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医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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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34章 就是这里了

距离春节还有半个月的时间,燕京城街上的人流车流也多了起来,而张灯结彩的喜庆气氛也迅速蔓延到了整个城市。

只可惜,程宇在春节来临之际,却只能跟着未来岳父东奔西走,去跟各个古董商会面,然后相互交流经验和心得,在这期间,程宇展现出来的惊人的天分和潜力以及精准的眼力和判断都让那些在古董界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老人们暗暗称奇。

几天时间下来,程宇竟然也柳丁山的小圈子里混出了一点儿名气,更有人直接称呼他是“马未都第二”,这让程宇感到怪不舒服的。

他可不想当老二。

“呵呵,老柳,你这个女婿可真了不得,如果再稍加培养培养,估计也是国内数得着的一号人物了。”

程宇刚刚陪着柳丁山收购了一副明代八大山人的画作,成交价二十万,这是几天以来柳丁山做的一笔最大的买卖了。

程宇不懂行情,只看真假,所以对这二十万并没有什么太了不起的概念,倒是柳丁山一直提心吊胆,生怕自己买了假货。

对于外人的称赞,柳丁山倒是很乐意接受,往往都会谦虚一句:“哪有哪有,女婿有本事,我就是捡个现成的。”

这谦虚的话语里也是满满的自豪感。

这天下午,程宇和柳丁山做完最后一桩买卖之后,程宇接到了沈弘毅的电话,说是有一处四合院要转手,问题愿不愿意接手。

程宇早就有心在这里买一处房子,而且最想买的就是四合院,对于沈弘毅的消息自然是相当重视,而柳丁山也不得不放人了。

废话,那很有可能就是自己女儿的婚房,怎么能不放人呢。

“程宇啊,买房的钱够吗?”

柳丁山小心翼翼地抱着那副装画的卷轴,生怕磕了碰了。

程宇笑道:“伯父,您放心吧,买不起大的,还买不起小点儿的吗?房子的事情您不用操心。”

“哦,那就好,要是钱不够就说话,儿女们买房,当爸妈的自当也应该出一些的。嗯……明天有空吗,我还有一个朋友的场子要去凑凑热闹……咳咳。”大概是柳丁山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所以话说到最后,干咳了两声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程宇苦笑道:“伯父,您昨天就说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这不是临时有个朋友叫我过去吗,他是做玉石生意的,据说这次刚刚从国外运来一些好石头,所以叫我过去看看。”

程宇问道:“伯父,您不是搞古董收藏的吗,怎么,还做玉石生意?”

“随便玩玩儿,上次碰到几个倒腾玉牌的,我想收,但是又没有把握,后来才知道,那几块玉石是清朝贝勒爷佩戴过的正宗的新疆和田籽料,打那以后,我也就在玉石方面多留了点儿心。”

程宇想了想,说道:“既然这样,伯父,那明天我们一起去,刚好我也可以向您学习一下关于玉石方面的知识。”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行了,你快去忙吧,男人可不能迟到。”

告别了柳丁山,程宇直奔跟柳丝丝约定的地点,在前门的大栅栏,沈弘毅在那里看好了房子。

马蹄胡同二号。

“你怎么才来啊!”

“吱吱吱吱!”

柳丝丝抱怨,从白色羽绒服里探出小脑袋的闪电貂也在那里狐假虎威,龇牙咧嘴地朝程宇叫唤,它早就看明白了,这两个人之间,程宇处于下级,只有乖乖听话的份儿。

果然,程宇面对柳丝丝的指责,也就只有傻笑装傻的份儿了。

“走吧,去看看我们的新家。”

柳丝丝的脸一红:“谁说要嫁给你了。”

程宇趁势一把搂住了柳丝丝,还趁机对她口袋里的那只小畜生弹了两个脑瓜嘣儿,算是报了刚才的仇。

沈弘毅早就在胡同口的茶馆等着他们了。

“程宇,在这呢。”沈弘毅挥着手走了过来:“走吧,边走边说,这处房产有些麻烦。”

踩着胡同里的青石板,三人一起走了进去。

“沈哥,是不是这房子有什么问题?”

“不不不,房子是好房子,是前清的一位贝勒爷亲自找大内的工匠建造的,我说的麻烦,不是房子,是住在里面的人。”

“怎么回事?难道他不愿意卖房子吗?”

沈弘毅摇摇头,说道:“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去了你就知道了,说不定那房子你还看不上呢。”

一路直走,拐了几个弯,远远能看到故宫里的琉璃瓦,一股磅礴的灵气铺面而来。程宇瞬间明白了,这里是天子脚下,而且是明清两代的帝都,集天下运势于一点,自然有着磅礴的气运和灵气,如果用皇城的气运来弥补身体的伤势,不知道效果会怎样呢?

自从上次东北一行之后,程宇是带着满身的伤回来的,虽然服下雪参之后暂时地对身体进行了调理,但是从长久来看,这种程度的内伤必须要借助强大的灵力来进行修复,不然,很容易落下病根儿。

这突然发现的皇城气运,一下子打开了程宇的思路。

深山老林里,固然空气清新环境幽静,而且山水之间,灵气更加充裕,但是现实的情况并不允许自己去躲避世俗进入深山清修,既然如此,不如就干脆在这里就地取材。

一想到自己将要窃取皇宫百年气运,程宇的内心不禁激动起来。

“就是这里了。”沈弘毅在一处高大的红漆木门前面停了下来,门口的两只大石狮子只剩下了一只,而且还是歪歪扭扭地陷在了地下,被生活垃圾包围了。

“破四旧的时候被红小将们搬走了一只,剩下的这只就成为了垃圾填埋的对象。”沈弘毅一边解释,一边上前推门而入,并招呼程宇他们进来。

“康伯,在吗?”

“小沈啊,来,屋里坐吧。”

正当程宇想要好好看一下这院子的时候,突然发现东房和南房里出来了很多人,有端着盆倒水的,有蹲在地上择菜的,还有几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屁孩在那儿跳皮筋儿。

呦呵,这是大杂院儿啊!

程宇一下子就明白了沈弘毅话里的意思,这种各种人混居的大杂院儿最是麻烦。

在古代的时候,穷人们因为生活贫困,往往都会聚集在一处房子落脚,互相帮助,也互相救济,时间长了,也就形成了最原始的大杂院儿,到了后来,就演变成了四合院。三教九流,江湖各路,谁也说不清一个大杂院儿究竟隐藏着哪路好汉。

“哟,康伯,又来一个买房子的啊?”

“康伯,您可不能这样啊,我们家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你要是赶我们走,我们可不乐意。”

“嘿,张大嘴,你家在四环不是买了房子了吗,干嘛还赖着不走?真是的。”

那个叫张大嘴的妇女,不满地看了另外一个妇女一眼:“我乐意,你管的着吗!”

“妈!怎么又停电了!电视看不了了!”

“看什么电视!赶紧写作业去!下次再考零蛋我饶不了你……哎哟,这谁家的垃圾扔我门口了,缺不缺德啊!”

好家伙!这一锅大杂烩可真够热闹的啊!

一身书生气的康伯习惯了这种吵闹,也不说话,只是把程宇等人请到了堂屋里面坐。

“来,坐。”

三人一次落座。

“康伯,这是程宇,过来看看房子。”

瞅着眼前的年轻人,康伯也不废话:“小伙子,是你要买房子?”

“是的,康伯。”

看着程宇很有礼貌的样子,康伯问道:“小伙子,咱们有话就直说吧,我马上要去国外陪儿女,所以这处房子要急着卖出去,但是虽然我卖的急,但是价钱方面,八百万,一分钱都不能少。”

程宇犹豫了一下,说道:“康伯,虽然我对您的房子感兴趣,但是总得让我先参观一下吧。”

康伯拍了一下脑门:“对对对,怨我怨我,太急了,那行,小沈,要不你领着……”

“程宇。”沈弘毅提醒道。

“对对对,你先带着程宇到处看看,如果觉得合适的话,我们可以再谈。”

看着沈弘毅三人走出了门,康伯坐在了椅子上喝起了茶。

事实上,康伯并没有对程宇抱着太大的期望,因为他太年轻了,至于这个小沈,他也只是从街道居委会张大妈那里认识的,据说是做生意的。

这处四合院有八百多平米,燕京城现在三环以内的房子都要四万一平米,距离故宫不到两公里的房子,单价要六万一平都不过分,康伯要八百万,还算是厚道。

等程宇把这处院子转了一个遍,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了,一定要把这处房子拿下来。

这处房子简直太完美了,根本就是老天爷专门给他准备的。

三进式的复合型院落,前门、中门和后院,一个不缺,占地面积粗略估计得有八百多平,如今在燕京城,这种大面积的四合院可是少之又少了。

这些还只是一方面,其实程宇最为看重的是后院,因为程宇身体虚弱,受了内伤,所以必须要灵气充裕的地方休养生息,而且后期还要进行特种药物的研发,肯定需要更多的精力,也需要一个更加清净的地方。

这地方简直就是专门为我准备的。

看到程宇眼睛里的欣喜,沈弘毅问道:“打定主意了?”

“嗯,这处房子,我要了。”

柳丝丝拉了一下他的胳膊:“会不会有点儿太大了?”

程宇笑道:“不会,到时候还要把咱爸咱妈接来,而且咱们还要生一窝孩子,那多热闹啊,你说是不是?”

“呸,少臭美了。”

“吱吱吱吱!”

闪电貂也有模有样地吱吱了两声,被程宇一瞪眼给瞪得缩脖子退到口袋里去了。

程宇转身道:“走吧,我决定了,就是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