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开张第一笔生意
林凌启现在已经是吴县的大名人了,刚到城门口,守城的民壮纷纷上前巴结,有的喊他‘林大人’,有的喊‘林掌柜’,有的跟他熟络的,干脆直接喊‘大哥’。
林凌启含笑点着头,取出些碎银来,分给这些人,便昂首挺胸进城了。
私家侦探社开在离县衙不远的一条街上,这里属于繁华地段,都是些金银首饰、玉器、绸缎等店铺。
侦探社紧靠一家绸缎店,一共两间店面,东边一间是接待室,西边一间会客室。二楼作为歇息处。
屋檐下悬挂一块匾额上写着:林凌启私家侦探社。两侧的柱子上贴着一幅对联:疑难杂案皆可破,奸险妖徒均难逃。
林凌启暗想:难得唐谷裕这般费心,改日好好谢他一番。
接待室摆设跟一般铺子形同,一口柜子横放着,把屋子分成南边两边,中间一块活动木板可供人进去。柜子后面坐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瘦长的身子,眉清目秀,一双灵活的眼睛看着林凌启。
曹达明吼了一声:“看什么看!这是你的主人。”
小伙子忙站起来,微笑着说:“原来是林大人来了。我叫李富顺,您叫我小顺子好了。”
小顺子?
林凌启不解地看了看曹达明。
曹达明陪笑说:“大哥,他是唐举人家的书童。唐举人看他灵活,便叫他过来给您端茶倒水、打扫卫生,并在您外出时照看店面。您觉得过得去吗?如果看不顺眼,我替您另外务色一个。”
听他讲着,小顺子的脸色暗淡下来,眼巴巴的看着林凌启,哀求着说:“林大人,小顺子早就听过您的大名,能过来伺候您,是小顺子的福分。请您不要赶我走。”
林凌启暗想:小顺子?哼哼!听起来象太监。这小子虽然年龄不大,但说话倒也伶俐,况且会察言观色,应该是我不错的帮手。只是明朝男风很流行,我大不了他几岁,又没娶媳妇,跟他住一起,会不会引起别人的误会。要是换个姑娘就好了,就算被人说闲话,也没什么关系。
小顺子见他不吭声,心里不免有些沮丧。哭丧着脸说:“既然林大人看我有些碍眼,等一下我随东家走人就是了。东家还在里屋等林大人,请您会他一面吧!”
林凌启点点头,把随身携带的行李递给他,淡淡的说:“你把我的行李放楼上衣柜,再给我们沏壶茶来。记着,以后我外出时除非叫上你,否则你乖乖留在这里看门。”
小顺子愣住了,呆呆的看着林凌启。
曹达明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傻愣着干嘛?快拿行李上前。”
小顺子回过神来,顿时笑容满面,连连应声,提起行李欢快地跑上楼去。
林凌启招呼曹达明一声,两人一起往接待室走去。
接待室东西两侧各摆两把红木椅子和一茶几,中间放一张小圆桌,最北面则是张书桌,上面放着文房四宝。
唐谷裕正陪一人喝茶,叫林凌启进来,起身笑眯眯地说:“林大人,你看这里还满意吗?如果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您尽管开口。”
林凌启拱拱手说:“唐举人,你太客气了,我还不知道该怎样报答你呢?中午我做东,请大家喝杯水酒。”
唐谷裕摇摇头说:“林大人,吃饭就免了。我朋友林逸轩是一家金银首饰店的掌柜,现在遇上件棘手的事,还请你援手相助。”
林凌启早就注意到旁边那人了,此人年约四十,衣着得体,相貌俊朗,气度不凡,只是眉宇间带着深深的忧愁。
林逸轩上前深深一鞠躬,略带悲凉感说:“林大人,在下的事全靠你了!”
林凌启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靠,我又不是英年早逝,你怎么搞得象在祭奠我一般,真是晦气!
他将身子撇开,冷冷的说:“林掌柜,有什么事坐下来讲,不必行如此大礼。”
这倒不是他真生气了,而是职业习惯罢了。
前世的他刚办案时,对人非常热忱,以致别人怀疑他是冒牌货,要他掏出证件来。还有人认为他是活**,让他帮忙干这个干那个,甚至一位妇女让他帮衣服洗了。此后他就板着张脸,象对方欠他八百斤棉花似的。
林逸轩讨了个没趣,讪讪退回座位,讲起事情的由来。
原来林逸轩主要给人定制金银首饰,他的手艺出众,价格实惠,生意颇为不错。
前阵子他因夫人生日即将到来,便打造一根新式金凤钗,上面镶嵌一非常稀罕的红宝石,十分精美。
打造完后,他将金钗放在店里一抽屉里,打算在夫人生日当天送给她。不料大前天他到店铺后,发现那抽屉的锁被撬坏了,里面的金钗不翼而飞。
这金钗制作精良,加上那红宝石,价值近百两纹银,是店里最值钱的首饰。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他曾向夫人许下诺言,若兑现不了,难以向夫人交代。
于是他看住店里的伙计,请隔壁店铺伙计报官。
吴敬涟接案后,自然出手不凡,将其店里三个伙计抓起来一一盘问,却得不到答案。
这三个伙计中,两个是林逸轩的侄子,一个是林夫人的侄子。他怕吴敬涟对这三人动刑,又怕店铺生意没人照顾,于是便撤诉,将三人领回。
唐谷裕得知情况后,便提议林逸轩向林凌启求助,所以带他来此。
林凌启听完暗笑,吴敬涟太滑头了,将林逸轩的侄儿、内侄都抓走,弄得林逸轩开不了店门不说,还要担心三人受折磨,不得不撤诉。这么一来,他可以不用劳神查案了。
既然开张第一笔生意,一定要圆满成功。
他精神抖擞起来,问:“你三个侄儿在店里都干些什么?”
林逸轩苦着脸说:“我的两个侄子负责看店面,帮我制作首饰。而我内侄则管理账目。”
林凌启一怔,掌柜干活,伙计管账,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内侄管账,他老婆自然对金银铺的日常经营一目了然,看样子林逸轩是个怕老婆的主。对了,他怕老婆关我屁事,关键把案情查清。
他淡淡的说:“那抽屉的钥匙是谁保管的?”
林逸轩拘谨的说:“回林大人,是由在下保管。”
“那现场吴大人勘察过以后,有没有带走可疑物品?”
“回林大人,吴大人只是将在下几个侄儿抓去,店铺的东西没带走一丝一毫。”
林凌启点点头,心想:这样最好,物证没有遭到破坏,正适合我查案。吴敬涟虽然无能,但总算替我做了件好事,改明儿谢谢他。不过谢他哪方面呢?不作为?还是昏庸?
想到这里,不禁哑然失笑。说:“事不宜迟,我先到你铺子看看。”
林逸轩见他冷冰冰的脸上有了笑意,心中略微放松,躬身说:“那在下给林大人引路。”
林凌启含笑点着头,取出些碎银来,分给这些人,便昂首挺胸进城了。
私家侦探社开在离县衙不远的一条街上,这里属于繁华地段,都是些金银首饰、玉器、绸缎等店铺。
侦探社紧靠一家绸缎店,一共两间店面,东边一间是接待室,西边一间会客室。二楼作为歇息处。
屋檐下悬挂一块匾额上写着:林凌启私家侦探社。两侧的柱子上贴着一幅对联:疑难杂案皆可破,奸险妖徒均难逃。
林凌启暗想:难得唐谷裕这般费心,改日好好谢他一番。
接待室摆设跟一般铺子形同,一口柜子横放着,把屋子分成南边两边,中间一块活动木板可供人进去。柜子后面坐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伙子,瘦长的身子,眉清目秀,一双灵活的眼睛看着林凌启。
曹达明吼了一声:“看什么看!这是你的主人。”
小伙子忙站起来,微笑着说:“原来是林大人来了。我叫李富顺,您叫我小顺子好了。”
小顺子?
林凌启不解地看了看曹达明。
曹达明陪笑说:“大哥,他是唐举人家的书童。唐举人看他灵活,便叫他过来给您端茶倒水、打扫卫生,并在您外出时照看店面。您觉得过得去吗?如果看不顺眼,我替您另外务色一个。”
听他讲着,小顺子的脸色暗淡下来,眼巴巴的看着林凌启,哀求着说:“林大人,小顺子早就听过您的大名,能过来伺候您,是小顺子的福分。请您不要赶我走。”
林凌启暗想:小顺子?哼哼!听起来象太监。这小子虽然年龄不大,但说话倒也伶俐,况且会察言观色,应该是我不错的帮手。只是明朝男风很流行,我大不了他几岁,又没娶媳妇,跟他住一起,会不会引起别人的误会。要是换个姑娘就好了,就算被人说闲话,也没什么关系。
小顺子见他不吭声,心里不免有些沮丧。哭丧着脸说:“既然林大人看我有些碍眼,等一下我随东家走人就是了。东家还在里屋等林大人,请您会他一面吧!”
林凌启点点头,把随身携带的行李递给他,淡淡的说:“你把我的行李放楼上衣柜,再给我们沏壶茶来。记着,以后我外出时除非叫上你,否则你乖乖留在这里看门。”
小顺子愣住了,呆呆的看着林凌启。
曹达明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傻愣着干嘛?快拿行李上前。”
小顺子回过神来,顿时笑容满面,连连应声,提起行李欢快地跑上楼去。
林凌启招呼曹达明一声,两人一起往接待室走去。
接待室东西两侧各摆两把红木椅子和一茶几,中间放一张小圆桌,最北面则是张书桌,上面放着文房四宝。
唐谷裕正陪一人喝茶,叫林凌启进来,起身笑眯眯地说:“林大人,你看这里还满意吗?如果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您尽管开口。”
林凌启拱拱手说:“唐举人,你太客气了,我还不知道该怎样报答你呢?中午我做东,请大家喝杯水酒。”
唐谷裕摇摇头说:“林大人,吃饭就免了。我朋友林逸轩是一家金银首饰店的掌柜,现在遇上件棘手的事,还请你援手相助。”
林凌启早就注意到旁边那人了,此人年约四十,衣着得体,相貌俊朗,气度不凡,只是眉宇间带着深深的忧愁。
林逸轩上前深深一鞠躬,略带悲凉感说:“林大人,在下的事全靠你了!”
林凌启被他的举动吓了一跳,靠,我又不是英年早逝,你怎么搞得象在祭奠我一般,真是晦气!
他将身子撇开,冷冷的说:“林掌柜,有什么事坐下来讲,不必行如此大礼。”
这倒不是他真生气了,而是职业习惯罢了。
前世的他刚办案时,对人非常热忱,以致别人怀疑他是冒牌货,要他掏出证件来。还有人认为他是活**,让他帮忙干这个干那个,甚至一位妇女让他帮衣服洗了。此后他就板着张脸,象对方欠他八百斤棉花似的。
林逸轩讨了个没趣,讪讪退回座位,讲起事情的由来。
原来林逸轩主要给人定制金银首饰,他的手艺出众,价格实惠,生意颇为不错。
前阵子他因夫人生日即将到来,便打造一根新式金凤钗,上面镶嵌一非常稀罕的红宝石,十分精美。
打造完后,他将金钗放在店里一抽屉里,打算在夫人生日当天送给她。不料大前天他到店铺后,发现那抽屉的锁被撬坏了,里面的金钗不翼而飞。
这金钗制作精良,加上那红宝石,价值近百两纹银,是店里最值钱的首饰。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他曾向夫人许下诺言,若兑现不了,难以向夫人交代。
于是他看住店里的伙计,请隔壁店铺伙计报官。
吴敬涟接案后,自然出手不凡,将其店里三个伙计抓起来一一盘问,却得不到答案。
这三个伙计中,两个是林逸轩的侄子,一个是林夫人的侄子。他怕吴敬涟对这三人动刑,又怕店铺生意没人照顾,于是便撤诉,将三人领回。
唐谷裕得知情况后,便提议林逸轩向林凌启求助,所以带他来此。
林凌启听完暗笑,吴敬涟太滑头了,将林逸轩的侄儿、内侄都抓走,弄得林逸轩开不了店门不说,还要担心三人受折磨,不得不撤诉。这么一来,他可以不用劳神查案了。
既然开张第一笔生意,一定要圆满成功。
他精神抖擞起来,问:“你三个侄儿在店里都干些什么?”
林逸轩苦着脸说:“我的两个侄子负责看店面,帮我制作首饰。而我内侄则管理账目。”
林凌启一怔,掌柜干活,伙计管账,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他内侄管账,他老婆自然对金银铺的日常经营一目了然,看样子林逸轩是个怕老婆的主。对了,他怕老婆关我屁事,关键把案情查清。
他淡淡的说:“那抽屉的钥匙是谁保管的?”
林逸轩拘谨的说:“回林大人,是由在下保管。”
“那现场吴大人勘察过以后,有没有带走可疑物品?”
“回林大人,吴大人只是将在下几个侄儿抓去,店铺的东西没带走一丝一毫。”
林凌启点点头,心想:这样最好,物证没有遭到破坏,正适合我查案。吴敬涟虽然无能,但总算替我做了件好事,改明儿谢谢他。不过谢他哪方面呢?不作为?还是昏庸?
想到这里,不禁哑然失笑。说:“事不宜迟,我先到你铺子看看。”
林逸轩见他冷冰冰的脸上有了笑意,心中略微放松,躬身说:“那在下给林大人引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