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臣
字体: 16 + -

第172章 朝霞晚霞

    方文不明白林枫的想法,就像不明白溺水的人,紧抓一把稻草有何意义。该抱紧的是船只或者横木,不是稻草,而这些救命之物在他身边陈列,触手可及。可恨他不屑一顾,缠着稻草缓缓下沉,还冲着穿上施救之人放肆狂笑,面无悔意。

    脱节了!

    方文又气又怒,这小子不守规矩,和现实脱节了一样。恍惚间,赤裸着森白皓齿的青年,好似触动了什么,有东西打脑海一闪而逝。

    折扇轻摇的青年脚下踞趔,险些踉跄扑倒。

    “林兄这话,晦涩朦胧,耐人寻味呀!”他拽住林枫胳膊才稳住身形。

    “哪里朦胧了?”

    “哪里都朦胧,”方文正色道:“你可想清楚了,晋王殿下虽彬彬有礼,纤尘不染,终究是我方家与天家的后辈子嗣。抛开人臣之礼,他该喊我声舅舅。浑水趟进去了,你要护他周全,负责捞出来!”

    “否则,”方文眸子阴翳,“我要与你说道说道!”

    不明觉厉,隐喻威胁。

    皇后方氏的三位子嗣中,晋王无疑是最废柴、且难堪大用的。可耐不住这小子人缘好,白白净净,又一副衣冠楚楚、不谙世事的稚童心智。白嫩小脸微微一笑,单纯中带透着稚嫩烂漫,又略显英俊,雪兔似得谁见都心生怜爱。

    生来一副吃软饭的派头,漫过青楼楚馆,满楼红袖招。

    还有一身正气,由内而外洋溢赤子之心,圣贤祖训谨心恪守、而又温和纯雅。方方面面,接触越深,越容易被打动,看做亲生子侄。糊涂兄方敬亭跟人家还有铁打的血脉亲缘,浓郁过水,没理由不为他点提两句。

    林枫明白,自己虽是他挥鞭御马,一路谈笑请来之人不假。可亲疏远近还分得清,人家又是皇子,封号晋王,于情于理也该站在亲处。

    林枫眨着眼皮,“尽力而为!”

    眼睛狠狠一瞪,方文气道:“何谓尽力而为?你想做甩手掌柜!”

    “没这意思,都说了,我二人互利互惠,并无利用之嫌。”林枫道:“他护我师徒一行安稳,我帮他寻一条活路,不太好走,但方向是没错的。交易是这么个交易,至于他能走到哪里,走到什么程度,乃至于以后愿不愿走下去,还是转身回来,战战兢兢做回他的晋王殿下,他自己选。”

    “这算什么,杀生取义!”方文怒目而视。唤作楚勉的少年,于他而言分量不轻,情急之下说出的话也少了些避讳。

    “绝无此意,是一场双向选择。赌坊规矩糊涂兄不会不知道吧?”林枫沉声。言下之意,两人便是坐在朝堂的赌徒,同心共利不假,但想要一路高歌猛进成为最上头,要看人家愿不愿陪你玩了。

    不巧的是林枫很没赌品,只懂愿赌服输,不懂赴汤蹈火,尤其还是这类风险极大的牌面。楚勉给他的筹码,他帮其翻了一个番后做两清算,谁也不欠谁,分道扬镳。其实与他而言,带给楚勉的机会比小家伙付出的代价大得太多。

    盟友占大头,生意做到这份上已经很道义了,良心不痛。

    方文回过神来,打翻了五味瓶一样百味杂陈。原来在洞穴之中,独处的两人哪是闲聊家常谈经论道,分明是与虎谋皮、自寻死路。楚勉个小混账还不自知,蠢得跟头猪一样,不成气候。

    可换句话说,眼前青年当真心思玲珑。

    洞之先机,磨难临至,才发觉人家万事俱备了。

    “好手段!”方文看向远处,粼粼光波映在眼中熠熠生辉。他不想再看林枫,看不懂。细思一板一眼,皆有可取之处,发人深省,但又尽干些丢西瓜捡芝麻的不平事,耐人寻味。

    总之,脑壳里的东西和他不一样。否则首要剔除的就是楚勉。

    不知想到了什么,他突然笑道:“撑不住了记得知会我,你糊涂兄长替你收尸。”

    说完哈哈大笑。

    他是不相信楚勉的。暴风雨里孱弱到只能挤在夹缝生存的小草,一阵风吹过去也能连根拔起,搅碎飞散。根基太薄了,比小草更娇弱无力,怎能依附?

    林枫选错了人。

    后者笑笑不说话。他不会告诉方文曾有一个叫做李治的呆头小子,是如何作壁上观,看着兄长李承乾与李恪龙争虎斗又相继被废,接过父皇李世民的宝座龇牙坐上帝位的。

    更不会告诉他,他脑子里的东西,大抵有扭转战局之用。

    一件成功的事儿不能如法炮制,照搬不误。可循序渐进引以为戒,再配以超前之术,就大有可取。

    楚勉需要的就只是可取之处,有了,机会就有了。胜负输赢.....那林枫就管不着了,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你不信?”他以为林枫摇头拒绝。

    “不是,”后者摸着鼻子,“这一天不会有的,我对晋王殿下有信心。”

    “果然与众不同,对晋王有信心?普天之下,哪怕算上楚勉本人也就你一个!”方文哈哈直笑,“你说的对,自家人知自家事儿,你看走眼了!现在改还来得及!”

    林枫摇头,拒绝了,“不必,就他了。”

    神色坚定,毫不做作。让人怀疑是坐在酒馆叫菜,冷不丁小二报上一个,他一拍即合,挥斥叫道就它,不改了。

    随意的过分。

    方文也不再劝,对于眼前人来说一遍就够。

    两人沿着曲折小道一路往前,远处水天一色间,天空与湖面交相辉映,并排树立两轮血色落日。暮沉沉的霞光将两人影子缓缓拉长,蒙上镀金似得薄纱。

    林枫抬头四顾。过得真快,落日了啊!

    他想起一问,“糊涂兄喜欢朝霞还是晚霞?”

    “晚霞!”

    “哦?”青年一怔,“为何,大抵是喜欢朝霞的人多些吧!朝阳初生,万物晨阳之际,又露珠乍散,葱郁繁茂,好像一切都是澄清空灵的,清澈如水!且一日之计在于晨,志得意满皓首穷经正当时,岂不快哉!”青年叹道:“想想满是诗情画意,你竟然不喜?”

    似笑非笑。

    “那你呢!”方文反问,“心仪哪个?”

    “我啊,我也更喜晚霞”林枫自嘲,两人互视仰天大笑,畅意快然。志同道合,莫不如是。

    朝霞是小孩子玩的东西,比如楚勉,呆呆盼着日出,总以为太阳来了就是青天白日。殊不知在这方人眼里所谓的青天白日,只是光天化日下赤裸裸的现实,阴暗潮湿,哪有那么多温暖温馨!

    还是晚霞好,黑了就啥也瞧不见了,眼不见为净。愁的苦的留给青天白日,光天化日里就该干黑天不敢干且见不得人的勾当,心安,不怕鬼敲门!

    胸口传来一股力道,阻住去路。林枫顺着方文目光看去,两妇人正相拥一起,攥着一方打湿了的深色锦帕嚎啕大哭。锦帕本是懒蓝色,湿润后显得更加深沉阴忧郁。看她们抬手抹泪的,浸湿锦帕的竟是两人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