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杀手
屋子亮了起来,勉强跟外面的月光挣一番高下,们被打开来,随着微风走进来的是一个打扮与屋子内众人一般的黑衣女子。
“大姐,跟上了,那人目前还在连云崖一带”
“天字号跟上,走”
没有多说废话,南宫婧听到之后立马拿起武器带头出门而去。
.....
于此同时,丰臣跟着自家师兄快步如飞,而两人前面则是脸色苍白的肖剑。
是的,丰臣跟师兄在次日就找到了肖剑,本来打算杀了肖剑然后再去找丰乐的,却不想肖剑居然会想着自己可能逃,在自己说出你儿子也要死的时候,他居然说出了他知道自己儿子在哪里。
于是也省的自己幸苦找,便一路压着肖剑前往连云山,也是那杂种跑的快,什么都没有说就直接跑了,还不知道他去哪里,是的,丰臣从来就没关注过便宜儿子,自然也不知道一年前的丰乐当山贼的事情。
......
这个世界是没有什么武功等级之类的级别的,只分内外高手,外家高手不修内功,有些人是体质特殊无法学习,而有的人则是故意不去修习,前一类人只算是稍微强一些的普通人,而后一类人一般则是旁门左道,没有内功自然有他的好处,最明显的一点便是外家高手刺杀内家高手比起内家高手刺杀内家高手要强。
其原因也简单,外家高手身体里没有内气,被感知的几率比起内家高手要低的很多,如果是内家高手的话只要靠近就会被感知到,哪怕杀的是普通富豪,那也肯定有内家高手的门客,如此外家高手一直就是偷、袭,一类的旁门左道门派主流。
就如丰乐身旁倒下的这个黑衣人。
丰乐本来离开之后想着反正天已经差不多黑了,就打算在山里过一夜,而且在甩开那个什么郡主的时候已经累的差不多了,于是就近找了个以前山贼的落脚处避寒,睡下之后尿意来袭,欲醒未醒之际心生警兆,于是一打滚避开了刺客往自己心脏捅来的匕首。
特么的,这又算是怎么一回事,丰乐的记忆浅薄的江湖阅历不说,南宫少阳的记忆里丰乐还是能得知这种未曾修习内功的刺客代表的是什么。
自己被人盯上了。
睡意也没了,天还是黑的,丰乐不知道刺客是不是就一个人,被树木遮挡了些月光的视野,视野不够开阔,丰乐不能确定周围还有没有人,警惕的看了一眼四周,除了一些蚊虫的声音之外完全感受不到什么。
白羊城在南,自己跟萧剑几人分开之时为了躲开那什么劳子郡主,也是为了目的地临江城,自己是往着反方向走的,本身自己来白羊城就是为了报官的,如果早知道前面的事情,自己也不会往白羊城这边走,而是会朝连云山一带的另一面的那条路,而现在离白羊城也有些远了,自己不可能因为虚无缥缈的可能性而在这里强行停留一夜。
丰乐并不想死,那就只能强行提起精神来跑路了。
倒了一把落脚处摸来的水袋打的水在手上,有些冰凉水拍了拍脸颊。
内家高手也是人,且不说今天早上赶路到白羊城然后被追了半座山,还跟萧剑打杀了一番,为了摆脱郡主又跑了一阵子,这才休息了那么一会,自然会累,而且自己并没有吃晚饭。
跑的不算慢,也不算快,丰乐的身法属于武林中的正常水平,毕竟自己没有关于加持身法的内功,但是哪怕丰乐没有关于身法相关的内功,但是凭借着自己的内力也足够摆脱外家高手的脚力。
就这样匀速前进,丰乐现在主要不是要摆脱自己身后可能存在的人,而是要让他在追踪自己的时候暴露,于是就现在丰乐的速度就属于刚刚好在没有使出内力的可追范围之内。
丰乐不懂追踪之术,自然也不知道该如何在专业人士眼里掩藏自己前进的路线,所以就只能用这个蠢办法企图让对方暴露,但是显然对方并没有因为跟踪自己而被自己感知到,也有可能自己身后根本没有人。
那自然再好不过了,丰乐这般想着。
匀速前进的丰乐猛然一个回头,接着转过身子加速一个前进,忽左忽右。
“淦”。
直觉这种东西没有人知道该不该信,丰乐现在的直觉表示有人在跟踪自己,但是自己发现不了任何蛛丝马迹,这让丰乐非常烦躁。
沙沙沙,起风了,这让丰乐觉得更糟心。
随着风儿来的不止是落叶,还有着身法绝伦的黑衣刺客,让丰乐的糟心不止如此的是这些人并非至少外家人士,和入眼的飞针。
来着便是南宫婧等人,而南宫婧则是一身黑衣紧贴着身子,背后则是一人高的阔刀,显得有些另类的美感,但是在夜晚丰乐自然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不是因为丰乐眼睛不好,而是距离有些远。
终于等到了人,丰乐如此想着,却不想来人有些多,早在自己躲过飞针之后丰乐便停了下来,跑不掉的,这是丰乐从见到对方前来的第一个外家高手刺客就知道的事情。
只有话术才能挽回局面,丰乐自认没有得罪过能让刺客前来找自己的人,无论是前身还是现在,除了自己失手打死的上一个黑衣人之外。
几人渐渐靠近丰乐,南宫婧并没有打算跟对方有任何交流,从白羊城外赶到丰乐前面那处落脚处的时候,在看到属下死了一人的时候南宫婧就知道对方跑了,幸好对方没有发现还有人。
也不需要责怪那个出手暴露自己的属下了,都已经死了。
“杀”
没有一丝将道理的意思,自己等人为了追上丰乐,现在前来的人都是身法出众的,而这般速度追赶丰乐显然不可能有偷袭的机会,全力赶路的内家高手就像是夜空中的星星,只要靠近就会被发现的。
“等等,告诉我谁请你们来杀我的,我有钱”丰乐看对方没有交流的意思,只能边躲暗器边开口。
(本章完)
“大姐,跟上了,那人目前还在连云崖一带”
“天字号跟上,走”
没有多说废话,南宫婧听到之后立马拿起武器带头出门而去。
.....
于此同时,丰臣跟着自家师兄快步如飞,而两人前面则是脸色苍白的肖剑。
是的,丰臣跟师兄在次日就找到了肖剑,本来打算杀了肖剑然后再去找丰乐的,却不想肖剑居然会想着自己可能逃,在自己说出你儿子也要死的时候,他居然说出了他知道自己儿子在哪里。
于是也省的自己幸苦找,便一路压着肖剑前往连云山,也是那杂种跑的快,什么都没有说就直接跑了,还不知道他去哪里,是的,丰臣从来就没关注过便宜儿子,自然也不知道一年前的丰乐当山贼的事情。
......
这个世界是没有什么武功等级之类的级别的,只分内外高手,外家高手不修内功,有些人是体质特殊无法学习,而有的人则是故意不去修习,前一类人只算是稍微强一些的普通人,而后一类人一般则是旁门左道,没有内功自然有他的好处,最明显的一点便是外家高手刺杀内家高手比起内家高手刺杀内家高手要强。
其原因也简单,外家高手身体里没有内气,被感知的几率比起内家高手要低的很多,如果是内家高手的话只要靠近就会被感知到,哪怕杀的是普通富豪,那也肯定有内家高手的门客,如此外家高手一直就是偷、袭,一类的旁门左道门派主流。
就如丰乐身旁倒下的这个黑衣人。
丰乐本来离开之后想着反正天已经差不多黑了,就打算在山里过一夜,而且在甩开那个什么郡主的时候已经累的差不多了,于是就近找了个以前山贼的落脚处避寒,睡下之后尿意来袭,欲醒未醒之际心生警兆,于是一打滚避开了刺客往自己心脏捅来的匕首。
特么的,这又算是怎么一回事,丰乐的记忆浅薄的江湖阅历不说,南宫少阳的记忆里丰乐还是能得知这种未曾修习内功的刺客代表的是什么。
自己被人盯上了。
睡意也没了,天还是黑的,丰乐不知道刺客是不是就一个人,被树木遮挡了些月光的视野,视野不够开阔,丰乐不能确定周围还有没有人,警惕的看了一眼四周,除了一些蚊虫的声音之外完全感受不到什么。
白羊城在南,自己跟萧剑几人分开之时为了躲开那什么劳子郡主,也是为了目的地临江城,自己是往着反方向走的,本身自己来白羊城就是为了报官的,如果早知道前面的事情,自己也不会往白羊城这边走,而是会朝连云山一带的另一面的那条路,而现在离白羊城也有些远了,自己不可能因为虚无缥缈的可能性而在这里强行停留一夜。
丰乐并不想死,那就只能强行提起精神来跑路了。
倒了一把落脚处摸来的水袋打的水在手上,有些冰凉水拍了拍脸颊。
内家高手也是人,且不说今天早上赶路到白羊城然后被追了半座山,还跟萧剑打杀了一番,为了摆脱郡主又跑了一阵子,这才休息了那么一会,自然会累,而且自己并没有吃晚饭。
跑的不算慢,也不算快,丰乐的身法属于武林中的正常水平,毕竟自己没有关于加持身法的内功,但是哪怕丰乐没有关于身法相关的内功,但是凭借着自己的内力也足够摆脱外家高手的脚力。
就这样匀速前进,丰乐现在主要不是要摆脱自己身后可能存在的人,而是要让他在追踪自己的时候暴露,于是就现在丰乐的速度就属于刚刚好在没有使出内力的可追范围之内。
丰乐不懂追踪之术,自然也不知道该如何在专业人士眼里掩藏自己前进的路线,所以就只能用这个蠢办法企图让对方暴露,但是显然对方并没有因为跟踪自己而被自己感知到,也有可能自己身后根本没有人。
那自然再好不过了,丰乐这般想着。
匀速前进的丰乐猛然一个回头,接着转过身子加速一个前进,忽左忽右。
“淦”。
直觉这种东西没有人知道该不该信,丰乐现在的直觉表示有人在跟踪自己,但是自己发现不了任何蛛丝马迹,这让丰乐非常烦躁。
沙沙沙,起风了,这让丰乐觉得更糟心。
随着风儿来的不止是落叶,还有着身法绝伦的黑衣刺客,让丰乐的糟心不止如此的是这些人并非至少外家人士,和入眼的飞针。
来着便是南宫婧等人,而南宫婧则是一身黑衣紧贴着身子,背后则是一人高的阔刀,显得有些另类的美感,但是在夜晚丰乐自然看不清对方的面容,不是因为丰乐眼睛不好,而是距离有些远。
终于等到了人,丰乐如此想着,却不想来人有些多,早在自己躲过飞针之后丰乐便停了下来,跑不掉的,这是丰乐从见到对方前来的第一个外家高手刺客就知道的事情。
只有话术才能挽回局面,丰乐自认没有得罪过能让刺客前来找自己的人,无论是前身还是现在,除了自己失手打死的上一个黑衣人之外。
几人渐渐靠近丰乐,南宫婧并没有打算跟对方有任何交流,从白羊城外赶到丰乐前面那处落脚处的时候,在看到属下死了一人的时候南宫婧就知道对方跑了,幸好对方没有发现还有人。
也不需要责怪那个出手暴露自己的属下了,都已经死了。
“杀”
没有一丝将道理的意思,自己等人为了追上丰乐,现在前来的人都是身法出众的,而这般速度追赶丰乐显然不可能有偷袭的机会,全力赶路的内家高手就像是夜空中的星星,只要靠近就会被发现的。
“等等,告诉我谁请你们来杀我的,我有钱”丰乐看对方没有交流的意思,只能边躲暗器边开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