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界第一锦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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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墨鲤

    九月的夜晚,蝉鸣如潮,闷热的风有气无力的吹动着树叶。

    在雁南大学317寝室内,强劲的冷风不断从一台老旧的空调机中吹出。

    一个身穿背心短裤,脚踩43码人字拖孩的学生,慵懒的靠着椅背,手上正托着一杯18年的肥宅快乐水,不时的小抿一口,虽然邋遢的长发已经盖住了快半张脸,却在依稀露出的五官中能看出他是一个模样还算清秀之人。

    比起他的室友们在大热天出去泡美眉,李小白还是更喜欢在开着冷气的房间内,打打游戏。

    随着键盘声噼里啪啦作响,一局紧张刺激的英雄联盟排位赛打完,屏幕刷刷的闪过几个大字“victory”。

    像是庆祝游戏的胜利,李小白将杯中的可乐一饮而尽。

    李小白是雁南大学的一名大二学生,他的名字如他的人生一般,一穷二白。

    他是一个小乡镇出来的小孩,没有当大官的老爸,也没有很多钱的老妈,不过胜在家庭和睦,日子虽然贫苦了些,倒也还过得去。

    李小白的父母虽然没有很好的经济能力,却也知道不能穷了教育。

    从小学到高中,拼了命的给李小白往最好的学校挤,其中不乏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

    父母的好意却不知道让李小白受尽了多少欺凌。

    高考那一年,李小白撞了大运,超常发挥卡着分数线进了江南省名校雁南大学。

    本以为进了名校,从此会一帆风顺,前途无忧。

    却不幸的因为分数低,必须服从学校意愿被分到了哲学系。

    哲学系是一个很冷门的专业,将来很有可能面临就业困难的问题。

    后来李小白才得知,是一个分数比他低的关系户,把他硬生生的给挤到了哲学系。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李小白杯具的人生仍在继续。

    前不久他鼓足了勇气准备向一个暗恋许久的女生告白。

    他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自以为很帅的休闲西装,准备了一束鲜花,守在女生宿舍楼底等着那个她,却好死不死的碰到一个富二代也向那名女生表白。

    人家那是开着宝马小跑,车放999朵红玫瑰配上了一地的蜡烛,好不浪漫。而李小白一束简单的红玫瑰和这阵势比起来,那是要多寒颤有多寒颤。

    最终,富二代抱得了美人归,而李小白,连衬托富二代的绿叶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笑话,受尽了围观人们的嘲笑。

    那一夜,李小白未恋却先失了恋,富二代得意的眼神,和她暗恋女生的嘲笑成了他许久的梦魇,挥散不去。

    “你说你喜欢森女系,而我多了一个g···”恶俗的手机铃声响起。

    来电人是他兼职工作店里的老板。

    “喂,老板,好的,10点钟准时到。”李小白挂了电话,一看时间已经是到点可以出门了。

    ······

    李小白行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此时,虽接近晚上10点,夜市小街仍是灯火通明。

    很多趁着夜色来临开始谋生的人们纷纷而至,不一会儿,街边已经摆满了地摊。

    “手机贴膜,10元一张,了解一下。”

    “卖秋裤了啊~款式新颖,价格实惠。”

    “大哥,现在什么天气,你咋还卖上了秋裤。”

    此时还是酷热炎炎的九月,居然有人卖起了秋裤,着实让人汗颜。

    闹市中,有人吆喝,有人砍价,有人取笑,有人白眼。

    看着往来间,这些无数为生计而奔波的人们,他不禁感慨命运天注定。

    多少平凡之人一生都在为了生存而随波逐流,自己未来也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为了温饱而讨好他人,为了生计而低下头。

    他这辈子可能注定就只能是一个普通人,老师眼中的普通学生,女生眼中的普通男生,朋友眼中的普通朋友,他李小白真的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呐。

    不得不说在哲学系熏陶了一年的李小白,不时也会有些骚包的感悟。

    恰逢这时,李小白路过一卖锦鲤的小摊,偌大的水盆中养着数尾锦鲤,红的,黄的,花的都有,但都是死气沉沉,毫无灵性。

    唯有一条浑身漆黑,可以说都算不上锦鲤的一尾墨鲤在盆中不停的扑腾,溅起的水花都洒到了盆外,连李小白的鞋都被溅湿了。

    看着这一尾墨鲤在水中不停的摆动,他竟看的痴了。

    “连这一尾毫无卖相的墨鲤都能力争上游,与命运做着争斗,比起其他几尾颜色鲜艳却顺从于命运的锦鲤更夺人眼球。”

    “更何况我是一个人,连挣扎都不曾有过,就要甘于平凡,顺从命运的安排吗?”

    感慨抒发至此,李小白愈发觉得自己和这条鲤鱼有缘。

    “大叔,这条黑的怎么卖?”李小白开口询问。

    “这条黑的不是锦鲤,是我路过市场,看见新鲜,自己买来准备回家炖汤喝的。”

    “汗,感情这条不是锦鲤啊。”

    “是啊,要不你再看看别的,你看几条花的,品相都很好的。”

    “哎呀,不管了,我就喜欢这条黑的,叔你就卖我吧。”

    鱼贩大叔本是坚决要留着当晚餐,但是拗不过李小白的一再纠缠终于是开出了100元的高价!

    “什么?100毛爷爷?大叔你咋不去抢呢!”李小白不由气愤道。

    “100很便宜了,这可是野生的,我本来想自己回家熬汤喝补身子的。”鱼贩大叔满脸奸商相,是看准了李小白要定这条鲤鱼了。

    “···给我装起来吧。”李小白放弃了。

    “好嘞,您看看装哪种盒子,大的80,中的50,小的30。”

    “我靠!”

    最后,李小白提着一中等大小的透明鱼箱走在路上,箱内,一尾墨鲤在箱中游曳,毫无刚才的生机。

    “小黑鲤啊小黑鲤,为了你我可是又要吃好几天的土了,乖乖,你咋不蹦跶了,别玩儿我啊!”

    在李小白期盼的眼神中,墨鲤大大终于摇了下尾巴,似是一个久睡的人翻了翻身,换个姿势继续入睡···

    “今日,你我有缘,就由你为我见证,我李小白从今日起便要做那越过龙门的那尾凡鲤,我不愿再平凡,再也没有人可以欺负我李小白!”

    李小白有感而发,顿时间豪气挥洒,惹得路人纷纷白眼。

    “你说你喜欢森女系,而我多了一个g···”

    还没等李小白平复自己泛滥的豪迈之情,又是一个电话。

    来电人是李小白打零工送外卖的饭店老板,看见来电人,李小白赫然才想起自己还敢着去送外卖呢!

    凌云壮志瞬间烟消云散,李小白毕恭毕敬的接通了电话。

    “喂喂,老板呐,你听我说,路上了路上了,别···别扣我工钱啊,我保证外卖到客人的手里还是热的!”

    “我去,我还以为是个在午夜放飞理想的有志青年,原来是个送外卖的!”

    “可不是嘛,那家伙,两句话给我整的,老热血沸腾呢!”

    前后差异过于巨大的李小白,惹得路人更是放射白眼,唏嘘不已。

    ······

    等到李小白提着他的小黑鲤到店里的时候,老板已经在门口等他。

    他帮忙送外卖的这家店,地处黄金地段,紧挨着雁南大学和闹市区,其主要销售时下年轻人爱吃的大鸡排,是的,好巨大大鸡排,鸡排中的蓝波儿万!

    这家店的老板姓方,一个40多岁的忧郁男子,沉默寡言,嘴上永远叼着一根烟,戴着一副墨镜,总喜欢穿一些时尚鲜艳的衣服,跟他那张万年冰山的脸严重不符。

    但是现在,从老板隐藏在墨镜下的眼神中(别问我怎么看穿墨镜的,老子说哪样你都要反驳,你个杠精儿~),以及地上散落的几根烟头可以看出,老板已经在爆发的边缘。

    “老···老板,我来了。”李小白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

    “10分钟。”

    “啊?你说什么啊老板,我听不懂。”李小白故意装傻做最后的挣扎。

    他当然知道当冷血无情的老板报时的时候就意味着他辛苦挣来的血汗钱又要被克扣了,这是方老板惯用的手段。

    方老板面对李小白的装傻无动于衷,默默的又嘬了一口烟,冷酷至极。

    李小白见耍无赖无效,只好收拾起自己的嬉皮笑脸,老实干活。

    待李小白将整整二十份鸡排打包好,整装待发的时候,看到了慌忙中被放在不起眼一角的小黑鲤,怎么说也是150块大洋买的,别等下丢了。

    “那个,老板,麻烦个事儿呗。”

    方老板还是辣么的酷,又是嘬了一口烟,不语。

    “我那条黑鲤鱼,麻烦照看下,求你了老板。”

    方老板看了看在水箱中的黑鲤,猛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极其潇洒的将烟弹落在地,用脚随意的摩擦将烟头灭掉,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没有二十年的烟龄是做不出这番行云流水的操作。

    “只要一个投诉电话,给它收尸。”

    “我去!”

    小毛驴的轰鸣声响彻了整条街。

    新人发书,请多待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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