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是软饭皇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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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圣临江南(中)

    如果那些被当作奴隶的蛮夷日后被中原人开化了智慧,甚至流传出了后代,最后再闹什么类似美国南北战争那种的蛮夷解放战争,那真的是太有趣了。

    若真是这样,那拯救了这个种族的男人可能就是朱墨了,为什么,因为没有朱墨的主动出击,蛮夷们哪里有机会成为智慧种族啊。

    好好好,不讨论这些没意义的,这些事情真要是发生的时候,大明会不会存在还是两说呢。

    视线重新回到朱墨的身上。

    从上京城前往衡平城,朱墨需要路过江南城才可以。

    大明十二巨城在经历了战乱后,仅仅剩七城而已,而这其中最富有的就是江南城了。

    上京城是国都,其繁华程度那是没得挑的,但是若比起富有程度,江南城可是足足压了上京城一头。

    江南城临水,四季如春,是个名副其实的产量重地,不仅是产粮就可以富有的,江南城的商业发展也是极其突出的。

    这才是江南城可以号称大明最富城市的原因。

    皇帝出征,百姓相迎,朱墨前往衡平城的一路上,真真切切地享受到了一个守万民敬仰的皇帝应有的待遇。

    这感觉怎么说呢,很舒服,但是也很麻烦。

    朱墨是沿着官道走的,一路上,每过一城,无论大小,都要入城中歇息一日,享用当地官员备好的盛宴,以及接受百姓如潮水般的热情。

    第一次被百姓夹道欢迎的时候,朱墨感觉很兴奋,他觉得百姓的爱戴就是他身为一个好皇帝的最好证明。

    于是乎,朱墨拉开龙撵的帘子,站在龙撵上,威风凛凛,洋洋洒洒地进行一次演讲,主题无非就是那些感谢支持,快回家吧,朕一定会好好努力的!

    结果,事情传开了,附近的城中百姓都知道了这件事。

    这就然朱墨很无奈了,同样的话,几乎是每天说一次啊,还必须要慷慨激昂,不能让百姓觉得自己态度不好。

    因为朱墨每日都能见到来欢迎自己的百姓,但是百姓们每回都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皇帝陛下啊,所以朱墨不可能用不好的态度去迎接自己的子民。

    赶路半个多月,赢缨都背下来朱墨每天演讲的台词了。

    朱墨很后悔,但是没办法,自己选的苹果,再酸也要啃下去。

    在朱墨又一次日常演讲结束后,他终于来到了大明最富裕的巨城,江南城!

    其实早在朱墨踏入江南城附近几个小城的时候,就有了这边风景独好的感慨,但是真正走进江南城,这种感慨变得更加真实,更加贴切了。

    江南城不仅仅是以富有闻名,其景色之优美亦是大明一绝。

    淡淡的疏离的薄烟笼罩在江南城的上空,淡墨色的天空与一座座的参差的石拱小桥晕染在一起,泛着丝丝涟漪的略有浑浊的河水轻轻荡漾着。

    一只只带有忧伤的乌篷船漫无目的地漂在河面,模糊了,就像一滴墨迹渐渐渗透宣纸一样,所有的一切都在融合,变得模糊了。只剩下满目的淡墨色。

    这便是江南,风姿清丽的江南。

    按规矩,禁卫军不如城,绕过城池在城守军的军营中将就一夜。

    朱墨则带着赢缨和十几个负责照顾起居的宫女太监,随着城主和城守的接待,一路进城。

    前往城主府的路上,赢缨欣赏着江南城中的绝妙景色,心中暗暗称奇,为何秦国未有如此美景。

    其实不只是赢缨,朱墨也看地痴了,因为他也是第一次来到上京城,对于这里的风景也是第一次有了真实的感受。

    江南城的城主叫杨晞赐,九阶谋人修士;城守叫陈青,七阶统帅。

    朱墨和赢缨被这两位地迎接到到城主府中,而后举办晚宴,庆祝皇帝陛下大驾,顺便彰显一下城中的人才或者实力,以此来表示自己这两年没白干,是有业绩的。

    向杨晞赐这样的老臣,卡在九阶实力突破至尊无望,早在多年前就托关系回到了自己老家当一个小小城主,不再对朝堂之事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但是陈青不同啊,他老家也不是这里的,而且他还年轻,有很大的潜力,借着这次和皇帝陛下接触的机会好好露露脸,说不定屁股下的职位还能再往上升升。

    “陛下,这是江南的特产名菜,翡翠青丝汤,用江南数十种本土植物所熬制,有养颜滋补,增加修为之功效。”

    “还有这个,陛下,这个是……”

    晚宴上,陈青不厌其烦得给朱墨介绍一道道江南名菜,又顺便科普江南风土人情,这股子殷勤的劲,让朱墨颇有些反感。

    升官是吏部的是,你这种军职人员要看兵部的安排,讨好朕有什么用?没有特殊天赋,不是绝世天才,朕还能破格给你升官不成?

    一看就是不会做事的年轻人,跟你身边成熟稳重的杨城主好好学习,看看人家做事井井有条的样子,看看人家不阿谀奉承的正派!

    朱墨心中暗暗想着,一直笑而不语的杨晞赐突然开口说话了。

    “陛下,听闻陛下今日至此,臣杨氏的族长有一份薄礼,托臣交与陛下。”

    啪啪啪的打脸啊,刚埋汰完陈青阿谀奉承,你这就直接开始贿赂了?

    朱墨也不说话,眼睛盯这杨晞赐看了许久,直到把杨晞赐那老脸看得有些发红,才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看到朱墨应允,杨晞赐心中大喜,急忙从手中的储兽手镯中召唤出一只青色的小鸟。

    “陛下,这是我杨氏一族的守护神兽,火鸟毕方的幼崽。”

    朱墨眼睛瞪得无比巨大,这,神兽,是薄礼?

    “毕方是我杨氏一族的守护神兽,他们世代守护着杨氏,每一位毕方前辈产下幼崽后交与我族抚养,而后彻底离开,不再守护。

    待到这幼崽成年后,会成为新的守护兽,而后与上一位前辈一样,留下幼崽后彻底自由。”

    杨晞赐慢慢解释这毕方幼崽的来源,朱墨在一旁听得是疑惑重重啊。

    你们家族世代流传的守护兽,一代就一只,留下幼崽后就算是完成使命了,那你现在把这个幼崽交给朕是什么意思?

    以后就不要守护兽了?

    还是说,你们在图谋着什么更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