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元康八年
是夜,天空电闪雷鸣,倾盆大雨覆盖了整座邛都市,一名身披黄色雨衣的外卖小哥正驾驶着白色电瓶车疾驰在街道上,前面路口突然驶出一辆银灰色路虎,黑暗及暴雨之中视线极差,加上外卖小哥怕耽误送餐时间,速度稍快,最终径直撞向那辆银灰色路虎。
砰!
沉闷的撞击声淹没于雷雨声中。
披着黄色雨衣的外卖小哥被撞上半空,就在这时,一道巨大的闪电割裂雨夜,瞬间将外卖小哥淹没其中。
.......
迷迷糊糊中醒来,身上隐隐作痛的叶云,发现四周轻纱罗曼、烟雾缭绕,透过轻纱看去,自己竟然身处一间古色古香的阁楼之中,微风拂过,鼻间传来阵阵沉香木的独特香味。
“这是什么地方?”叶云双眉微翘,表情充满了困惑。
努力支撑着身体,想要走出去看看,角落里突然冒出一道软糯无比的少女之声。
“少爷,你醒了吗?”
女孩忽的开口,似乎是洛阳一代的方言,身上更是穿得花花绿绿。
望着正朝自己走来的女孩,叶云满是懵逼的表情,女孩长得倒是很清秀,但以叶云的判断,这女孩大概也就十五六的样子。
“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叶云脱口问道。
清秀女孩双眉紧蹙,暗道:“少爷难道真被摔傻了么?”
“少爷,我是夫人身边的雨荷,你不记得了吗?”糯糯的声音再次传出。
“少爷?雨荷?”叶云脑子里仍萦绕着雨夜送外卖而被路虎撞飞的场景,之后被刺眼的强光吞噬,醒来居然成了什么少爷,这尼玛是在做梦么?
忍着身体传来的刺痛,叶云强撑着爬了起来,一把撩开床幔就打算往外跑,哪知身体不受控制的直接扑倒在了床前。
摔倒并引发身体的剧痛还在其次,最恐怖的是,撑在地上的那双手似乎并非自己原本那双手,送外卖是力气活,他的手绝不可能如此白嫩。
这双手,绝对不属于他。
.......
作为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叶云能读完本科,不知比城市里的孩子付出多少倍的艰辛和努力,大学毕业,叶云怀揣着年轻人的梦想一路北上,哪知正应了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京城浪迹了两年之久,别说当初那些美好的愿望实现与否,仅凭一日三餐、及贵得离谱的房租,足以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认清现实的他,最终不得不回到离家乡不远的邛都市,干起了外卖小哥的行当,送外卖虽然苦累,但好歹负担得起相对便宜的物价及房租,甚至还能存下些积蓄,且一干就是两年。
大学毕业后的四年里,叶云不但跑过销售,做过服务生,甚至在船销组织混迹了数月,屌丝经历不所谓不丰富,理想最终被现实击得粉碎之后,他终于明白了务实的道理,他这才开始踏踏实实干上了外卖小哥的行当,哪知,一场车祸却将他送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叶云灵魂附身的这具躯壳,名石韬,字远之;这一年被称为元康八年,所处的国家叫“晋”,如今的掌权者,一共有两个,一是明面上的皇帝:司马衷;另一个则是实际的掌权者,贾南风贾皇后。
业余时间爱好专研历史的叶云,仅凭司马衷、及贾南风这两个人名,若还不能猜出自己现如今所处的时代,那些历史书他就白读了。
没错,此际正是被后世称为西晋的这一时期,而如今明暗两位掌权者也正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白痴皇帝司马衷,以及作死皇后贾南风。
严格说来,被叶云附身的这位倒霉鬼,家世绝对称得上显赫,同时还富可敌国,他能鸠占鹊巢占据这具躯壳,一醒来就成了少爷,他原本应该庆幸,可如今的他却甚是惶恐。
原由却是这具身体的父亲。
石崇,字季伦,西晋金谷二十四友之一,更是历史上最著名的超级富豪之一。
与外戚贾谧交好的石崇,刚刚被提拔,即将赴任徐州刺史,现如今正在闻名遐迩的“金谷园”中大肆宴请宾客。
石韬,石崇膝下第七子,现年十四岁,正当束发,常被父兄们称之为小七,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石韬皮囊倒也长得不错,就是身子骨太柔弱了一些,月前,听说父亲被外放至徐州做刺史,石韬立即囔囔着要随父亲赶赴徐州,之后还非要吵着让奴仆们教他骑马射箭,哪知马匹受惊,石韬坠落马下,后脑勺又磕在青石之上,再然后便被叶云莫名其妙的占据了肉身。
元康八年换算成公园纪年,具体是哪一年叶云并不清楚,同时他也记不太清关于西晋各种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但他依稀记得,自己的便宜老爸似乎已经蹦跶不了几年了。
浑浑噩噩过了大半个月,眼前的世界,脉络渐渐清晰起来,醒来这段时间,多数时候他都在熟悉周围的一切,包括这个时代的语言文字,尽管耗费了大把的时间,这时他也不过勉强能与人交流而已,但似乎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在他人眼里,石韬毕竟刚刚摔坏过脑子。
从奴仆们那里探听来的消息,藩王司马亮、司马玮早在几年前已被皇后贾南风设计给灭了。
也就是说,中原即将陷入一段最黑暗的历史时期。
导致“五胡乱华”的“八王之乱”,这时已拉开了帷幕。
西晋末年,贾南风弄死司马亮、司马玮,被称之为八王之乱的第一阶段,而贾南风被其他藩王毒死为第二阶段,随着贾南风的倒台,石崇失宠,很快被灭了满门,虽然不知具体是哪一年的事,但这才是最可怕的。
好不容易成了穿越人士,就算不能列土封疆,称王称霸,好歹也要在这万恶的旧社会扑腾个几年吧,穿越回来可不是为了让人砍头的。
站在自己的阁楼上,远望金谷园内载歌载舞的热闹景象,叶云非但没有半分喜悦,反而越发感到不安,因为他不知哪一天自己会被刀斧加身。
这时,他唯一想做的,反倒是如何逃离这纸醉金迷的金谷园,并从此与石崇、乃至石家划清界限。
金谷园地处洛阳城西北数十里之外,快马加鞭大概一炷香的时间便能抵达帝都洛阳,此园随地势筑台凿地,楼台亭阁,池沼碧波,交辉掩映,加上此园茂树郁郁,修竹亭亭,百花竞艳,整座花园犹如天宫琼宇;此刻,铺满锦缎的园林中,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此时此刻,他眼中的金谷园,倒像一座牢笼。
从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一直到隋文帝建立隋朝,这才结束了长达300年的动乱和分制,这一时期曾被许多历史学者认为是汉文化的断裂带,或称“永嘉之乱”及“中原沉沦”,更有许多学者,选择性的遗忘了这一段最黑暗的时期,可笑的称这一时期对民族融合有着重要意义。
依照喜爱历史的叶云的观点,真正的民族融合,应该是先进文明引领落后文明的融合,而非天下混战,最终先进文明反被落后文明践踏了长达三百年之久,同时也让中原文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
也正是由于叶云那愤青似的想法,这才让他开始关注这一时期的历史,但也仅仅只知道一些重要的历史人物及历史事件,甚至连那一连串的历史事件发生的年限他也记不太清楚,仅仅知道一些脉络罢了,但正是因为只知道大致的脉络,才会让他惶恐。
叶云不是没有想过提醒石崇,让自己这位便宜老爹低调做人,并远离政治中心,躲到偏僻的南方闷声发大财,可通过这段时间以多方的打探和了解,他放弃了这一想法。
从修武县令,一直到如今的徐州刺史,石崇更聚敛了连司马家也垂诞不已的大量财富,就连在文人中,也有石崇的一席之地,这许多的光环加在一起,石崇自然有他狂妄自负的本钱;石崇的性格如此自傲,就连司马家的人他也敢当面撩拨一番,凭他叶云,又如何能说动父亲远离政治中心呢。
以石崇那刚愎自负的性格,他这话一旦说出去,只怕立即就会为自己招来祸端。
历史记载,由于石崇的小妾绿珠,被皇族争斗中胜出的司马伦的心腹孙秀看上,这才为石家招来横祸。
可在叶云看来,这绝对是无稽之谈,石崇能够积攒如此海量的财富,且仕途坦荡,仅仅从这两点看来,石崇绝对是一个极会钻营之人,而绝非不识时务之辈,为一个小妾葬送整个石家,只有那些文人墨客才会想得出来,叶云反正是不信的。
叶云推断,石崇之死多半源于他那招摇过世的性格、以及富可敌国的财富。
纵观历史,像石崇这样招摇过世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会有好结果;俗话说得好,天狂有雨、人狂有祸,再加上石崇拥有让皇家都垂诞不已的巨额财富,石崇这一房被当权者抄家灭族,是必然结果。
虽然已经有了出门避祸的打算,但叶云却打算再观望一阵,战火即将燃遍整个中原,如果没有足够的本钱,即便逃离了石家,即便比旁人多出一千多年的认知,可在历史的洪流之下,在即将到来的动乱年代,他活下来的几率不见得比别人大。
“雨荷!你去将刘家二郎叫来,就说我有事找他!”
每每喊出这位刚醒来见到的丫鬟的名字,叶云总忍不住莞尔一笑,前世那句“皇上,你还记得夏明湖畔的夏雨荷吗”实在令他回忆满满。
“少爷,雨荷这就去叫刘二郎!”说完,俏丽的丫鬟忍不住多瞄了一眼笑容颇为古怪的少爷,这才摇曳生姿的下了阁楼。
等丫鬟离开,叶云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这一世,原本算是一次华丽的转身,就连对前世父母的思念,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冲淡,如此美好的金谷园,如此可人的丫鬟,要是在和平年代那该有多好啊,找一方乐土种种田、搞搞发明,写几句脍炙人口的后世诗词装装逼;千金小姐、俏丽丫鬟唾手可得,这一切,在前世他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只可惜,眼前的美好很快就会成为泡影,在即将到来的动乱时代,异族轮番崛起,甚至在这片中原之地你唱罢来我登场,汉家男儿被灭绝大半,汉家女子不但沦为异族人发泄的工具,甚至沦为异族人的行军口粮。
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叶云,虽说会对眼下这个时代感到诸多不适应,可对眼前这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他多少有些兴奋,同时还有一丝期待。
如果按照历史的轨迹发展下去,穿越一回仅仅成为一名旁观者,一名看客,来见证这一黑暗历史的话,他有些不甘。
另一方面,叶云不是没有想过招收一帮小弟,躲进崇山峻岭,避开那即将到来的灭门之祸、以及战乱年代,哪怕从此笑傲山林。
可前世作为小人物的叶云,并没有如此乐观。
前一世,他既没有做过官,也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甚至连个女朋友也没有,可他却懂得属于小人物的生存之道,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凭着多出千年的认知就能在这个时代横着走,然后虎躯一震,各种小弟争相来投,并就此开创一个崭新的时代。
六韬、三略这类古书精粹,前世在书店里几十元就能买到,他翻阅这些书籍那会儿,是发自内心的佩服古人的智慧,里面不但包含了各种军事理念,同时也是对人性、以及为人处事之道的探索,哪怕生活在一千七百年后的叶云,对里面的知识也没有觉得任何不妥;由此可知,在技术、及学识方面,古人或许没有后人那般无限接近于真理,但在人性的探索,以及权谋斗争方面,古人貌似并不输给后来之人。
言而简之,古人没有想象中那么无知。
在他看来,就凭石韬这幅小身板,一旦脱离石家这棵大树,可能连洛阳这片天地都走不出去。
砰!
沉闷的撞击声淹没于雷雨声中。
披着黄色雨衣的外卖小哥被撞上半空,就在这时,一道巨大的闪电割裂雨夜,瞬间将外卖小哥淹没其中。
.......
迷迷糊糊中醒来,身上隐隐作痛的叶云,发现四周轻纱罗曼、烟雾缭绕,透过轻纱看去,自己竟然身处一间古色古香的阁楼之中,微风拂过,鼻间传来阵阵沉香木的独特香味。
“这是什么地方?”叶云双眉微翘,表情充满了困惑。
努力支撑着身体,想要走出去看看,角落里突然冒出一道软糯无比的少女之声。
“少爷,你醒了吗?”
女孩忽的开口,似乎是洛阳一代的方言,身上更是穿得花花绿绿。
望着正朝自己走来的女孩,叶云满是懵逼的表情,女孩长得倒是很清秀,但以叶云的判断,这女孩大概也就十五六的样子。
“你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叶云脱口问道。
清秀女孩双眉紧蹙,暗道:“少爷难道真被摔傻了么?”
“少爷,我是夫人身边的雨荷,你不记得了吗?”糯糯的声音再次传出。
“少爷?雨荷?”叶云脑子里仍萦绕着雨夜送外卖而被路虎撞飞的场景,之后被刺眼的强光吞噬,醒来居然成了什么少爷,这尼玛是在做梦么?
忍着身体传来的刺痛,叶云强撑着爬了起来,一把撩开床幔就打算往外跑,哪知身体不受控制的直接扑倒在了床前。
摔倒并引发身体的剧痛还在其次,最恐怖的是,撑在地上的那双手似乎并非自己原本那双手,送外卖是力气活,他的手绝不可能如此白嫩。
这双手,绝对不属于他。
.......
作为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叶云能读完本科,不知比城市里的孩子付出多少倍的艰辛和努力,大学毕业,叶云怀揣着年轻人的梦想一路北上,哪知正应了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京城浪迹了两年之久,别说当初那些美好的愿望实现与否,仅凭一日三餐、及贵得离谱的房租,足以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认清现实的他,最终不得不回到离家乡不远的邛都市,干起了外卖小哥的行当,送外卖虽然苦累,但好歹负担得起相对便宜的物价及房租,甚至还能存下些积蓄,且一干就是两年。
大学毕业后的四年里,叶云不但跑过销售,做过服务生,甚至在船销组织混迹了数月,屌丝经历不所谓不丰富,理想最终被现实击得粉碎之后,他终于明白了务实的道理,他这才开始踏踏实实干上了外卖小哥的行当,哪知,一场车祸却将他送到这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叶云灵魂附身的这具躯壳,名石韬,字远之;这一年被称为元康八年,所处的国家叫“晋”,如今的掌权者,一共有两个,一是明面上的皇帝:司马衷;另一个则是实际的掌权者,贾南风贾皇后。
业余时间爱好专研历史的叶云,仅凭司马衷、及贾南风这两个人名,若还不能猜出自己现如今所处的时代,那些历史书他就白读了。
没错,此际正是被后世称为西晋的这一时期,而如今明暗两位掌权者也正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白痴皇帝司马衷,以及作死皇后贾南风。
严格说来,被叶云附身的这位倒霉鬼,家世绝对称得上显赫,同时还富可敌国,他能鸠占鹊巢占据这具躯壳,一醒来就成了少爷,他原本应该庆幸,可如今的他却甚是惶恐。
原由却是这具身体的父亲。
石崇,字季伦,西晋金谷二十四友之一,更是历史上最著名的超级富豪之一。
与外戚贾谧交好的石崇,刚刚被提拔,即将赴任徐州刺史,现如今正在闻名遐迩的“金谷园”中大肆宴请宾客。
石韬,石崇膝下第七子,现年十四岁,正当束发,常被父兄们称之为小七,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石韬皮囊倒也长得不错,就是身子骨太柔弱了一些,月前,听说父亲被外放至徐州做刺史,石韬立即囔囔着要随父亲赶赴徐州,之后还非要吵着让奴仆们教他骑马射箭,哪知马匹受惊,石韬坠落马下,后脑勺又磕在青石之上,再然后便被叶云莫名其妙的占据了肉身。
元康八年换算成公园纪年,具体是哪一年叶云并不清楚,同时他也记不太清关于西晋各种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但他依稀记得,自己的便宜老爸似乎已经蹦跶不了几年了。
浑浑噩噩过了大半个月,眼前的世界,脉络渐渐清晰起来,醒来这段时间,多数时候他都在熟悉周围的一切,包括这个时代的语言文字,尽管耗费了大把的时间,这时他也不过勉强能与人交流而已,但似乎也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在他人眼里,石韬毕竟刚刚摔坏过脑子。
从奴仆们那里探听来的消息,藩王司马亮、司马玮早在几年前已被皇后贾南风设计给灭了。
也就是说,中原即将陷入一段最黑暗的历史时期。
导致“五胡乱华”的“八王之乱”,这时已拉开了帷幕。
西晋末年,贾南风弄死司马亮、司马玮,被称之为八王之乱的第一阶段,而贾南风被其他藩王毒死为第二阶段,随着贾南风的倒台,石崇失宠,很快被灭了满门,虽然不知具体是哪一年的事,但这才是最可怕的。
好不容易成了穿越人士,就算不能列土封疆,称王称霸,好歹也要在这万恶的旧社会扑腾个几年吧,穿越回来可不是为了让人砍头的。
站在自己的阁楼上,远望金谷园内载歌载舞的热闹景象,叶云非但没有半分喜悦,反而越发感到不安,因为他不知哪一天自己会被刀斧加身。
这时,他唯一想做的,反倒是如何逃离这纸醉金迷的金谷园,并从此与石崇、乃至石家划清界限。
金谷园地处洛阳城西北数十里之外,快马加鞭大概一炷香的时间便能抵达帝都洛阳,此园随地势筑台凿地,楼台亭阁,池沼碧波,交辉掩映,加上此园茂树郁郁,修竹亭亭,百花竞艳,整座花园犹如天宫琼宇;此刻,铺满锦缎的园林中,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此时此刻,他眼中的金谷园,倒像一座牢笼。
从西晋末年的八王之乱,一直到隋文帝建立隋朝,这才结束了长达300年的动乱和分制,这一时期曾被许多历史学者认为是汉文化的断裂带,或称“永嘉之乱”及“中原沉沦”,更有许多学者,选择性的遗忘了这一段最黑暗的时期,可笑的称这一时期对民族融合有着重要意义。
依照喜爱历史的叶云的观点,真正的民族融合,应该是先进文明引领落后文明的融合,而非天下混战,最终先进文明反被落后文明践踏了长达三百年之久,同时也让中原文明停滞不前,甚至倒退。
也正是由于叶云那愤青似的想法,这才让他开始关注这一时期的历史,但也仅仅只知道一些重要的历史人物及历史事件,甚至连那一连串的历史事件发生的年限他也记不太清楚,仅仅知道一些脉络罢了,但正是因为只知道大致的脉络,才会让他惶恐。
叶云不是没有想过提醒石崇,让自己这位便宜老爹低调做人,并远离政治中心,躲到偏僻的南方闷声发大财,可通过这段时间以多方的打探和了解,他放弃了这一想法。
从修武县令,一直到如今的徐州刺史,石崇更聚敛了连司马家也垂诞不已的大量财富,就连在文人中,也有石崇的一席之地,这许多的光环加在一起,石崇自然有他狂妄自负的本钱;石崇的性格如此自傲,就连司马家的人他也敢当面撩拨一番,凭他叶云,又如何能说动父亲远离政治中心呢。
以石崇那刚愎自负的性格,他这话一旦说出去,只怕立即就会为自己招来祸端。
历史记载,由于石崇的小妾绿珠,被皇族争斗中胜出的司马伦的心腹孙秀看上,这才为石家招来横祸。
可在叶云看来,这绝对是无稽之谈,石崇能够积攒如此海量的财富,且仕途坦荡,仅仅从这两点看来,石崇绝对是一个极会钻营之人,而绝非不识时务之辈,为一个小妾葬送整个石家,只有那些文人墨客才会想得出来,叶云反正是不信的。
叶云推断,石崇之死多半源于他那招摇过世的性格、以及富可敌国的财富。
纵观历史,像石崇这样招摇过世的人,几乎没有一个会有好结果;俗话说得好,天狂有雨、人狂有祸,再加上石崇拥有让皇家都垂诞不已的巨额财富,石崇这一房被当权者抄家灭族,是必然结果。
虽然已经有了出门避祸的打算,但叶云却打算再观望一阵,战火即将燃遍整个中原,如果没有足够的本钱,即便逃离了石家,即便比旁人多出一千多年的认知,可在历史的洪流之下,在即将到来的动乱年代,他活下来的几率不见得比别人大。
“雨荷!你去将刘家二郎叫来,就说我有事找他!”
每每喊出这位刚醒来见到的丫鬟的名字,叶云总忍不住莞尔一笑,前世那句“皇上,你还记得夏明湖畔的夏雨荷吗”实在令他回忆满满。
“少爷,雨荷这就去叫刘二郎!”说完,俏丽的丫鬟忍不住多瞄了一眼笑容颇为古怪的少爷,这才摇曳生姿的下了阁楼。
等丫鬟离开,叶云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这一世,原本算是一次华丽的转身,就连对前世父母的思念,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冲淡,如此美好的金谷园,如此可人的丫鬟,要是在和平年代那该有多好啊,找一方乐土种种田、搞搞发明,写几句脍炙人口的后世诗词装装逼;千金小姐、俏丽丫鬟唾手可得,这一切,在前世他可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只可惜,眼前的美好很快就会成为泡影,在即将到来的动乱时代,异族轮番崛起,甚至在这片中原之地你唱罢来我登场,汉家男儿被灭绝大半,汉家女子不但沦为异族人发泄的工具,甚至沦为异族人的行军口粮。
生长在和平年代的叶云,虽说会对眼下这个时代感到诸多不适应,可对眼前这种截然不同的人生,他多少有些兴奋,同时还有一丝期待。
如果按照历史的轨迹发展下去,穿越一回仅仅成为一名旁观者,一名看客,来见证这一黑暗历史的话,他有些不甘。
另一方面,叶云不是没有想过招收一帮小弟,躲进崇山峻岭,避开那即将到来的灭门之祸、以及战乱年代,哪怕从此笑傲山林。
可前世作为小人物的叶云,并没有如此乐观。
前一世,他既没有做过官,也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甚至连个女朋友也没有,可他却懂得属于小人物的生存之道,他可不会天真的以为,凭着多出千年的认知就能在这个时代横着走,然后虎躯一震,各种小弟争相来投,并就此开创一个崭新的时代。
六韬、三略这类古书精粹,前世在书店里几十元就能买到,他翻阅这些书籍那会儿,是发自内心的佩服古人的智慧,里面不但包含了各种军事理念,同时也是对人性、以及为人处事之道的探索,哪怕生活在一千七百年后的叶云,对里面的知识也没有觉得任何不妥;由此可知,在技术、及学识方面,古人或许没有后人那般无限接近于真理,但在人性的探索,以及权谋斗争方面,古人貌似并不输给后来之人。
言而简之,古人没有想象中那么无知。
在他看来,就凭石韬这幅小身板,一旦脱离石家这棵大树,可能连洛阳这片天地都走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