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抢马(一)
方远决定要做的事,不管千难万阻,都会按心中所定去完成。但并不意味着他是鲁莽之人。相反,对于没有十分把握的事情,他总是慎之又慎,尽可能了解更多信息,争取更多资源,为自己达成目标多添几分胜算。这种性情或者做法,用后世牛人概括的一句话便是:“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
建设一支具有高速机动力、强大战斗力的骑兵部队,是战略目标。早在宣府南校场平叛誓师大会上,看到吕如松麾下甲旅那支宣镇第一强军时,方远就暗下决心,未来一定要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类似强军。甚至,有可能的话,自家队伍一定要比那支劲旅还要强大。数量要更多,装备要更好,忠诚度要更高,战斗力要更强。
也许方远前世不是那样性情,可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经历,正逐渐改变着他。或许,也有身份不明给他内心深处带来巨大压力的影响。无论如何,现在的方远再不是从前那个与世无争、只求平淡安稳一生的方远。
既然上天安排他来到这个世界,一路拼杀又走到了如今身份地位,那么没有理由他会再甘于平淡、忍让谦恭。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这个道理方远通透得很。所以,他必须要有一支强军在手中,才会有安全感。并不是说他打算拿这支军队图谋什么,仅仅只是为了护着自己和宁儿而已。作为一名无依无靠的孤儿,方远太了解世界的运行规则了,紧握在自己手中的力量,才最靠得住。能打的军队,能花的银子,比什么官位、虚名、上位者的赏识,靠谱得多。
这个时代,骑兵是最强大兵种。拥有一支全副武装的精锐骑兵,无论是对付草原上的鞑靼人,或者,应对不可预知的不测之事,都是强有力保障。进可攻,退可守,就算要跑,也比别人跑得快些。
但眼下他作为南山关游击将军,按宣镇军制和提供的资源,只能拥有一千三百名步卒和两百名骑兵。这还是吕家对他特殊照顾,已经破例超编。
想要建设骑兵,现有战马和军资供应都是远远不够的。一个骑兵的训练培养和日常维持,所要消耗军资是步卒的好几倍。这还不算战马和装备的购置费用,若要购买一千多匹战马,再配齐装备,得花上几万两银子。
那么大一笔巨款,对普通军将来说,显然是天大难题。但如果让方远私人掏银子,当然不算困难,再多些他也掏得起。只不过,他既不愿掏,也不能掏。
不愿掏,不是因为舍不得银子,而是不能养成这样的习惯。自家储存再多,总有花光时候。毕竟亲王造反,百年难遇,那种横财可不是想发就可以再发的。
不能掏,是因为如果他不能给出合理的资金来源,就突兀地建起一支一千五百人规模的全骑兵队伍来,那实在太惊世骇俗。要知道,全骑兵旅,大赵京军和九边,虽然每处都能拉出几个来,但无一不是各镇重点建设的精锐之军。想要建起那样的队伍,需要朝廷投入大量资源。他方远,哪来资源搞出这样的队伍?就算只有半个旅规模,也够引人惊疑了。对边军将领,那样行事,不被朝廷猜忌的话,那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方远当然不想被朝廷猜忌。他想安安稳稳地活下来,在安稳的基础上谋求提升自家实力。所以,他建起的骑兵队伍,一定得有能够说服人的合理理由。
所以,去草原上,抢鞑靼人的马,是他获得战马的唯一选择。这不是他想不想做,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去做,必须去抢,而且必须抢到足够数量。如果,他想在很短时间内让三营士兵人人都有马骑的话。
但方远对于抢马这件事,没有充足把握。他对鞑靼人情况不怎么了解,对战马、对骑兵也不怎么熟悉。因此,行动前,他希望找个合适人打探些情况。
眼下在南山关,他想到最合适的人,毫无疑问,是那个累世将门、跟鞑靼人打了几十年仗的吕家的大小姐。赴蔚州平叛前,川道里两人一起给战马取名那件事,方远记忆犹新。说起来,那个刁蛮任性却也不失英武爽朗的长腿妹,自从跟来南山关,方远还没有跟她好好聊过。赴任以来,新军建设一大堆事,他都差点忘了边上还有这么位大美女。
临近傍晚时分,方远忙完手头公务,便往离官衙不远处的驿站走去,吕蓉和两个侍女就住在那里。通常白天大部分时间,吕蓉三人不是去山上打猎,就是在城里游逛。不过天黑前肯定都已回至住处。
离小院尚有十余步路,方远就闻到一股引人食欲的肉香气。他推门而入,就见院内青石地板上,吕蓉和春兰、秋月两个侍女正兴奋地架着两只野兔,放火堆上烤煨。冒油兔肉散出的香气,袅袅绕绕,洒满了整个小院,向围墙外四处飘去。
见到方远进来,吕蓉十分意外,一脸惊喜:“你来啦?哈哈,口福不浅。来来来,尝尝本姑娘手艺。”她没有称呼方远为将军,也没有因方远这几天疏远不理她而恼怒,倒是招呼方远吃肉。
方远望着眼前情景,不知怎的,就想起了前世学校门口那家小饭店,有一道招牌菜,叫做“小烤野兔”。作为穷学生,方远只偶尔跟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去那饭店打打牙祭,改善伙食。要说那道招牌菜怎么好吃,方远倒不觉得。只是,现在忽然想起,心头涌过别样滋味。
看着三个姑娘天真烂漫开心模样,方远内心被一些柔软温暖的东西触动,想起了从前学校里清苦、简单却也无忧无虑的生活。此情此景,跟眼前这三位姑娘在一起,倒让他感觉到有点像是回到校园里,与女同学们一块烧烤的味道。
听吕蓉邀请,方远对她暖暖一笑,干脆地应一声:“好。”
建设一支具有高速机动力、强大战斗力的骑兵部队,是战略目标。早在宣府南校场平叛誓师大会上,看到吕如松麾下甲旅那支宣镇第一强军时,方远就暗下决心,未来一定要建立一支属于自己的类似强军。甚至,有可能的话,自家队伍一定要比那支劲旅还要强大。数量要更多,装备要更好,忠诚度要更高,战斗力要更强。
也许方远前世不是那样性情,可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种种经历,正逐渐改变着他。或许,也有身份不明给他内心深处带来巨大压力的影响。无论如何,现在的方远再不是从前那个与世无争、只求平淡安稳一生的方远。
既然上天安排他来到这个世界,一路拼杀又走到了如今身份地位,那么没有理由他会再甘于平淡、忍让谦恭。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不行,反受其殃。这个道理方远通透得很。所以,他必须要有一支强军在手中,才会有安全感。并不是说他打算拿这支军队图谋什么,仅仅只是为了护着自己和宁儿而已。作为一名无依无靠的孤儿,方远太了解世界的运行规则了,紧握在自己手中的力量,才最靠得住。能打的军队,能花的银子,比什么官位、虚名、上位者的赏识,靠谱得多。
这个时代,骑兵是最强大兵种。拥有一支全副武装的精锐骑兵,无论是对付草原上的鞑靼人,或者,应对不可预知的不测之事,都是强有力保障。进可攻,退可守,就算要跑,也比别人跑得快些。
但眼下他作为南山关游击将军,按宣镇军制和提供的资源,只能拥有一千三百名步卒和两百名骑兵。这还是吕家对他特殊照顾,已经破例超编。
想要建设骑兵,现有战马和军资供应都是远远不够的。一个骑兵的训练培养和日常维持,所要消耗军资是步卒的好几倍。这还不算战马和装备的购置费用,若要购买一千多匹战马,再配齐装备,得花上几万两银子。
那么大一笔巨款,对普通军将来说,显然是天大难题。但如果让方远私人掏银子,当然不算困难,再多些他也掏得起。只不过,他既不愿掏,也不能掏。
不愿掏,不是因为舍不得银子,而是不能养成这样的习惯。自家储存再多,总有花光时候。毕竟亲王造反,百年难遇,那种横财可不是想发就可以再发的。
不能掏,是因为如果他不能给出合理的资金来源,就突兀地建起一支一千五百人规模的全骑兵队伍来,那实在太惊世骇俗。要知道,全骑兵旅,大赵京军和九边,虽然每处都能拉出几个来,但无一不是各镇重点建设的精锐之军。想要建起那样的队伍,需要朝廷投入大量资源。他方远,哪来资源搞出这样的队伍?就算只有半个旅规模,也够引人惊疑了。对边军将领,那样行事,不被朝廷猜忌的话,那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方远当然不想被朝廷猜忌。他想安安稳稳地活下来,在安稳的基础上谋求提升自家实力。所以,他建起的骑兵队伍,一定得有能够说服人的合理理由。
所以,去草原上,抢鞑靼人的马,是他获得战马的唯一选择。这不是他想不想做,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去做,必须去抢,而且必须抢到足够数量。如果,他想在很短时间内让三营士兵人人都有马骑的话。
但方远对于抢马这件事,没有充足把握。他对鞑靼人情况不怎么了解,对战马、对骑兵也不怎么熟悉。因此,行动前,他希望找个合适人打探些情况。
眼下在南山关,他想到最合适的人,毫无疑问,是那个累世将门、跟鞑靼人打了几十年仗的吕家的大小姐。赴蔚州平叛前,川道里两人一起给战马取名那件事,方远记忆犹新。说起来,那个刁蛮任性却也不失英武爽朗的长腿妹,自从跟来南山关,方远还没有跟她好好聊过。赴任以来,新军建设一大堆事,他都差点忘了边上还有这么位大美女。
临近傍晚时分,方远忙完手头公务,便往离官衙不远处的驿站走去,吕蓉和两个侍女就住在那里。通常白天大部分时间,吕蓉三人不是去山上打猎,就是在城里游逛。不过天黑前肯定都已回至住处。
离小院尚有十余步路,方远就闻到一股引人食欲的肉香气。他推门而入,就见院内青石地板上,吕蓉和春兰、秋月两个侍女正兴奋地架着两只野兔,放火堆上烤煨。冒油兔肉散出的香气,袅袅绕绕,洒满了整个小院,向围墙外四处飘去。
见到方远进来,吕蓉十分意外,一脸惊喜:“你来啦?哈哈,口福不浅。来来来,尝尝本姑娘手艺。”她没有称呼方远为将军,也没有因方远这几天疏远不理她而恼怒,倒是招呼方远吃肉。
方远望着眼前情景,不知怎的,就想起了前世学校门口那家小饭店,有一道招牌菜,叫做“小烤野兔”。作为穷学生,方远只偶尔跟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去那饭店打打牙祭,改善伙食。要说那道招牌菜怎么好吃,方远倒不觉得。只是,现在忽然想起,心头涌过别样滋味。
看着三个姑娘天真烂漫开心模样,方远内心被一些柔软温暖的东西触动,想起了从前学校里清苦、简单却也无忧无虑的生活。此情此景,跟眼前这三位姑娘在一起,倒让他感觉到有点像是回到校园里,与女同学们一块烧烤的味道。
听吕蓉邀请,方远对她暖暖一笑,干脆地应一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