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是曹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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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元宵备战(本卷完)

    不过,人生很多时候,你特别想完结一个东西,就是结束不了。

    任何事情,以及烦恼的心境都有它的时候,不到时候怎么办都是白搭,反而是越弄越糟糕,亦越混乱。

    就比如此时此刻的子桓,外面热闹得都快沸腾了,他虽然竭尽全力安抚骚动的心,表面看起来也异常冷静,但心里还是诸多事情纠缠拧结成一团。

    而且,人越是到晚上越清醒,事情就愈容易放大。

    本来芝麻大的小事,会被瞬时放大成地球那么大,所以晚上容易杀人,容易吵架,容易闹离婚。

    是谁说的,晚上千万别做决定,因为晚上的感觉都是错误的,睡一觉就好了。

    子桓院子里的灯一直亮着,曹昂从曹操处听戏回来跨了进来。

    “平时不用功,现在周围这么嘈杂你倒是想着要读书了。”曹昂一屁股坐在席子上,就把抱着的一坛子酒递了过来。

    “哥哥有没有那种感觉,外面愈是纷乱,你心里就愈是安静。就比如狂风暴雨的夜晚,想读书。”

    “那是因为你的内心比那狂风暴雨还激烈。”

    “不,哥哥有所不知。有时候确实是外面越混乱内心越安静。”

    曹昂白了一眼子桓道:“不要告诉我你现在就是这个境界?”

    子桓抱起酒坛子,猛地灌了一口,道:“很不幸,今晚恰好相反。”

    “你没去看戏,父亲还以为你生病了。让我来看看你。”

    子桓望了望外面火光冲天的夜晚,没有接话。

    许都都快变成不夜城了。

    今夜沸腾之后,明日街上肯定是一片狼藉。

    说起来,此刻天下的城池,许都还算是不错的,百姓至少能够安居乐业。

    “总感觉你近来怪怪的?就认为大哥我会死?”曹昂也猛地灌了一口酒道。

    这事子桓就跟大哥曹昂说过。

    曹子建曹子文那俩小王八蛋也听到了。

    不过他们肯定认为这是他们小孩子玩过家家,听起来很虚幻,现在肯定早就忘得一干二净。

    但是曹昂不同,从子桓做的一系列事情中,他大概已经隐约感觉到……

    子桓望了曹昂一眼道:“哥哥丢得下赵家姐姐么?”

    曹昂坐起身,双手耷拉在膝盖上道:“我跟她说了,过完年出征。”

    “她怎么说?”

    “她挺支持啊。还给我做了路上换洗的靴子。”曹昂歪了一下脚,眼睛盯着脚上的新靴子。

    赵家姐姐的手艺,确实是司空府丫鬟的手艺没法比的。

    她送给子桓的两双靴子,一双是子桓跟着曹昂去她们租住的小院给的,一双是她与曹昂新婚的时候给的,子桓都舍不得拿出来穿,准备当文物保存起来。

    曹昂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自个儿笑起来,撇嘴道:“她说如果我战死了,她就嫁给别人。”

    “什么?!”子桓躺着的身子,秒直。

    “你傻啊,她这是让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死!”

    寒冷的清晨,子桓还没睡醒,街市上已经噼里啪啦响起了爆竹的声音。

    子桓眯着眼睛欠身起来,曹子建曹子文那两个小王八蛋,正在院子里领着小厮给他们燃放爆竹呢。

    整个新年到正月十五,外面热闹得要翻天,他竟然躲在屋子里把经学大家郑玄的著作看完了。

    说实话,其实古人搞注疏也是一大半靠猜测和臆想。

    并不是那么客观的,有的甚至还有明显的错谬。

    当然穿凿附会影射时弊的就更多了。

    “哥,今儿元宵,起来放爆竹!”曹子建唰地把浓鼻涕吸了进去,兴奋道。

    他不知道以前这两个王八蛋是不是也是喜欢到他的院子来,总之自从他穿越而来之后,他的小院就成了几兄弟的公共聚会场所。

    最初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子桓还吃惊了一秒秒,他以为是炮仗呢。

    当看到曹子建奔着小屁股来拖他,要他去给哥俩燃放地上堆着的一堆竹子,子桓顿时放下心来。

    对于子桓这种过惯了和平日子的现代人,他希望火药越晚达到这个世界越好。

    看着两个小屁孩,因为新年的到来而欢天喜地,还换上了虎头鞋虎头帽,真的是过年的喜滋滋,跟个年画娃娃似的跳腾不已,他只能勉为其难,放一把火,让他们把地上的竹子也弄得跟街市上一般噼里啪啦响哥不停。

    古人过年,新年真正的开始,要到上元灯节,也就是正月十四、十五、十六三天。

    这三天的庆典,具有全民狂欢的性质,亦是青年男女约会的情人节。

    有花灯有舞会,是佳人才子嘉会的盛宴。

    真正把那种热闹写了出来的是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

    :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这首词,现代的少男少女恐怕没有不知道的。

    想当初,每每在人群中瞥见有好感的女孩子的时候,心动的那一秒秒,子桓就会萌生出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感觉。

    他其实很想去看看禀赋了魏晋风度的佳人才子,是如何一夜舞到天明,忘了归家的路。

    但是想到自己才九岁,又大战在即,他还是带着曹子文曹子建来到了曹家的铁器作坊。

    此番去宛城,铁臂弩是怎么也得配备的,而且是手弩,方便发射,近距离可射杀的那种。

    其他的兵器,他都想不出有什么好的。

    如果要纯搞打斗,他估计秒死在战场。

    其实他这次跟着去,纯属打酱油来着,他主要的任务就是逃跑,把马弄得越快越好,而不是迎上去战斗!

    所以他让锡福准备了几十麻袋生石灰,铁蒺藜那玩意逃跑的时候也很有用,他画了个图就扔给了曹家的铁器作坊。

    当然,树林子里作战逃跑打游击,细钢丝是不错的,几乎秒杀。

    不过细钢丝太昂贵了,他就让锡福准备了几大捆细麻绳!

    “公子,咱这是上战场,弄这么多杂碎干啥啊?”

    “别问那么多,有用!”

    锡福虽然长胖了,还长了个子,但依旧是那副不长脑袋的傻样,子桓估计,这辈子,他也就能做做锡福记的掌柜了。

    ps:本来这一章是新的一卷,但是明天上架了,只好勉强放在第一卷里头。

    不然明天分vip卷,第二卷只有一章不好看。

    上架感言就在这里简单说一下吧,首先特别感谢诸位一直以来的陪伴,感谢各位的打赏以及票票!作者君很享受这个过程。

    写书其实是因为爱好,当然作者君有很多爱好,平时要学学画弹弹琴,以及最爱好的阅读,职业是给家里人做饭,照顾老人。

    只是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总有许多生活的感悟时不时冒出来,读书的时候也会想象一下书中的人是怎样生活的,会被诗词感动,会想要去还原古代的一种生活,尤其受《诗经》、《古诗十九首》,以及唐诗宋词唐画宋画的影响比较大。

    就感情方面讲,作者君最喜欢的时代一个是战国,一个是民国,以及正在书写的魏晋。总感觉这些风云激荡的时代,人的精神风貌不一样,所能成就的事业也不一样。

    所以作者君想还原的是时代精神,人物风骨。

    不是历史史实,很多地方有出入,请大家见谅!

    要按照作者君的本意,本文的开头根本不是那样写,中间很多情节也不是网文普遍无脑的模样,作者君是传统文学滋养起来的,网文只是临时抱佛脚看了三个月!

    但是三个月的影响很坏,总会被网文的很多套路左右。

    不过写作的过程中,作者君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花自芬芳,蝴蝶自来。

    我会按照自己的本色写下去。

    我相信总有人会看我的文,总有人在寻求爽感的同时,需要收获营养与美感。

    阅读文学是一种内在精神需求及美的享用,有一种文化、人性的关怀在里头,网文也是文学的一种,会慢慢成熟起来的。

    当然有人会说你这样的写网文干什么?网文不就是给大家提供爽感而已吗?

    这样说无可厚非,但是为什么我们就要把阅读网文的目标定得如此之低呢?

    为什么就不能再进一步呢?

    路是人走出来的,不是界定出来。

    好了就说这么多,这一本是一个尝试,有点不伦不类,下一本相信会有很大改进。

    如果大家有能力,作者君希望您支持一下首订。

    当然没能力的也不强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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