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天元山庄(一)
寂寞如血流淌在心,残阳如刀悬挂在天。
天元山庄,是林无悔一生心血所倾注的地方。
位于江海城的东边,以数千根铜柱支撑于大江之上。
这里,普通人会以琼楼玉宇,天上宫阙来形容。
秦欢却知道,这里布满机关,是世上人力所能打造的,最凶险的地方。
......
林无悔今天的心情很平静。
就在昨天,他一直忠心耿耿的君王,终于将他踢出了百老阁,代表着他不再受到武道王朝的庇护。
没人知道他曾经做过兵部尚书,就像没人知道他曾经的名字——林毅。
......
手下在他的耳边述说后,他招手,“去,安排下去,一定要在他们之前找到‘血祭轩辕。’”
然后他自言自语,“秦欢啊秦欢,这次是你自己大意,可怪不得我。如果这把剑在你手上,我还不得不利用我那个蠢儿子。”
在他眼里,人人都是可以利用的工具,亲情,不过是玩笑罢了。有了这一层血脉,甚至可以更合理的利用,需要付出的更少。所以说,人类真的是天才,家族也是为了统治蠢材而生。
就比如他最得意的一次赌局,便是用自己的儿子,去赌‘阎魔刀’的友谊。
如果赌赢了,他便可以借着‘阎魔刀’的名头行事;就算输了,也不过是少了一个分家产的败家玩意。虽然林无悔的钱,已经多到败不完的地步。
但是真正的高手,你很难用金钱去收服,更加不会容忍自己屈服于商人之下。
所以他收拢了江湖中的三教九流,大大小小十七个帮派,合称“八帮九派”,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势力。
......
陆昕野和蒋昊走后,秦欢简单的梳洗了一下,便与林半城一起前往天元山庄。秦欢心里清楚,林无悔手上便有那件最后的材料。
一路上,林半城叽叽喳喳讲个不停,秦欢只能黑着脸加快脚步。
林半城:“欢欢,你慢点走,等等我。”
秦无悔捂着额头,“你再这么叫我,我就把你舌头割下来。”
“欢欢,欢欢,欢欢,我就要叫你欢欢。”林半城笑道:“我知道你舍不得割我舌头,你不知道你的眼神有多可怕,要知道这世上除了我,就没人爱和你说话了。”他忽然发现,这条路是前往天元山庄的路,便急忙快步上前,张开双臂拦住秦欢,“等等,小秦哥哥,你去我家干吗呀?”
秦欢伸出一只手,拨开拦住他的脑袋,“你说呢。”然后便不理会对方,继续前进。
林半城不甘心,又上前按住秦欢的肩膀,“你你你,不会是要去找我爹吧?”见秦欢不理会他,他又拉住秦欢的手,赖着屁股,“不行不行,你不能去找他,我在和他冷战呢。要是知道我们去求他,我一定会被他笑死的。”
秦欢甩掉他的手,“我说,你这个笨蛋,又和他冷战什么,还在气他把你的‘棍棒教育权’给我吗?”
“那都什么年代的事了。”林半城低着头,支支吾吾的,好歹是说了个明白。
秦欢为他总结道:“你说你要改名字,但是你家老爷子不允许,所以你就又哭又闹,还撕了他一幅画?”见后者点头,秦欢嗤笑,“我说你可真醉,你明知道老爷子最喜欢的就是字画,你不会讨好他就算了,还一直气他。”
林半城跳脚道:“这,这还不是那个老家伙为老不尊嘛,你不知道他有多烦,整天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动不动就提什么死不死的。”然后他又踢了一颗路边的石子,“还不是我娘不在,你知道的,我娘她每年都会去飘雪城施粥。不然这老家伙还敢和我得瑟,早就被我娘揪着耳朵求饶了。”
“你真的是。”秦欢指着林半城的鼻子,“你就是被你娘宠坏了,一点也不像是个二十几岁的人。不过你的名字虽然俗气,倒也好记,为何要改?”
林半城一甩头,“哎呀就是太俗了,一点也不好听,更加不匹配我高雅迷人的气质。”
秦欢抬起头,用鼻孔看他,口中挤出两个字:“呵呵。”
林半城撸起袖子,跳脚道:“你呵个屁!有种再呵一次,看我不打掉你的门牙。”
秦欢一只手按在他的脑袋上,“别闹,你再怎么跳,还是一米六。”
“你你你。”林半城指着他,颤抖着双手,“太过分了,骂人不揭短,再说我也不是一米六,是一米六七!”
秦欢也不搭理他,而是一边走一边道:“好了,不和你讨论这个话题了。那你有没想好改什么名字?”然后他略一思索,道:“我觉得有个名字,很匹配你...高雅迷人的气质。”
林半城睁大眼睛看着他,“哦,你倒是快说说看,是什么名字。”
秦欢一脸严肃道:“林二蛋,你看着名字怎么样。”
林半城一脸嫌弃,“我说哪里合适了,比林半城还要俗一百倍,你的品味真的是没救了。”
秦欢却大笑道:“哈哈哈,你看你既是笨蛋,又是混蛋,不正好是两颗蛋吗?我决定了,以后就叫你二蛋了!”
林半城握着拳头,“谁允许你这么叫我的,不准叫我二蛋,太傻了!”然后他看着秦欢的笑容,又道:“不过你笑起来明明很好看,为何不多笑笑,老是扳着一张脸,好像所有人都是你的杀父仇人一样。”
秦欢收起笑容,“什么杀父仇人,我连自己父母是谁都不知道。我就叫你二蛋,难道只准你乱叫我的名字,不准我给你起外号吗,天下间哪有这样的道理。”
林半城嘟着嘴,“欢欢,你真的变了。还记得以前你和我在一起,一整天都不说话,现在都学会和我开玩笑了。不过我还是喜欢以前的你,现在的你太气人了。”
秦欢冷笑,“是吗?那也不看看是谁逼得,你试试有一只苍蝇整天围着你转,而且你还不能一巴掌拍死他。”
“嘿嘿,那是因为你喜欢那只苍蝇啊。”林半城笑道:“而且那只苍蝇也喜欢你哦。”
“自作多情。”秦欢嘴里蹦出这几个字,便快步转身离去,任林半城怎么叫喊都不停下。
......
不多时,二人便已经来到了天元山庄。谁也无法想象出,是怎么样的财力,能够支配这样的建筑。
不过秦欢倒是轻车熟路,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来了。他看了看周围铜车铁马,皆是纯铜打造,以机关配合阵法,只要没有通行令牌,任你是谁,都要迷失在这‘颠倒乾坤金戈铁马阵’中,平白丢了性命。
不过最出奇的是,整个山庄分为三层结构,最下层,是数千家丁还有数万的苦力居住地。
平常山庄的运作,都是苦力以人力所驱动,比如他现在所在的吊楼——以铁链运作,二百苦力正在奋力拉扯,将一座纯铁打造的小楼拉扯到山庄的第三层,也是林半城所居住的地方。
秦欢看着远处海天一线的风景,感慨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好一处妙景。”
林半城却不以为意,他拉着秦欢的手,“我说秦哥哥,那柄剑究竟少了什么,你还没告诉我呢。”
“这柄剑,少缺少帝皇之血,才能真正算是‘血祭轩辕’。”
这时候,吊楼已经拉到了三层,迎面走了一名中年男人。说话的便是此人,他步伐沉稳,气度不凡,鬓角生白,身穿翠绿色锦袍,身后跟着数百名家丁。
他便是林半城的父亲,整个天元山庄的主人——林无悔。
(本章完)
天元山庄,是林无悔一生心血所倾注的地方。
位于江海城的东边,以数千根铜柱支撑于大江之上。
这里,普通人会以琼楼玉宇,天上宫阙来形容。
秦欢却知道,这里布满机关,是世上人力所能打造的,最凶险的地方。
......
林无悔今天的心情很平静。
就在昨天,他一直忠心耿耿的君王,终于将他踢出了百老阁,代表着他不再受到武道王朝的庇护。
没人知道他曾经做过兵部尚书,就像没人知道他曾经的名字——林毅。
......
手下在他的耳边述说后,他招手,“去,安排下去,一定要在他们之前找到‘血祭轩辕。’”
然后他自言自语,“秦欢啊秦欢,这次是你自己大意,可怪不得我。如果这把剑在你手上,我还不得不利用我那个蠢儿子。”
在他眼里,人人都是可以利用的工具,亲情,不过是玩笑罢了。有了这一层血脉,甚至可以更合理的利用,需要付出的更少。所以说,人类真的是天才,家族也是为了统治蠢材而生。
就比如他最得意的一次赌局,便是用自己的儿子,去赌‘阎魔刀’的友谊。
如果赌赢了,他便可以借着‘阎魔刀’的名头行事;就算输了,也不过是少了一个分家产的败家玩意。虽然林无悔的钱,已经多到败不完的地步。
但是真正的高手,你很难用金钱去收服,更加不会容忍自己屈服于商人之下。
所以他收拢了江湖中的三教九流,大大小小十七个帮派,合称“八帮九派”,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势力。
......
陆昕野和蒋昊走后,秦欢简单的梳洗了一下,便与林半城一起前往天元山庄。秦欢心里清楚,林无悔手上便有那件最后的材料。
一路上,林半城叽叽喳喳讲个不停,秦欢只能黑着脸加快脚步。
林半城:“欢欢,你慢点走,等等我。”
秦无悔捂着额头,“你再这么叫我,我就把你舌头割下来。”
“欢欢,欢欢,欢欢,我就要叫你欢欢。”林半城笑道:“我知道你舍不得割我舌头,你不知道你的眼神有多可怕,要知道这世上除了我,就没人爱和你说话了。”他忽然发现,这条路是前往天元山庄的路,便急忙快步上前,张开双臂拦住秦欢,“等等,小秦哥哥,你去我家干吗呀?”
秦欢伸出一只手,拨开拦住他的脑袋,“你说呢。”然后便不理会对方,继续前进。
林半城不甘心,又上前按住秦欢的肩膀,“你你你,不会是要去找我爹吧?”见秦欢不理会他,他又拉住秦欢的手,赖着屁股,“不行不行,你不能去找他,我在和他冷战呢。要是知道我们去求他,我一定会被他笑死的。”
秦欢甩掉他的手,“我说,你这个笨蛋,又和他冷战什么,还在气他把你的‘棍棒教育权’给我吗?”
“那都什么年代的事了。”林半城低着头,支支吾吾的,好歹是说了个明白。
秦欢为他总结道:“你说你要改名字,但是你家老爷子不允许,所以你就又哭又闹,还撕了他一幅画?”见后者点头,秦欢嗤笑,“我说你可真醉,你明知道老爷子最喜欢的就是字画,你不会讨好他就算了,还一直气他。”
林半城跳脚道:“这,这还不是那个老家伙为老不尊嘛,你不知道他有多烦,整天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动不动就提什么死不死的。”然后他又踢了一颗路边的石子,“还不是我娘不在,你知道的,我娘她每年都会去飘雪城施粥。不然这老家伙还敢和我得瑟,早就被我娘揪着耳朵求饶了。”
“你真的是。”秦欢指着林半城的鼻子,“你就是被你娘宠坏了,一点也不像是个二十几岁的人。不过你的名字虽然俗气,倒也好记,为何要改?”
林半城一甩头,“哎呀就是太俗了,一点也不好听,更加不匹配我高雅迷人的气质。”
秦欢抬起头,用鼻孔看他,口中挤出两个字:“呵呵。”
林半城撸起袖子,跳脚道:“你呵个屁!有种再呵一次,看我不打掉你的门牙。”
秦欢一只手按在他的脑袋上,“别闹,你再怎么跳,还是一米六。”
“你你你。”林半城指着他,颤抖着双手,“太过分了,骂人不揭短,再说我也不是一米六,是一米六七!”
秦欢也不搭理他,而是一边走一边道:“好了,不和你讨论这个话题了。那你有没想好改什么名字?”然后他略一思索,道:“我觉得有个名字,很匹配你...高雅迷人的气质。”
林半城睁大眼睛看着他,“哦,你倒是快说说看,是什么名字。”
秦欢一脸严肃道:“林二蛋,你看着名字怎么样。”
林半城一脸嫌弃,“我说哪里合适了,比林半城还要俗一百倍,你的品味真的是没救了。”
秦欢却大笑道:“哈哈哈,你看你既是笨蛋,又是混蛋,不正好是两颗蛋吗?我决定了,以后就叫你二蛋了!”
林半城握着拳头,“谁允许你这么叫我的,不准叫我二蛋,太傻了!”然后他看着秦欢的笑容,又道:“不过你笑起来明明很好看,为何不多笑笑,老是扳着一张脸,好像所有人都是你的杀父仇人一样。”
秦欢收起笑容,“什么杀父仇人,我连自己父母是谁都不知道。我就叫你二蛋,难道只准你乱叫我的名字,不准我给你起外号吗,天下间哪有这样的道理。”
林半城嘟着嘴,“欢欢,你真的变了。还记得以前你和我在一起,一整天都不说话,现在都学会和我开玩笑了。不过我还是喜欢以前的你,现在的你太气人了。”
秦欢冷笑,“是吗?那也不看看是谁逼得,你试试有一只苍蝇整天围着你转,而且你还不能一巴掌拍死他。”
“嘿嘿,那是因为你喜欢那只苍蝇啊。”林半城笑道:“而且那只苍蝇也喜欢你哦。”
“自作多情。”秦欢嘴里蹦出这几个字,便快步转身离去,任林半城怎么叫喊都不停下。
......
不多时,二人便已经来到了天元山庄。谁也无法想象出,是怎么样的财力,能够支配这样的建筑。
不过秦欢倒是轻车熟路,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来了。他看了看周围铜车铁马,皆是纯铜打造,以机关配合阵法,只要没有通行令牌,任你是谁,都要迷失在这‘颠倒乾坤金戈铁马阵’中,平白丢了性命。
不过最出奇的是,整个山庄分为三层结构,最下层,是数千家丁还有数万的苦力居住地。
平常山庄的运作,都是苦力以人力所驱动,比如他现在所在的吊楼——以铁链运作,二百苦力正在奋力拉扯,将一座纯铁打造的小楼拉扯到山庄的第三层,也是林半城所居住的地方。
秦欢看着远处海天一线的风景,感慨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好一处妙景。”
林半城却不以为意,他拉着秦欢的手,“我说秦哥哥,那柄剑究竟少了什么,你还没告诉我呢。”
“这柄剑,少缺少帝皇之血,才能真正算是‘血祭轩辕’。”
这时候,吊楼已经拉到了三层,迎面走了一名中年男人。说话的便是此人,他步伐沉稳,气度不凡,鬓角生白,身穿翠绿色锦袍,身后跟着数百名家丁。
他便是林半城的父亲,整个天元山庄的主人——林无悔。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