜欢吃甜食,婴儿肥的小脸上,满是向往着甜食的幸福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