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相见欢
胡府,夜色已经升起,相较于小门小户,暗红色的大门,两侧悬挂着灯笼,围墙占了小半个巷子。入门之后,有点曲径通幽的意思,廊桥连着内院,昏暗的灯火下,四周能看到种着一些山竹,叫不出名字的花卉,大半枯萎着。
堂屋中,四支烛火照亮饭桌,喝下一口米粥,老者净了净手,吩咐下人撤了宵夜,随之一杯浊茶端了上来。
脚步声临近,老者不用多想,也知道是谁,抬头柔和一笑,招呼来人坐下说话。
“阿翁!”
“霜霜,这么晚了还不休息!”
被老者唤作霜霜的女子,轻步摇曳,拉过凳子,坐在一旁,背着右手,攥着一张黄麻纸。若是林翊在此,定会感叹一声“世界真小”,原来这女子,正是今天擦肩而过的胡小姐,胡霜霜,而对面老者,他也识得,乃是酒桌上与季老针锋相对的胡老,胡显。
“阿翁,我有件趣事,你要不要听?”胡霜霜接过下人递来的的热茶,用手握着,倒是没有喝。
“你能有什么趣事,难道又和那个安一川有关?你啊,就是太单纯,你以为姓安的接近你是出于真心?”
胡老眉头皱起,自家这孙女,也该到了出阁的年纪,在老人看来,孙女要模样有模样,要修养有修养,什么人家找不到,怎么就对那姓安的情有独钟。虽说那小子这两年混了些名声,也有些才气,可是明显是冲着他胡家的家室来的。
虽说他老胡被罢了官,可是朝中影响力还在。安一川自从上次落第后,便有些走偏,处处结交官僚士绅,妄图从另一个角度入仕,胡霜霜身在官宦之家,如今主动表露爱慕,安一川岂会放过这个机会。
此时朝廷虽然主张科举取士,可终归不是那么严格,权贵人家,或多或少都有些渠道,能够越过科举,进入仕途,在胡老看来,安一川明显是打的这个主意,才接近自家孙女。当然,这种话胡老自是不会明说,每每提及,也只得从侧面提醒。
“阿翁,你怎么又说起这些,我与安公子只是泛泛之交,再者,安公子光明磊落,哪有你们说的那么不堪,别总是小人之心。”
胡老嘴角抽搐,好吧,为了维护这泛泛之交,都将自己爷爷说成小人了!
“好了好了,不说他了,到底是什么趣事?”
古人言隔代亲,这一点从胡老身上便可见一斑,对于这个孙女,胡老可是极尽宠溺,从小未对其说过几句重话。有时他甚至想到,哪怕孙女真是喜欢安一川,而安一川纵然对胡家有所图,他也只能认了,只要姓安的以后能给孙女幸福,豁出一张老脸,为其谋个一官半职,也未尝不可。
胡霜霜自然也不会和爷爷较劲,见他问起,当即又换作一副神秘的模样,笑着从背后拿出那张黄麻纸,在胡老面前晃了晃。
“就是这个,保准你看到后会大吃一惊。”
胡老接在手里,心中有些不屑,今天这惊已经吃的够多了,也不差这一个。
“咦…”
看着爷爷脸上陡然凝重的表情,胡霜霜心中得意,毕竟还是十六岁的年纪,孩子心性,犹如发现新大陆般,喜欢在大人面前炫耀。
“怎么样,阿翁,有点意思吧!”
“是有点意思…原来这小子还藏拙了!”胡老看见这首《相见欢》的第一眼,便认出来这是谁人所写,盖因林翊今天那一手破字,给他留的印象太深。
“什么小子,阿翁你认识这是谁写的?”这次倒是换胡霜霜面现疑惑。
胡老却是摆了摆手,让她先别说话,从头到尾欣赏起来。当然,胡老早已过了期期艾艾的年纪,再好的诗词,在他眼里也不过文字游戏罢了,相较而言,纸上几种不同的书法,倒是令他耳目一新。
书法欣赏,因人而异,随着层次不同,所看所想自然也大为不同。店铺伙计,胡霜霜与丫鬟,因为年龄尚浅,又不好此道,见之更多的是觉得新奇,并从各自审美的角度决定喜好。
而像胡老这种,则完全不同,会想的更多一些,会去找寻这种字体的痕迹,揣摩演变,揣摩意境,以至于会联想到这几种字体一旦问世,对当下书法界所产生的影响,这些可都不是一首诗词能比拟的。
诗词再好,也终归属于个人,别人无法模仿,但书法则不同,一种新的字体一旦创立,受益的则是一批人,这也是为什么在数千年历史长河中,诗词大家不计其数,可书法家,只聊聊几人而已。
胡老没有解答胡霜霜的疑惑,收起麻纸,也没有还给他,而是露出一副玩味笑容:“霜霜,你今年已经十六了,要是放在寻常人家,早该到了成婚的年纪,不如阿翁给你做个媒,如何?”
对于爷爷突如其来的转变,胡霜霜有些没绕过弯来,怎么好好的诗词不欣赏,偏偏说这些不相干的?…莫非因为方才说起安公子,阿翁对人家有意见,便着急的要把她嫁出去?
一念及此,胡霜霜脸色便拉了下来,心中郁闷,冷哼一声,连招呼也不打,便起身出门而去,丢下胡老一人,直愣愣的呆在原地,笑容僵在脸上,抚着胡须有些摸不着头脑,心中莫名其妙:“竟然连问是谁都不问,他还有好多话没说呢!”
苦着脸摇了摇头,女儿家的心思真难猜,明明喜欢人家的诗词,却不愿认识对方!哦,对了,他还没问这诗词从何而来,这丫头,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
胡老再次展开看了看,通读一遍,这才品味了一番词中意蕴,颇有所感的点了点头,对于林翊,他是越来越喜欢。有才气,有能力,为人沉稳,不骄作,与他老胡也颇对脾气,只是出身上似乎普通了些,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有了他胡家作为后盾,还怕以后不能平步青云吗?
想到这些,胡老心中愈发火热,似乎看到一座埋于地底的金山,在闪闪发光,最主要的,还是此刻只有他一人发现而已,恨不得立刻就将这金山挖到自家来。
思索一阵,突然想起今天林翊的要求,仿佛找到了通往金山的捷径,他连忙挑灯,写了一封信件,交给下人,叮嘱一番之后,连第二天都等不到,便命人连夜送了出去。
本来还头痛着,找个什么由头,让林翊过府来与自家孙女见上一面,现在正好,有了这点石炭恩情,那小子少不得当面来致谢一番,到时候再安排两个娃娃见面,多么完美的计划!
胡老越想越觉得可行,心中不免兴致盎然,只是突然一想到林翊的性格,又有些吃不准起来,以那小子混不吝的个性,不会收了恩惠,连声谢谢都不说吧?
……说实话,还真有可能!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胡老唤过下人,仔细叮嘱一番,交代了一些事情,方才略微安心,要知道,他老胡的恩惠,可不是那么白领的。
对于林翊这首词的来历,胡老虽然心中好奇,可方才与孙女闹了别扭,这时候他也拉不下脸去询问,不过这也难不倒他,当即找人唤来胡霜霜的丫鬟小闵。
小闵颤颤巍巍的见过老太爷,本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心中忐忑,谁知竟然是问小姐与那混蛋之事,顿时轻松了不少,不过心中却是腹诽,一向看着威严的老家主,竟然也是个八卦的老人家。
听完小闵说了前因后果,期间夹杂了不少对林翊的诽谤,胡老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叹:果然符合这小子的行事风格!
小孩子之间的这点误会,显然不在胡老的忧虑范围之内,并且在他看来,这就是种缘分,诺大的金陵城,林翊为何与自家孙女,偏偏几度相遇,这不是命中注定是什么?
这样的脑回路,也就胡老能够想的出来,若是被当面的小闵知晓,自家老太爷如此想法,恐怕会胸闷不已。
摆了摆手,打发小闵回去,临了还不忘叮嘱保密,莫要对小姐谈起。
入夜已深,寒气入屋,胡老却是心中亢奋,回想起今日季老头当着众人,要将孙女许给林翊,而如今即将被自己捷足先登,颇有一种大捷之感,同时思索,事成之后,得再找个时间,当面显摆一番,看看老季吃瘪的样子。
堂屋中,四支烛火照亮饭桌,喝下一口米粥,老者净了净手,吩咐下人撤了宵夜,随之一杯浊茶端了上来。
脚步声临近,老者不用多想,也知道是谁,抬头柔和一笑,招呼来人坐下说话。
“阿翁!”
“霜霜,这么晚了还不休息!”
被老者唤作霜霜的女子,轻步摇曳,拉过凳子,坐在一旁,背着右手,攥着一张黄麻纸。若是林翊在此,定会感叹一声“世界真小”,原来这女子,正是今天擦肩而过的胡小姐,胡霜霜,而对面老者,他也识得,乃是酒桌上与季老针锋相对的胡老,胡显。
“阿翁,我有件趣事,你要不要听?”胡霜霜接过下人递来的的热茶,用手握着,倒是没有喝。
“你能有什么趣事,难道又和那个安一川有关?你啊,就是太单纯,你以为姓安的接近你是出于真心?”
胡老眉头皱起,自家这孙女,也该到了出阁的年纪,在老人看来,孙女要模样有模样,要修养有修养,什么人家找不到,怎么就对那姓安的情有独钟。虽说那小子这两年混了些名声,也有些才气,可是明显是冲着他胡家的家室来的。
虽说他老胡被罢了官,可是朝中影响力还在。安一川自从上次落第后,便有些走偏,处处结交官僚士绅,妄图从另一个角度入仕,胡霜霜身在官宦之家,如今主动表露爱慕,安一川岂会放过这个机会。
此时朝廷虽然主张科举取士,可终归不是那么严格,权贵人家,或多或少都有些渠道,能够越过科举,进入仕途,在胡老看来,安一川明显是打的这个主意,才接近自家孙女。当然,这种话胡老自是不会明说,每每提及,也只得从侧面提醒。
“阿翁,你怎么又说起这些,我与安公子只是泛泛之交,再者,安公子光明磊落,哪有你们说的那么不堪,别总是小人之心。”
胡老嘴角抽搐,好吧,为了维护这泛泛之交,都将自己爷爷说成小人了!
“好了好了,不说他了,到底是什么趣事?”
古人言隔代亲,这一点从胡老身上便可见一斑,对于这个孙女,胡老可是极尽宠溺,从小未对其说过几句重话。有时他甚至想到,哪怕孙女真是喜欢安一川,而安一川纵然对胡家有所图,他也只能认了,只要姓安的以后能给孙女幸福,豁出一张老脸,为其谋个一官半职,也未尝不可。
胡霜霜自然也不会和爷爷较劲,见他问起,当即又换作一副神秘的模样,笑着从背后拿出那张黄麻纸,在胡老面前晃了晃。
“就是这个,保准你看到后会大吃一惊。”
胡老接在手里,心中有些不屑,今天这惊已经吃的够多了,也不差这一个。
“咦…”
看着爷爷脸上陡然凝重的表情,胡霜霜心中得意,毕竟还是十六岁的年纪,孩子心性,犹如发现新大陆般,喜欢在大人面前炫耀。
“怎么样,阿翁,有点意思吧!”
“是有点意思…原来这小子还藏拙了!”胡老看见这首《相见欢》的第一眼,便认出来这是谁人所写,盖因林翊今天那一手破字,给他留的印象太深。
“什么小子,阿翁你认识这是谁写的?”这次倒是换胡霜霜面现疑惑。
胡老却是摆了摆手,让她先别说话,从头到尾欣赏起来。当然,胡老早已过了期期艾艾的年纪,再好的诗词,在他眼里也不过文字游戏罢了,相较而言,纸上几种不同的书法,倒是令他耳目一新。
书法欣赏,因人而异,随着层次不同,所看所想自然也大为不同。店铺伙计,胡霜霜与丫鬟,因为年龄尚浅,又不好此道,见之更多的是觉得新奇,并从各自审美的角度决定喜好。
而像胡老这种,则完全不同,会想的更多一些,会去找寻这种字体的痕迹,揣摩演变,揣摩意境,以至于会联想到这几种字体一旦问世,对当下书法界所产生的影响,这些可都不是一首诗词能比拟的。
诗词再好,也终归属于个人,别人无法模仿,但书法则不同,一种新的字体一旦创立,受益的则是一批人,这也是为什么在数千年历史长河中,诗词大家不计其数,可书法家,只聊聊几人而已。
胡老没有解答胡霜霜的疑惑,收起麻纸,也没有还给他,而是露出一副玩味笑容:“霜霜,你今年已经十六了,要是放在寻常人家,早该到了成婚的年纪,不如阿翁给你做个媒,如何?”
对于爷爷突如其来的转变,胡霜霜有些没绕过弯来,怎么好好的诗词不欣赏,偏偏说这些不相干的?…莫非因为方才说起安公子,阿翁对人家有意见,便着急的要把她嫁出去?
一念及此,胡霜霜脸色便拉了下来,心中郁闷,冷哼一声,连招呼也不打,便起身出门而去,丢下胡老一人,直愣愣的呆在原地,笑容僵在脸上,抚着胡须有些摸不着头脑,心中莫名其妙:“竟然连问是谁都不问,他还有好多话没说呢!”
苦着脸摇了摇头,女儿家的心思真难猜,明明喜欢人家的诗词,却不愿认识对方!哦,对了,他还没问这诗词从何而来,这丫头,真是越来越没规矩了。
胡老再次展开看了看,通读一遍,这才品味了一番词中意蕴,颇有所感的点了点头,对于林翊,他是越来越喜欢。有才气,有能力,为人沉稳,不骄作,与他老胡也颇对脾气,只是出身上似乎普通了些,不过这些都不重要,有了他胡家作为后盾,还怕以后不能平步青云吗?
想到这些,胡老心中愈发火热,似乎看到一座埋于地底的金山,在闪闪发光,最主要的,还是此刻只有他一人发现而已,恨不得立刻就将这金山挖到自家来。
思索一阵,突然想起今天林翊的要求,仿佛找到了通往金山的捷径,他连忙挑灯,写了一封信件,交给下人,叮嘱一番之后,连第二天都等不到,便命人连夜送了出去。
本来还头痛着,找个什么由头,让林翊过府来与自家孙女见上一面,现在正好,有了这点石炭恩情,那小子少不得当面来致谢一番,到时候再安排两个娃娃见面,多么完美的计划!
胡老越想越觉得可行,心中不免兴致盎然,只是突然一想到林翊的性格,又有些吃不准起来,以那小子混不吝的个性,不会收了恩惠,连声谢谢都不说吧?
……说实话,还真有可能!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胡老唤过下人,仔细叮嘱一番,交代了一些事情,方才略微安心,要知道,他老胡的恩惠,可不是那么白领的。
对于林翊这首词的来历,胡老虽然心中好奇,可方才与孙女闹了别扭,这时候他也拉不下脸去询问,不过这也难不倒他,当即找人唤来胡霜霜的丫鬟小闵。
小闵颤颤巍巍的见过老太爷,本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心中忐忑,谁知竟然是问小姐与那混蛋之事,顿时轻松了不少,不过心中却是腹诽,一向看着威严的老家主,竟然也是个八卦的老人家。
听完小闵说了前因后果,期间夹杂了不少对林翊的诽谤,胡老非但没有生气,反而笑叹:果然符合这小子的行事风格!
小孩子之间的这点误会,显然不在胡老的忧虑范围之内,并且在他看来,这就是种缘分,诺大的金陵城,林翊为何与自家孙女,偏偏几度相遇,这不是命中注定是什么?
这样的脑回路,也就胡老能够想的出来,若是被当面的小闵知晓,自家老太爷如此想法,恐怕会胸闷不已。
摆了摆手,打发小闵回去,临了还不忘叮嘱保密,莫要对小姐谈起。
入夜已深,寒气入屋,胡老却是心中亢奋,回想起今日季老头当着众人,要将孙女许给林翊,而如今即将被自己捷足先登,颇有一种大捷之感,同时思索,事成之后,得再找个时间,当面显摆一番,看看老季吃瘪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