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悠悠两千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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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或许在这之前要学会融入这个社会。

    烈日照在光秃秃的城墙上,照亮城墙上最上面一块牌匾,戍守的将士无精打采的看着进进出出的平民,与其他去前线战斗的战友相比,看守都城的城门无疑是一件更加轻松安全的差事,当然相对应的这门差事也更加无聊,站着站着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了家中的父母妻儿,聊以打发无聊的时光。

    这座古老颓久的城池迎来了两位客人,后一位客人是一位衣裳褴褛的男子,抬头看着城墙那张书写着大字的牌匾,似乎听前面那位不知名的老兄似乎称呼这里为“栎阳”①,大字不识一个的褴褛男子倒没有脸皮厚到这种程度当众拉着一个人询问,再看时发现一同而来的黑衣旅人已经骑着高头大马进了栎阳城中。

    算不上繁华的大街,从四海八荒聚集的商旅客贩在这条大街上售卖秦地或稀缺或廉价的商品,以换取可供养家糊口的钱财。

    黑衣旅人骑着高头大马在大街上一马当前的行着,随着路面的颠簸摇晃着身子,算不上特别大但谨慎的眼睛审视着周遭的商客,沿途的行人纷纷向其投来了瞩目的目光,倒不是因为旅人骑下的高头大马,而是在他后面的一整条马队。

    整整齐齐的马队由后个追了上来的衣裳褴褛的男子领着,说是领着其实就是坐在前头一只马的马鞍,两脚放在马头上,马鞍的后部绑着几套做工精良的板甲,然给他提供了背卧的支撑。

    男子没有挥舞马鞭,哼着不知名的旋律,马队乖乖的跟着他走着,没有一个敢掉队,让不少行人称赞褴褛男子训马有方。

    时则黑衣旅人在前面引着,终于引来了一个小厮,他大声呼唤,黑衣旅人从马上下来与他攀谈。

    商量好价钱,褴褛男子大手一挥,浩浩荡荡的马队就怎么进了商客的栏杆里,一同出售出去的还有一整编队的板甲武器,出来的时候黑衣旅人牵着还牵着一只马,不过并不是他刚刚骑乘的高头大马,而是之前的那只老瘦的驽马,腰间的包裹也重新变得满满当当,褴褛男子也并不是毫无收获,最少手上还有一张扁平的石子馍。

    “卫鞅啊,我们接下来去哪啊?”

    褴褛男子自然就是洛君,被卫鞅说服的他上了卫鞅大业的贼船,成了他名副其实的贴身保镖。

    洛君一边咬着手上的石子馍②,一边问着身边的卫鞅,连续几天都是吃馍馍,洛君不仅没有讨厌,相反还喜欢上了这种陕西风味十足的美食,吃的是津津有味,而卫鞅看上去心情似乎不错,大手一挥。

    “走,我们先去一家酒家果腹再说。”

    洛君不置可否,或者是说他本来就没什么好打算的,去哪里暂时都取决于卫鞅,两人来到了一家酒肆,招呼酒家上菜,卫鞅将腰间宝剑取下,打开水壶于盏痛饮大口,内心大感舒畅时却看到君正一脸愁容的瞪着自己。

    “怎么?要喝你自己不会倒吗?”

    洛君撇了撇嘴角,笨拙的手握着水壶,私图模仿卫鞅的手势倒入水杯,卫鞅注意到他在握着水壶的时候手指总有些不协调,无论如何调整也无法找到最好的借力角度,水漫漫洒了出来,但就是如何也流不到水杯中,流的满桌面都是水。

    “你该不会是不会倒水吧?”

    虽然是疑问,但洛君却听出了卫鞅口中那股笃定,洛君脸颊一红,只可惜这一幕被那杂繁的乱发遮挡住,看不见底细,不过虽然丢人君倒没有没有反驳,干脆将水壶放在桌面上,不得不说洛君放下水壶这一举动倒是没有发生太多的意外,没有半点刚刚倒水时的生疏。

    “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活下来的,竟然连这么简单的动作都不会,这只手像是刚刚生出来的一样笨拙。”

    卫鞅毫不留情的吐槽着洛君,随手提壶倒水,写意轻松,而洛君却一直盯着卫鞅的手掌,似乎是真的想要学习他倒水的姿势一样。

    “我真不知道你以前是如何喝水的,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一样。”

    “我不会又怎么了?难道你天生就会吗?”

    看着洛君食指和大拇指捏不起茶杯,又忍不住为自己的举动寻找开脱的借口,卫鞅笑的就更加开心了,悉心的将手伸向他的面前,示范了一下如何握住茶杯,洛君有样学样,照葫芦画瓢,很快就掌握了起手的姿势。

    当菜品递上来的时候,卫鞅并没有马上开吃,而是看着呆呆坐在原位没有动箸③的洛君,伸出了握着筷子的右手调笑着君。

    “需要我帮助吗?”

    意识到了卫鞅是存心想看自己笑话,冷哼一声扭过头去是拒绝了卫鞅的好戏,卫鞅嘴角毫不掩饰的露出了笑容,他发现眼前这个身高与自己相近的男子无论是思想心境还是行为举止都和自己家隔壁那三岁顽童一样稚嫩,如果不是得知他那不一般的身手和根本就没有打理过的胡须,恐怕当真要将君当做一位稚童看待。

    或者说,现在的卫鞅就是将洛君看做稚童来看。

    看着不断尝试用手把握筷子但就是握不紧的君,卫鞅见他不甘心的双手捧住饭碗,直接用那比常人要长的多的舌头直接舔了起来,活像家母曾经饲养的那只猫咪吃饭的姿势。

    “你以前就是这样吃饭的?”

    卫鞅一把将他的饭碗夺来,没等他发怒,卫鞅将一双筷子塞入他的手上,直接说道。

    “看我姿势,右手五指自然弯曲执筷,大拇指尾部、食指和中指夹住一根筷子,大拇指底部和无名指夹住另外一根筷子,小指自然弯曲。夹菜时,食指和中指向内弯曲,使第一根筷子靠紧第二根筷子,从而将食物夹住。”

    卫鞅一边说,一边演示刚刚在话语中突出的重点步骤并进行演示,然后将筷子那还给君,褴褛男子抬头看了他一眼,如法炮制的模仿着卫鞅刚刚教授给他的握筷方式,虽然略显笨拙但考虑到这是他第一次握筷还是可以原谅的。

    事实上看到洛君愿意接受自己传授给他的握筷方式,卫鞅在内心长舒了一口气,因为他刚刚最担心的是君一意孤行,根本不理会自己的教诲。

    前几日因为食用的是干面饼和直接嘴堵上去就能喝的水袋,所以卫鞅并没有发现洛君连这些最基本的行为举止都不习得,如今来看之前的他完全就是一个隔绝世俗的野人。

    但是这样恰恰不是更好吗?

    看着似乎很满足的享受着食物的洛君,看到他竟然在用筷子扒饭,卫鞅又突然说道。

    “诶,箸只是用来夹菜的,大家都是用手直接吃饭的啊?”

    君突然停下了不礼貌的扒饭,他幽幽道。

    “不必了,我感觉这样……似乎要更加好点。”

    然后君又沉寂了一下,再说道。

    “或许有一天我会习惯这一切,但我觉得在这之前还是先保证自己的肚子问题。”

    卫鞅撑着右脸,看着扒着饭的洛君,低声自语。

    “希望,你可以尽快的融入这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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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不选择在作家的话中交代这事是因为为了防止一些外站或是盗版网站看到此书的人看不到这一条说明,其他求票事宜会在作家的话中书写,谢谢大家体谅谢谢。

    注①:读作栎(li)阳谢谢。

    注②:石子馍在秦朝时候就有了,只是那个时候不叫这个名字,但做法还是没什么区别的,叫啥子我也不清楚哟,毕竟我不是关中人,也不是专门研究秦朝饮食的。

    注③:箸(古时筷子的称呼,现在潮汕语里仍有保存)在秦朝还不是主要的进餐工具。刀叉,勺子,配手是当时的主流,直到宋前,人们吃饭还是用手,只有夹菜用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