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初识老夫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几天颠沛流离的海上漂泊,神棍终于带着一船人排除万难,成功漂流到了现在美国的亚利桑那洲。
下船的那一刻,几乎所有人都疯了。他们有的疯狂奔跑着,有的尽情呐喊,因为他们庆幸自己能够活着来到这片崭新的大地。有的趴在一湾清澈的水坑前,捧着水大口大口的痛快的喝着。
“北美,北美!”
程咬金终于来到了那高僧所描述和神棍所吹嘘的这个地方。可踏上岸程咬金才发现,这他么跟想象中的不一样。
广阔无垠的北美平原,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荒野。棕熊,眼镜蛇,响尾蛇各种从来没有见过的物种生息于此。微风夹杂着湿润的气息,吹拂着这片人烟稀少的土地。但这已经不是故国的空气和风景了。
那时的北美开发度极低,看不到一处人居住的房子,只有一些用叶子遮挡隐私部位的美洲土著人。还不如日落西山的大明,哪里是什么繁华盛世。意识被骗的程咬金气愤的想要找那个神棍时,那神棍却早已不见踪影。
“蔡雯姬,神棍,你们呢?”,
下船后才溜达一会的程咬金转眼就不见了两人的踪影。他高声呼唤着他们的名字,而眼下环视四周,那两人连同victory号如同幽灵般已经消失在港口了。
其实,那神棍在他们上岸转交给白人后便得到了一笔白银。他便灰溜溜和他可爱的女儿蔡雯姬的就消失了,留下可怜的他们成为白皮猪的物品--奴隶。
还没有来的及欣赏这异域的风景,刚刚上岸的他们就被一群白皮猪强行控制住了。
“干什么?你们想干什么?”
他们金发蓝眼,身材比汉人更加高大些。程咬金之前也只是在他人的描述中听闻过。
他们服饰为16世纪的英伦风格,端庄高贵,看样子应该是来自英国或英格兰。
但下一瞬白皮猪们就面目狰狞起来了。他们一口一句“fuck you”粗鲁的拉扯着他们,连踢带踹那种。现场一片混乱,哭嚎一片。那感觉就像白皮猪他们在驱赶着一群惊恐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但白皮猪他们手持着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火铳枪。赤手空拳而又老弱病残的他们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其实,程咬金在等船的那一刻起,就料到了多多少少会有这样的结果。他现在只祈求白皮猪对他们温柔点。
不知过了多久,经过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押运,穿越了湿漉漉的沼泽草原,终于看到一片建筑了。因为他们成功来到了目的地--亚利桑那洲奴隶营。当然一路上,也少不了来自资本主义社会的毒打。
亚利桑那洲奴隶营
这个奴隶营是当时世界上几个最为庞大的奴隶营之一。这个修筑于肥沃农田上的奴隶营也是当时世界上最为黑暗的地方。
肥沃的亚利桑那洲农场里种植着大面积的甘蔗,烟草,小麦的农作物。在这里,他们将早出晚归,为白皮猪劳作。
“这里好大呀!”
刚进奴隶营,程咬金就被奴隶营所震惊。这里犹如一个监狱,比山西大营还要大上一倍。密密麻麻的铁丝网围绕着整个奴隶营的外围。铁丝网内外还设有许多隐藏得很深的狩猎器,许多想逃出去的奴隶因此被夹断了腿。
亚利桑那洲的这个奴隶营里起居着三万个奴隶。他们其中大多数是非洲的刚果、赞比亚的黑人。由臭名昭著的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等掠夺者贩卖而来。
“我去,好臭呀!”
奴隶营这里居住环境恶劣,奴隶所居住的房子都是由小麦杆子搭建而成。而且由于没有完善的排污系统,各种屎尿横流,苍蝇横飞,到处弥漫着令人窒息的臭味。初来乍到的程咬金死死地捂住鼻子,几天前的东西都快吐出来了。
“喔喔喔”
“the girl come here”
“yellow pig”
“fuck you”
刚进奴隶营,一些看见他们的奴隶便沸腾了起来。此时天色已黑,奴隶们也已经收工被关押在房子里了。一些奴隶用粗俗的言语谩骂着,来发泄他们在奴隶营的压抑。
只见无数双眼睛挤在门缝处,无数颗脑袋趴在窗户上。天哪,那种感觉就像是动物园来了新成员。
“don't worry don't worry”
白皮猪努力催促着队伍继续走,示意程咬金他们不必紧张。因为这是奴隶营的常态。
终于他们在一间简易的仓库停了下来,随即被白皮猪赶了进去。按照程咬金的理解,这里应该是他们的窝了吧。
这仓库异常简陋,由麦秆和树木搭建而成。估计就只能遮风挡雨,根本没有什么舒适性可言。
此时,已经是夜晚了。
房子里早已有一群人同是来自大明同是被骗的黄皮肤人。那时已经是夜晚。他们油头垢面,三三两两,目光无神,横七竖八的躺着休息着。程咬金心里暗想:这回真的进入传销组织了。
放眼看去,仓库里的人大多都是来自大明王朝的百姓。其实,白皮猪他们也不懂得哪些是大明的,那些是高丽的,那些是越南猴子的。他们只是按照肤色把这些劳工分隔开来。黄皮肤的和黄皮肤的一起,黑皮肤和黑皮肤的一起。
程咬金他们的到来似乎令他们颇有怨言,因为这间的空间本来就小了,这批奴隶的到来使这里更加狭小了。
“从现在开始,我程咬金算是在奴隶营入职了,成为一名正式的奴隶了”
说出这句话,程咬金的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为了命运,他听从高僧来到这块神奇的大陆。而令一方面,这也意味着他即将开启苦逼的奴隶生活。
“哎,终于可以休息了”
说完,走了一整天的程咬金随便挑了一个空的地方,拍了拍便一屁股坐了下来。就在这时,旁边不知不觉凑来了一个老头。
“小伙子,刚来的?”,一句话冷不及防地从耳边响起,这是一个老头发出的。
“你是?”
只见这老头戴着一顶很高的白色帽子,这是西方厨师的标准配置。再细细打量,这老头的身高不过一米五,还有点驼背,看起来就更矮了。面条般的胡子,一副双圆的眼镜,看样子约莫60岁吧,一幅和蔼可亲的样子。从他手里拿着一把勺子,程咬金确认了老头应该是个厨师。
(外形参考王者老夫子皮肤功夫老勺)。
“老夫,本是山东一名伙夫……”
老头娓娓道来,原来他本是一名官府里安分守己的伙夫,无奈战乱也令这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工作。不知是何时,某天路上他遇见了神棍。一时脑子混乱的他,在神棍甜言蜜语的忽悠下,也不幸中计来到了北美。
作为一名伙夫被卖到这里,神棍可是从白皮猪手里赚了不少钱。
来到这里这老头不仅要负责劳工们的一日三餐,闲余之际还要像劳工参加体力劳动,简直就是极限压榨。
这老头讲得那是一口把鼻涕一行泪。沙哑的沧桑音哭诉者这里吃不饱,穿不暖,那些白皮猪对待他们简直不是人。
程咬金把他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更是打开了那老头的话匣子。但这话匣子就如同一个潘多拉魔盒,那老头聊得根本停不下来。
但这老头一直说不出他的名字。从这老头含糊不清的言语来看,应该是老年痴呆了,也就是现代的帕金森病。虽然程咬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一口一声老夫老夫的,程咬金就姑且叫他老夫子吧。
此时夜已深,程咬金估摸着应该会有晚饭吧。不然饿死奴隶,他们就亏大了。
就在这时,一个金色头发的白皮猪提着一桶东西在夜色中走了过来。随即透过窗户,提手一倒,扔了几十个馒头模样的东西进来。
屋子里的人顿时一顿哄抢。程咬金幸运的捡到了一个,他用手擦拭了一下表面的灰尘,吃了一口。
这鬼东东的味道不是不错,他感觉这个东西不能称之为馒头。但他能吃出这是面粉做的,只不过好像是烤做的。
“这是bread”,来到这里已经两个月的老夫子,向初来乍到的程咬金科普着。
“bread是什么?”,程咬金好奇的问道。
但程咬金觉得:反正饿了,什么都吃了,只要不是树皮野菜什么的就不错了。
“这是白人的最低级的食物,就像我们吃的面条和烧饼一样…”
自从老夫子来到这里,以前在明朝的看家本领通通都不管用了。在白皮猪的要求和逼迫下,老夫子学会做了汉堡和披萨等食物。因为白皮猪的食物就是这些,跟大明的不一样。
“披萨是什么东东?”,程咬金两眼发亮看着老夫子,似乎对新食物饶有兴致。
“改天我请你吃,你就知道了呗”
黑夜降临,今夜的星空格外清亮,透过草房房顶上大洞,程咬金落寞的数着头上的星星,可惜这已不是祖国的夜空了。现在好了,好像个犯人一样被关着。真后悔这么唐突坐了那个决定。
管他呢,现在要紧的是先睡一觉。想完,便学着早已入睡的老夫子一样抱着一块麦秆做被子和床,遨游到梦乡去了。
(本章完)
下船的那一刻,几乎所有人都疯了。他们有的疯狂奔跑着,有的尽情呐喊,因为他们庆幸自己能够活着来到这片崭新的大地。有的趴在一湾清澈的水坑前,捧着水大口大口的痛快的喝着。
“北美,北美!”
程咬金终于来到了那高僧所描述和神棍所吹嘘的这个地方。可踏上岸程咬金才发现,这他么跟想象中的不一样。
广阔无垠的北美平原,放眼望去到处都是荒野。棕熊,眼镜蛇,响尾蛇各种从来没有见过的物种生息于此。微风夹杂着湿润的气息,吹拂着这片人烟稀少的土地。但这已经不是故国的空气和风景了。
那时的北美开发度极低,看不到一处人居住的房子,只有一些用叶子遮挡隐私部位的美洲土著人。还不如日落西山的大明,哪里是什么繁华盛世。意识被骗的程咬金气愤的想要找那个神棍时,那神棍却早已不见踪影。
“蔡雯姬,神棍,你们呢?”,
下船后才溜达一会的程咬金转眼就不见了两人的踪影。他高声呼唤着他们的名字,而眼下环视四周,那两人连同victory号如同幽灵般已经消失在港口了。
其实,那神棍在他们上岸转交给白人后便得到了一笔白银。他便灰溜溜和他可爱的女儿蔡雯姬的就消失了,留下可怜的他们成为白皮猪的物品--奴隶。
还没有来的及欣赏这异域的风景,刚刚上岸的他们就被一群白皮猪强行控制住了。
“干什么?你们想干什么?”
他们金发蓝眼,身材比汉人更加高大些。程咬金之前也只是在他人的描述中听闻过。
他们服饰为16世纪的英伦风格,端庄高贵,看样子应该是来自英国或英格兰。
但下一瞬白皮猪们就面目狰狞起来了。他们一口一句“fuck you”粗鲁的拉扯着他们,连踢带踹那种。现场一片混乱,哭嚎一片。那感觉就像白皮猪他们在驱赶着一群惊恐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但白皮猪他们手持着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火铳枪。赤手空拳而又老弱病残的他们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其实,程咬金在等船的那一刻起,就料到了多多少少会有这样的结果。他现在只祈求白皮猪对他们温柔点。
不知过了多久,经过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押运,穿越了湿漉漉的沼泽草原,终于看到一片建筑了。因为他们成功来到了目的地--亚利桑那洲奴隶营。当然一路上,也少不了来自资本主义社会的毒打。
亚利桑那洲奴隶营
这个奴隶营是当时世界上几个最为庞大的奴隶营之一。这个修筑于肥沃农田上的奴隶营也是当时世界上最为黑暗的地方。
肥沃的亚利桑那洲农场里种植着大面积的甘蔗,烟草,小麦的农作物。在这里,他们将早出晚归,为白皮猪劳作。
“这里好大呀!”
刚进奴隶营,程咬金就被奴隶营所震惊。这里犹如一个监狱,比山西大营还要大上一倍。密密麻麻的铁丝网围绕着整个奴隶营的外围。铁丝网内外还设有许多隐藏得很深的狩猎器,许多想逃出去的奴隶因此被夹断了腿。
亚利桑那洲的这个奴隶营里起居着三万个奴隶。他们其中大多数是非洲的刚果、赞比亚的黑人。由臭名昭著的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等掠夺者贩卖而来。
“我去,好臭呀!”
奴隶营这里居住环境恶劣,奴隶所居住的房子都是由小麦杆子搭建而成。而且由于没有完善的排污系统,各种屎尿横流,苍蝇横飞,到处弥漫着令人窒息的臭味。初来乍到的程咬金死死地捂住鼻子,几天前的东西都快吐出来了。
“喔喔喔”
“the girl come here”
“yellow pig”
“fuck you”
刚进奴隶营,一些看见他们的奴隶便沸腾了起来。此时天色已黑,奴隶们也已经收工被关押在房子里了。一些奴隶用粗俗的言语谩骂着,来发泄他们在奴隶营的压抑。
只见无数双眼睛挤在门缝处,无数颗脑袋趴在窗户上。天哪,那种感觉就像是动物园来了新成员。
“don't worry don't worry”
白皮猪努力催促着队伍继续走,示意程咬金他们不必紧张。因为这是奴隶营的常态。
终于他们在一间简易的仓库停了下来,随即被白皮猪赶了进去。按照程咬金的理解,这里应该是他们的窝了吧。
这仓库异常简陋,由麦秆和树木搭建而成。估计就只能遮风挡雨,根本没有什么舒适性可言。
此时,已经是夜晚了。
房子里早已有一群人同是来自大明同是被骗的黄皮肤人。那时已经是夜晚。他们油头垢面,三三两两,目光无神,横七竖八的躺着休息着。程咬金心里暗想:这回真的进入传销组织了。
放眼看去,仓库里的人大多都是来自大明王朝的百姓。其实,白皮猪他们也不懂得哪些是大明的,那些是高丽的,那些是越南猴子的。他们只是按照肤色把这些劳工分隔开来。黄皮肤的和黄皮肤的一起,黑皮肤和黑皮肤的一起。
程咬金他们的到来似乎令他们颇有怨言,因为这间的空间本来就小了,这批奴隶的到来使这里更加狭小了。
“从现在开始,我程咬金算是在奴隶营入职了,成为一名正式的奴隶了”
说出这句话,程咬金的心情是复杂的。一方面,为了命运,他听从高僧来到这块神奇的大陆。而令一方面,这也意味着他即将开启苦逼的奴隶生活。
“哎,终于可以休息了”
说完,走了一整天的程咬金随便挑了一个空的地方,拍了拍便一屁股坐了下来。就在这时,旁边不知不觉凑来了一个老头。
“小伙子,刚来的?”,一句话冷不及防地从耳边响起,这是一个老头发出的。
“你是?”
只见这老头戴着一顶很高的白色帽子,这是西方厨师的标准配置。再细细打量,这老头的身高不过一米五,还有点驼背,看起来就更矮了。面条般的胡子,一副双圆的眼镜,看样子约莫60岁吧,一幅和蔼可亲的样子。从他手里拿着一把勺子,程咬金确认了老头应该是个厨师。
(外形参考王者老夫子皮肤功夫老勺)。
“老夫,本是山东一名伙夫……”
老头娓娓道来,原来他本是一名官府里安分守己的伙夫,无奈战乱也令这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工作。不知是何时,某天路上他遇见了神棍。一时脑子混乱的他,在神棍甜言蜜语的忽悠下,也不幸中计来到了北美。
作为一名伙夫被卖到这里,神棍可是从白皮猪手里赚了不少钱。
来到这里这老头不仅要负责劳工们的一日三餐,闲余之际还要像劳工参加体力劳动,简直就是极限压榨。
这老头讲得那是一口把鼻涕一行泪。沙哑的沧桑音哭诉者这里吃不饱,穿不暖,那些白皮猪对待他们简直不是人。
程咬金把他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更是打开了那老头的话匣子。但这话匣子就如同一个潘多拉魔盒,那老头聊得根本停不下来。
但这老头一直说不出他的名字。从这老头含糊不清的言语来看,应该是老年痴呆了,也就是现代的帕金森病。虽然程咬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一口一声老夫老夫的,程咬金就姑且叫他老夫子吧。
此时夜已深,程咬金估摸着应该会有晚饭吧。不然饿死奴隶,他们就亏大了。
就在这时,一个金色头发的白皮猪提着一桶东西在夜色中走了过来。随即透过窗户,提手一倒,扔了几十个馒头模样的东西进来。
屋子里的人顿时一顿哄抢。程咬金幸运的捡到了一个,他用手擦拭了一下表面的灰尘,吃了一口。
这鬼东东的味道不是不错,他感觉这个东西不能称之为馒头。但他能吃出这是面粉做的,只不过好像是烤做的。
“这是bread”,来到这里已经两个月的老夫子,向初来乍到的程咬金科普着。
“bread是什么?”,程咬金好奇的问道。
但程咬金觉得:反正饿了,什么都吃了,只要不是树皮野菜什么的就不错了。
“这是白人的最低级的食物,就像我们吃的面条和烧饼一样…”
自从老夫子来到这里,以前在明朝的看家本领通通都不管用了。在白皮猪的要求和逼迫下,老夫子学会做了汉堡和披萨等食物。因为白皮猪的食物就是这些,跟大明的不一样。
“披萨是什么东东?”,程咬金两眼发亮看着老夫子,似乎对新食物饶有兴致。
“改天我请你吃,你就知道了呗”
黑夜降临,今夜的星空格外清亮,透过草房房顶上大洞,程咬金落寞的数着头上的星星,可惜这已不是祖国的夜空了。现在好了,好像个犯人一样被关着。真后悔这么唐突坐了那个决定。
管他呢,现在要紧的是先睡一觉。想完,便学着早已入睡的老夫子一样抱着一块麦秆做被子和床,遨游到梦乡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