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李十一
那老哥听到胡迩居然不知道他是谁,便把碗往桌子上一摔,恶狠狠地说道:“我是sei?说出来吓死你!”
哎呦,这牛逼让你给吹的,还吓死我。求死!
当然了,胡迩他表面上肯定不能这么说,这整不好容易挨削啊。
他装出了一副非常感兴趣模样:“愿闻其详!”
“老弟啊!你可要听好了。”说着端起碗来抿了一口酒,“你刚才提到了营州是吧,没错,我就是营州银。你又提到了李尽忠,没错,我就是李尽忠手下的大将李楷固——的义子,名叫李十一。咋样,有牌面吧?”
李楷固?你蒙sei呢?李楷固那是狄胖子的手下,当年元芳……哦,没有元芳。不是我怎么记得李尽忠就是李楷固和王孝杰合伙杀的呢?他怎么又成了李尽忠的手下?再说了你一个反贼,跑我们江南来干嘛?
胡迩警惕地看着他,不露声色地问道:“那老哥你也是契丹人?”
李十一干了这碗酒,砸了砸嘴,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一边喝着一边给胡迩讲着自己的故事,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
据他所说,营州这个地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比较乱,百姓大多群困潦倒。他们家孩子又多,最重要的是由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特别是那地方冬天实在是太冷了,冷得门也出不去,一整个冬天只能猫在家中,他父母闲来无事只能造人了。关键是他的父母效率太高了,他们家的孩子保持一年一个的速度稳定增长。
这孩子多了,大人就该头疼了,这么多张嘴在那里等着呢,后来没办法,只能把孩子的脑袋上插根草拿到集市上给卖了换粮食。
而他就是那些脑袋上被插草的孩子中的一个,正好被李楷固买了回去当作亲兵亲信来培养,后来见他智勇双全,甚是欢喜,将他收为了义子。
当然了,这是他的原话,胡迩估计是那个李楷固把每个买来的孩子都收为义子了,古代的将领不就喜欢玩这一套吗?唐朝还诞生了家将和家臣的这种角色,这也都是收养的孤儿从小训练而成的。当年那个李二手下的张亮不是也号称有五百个养子吗?
而那个李尽忠虽然攻破了营州,杀了都督赵文翙,一直打到了河北,还在黄獐谷大胜了一场,几乎全歼了前来平乱的官军。但说到底他们只有几万人,不足以与大唐这个庞然大家伙来对抗。
而天有不测风云,黄獐谷大胜不久,李尽忠就病死了。他大舅哥孙万荣代领其众,也就是接过了这摊子事的意思。
结果他刚接手不久,就听说姓武的那个老娘们起复王孝杰为清边道行军总管,统兵十八万,在那里磨刀霍霍的,待到春暖花开之时,就要来干他了。
这可咋整啊?正当他焦头烂额地时候,白茅的使者找上门了。那个白茅的使者也是个跟胡迩差不多的货色,去那给那个孙万荣一顿忽悠,说什么他们白茅现在已经控制江南道的各个官吏,只要一声令下,江南道就可以成为国中之国了。
然后咱们不妨结个盟,等到时候朝廷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你们营州的时候,我们就给他们背后来他一刀子,两面夹击之下,大事可成矣。事成之后,两家以黄河为分界线,一家一半,咱们隔河而治。
孙万荣还没想明白这个隔河而治,自个能得到的地盘究竟有多大。他手下有个脾气特别的暴躁老铁。
那老铁倒是熟知山川地形,当时就怒了,麻了个巴子,凭什么老子们这在前面硬抗伤害的就得了那么一小块地方,你们这个背后偷家的就可以得到大半个大唐。加上喝了几斤酒,当时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咔嚓”就把那个使者给砍了。
孙万荣当时就傻眼了,你个败家玩意,两军对战还不斩来使呢。人家来跟你结盟的,你特么要是对他的条件不满意,你还价就是了,哪有你这样的上来就把人给“咔嚓”了。尼玛,人家那手里可是有一整个的江南道啊,这么粗的一个大腿,你给砍了?把那个手下吊了起来一顿胖揍。
揍完了,他倒是解气了,可使者木有了,这可咋整啊?他手下的狗头军师就给他提意见了,虽然使者死了,但是咱们可以派人去啊。
狗头军师一语惊醒他这个梦中人,不错不错,不愧是我手下的“赛诸葛”,一下就说到了点子上。
最后也不知为什么,这个任务就落到了他干爹李楷固的身上,他干爹经过一番思考,你小子官话说的最好了,到南边不容易露馅,就决定是你了。
可惜他们对白茅的情况那是两眼一抹黑,只知道在什么江南道。于是李十一便跨过了山和大海,又穿过了人山人海,来到了江南道。
一路上打听着,听某位江湖人士说早些年白茅的的总部应该是在湖州,他便又急匆匆地赶到了湖州,结果刚进城,就撞上了胡迩。
胡迩目瞪口呆地听他讲完这番话,什么鬼这是?这是新的支线?我不是刚接了个主线是去找那个李毅吗?我这在大街上走着,还能碰上隐藏任务?讲道理,隐藏任务不是很难触发的吗?
作者:“您是主角啊?自然是人在床上躺,饼到嘴边来啊。”
胡迩:“那倒是,主角必须得与众不同!”
胡迩表面上是被他的这一席话给惊呆了,实际上是陷入了沉思。这任务到底接还是不接呢?这任务要是接下来,是不是就相当于送了狄胖胖两件大功?我这个人太单纯了,靠自己升官发财怕是不太可能了,主要是也累啊,还得要动脑子,得死多少个脑细胞,关键是动了脑子还不一定玩得过人家。但是抱大腿就一定会很爽,别的不用想,只需要考虑怎么能抱得更紧就行了。
好!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他的目标就是把狄仁杰这条大腿给养的粗粗的,这样抱起来才更舒服。当然了,这个大腿并不是生理意义上的大腿,狄胖胖已经够胖了的,再胖就走不动路了。
“来老铁,我给你看个宝贝,你瞅瞅这是啥?”
哎呦,这牛逼让你给吹的,还吓死我。求死!
当然了,胡迩他表面上肯定不能这么说,这整不好容易挨削啊。
他装出了一副非常感兴趣模样:“愿闻其详!”
“老弟啊!你可要听好了。”说着端起碗来抿了一口酒,“你刚才提到了营州是吧,没错,我就是营州银。你又提到了李尽忠,没错,我就是李尽忠手下的大将李楷固——的义子,名叫李十一。咋样,有牌面吧?”
李楷固?你蒙sei呢?李楷固那是狄胖子的手下,当年元芳……哦,没有元芳。不是我怎么记得李尽忠就是李楷固和王孝杰合伙杀的呢?他怎么又成了李尽忠的手下?再说了你一个反贼,跑我们江南来干嘛?
胡迩警惕地看着他,不露声色地问道:“那老哥你也是契丹人?”
李十一干了这碗酒,砸了砸嘴,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一边喝着一边给胡迩讲着自己的故事,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
据他所说,营州这个地方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比较乱,百姓大多群困潦倒。他们家孩子又多,最重要的是由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特别是那地方冬天实在是太冷了,冷得门也出不去,一整个冬天只能猫在家中,他父母闲来无事只能造人了。关键是他的父母效率太高了,他们家的孩子保持一年一个的速度稳定增长。
这孩子多了,大人就该头疼了,这么多张嘴在那里等着呢,后来没办法,只能把孩子的脑袋上插根草拿到集市上给卖了换粮食。
而他就是那些脑袋上被插草的孩子中的一个,正好被李楷固买了回去当作亲兵亲信来培养,后来见他智勇双全,甚是欢喜,将他收为了义子。
当然了,这是他的原话,胡迩估计是那个李楷固把每个买来的孩子都收为义子了,古代的将领不就喜欢玩这一套吗?唐朝还诞生了家将和家臣的这种角色,这也都是收养的孤儿从小训练而成的。当年那个李二手下的张亮不是也号称有五百个养子吗?
而那个李尽忠虽然攻破了营州,杀了都督赵文翙,一直打到了河北,还在黄獐谷大胜了一场,几乎全歼了前来平乱的官军。但说到底他们只有几万人,不足以与大唐这个庞然大家伙来对抗。
而天有不测风云,黄獐谷大胜不久,李尽忠就病死了。他大舅哥孙万荣代领其众,也就是接过了这摊子事的意思。
结果他刚接手不久,就听说姓武的那个老娘们起复王孝杰为清边道行军总管,统兵十八万,在那里磨刀霍霍的,待到春暖花开之时,就要来干他了。
这可咋整啊?正当他焦头烂额地时候,白茅的使者找上门了。那个白茅的使者也是个跟胡迩差不多的货色,去那给那个孙万荣一顿忽悠,说什么他们白茅现在已经控制江南道的各个官吏,只要一声令下,江南道就可以成为国中之国了。
然后咱们不妨结个盟,等到时候朝廷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你们营州的时候,我们就给他们背后来他一刀子,两面夹击之下,大事可成矣。事成之后,两家以黄河为分界线,一家一半,咱们隔河而治。
孙万荣还没想明白这个隔河而治,自个能得到的地盘究竟有多大。他手下有个脾气特别的暴躁老铁。
那老铁倒是熟知山川地形,当时就怒了,麻了个巴子,凭什么老子们这在前面硬抗伤害的就得了那么一小块地方,你们这个背后偷家的就可以得到大半个大唐。加上喝了几斤酒,当时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咔嚓”就把那个使者给砍了。
孙万荣当时就傻眼了,你个败家玩意,两军对战还不斩来使呢。人家来跟你结盟的,你特么要是对他的条件不满意,你还价就是了,哪有你这样的上来就把人给“咔嚓”了。尼玛,人家那手里可是有一整个的江南道啊,这么粗的一个大腿,你给砍了?把那个手下吊了起来一顿胖揍。
揍完了,他倒是解气了,可使者木有了,这可咋整啊?他手下的狗头军师就给他提意见了,虽然使者死了,但是咱们可以派人去啊。
狗头军师一语惊醒他这个梦中人,不错不错,不愧是我手下的“赛诸葛”,一下就说到了点子上。
最后也不知为什么,这个任务就落到了他干爹李楷固的身上,他干爹经过一番思考,你小子官话说的最好了,到南边不容易露馅,就决定是你了。
可惜他们对白茅的情况那是两眼一抹黑,只知道在什么江南道。于是李十一便跨过了山和大海,又穿过了人山人海,来到了江南道。
一路上打听着,听某位江湖人士说早些年白茅的的总部应该是在湖州,他便又急匆匆地赶到了湖州,结果刚进城,就撞上了胡迩。
胡迩目瞪口呆地听他讲完这番话,什么鬼这是?这是新的支线?我不是刚接了个主线是去找那个李毅吗?我这在大街上走着,还能碰上隐藏任务?讲道理,隐藏任务不是很难触发的吗?
作者:“您是主角啊?自然是人在床上躺,饼到嘴边来啊。”
胡迩:“那倒是,主角必须得与众不同!”
胡迩表面上是被他的这一席话给惊呆了,实际上是陷入了沉思。这任务到底接还是不接呢?这任务要是接下来,是不是就相当于送了狄胖胖两件大功?我这个人太单纯了,靠自己升官发财怕是不太可能了,主要是也累啊,还得要动脑子,得死多少个脑细胞,关键是动了脑子还不一定玩得过人家。但是抱大腿就一定会很爽,别的不用想,只需要考虑怎么能抱得更紧就行了。
好!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他的目标就是把狄仁杰这条大腿给养的粗粗的,这样抱起来才更舒服。当然了,这个大腿并不是生理意义上的大腿,狄胖胖已经够胖了的,再胖就走不动路了。
“来老铁,我给你看个宝贝,你瞅瞅这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