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医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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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91章 麻子脸

“呔!走你!”

苏汉忠这次没有放过到手的机会,尽管刘建军换腿的速度很快,而且力度、高度都有了,但还是没有这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老辣。

苏汉忠那只长着厚实粗糙皮肤的手,一把抓住了刘建军的脚踝,三指相扣,典型的鹰爪功的手法。

此刻,刘建军的身体还悬在半空中,只看苏汉忠抓住刘建军的左腿,单臂用力,竟然将刘建军整个人抡了起来,在空中飞了三圈,然后直接丢了出去。

这还了得!

所有人心里都捏了一把汗。

只见空中的那个人整个倒飞了出去,眼看就要撞在地上了,但就在这个时候刘建军忽然张开了双臂撑地,轻巧地翻了一个身,在半空中打了一个璇儿,就地一滚,囫囵地站在了地上,只是身上多了一些尘土,显得有些狼狈。

苏汉忠抱拳道:“承让了。”

刘建军拍拍屁股上的土,一脸灿烂的笑容,看来他玩儿的还挺高兴:“苏老哥果然是个高手,在下自愧不如。”

沈弘毅一旁取笑道:“你哪次不是比输了就说自愧不如,脸皮可真够厚的。”

刘建军嘿嘿一乐,也不说话。

程宇笑着问道:“苏老哥,你看刘先生这手功夫怎么样?”

“对对对,您先点评一下我的功夫。”刘建军心宽的很,丝毫不介意自己被苏汉忠甩出去的那一下。

苏汉忠收敛了拳架子,问道:“您是想听真话,还是听假话。”

“但说无妨。”

苏汉忠摇摇头,说道:“您这功夫,三个字概括足矣。”

刘建军睁大了眼睛,竖起了耳朵:“哪三个字儿?”

“三脚猫。”

程宇和沈弘毅“扑哧”一乐,把刘建军亮在了那里。

这话,还真是实话。

刘建军挠了挠头,嘀咕道:“不是吧,咱这还是专门从北少林和尚那里学来的家伙什儿呢。”

苏汉忠毫不客气地说道:“不说江湖比武,就算是街头打架的人,您见过几个用腿的?”

不光是刘建军,其他人也顺着这话想了想,好像的确没有谁打架用腿的,都是直接用拳头伺候。

“之所以不用腿,一来是手更灵活,腿的距离太长,而且也太笨,这第二,就是因为腿的招式太繁琐,比如刚才你用的那一招转身鞭腿,当你转身背对敌人的时候,碰到高手,甚至可以从容地捡起一块儿板砖儿拍你脑袋上。把后辈留给对方,实在是不应该。”

刘建军一下子出了一身冷汗,这道理,从来没有人给他讲过。

“刘先生,您如果要学的话,倒不如学一些洪拳或者咏春之类的拳法,实用,而且也容易学。”

“那我就跟您学鹰爪功吧!”

刘建军一脸兴奋,却不料被苏汉忠慌忙拒绝:“别别别,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练了,手把式都生疏了,真的不敢辱没了鹰爪功的名声。您还是另请高明吧。”

刘建军脸上露出了失望之色。

沈弘毅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下午三点钟了,便对众人说道:“我说,时间不早了,咱还是走吧,再不走,菜可就凉了。”

上车前,程宇给柳丝丝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有事要去一趟燕京,问她要不要一起去,而柳丝丝刚好想陪陪母亲,就没有跟过来。只不过挂电话的时候,柳丝丝特意叮嘱程宇不要拈花惹草,惹的程宇红了好一阵子脸。

坐在悍马后面的刘建军拜师学艺的理想暂时夭折,但是沮丧的心情只是短暂的一会儿,上了车,很快就跟苏汉忠聊起了车。

“苏老哥,您是东北的?”

“嗯,老家在东北。”

“那您见过当年老毛子开过的苏-37坦克吗?听说您那边儿民间就有收藏的。”

苏汉忠憨厚一笑,没有了方才对决时候的精气,一副邻家老大哥的模样:“我小时候听我爷爷提起过,他当过兵,也打过鬼子,后来也跟老毛子干过一架,在跟老毛子干架的时候,他就是坐着坦克抢救伤员的。”

“抢救伤员?”

“嗯。我们苏家世世代代为医,专长是接骨和外伤。我爷爷擅长土方子,外面牛都不吃的野草放他手里就能敷在伤口上治病,比阿莫西林都管用,所以战地医院里的医生们做完手术之后都爱用我爷爷调的秘方药。”

听到跟重要有关的事情,程宇一下子就来了精神,转过头问道:“苏老哥,您说的这药方子,真的能跟西药的阿莫西林有的一比?”

苏汉忠正色道:“关于药品的事,因为我从来没有见过,所以不敢开口妄下判断,但是根据我父亲从爷爷那儿听来的说法,两种药的药效应该是差不多,而且更关键的是,这味重要的成本更低,那个时候,阿莫西林可是真正的奢侈品啊!”

程宇点点头,如果真的有一味用随处可见的草药制成的外伤消炎药的话,即便是药效差了点儿,也肯定会成为阿莫西林的不二替代品。

军需用品。程宇在心里暗暗记下了这个未来有可能接触的发展方向。

“苏老哥,那您手里还有当面那副药方子吗?”

苏汉忠一摊手,耸了耸肩:“没了,啥都没了。十年动乱那会儿,我家里的书全都被红小兵们拿去烧了,我爷爷也就是那会儿被气死的,下葬的时候,我爹往他棺材里塞了一本书,这才算保住了一本。我跌打酒的配方就是从那里边儿翻出来的。”

众人听着苏汉忠讲起来的事情,顿时一阵唏嘘,在场的人中,他的年纪最大,讲出来的故事也最是吸引人,就连平时沉默寡言的陈武也听的津津有味儿。

一行五人,开着军用悍马,听着苏汉忠讲故事,这一段路,走的也是别有滋味儿。

晚上六点,天已经黑下来了,初冬的时候,天色黑的越来越早了。

鸿运楼,就在王府井大街的地段上,八面门脸房,向上看,一共三层,红漆立柱,大红灯笼,金色琉璃瓦,飞檐鎏金象,当真是有那贵族气派的所在。

老城砖垒的墙,糊窗户的纸都是江浙桑皮纸,六根红漆柱子,当真是百年老红木,这做派,这装潢,是真正老燕京城里的人才能鼓捣出来的。

这家饭店,是当真花了心思的。

同上次一样,如果不是那红绿的霓虹灯光和密集的车流,程宇就真的以为自己又回到了自己的时代。

“哟,几位爷,您里边儿请。”

一个肩膀上搭着毛巾的小二凑上前来,笑脸迎人,很是热情。

程宇心里一乐,没想到现代社会的人还仿照着古人,玩儿起小二这一套来了,只是瞅着这一件一件的西装或是t恤,总觉得有些生硬别扭。

沈弘毅上前说道:“有预约的,牡丹厅。”

一听说是牡丹厅,那搭着手巾的小二笑着摇了摇头:“这位爷,要不咱换个房间,这间房已经坐上人了。”

“坐上人了?我可是上午就约好了的。”

那小二满脸歉意,不停地低头弯腰:“实在是对不住您,要不给您换个位置,**厅怎么样?环境清雅,幽静怡人。”

沈弘毅不乐意了,站在一旁的刘建军更是不乐意了,俩人心里都是一窝子火,程宇是自己请来的客人,结果到地方了,却被人给占了。

这算怎么回事!

“小二,快点儿上菜!牡丹厅!知道里面坐着的是谁吗?惹得北宫先生不高兴了,你吃罪的起吗!”

一个满脸横肉长着麻子的人站在二楼的楼梯上大声嚷嚷着,整个一楼的目光走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看什么看!吃饱了撑的?”

话音刚说出口,还没有落地,就听见“啪”的一声脆响。

一个摇着扇子的类似公子哥儿的年轻人把手里的筷子拍在了桌子上:“嘿,我说兄弟,都是燕京城这一亩三分地上混饭吃的,至于拿话膈应人吗?”

程宇看这公子哥儿面白肉细,一双柳叶眉,尖尖瓜子脸,如果不是嘴上的那两撇小胡子,绝对是个小美人儿。

是个女的。

女扮男装的事儿,原来也不光是古代那些深闺中待倦了的姑娘们的专属,敢情现在也有啊。

楼梯上喊话的那个麻子脸,眼睛一斜,呲了呲牙,一口的大黄牙:“谁的裤裆没勒紧,把你给露出来了,毛长全了吗?没长全赶紧缩回去,小心天冷,给你冻掉了。”

“嘿,我说是谁呢,也不知道是谁,烧饼好了点上芝麻就敢往外卖,也管美丑,就不怕人看见了恶心呕吐吗?这位爷,您倒是跟咱大家伙儿说说,您这是脸上长麻子呢,还是脸直接长麻子上了?”

嘿,这骂人骂的,换谁谁都受不了。

招呼程宇等人的小二赶紧一溜儿小跑跑到了那麻子脸身前,一个劲儿地点头哈腰:“这位爷,您先稍等,菜马上就来,您放宽了心。”

“放宽心?我这心宽不了了,瞧见这小子没有,摇着扇子给老子叫板呢!”麻子脸指着那摇扇子的年轻人:“小子,你给我等着!”

“麻子脸,别只放屁听不见响,小爷我还就在这等着,有人就赶紧叫人,没人,就赶紧滚蛋!”

够狂!

程宇心里感叹,到底是燕京,吃顿饭都能看一场不花钱的热闹。

这燕京城,自古就是天子脚下,藏龙卧虎之辈不少,皇亲国戚更是数不胜数,不是有那么句话嘛:“走在路上,一个广告牌掉下来砸着五个人,其中有仨是惹不起的爷。”

沈弘毅阴沉着脸,也不上楼了,就在一楼大厅的一个空地方坐了下来,平时聒噪的刘建军也不动声色地坐了下来,程宇三人也只能客随主便,围着那张桌子坐了下来。

怎么着,还真打算在这看热闹了?程宇心里有些纳闷儿。

一旁的小二拎来一壶茶,五个白瓷精致茶碗儿,一溜儿排开,壶嘴微倾,倒是一滴茶水都没有洒出来,这手艺,得叫好儿!

程宇刚要夸一句,却听到沈弘毅语气不悦地问道:“服务员,听刚才那客人的话,牡丹厅里的那位,怎么称呼来着?北宫是吧?”

那小二为难似的笑了笑:“这位爷,客人的信息我们打工的也不方便……”

“倭国人吧?”

小二看了看左右,凑上前来,俯下了身子:“是个倭国人,带刀的,咱也不想让他来,平常老百姓,做个生意,也就是图个和气生财,这一旦沾了外国人,万一出了差错,听说还要牵扯到两国外交,这么一想,安生伺候好了送走就得了。几位,行行好,小本儿买卖,经不起折腾。”

小二正在这里说着话,楼上的带刀倭国人已经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