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大朝会(三)
“你还想着寡人是你舅舅?要不是太后仁慈,寡人早将你投入大牢了。”晋王看到刘煜后,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老四想胡闹,你也想跟着起哄不成,信不信寡人直接把你锁了送回寿春去!”
“舅舅,这不是胡闹,这是一个伟大的决定。”刘煜尝试用委婉的方式来曲红救国。
“草原上的匈奴以游牧为主,而华夏四国建立农耕为主,这是两种文明截然不同的地方,也就没有了共存的可能。”
他想起自己曾经在秦国时讲的匈奴言论,心中又泛起五胡乱华的担心。
“一块土地,耕作了就不能放牧,放牧了就不能耕作。我们与匈奴的矛盾就在于此,这是两种文明不可调和的。”
“再从兵种来讲,匈奴人主要是骑兵,而我们大部分为步兵,野战中极为不利。骑兵来去风,而我们依城而防,但总会有防守盲区,让敌方骑兵乘机而入。”
“今年冬季寒冷,河水冰冻的时间肯定很长,若是来年匈奴绕过代郡,河水若还没解冻,一路到绛都,几乎都是平地啊。”
“武原君危言耸听了,大晋六军兵甲,便是当年汉国初立之时,齐秦两国东西夹击,晋军仍然不败。”又是一位绛黑条纹官袍的官员出来反驳道,看来职位不小。
“不说匈奴人不敢侵入我大晋腹地,就算他们过了河水,绛都城中御林、虎贲两军足可护住城池,再用鹰骑断其粮道,再召附近曲沃的长林军勤王,匈奴人来到几十万,晋人也不怕。”
“这是相国栾伯温,曾任大司马,你用兵事来做为论据,恐怕说不过他。”姬森在一旁给刘煜轻声介绍道。
古人讲究出将入相,这位栾相便是其中一例,先为统领晋国六军,卸甲后又被拜相。
刘煜看着这位头戴五梁冠,胡须斑白仍极其精神的老者,笑道,“栾相这么一来,河西一隅应该已成赤地,甚至河东也是战火蔓延。”
“放敌入境,本身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做法,于晋国又有何益?”
“而且晋国又不止匈奴一个敌人,秦人摩拳擦掌,毗邻的三川郡本身就是囤有重兵。只要匈奴入境,秦齐若一起呼应。”
“晋军空有六军之力,也是好汉难敌四手。”刘煜接着道,“你也不用指望汉国,我是知道我那三弟的性子。”
“对亲兄弟还心狠手辣,更何况是只是盟国,不违背盟约就算不错了。”
刘煜说的其实一点都没过,刘炬这样的人,处心积虑地上位,又迫不及待地想杀了自己的二哥,就是那种为了权势可以不顾一切的人。
“哈哈,武原君好说辞,本相好像被你带到沟里了。”栾伯温爽朗地一笑。
“你讲的匈奴入境都是假设,老夫辅佐两代君王,与其他三国相安无事,边地基本还算太平。为何呢?那就是不妄动刀兵。”
“至于秦国,自双方从龙门山退出以来,也是鲜有大动作。至于齐人,这些年儒术兴起,以文采为贵,那就更不需要担心了。”
“要说晋国隐患,当然也不是没有,诸如赵、韩、魏三家仍有余孽留在晋地,攘外必先安内,这是我大晋几十年来安定的重要国策。”
他接着郑重地向晋王一礼道,“请大王乾纲独断,不要被小儿辈左右。晋乃是大国,不应好战,好战者亡啊?”
“栾相所言倒也不是虚言。”姬舜依然跪在地上,但是腰板坚直,“但也不要忘记与好战者亡相关联的还有一句,忘战者危!”
“数年承平,大家似乎忘记了前面的痛。”
“在殿中诸位可以忘却,但恕本君不敢忘却。八年前,二十万匈奴兵犯代郡,四万兵民的血将整个城池染红。”
“表弟说的很对,游牧民族向来是我华夏之敌,前有西夷犬戎攻打周朝都城,使得山河破碎,道德沦丧。”
姬舜清了清嗓子,沉声道,“要知道现在我们面对的匈奴掌数万里草原,旗下各族控弦百万,当年的西夷犬戎没法与之相提并论。”
“若让他继续做大,到时来攻,可已经不止二十万兵马了。不仅是代郡一地的人哭,到时怕我华夏衣冠要沦为乌有。”
姬舜声如杜鹃泣血,刘煜听得分外有感触,这位榜首豪杰,果然是有先见之明。
虽然两表兄弟已经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晋王仍然不为所动。
“军国大事,关于国之安宁,岂是你们两个小儿辈所能决定。”晋王摆出了身份地位,虽然两人都精通战争,但这是国家方略,君王可不是以普通的军事来衡量。
“董夫子以为,是出兵呢还是防守呢?”在他的想法中,国学别院山长董其琛应该是谦谦君子的反战派。
“大王,老臣不通军事,本来不想多言。”董其琛的语速不快。
“但若是按两位年轻人所说,我大晋最近几年的确有了忘战的迹像,前几日在国学别院的民情会,与会学士流连于靡靡之音。”
晋王听出了董夫子的话有些不对味,不由地一怔。
“老臣记得成王幼年,屡受赵、韩、魏三家士卿欺凌,几无立身之地。但心有韧念,逐个击破,占得便是先机。”
“而今对于匈奴威胁,所处的困难可比成王当年要小一些,但若是没有了先机,让匈奴人攻入境内,即使获胜,也可能是惨胜。”
“老臣觉得或许可以让这些年轻人去试试,与其坐等来年匈奴人上门,不如出塞去侵扰一番。”
晋王姬离寐怎么都没想到董其琛竟然倒向了主战派,他一时有些没有适应过来。
“夫子这是认为应该出兵草原?”他还是有一些思维惯性的杂念。
“誓扫匈奴不顾身,多少袍泽丧胡尘。代郡城头鹰声起,千军万马战意浓。长剑直指阴山北,大风吹扬绛红旗。此生不破狼居胥,终愧我辈是男儿。”
老夫子颤颤巍巍念起了刘煜的破虏诗,特别是念到最后两句的时候,声量更是一高,有种热血喷涌的感觉,让他的身子摇晃了一下。
“老臣觉得代成君所言可以一试!”
“老四想胡闹,你也想跟着起哄不成,信不信寡人直接把你锁了送回寿春去!”
“舅舅,这不是胡闹,这是一个伟大的决定。”刘煜尝试用委婉的方式来曲红救国。
“草原上的匈奴以游牧为主,而华夏四国建立农耕为主,这是两种文明截然不同的地方,也就没有了共存的可能。”
他想起自己曾经在秦国时讲的匈奴言论,心中又泛起五胡乱华的担心。
“一块土地,耕作了就不能放牧,放牧了就不能耕作。我们与匈奴的矛盾就在于此,这是两种文明不可调和的。”
“再从兵种来讲,匈奴人主要是骑兵,而我们大部分为步兵,野战中极为不利。骑兵来去风,而我们依城而防,但总会有防守盲区,让敌方骑兵乘机而入。”
“今年冬季寒冷,河水冰冻的时间肯定很长,若是来年匈奴绕过代郡,河水若还没解冻,一路到绛都,几乎都是平地啊。”
“武原君危言耸听了,大晋六军兵甲,便是当年汉国初立之时,齐秦两国东西夹击,晋军仍然不败。”又是一位绛黑条纹官袍的官员出来反驳道,看来职位不小。
“不说匈奴人不敢侵入我大晋腹地,就算他们过了河水,绛都城中御林、虎贲两军足可护住城池,再用鹰骑断其粮道,再召附近曲沃的长林军勤王,匈奴人来到几十万,晋人也不怕。”
“这是相国栾伯温,曾任大司马,你用兵事来做为论据,恐怕说不过他。”姬森在一旁给刘煜轻声介绍道。
古人讲究出将入相,这位栾相便是其中一例,先为统领晋国六军,卸甲后又被拜相。
刘煜看着这位头戴五梁冠,胡须斑白仍极其精神的老者,笑道,“栾相这么一来,河西一隅应该已成赤地,甚至河东也是战火蔓延。”
“放敌入境,本身就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做法,于晋国又有何益?”
“而且晋国又不止匈奴一个敌人,秦人摩拳擦掌,毗邻的三川郡本身就是囤有重兵。只要匈奴入境,秦齐若一起呼应。”
“晋军空有六军之力,也是好汉难敌四手。”刘煜接着道,“你也不用指望汉国,我是知道我那三弟的性子。”
“对亲兄弟还心狠手辣,更何况是只是盟国,不违背盟约就算不错了。”
刘煜说的其实一点都没过,刘炬这样的人,处心积虑地上位,又迫不及待地想杀了自己的二哥,就是那种为了权势可以不顾一切的人。
“哈哈,武原君好说辞,本相好像被你带到沟里了。”栾伯温爽朗地一笑。
“你讲的匈奴入境都是假设,老夫辅佐两代君王,与其他三国相安无事,边地基本还算太平。为何呢?那就是不妄动刀兵。”
“至于秦国,自双方从龙门山退出以来,也是鲜有大动作。至于齐人,这些年儒术兴起,以文采为贵,那就更不需要担心了。”
“要说晋国隐患,当然也不是没有,诸如赵、韩、魏三家仍有余孽留在晋地,攘外必先安内,这是我大晋几十年来安定的重要国策。”
他接着郑重地向晋王一礼道,“请大王乾纲独断,不要被小儿辈左右。晋乃是大国,不应好战,好战者亡啊?”
“栾相所言倒也不是虚言。”姬舜依然跪在地上,但是腰板坚直,“但也不要忘记与好战者亡相关联的还有一句,忘战者危!”
“数年承平,大家似乎忘记了前面的痛。”
“在殿中诸位可以忘却,但恕本君不敢忘却。八年前,二十万匈奴兵犯代郡,四万兵民的血将整个城池染红。”
“表弟说的很对,游牧民族向来是我华夏之敌,前有西夷犬戎攻打周朝都城,使得山河破碎,道德沦丧。”
姬舜清了清嗓子,沉声道,“要知道现在我们面对的匈奴掌数万里草原,旗下各族控弦百万,当年的西夷犬戎没法与之相提并论。”
“若让他继续做大,到时来攻,可已经不止二十万兵马了。不仅是代郡一地的人哭,到时怕我华夏衣冠要沦为乌有。”
姬舜声如杜鹃泣血,刘煜听得分外有感触,这位榜首豪杰,果然是有先见之明。
虽然两表兄弟已经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晋王仍然不为所动。
“军国大事,关于国之安宁,岂是你们两个小儿辈所能决定。”晋王摆出了身份地位,虽然两人都精通战争,但这是国家方略,君王可不是以普通的军事来衡量。
“董夫子以为,是出兵呢还是防守呢?”在他的想法中,国学别院山长董其琛应该是谦谦君子的反战派。
“大王,老臣不通军事,本来不想多言。”董其琛的语速不快。
“但若是按两位年轻人所说,我大晋最近几年的确有了忘战的迹像,前几日在国学别院的民情会,与会学士流连于靡靡之音。”
晋王听出了董夫子的话有些不对味,不由地一怔。
“老臣记得成王幼年,屡受赵、韩、魏三家士卿欺凌,几无立身之地。但心有韧念,逐个击破,占得便是先机。”
“而今对于匈奴威胁,所处的困难可比成王当年要小一些,但若是没有了先机,让匈奴人攻入境内,即使获胜,也可能是惨胜。”
“老臣觉得或许可以让这些年轻人去试试,与其坐等来年匈奴人上门,不如出塞去侵扰一番。”
晋王姬离寐怎么都没想到董其琛竟然倒向了主战派,他一时有些没有适应过来。
“夫子这是认为应该出兵草原?”他还是有一些思维惯性的杂念。
“誓扫匈奴不顾身,多少袍泽丧胡尘。代郡城头鹰声起,千军万马战意浓。长剑直指阴山北,大风吹扬绛红旗。此生不破狼居胥,终愧我辈是男儿。”
老夫子颤颤巍巍念起了刘煜的破虏诗,特别是念到最后两句的时候,声量更是一高,有种热血喷涌的感觉,让他的身子摇晃了一下。
“老臣觉得代成君所言可以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