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医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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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67章 你说谁是狗

程宇没有忘记自己此行来到香港的目的。

休息了两天,等身体完全恢复之后,他便随着熊大宝参观了他的港龙集团,这家处在长江头部的巨型中药材进出口企业一直游离在人们的视野之外,谁也没有想到在长江源头还有这么一个企业。

严格来说,港龙是一个以出口为主的企业,从内地广泛收上来的药材,通过四通八达的各种线路,经过层层的筛选,最终汇集到了这里,然后按照内部早已经收到的订单集中处理,或是巨大的集装箱,亦或是小巧的编织袋,通过水路、航空等运输方式供给到世界各地。

这里是中药材的聚集地,也是中药材的分散地,这里,就是港龙中药材有限公司。

看着现代化的仓库内整齐码放的麻袋和那时刻运转不停的输送履带,程宇感受到了一股巨大的危机感,他仿佛看到了无数珍贵的资源就这样被贩卖了出去,天生的中医的那颗**的心,让他感到了危机。

“熊哥,你们这里的药材都是从内地收上来的吗?”

熊大宝点点头:“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药材都是来自内地,剩下的都是一些香港药农生产的。”

百分之九十五,这个数字让程宇更加吃惊。

熊大宝接着说道:“我们的公司,在香港来看,不算是什么大企业,放到整个华夏,更是不起眼,但是我们的生意却是独一无二的,通过分散在全国各地的收购点,我们可以整合整个国家的中药材,虽然繁琐,但是收获是巨大的,而且相对于其他同行业公司,我们的利润也是最高的。”

“熊哥,你们的利润可以达到多少?”

熊大宝看着程宇,突然咧嘴笑了一下,程宇一愣,随后急忙说道:“熊哥,我只是随口一问,不是故意的,您就当我没说。”

公司利润,这可是商业机密中的机密,怎么能够随便问呢。

程宇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

熊大宝看穿了他的心思,笑着说道:“如果是别人问我,我肯定会生气的,但是换做程老弟你,我可不会生气,因为我还赚着你的钱呢。”

赚我的钱?

程宇有些不解。

“上次我卖给你的药材,是我打了半价之后才给你的,低于市场上价格百分之十,但是你知道吗,这个价格依然高出我的成本价。所以,我还是赚着你的钱。至于你刚才问的我的利润率有多少,我可以实话告诉你,有百分之四十。”

程宇暗暗咂舌,这真是一个惊人的利润。

如果自己能够把“思雨”的货源完全掌控在自己的手里,那利润究竟会达到什么高度!

正在盘算着自己心中的时候,熊大宝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对他说道:“明天上午,中医药理事会将会在港府会议厅举办听证会。”

程宇眉毛一挑:“周凯华打来的?”

“没错。”

程宇沉思片刻,问道:“熊哥,我记得你也是这个理事会的一员?”

熊大宝摆了摆手,苦笑道:“其实就是个虚职,坐在那里喝喝茶充充门面而已,没有什么大的权利。”

“那理事会的会长是怎么选举出来的?”

“是按照理事会成员共同投票的方式选出的,但其实也只是一个象征性的流程罢了,私底下送点儿钱打点打点,谁钱多就选谁。刚开始的时候不这样,完全被后来的人把风气给搞坏了。哎,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程宇笑了笑,问道:“熊哥,你想不想当这个会长?”

熊大宝干脆地摆了摆手:“不想。我有这公司就挺好,不想再招惹麻烦了。哎,老弟,我可是要提醒你一句,这中医药理事会虽然不是什么政府持有的组织,但也是有相当的影响力的。”

程宇摆摆手,说道:“放心放心,我就随口问问,我的企业在大陆,才懒得管这趟闲事儿呢。今天先到这里吧,明天走的时候叫我一声。”

“你干什么去?”看着急匆匆走掉的程宇,熊大宝不放心地问了一句,只可惜,程宇只是对着他摆了一个鬼脸,什么都没说。

事实上,程宇什么都没有干,而是陪着柳丝丝上街购物去了。

香港是购物者的天堂,特别是对于内地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这里有着全世界最时尚的品牌和服饰,也有着最潮流的装扮,更有着内地商品难以企及的价格优势,这些加起来,对女人有着难以抗拒的巨大杀伤力。

铜锣湾,举世闻名的购物者天堂,时代广场、sogo崇光百货、罗素街等购物者的乐园都集中在这一地带。

罗素街,以时尚品牌服饰闻名,一男一女悠闲地走在大街上。

“嘿,怎么想到陪我逛街了?”打扮一新的柳丝丝扭头问道,那条调皮的马尾辫在脑后一甩一甩的。

程宇双手垫在脑袋后面,仰头看着天空,无比悠闲地说道:“到这里来这么久了,总得买点儿东西回去吧,算是我对你的补偿,而且……”

“而且什么?”

程宇歪过头来,一脸灿烂笑容:“而且我还没有给我远在天京的岳父岳母准备礼物呢。”

柳丝丝先是一愣,随后大喜:“你要到天京去!”

“嗯,这趟忙完了就陪你回家去看看。就这么一声不吭地把人家的女儿拐跑了,怎么着也不太合适,你说是不是?”

柳丝丝一记粉拳打在了他的胸膛之上,嗔怒道:“哼,你还知道不合适!”

被这一记粉拳击中,程宇夸张地捂着胸口倒退了好几步,不料,背后却撞在了行人身上,程宇急忙转身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大陆仔,走路的时候小心点!不长眼睛啊!”

几个穿着花花绿绿服饰的花哨年轻人看着没好气地对程宇说道,同时有意无意地瞟了几眼站在一旁紧张兮兮的柳丝丝。

程宇笑了笑:“几位兄弟,我刚才不过是无意的,没必要骂人吧。”

“骂你怎么了,打你都是轻的!”

领头的一个染着红颜色头发的人一巴掌就要打在程宇的脸上,柳丝丝秀气的眉毛凝成了疙瘩。

程宇一把抓住了那只在空中还没来得及落下来的手,大拇指轻轻按住手腕处的脉门,顿时眼前这个红头发青年的身子软了下去,两条腿不断哆哆嗦嗦最后瘫软在了地上。

“兄弟,你是哪位大佬手下做事的?”

程宇笑眯眯地问道。

“鬼仔,你找死……啊!”

看到他不老实,程宇手上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红发青年龇着牙,直冒粗气,却是发不出半点儿声响。程宇借力,顺势往前一推,红发青年整个人当即摔倒在了地上,被其余几个同班七手八脚地扶了起来。

都是常年在街头上混的,当然也知道动手前问问路子,更何况人家已经把身手亮出来了。

“鬼仔,你是哪里的?”

程宇说道:“我不是什么鬼仔,我上个星期刚刚和港龙的老板吃过晚饭,前些天,也跟三合帮的周凯华华叔喝过早茶。你们说,我是混哪里的?”

本来还有点儿戒备心的几个混混彻底放下了心,这小子压根儿就是一个大言不惭的骗子,华叔?华叔那可是在香港能够排上号的老大,你一个小鬼仔算个屁!

几个人再次围了上来,程宇无奈地摇了摇头。

不再等人围攻上来,程宇先下手为强,脚上步伐灵动,手上功夫更是干脆利落,为首的一人还没有靠近程宇,结果就感到肚子上忽然一股凉意,然后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似乎肚子里整个肠胃都揉成了一团,绞在了一起。

第一个人一头栽倒在地上,动弹不得。

身后的第二个人听到那声惨叫,顿时有些想退缩,但是程宇哪肯给他这个机会,直接一伸手把他拉到了近前,然后右手五指张开,一个推手,软绵绵地贴在了他的身上。

看似没有力气的一掌,却把他整个人都推到了空中,还在空中飞了一会儿之后才落在了地上,是货真价实的五体投地。这是五禽戏中的“熊魈大掌”,讲求的就是一个力大而绵柔。

接连两个人被轻而易举地打趴下了,剩下的三个人再不敢上来,只能在远处小心地看着他。

程宇最后停手的时候,还不忘嘶吼了两声,然后摆了一个狮子搏兔的造型,这是李小龙经常用的造型。

“哇哦,功夫!”一个白皮肤的小孩儿惊讶地指着程宇喊道,被旁边的大人按下了手臂。

程宇对着那个白人小孩儿眨了一下眼睛,然后收手,同时拿起手机给周凯华打了一个电话:“喂,华叔吗,对,是我,程宇,我现在在铜锣湾,跟这里的兄弟闹了点儿误会,对对,在罗素街这里。好的。”

程宇把电话递到那个红发青年的手里:“找你的。”

红发青年接过手机放在了耳边,很快,他的那张小脸由红变白,很快就开始刷刷地往下流冷汗了。

挂了电话,红发青年跪在地上哆哆嗦嗦地把手机递到了程宇的面前。

“知道是谁了吧?”

“知、知道了。”

“谁啊?”

“是华、华叔。”

看着红发青年哆嗦的身体,程宇收起了手机,看到旁边的柳丝丝还在一个劲儿地朝自己眨眼睛,程宇也没了脾气,刚想作罢,却在收回目光的同时看到了另外一个人。

那个穿着长袍的人很是扎眼。

“傍上了大人物的臭脚,果然就跟着变的嚣张跋扈臭气熏天了,当狗也当的这么骄傲,还真是有自尊啊!是不是吃了两坨粪便,就真的以为自己是藏獒了?”

叶童在几个人跪地求饶的时候刚好路过这里,这个时候如果不恶心他一把,难消心头之恨。

程宇微笑着问道:“你说谁是狗?”

语气淡然,语调平和,听这语气,就像是邻居问“吃饭了没有”一样平常。

穿着长袍的叶童走了进来,冷笑了两声:“我说你是狗,真以为有华叔给你撑腰了?”

程宇微笑再问:“你说我是狗?”

语气依然平常如邻里之间说话,旁边围观的人群当中还在发笑,疑惑这人脑子是不是有病。

叶童依然冷着脸子:“我说,你,程宇,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