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从今天起,我们就在一个洞子里混了,作为你们的老大,飞鹰部落的首领,我对你们只有两点要求,
第一,每个男人都要服从阿普队长和噶枸副队长的指挥和调遣,第二,嗯,第二,每个女人,都要服从夜莺和雀儿的安排,嗯.....一切行动听指挥....”
霍宇光真不知道应讲些什么,他心想,还是赶紧结束吧,再讲下去,这些人就该疯了,
“好了,现在你们就敞开了造吧!”
哗————
人们尖叫声,大笑声,一窝蜂的涌向摆在木棍上的烤肉,大快朵颐起来.....
阿普拿来了几只烤山鸡,几个人围坐在另一堆篝火前吃了起来。
“雀儿,你这病还没好利索,一定要多喝水,明早就能活蹦乱跳了!”霍宇光咽下了一口肉,皱了下眉头,不是说肉不好吃,而是总觉得缺了点啥。
雀儿的脸上又恢复了娇媚的表情,坐在霍宇光的身边,双手支着下巴,一往情深的看着他。
“光哥,你让族里的女人以后都听我和夜莺姐的话呀?
“嗯,现在我们人多了,就可以做好多事情,阿普和噶枸是打猎队的正副队长,那你和夜莺就是妇联主任,谁不听使唤就开除她们,哈哈哈哈哈....”
“那光哥,你做什么呢?”雀儿拎起陶罐喝了口水,然后笑嘻嘻的问道。
“是啊,光,那你做什么呢?”夜莺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她碍于誓言的压力,在霍宇光没有得到剑齿虎牙齿之前不能和他**,但是她又担心因此而使得光生气或者放弃,或许哪天他会一走了之......
“我当然有许多事情要做了,剑齿虎还没有杀死呢,我还得想辙呢。”
霍宇光朝两个姑娘笑了笑,心想,这才哪到哪?我还准备依托这个部落发展壮大之后,建立一个王国呢。
夜莺顿时松了口气,也拎过陶罐喝了口水,
“光,真的!热水就是好喝呀!”此生头一次喝热水,令她兴奋不已,不停的捋着胸脯,大笑起来。
就在这时,当初赶走霍宇光的那个老族长拄着棍子走了过来,他抹着满嘴角的油和肉渣,流着眼泪说道:
“光....兄弟,直到今天,我这辈子才没算白活,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这部落有你在,我就放心了.....”
霍宇光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不再计较过去。
第二天霍宇光给大家开会,安排以后的事情。
“阿普,噶枸,上次我做弓箭的时候你们一直在旁边看着,再就不用我教你了吧?”
“光哥,我和噶枸这点事要是再做不好,那就真是太蠢了,弓箭这事你就放心吧!”阿普拍着胸脯保证道。
“好,七副弓架,必须要在两天之内做好,另外你再派几个女人制作箭羽。”噶枸也点了点头。
“雀儿,你派上四五个女人去采集浆果和坚果,以后我们荤素搭配,还有,像青蛙和蛆虫那种东西以后就不要再往回弄了,听到了吗?“一说到这儿,就想起了当初夜莺从怀里掏出这些东西时的情景,禁不住撇了撇嘴,那种头皮发麻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
“可是....”雀儿像是要争辩什么。
霍宇光意识到有些人可能吃惯了这些东西,你突然禁止,他们一时半时可能还习惯不了。
“好吧,别人我不管,但是你们几个以后不许碰这些东西。”
说完,他把目光转向了夜莺。
“妹子,这个任务非常重要,我就交给你了,”
夜莺正寻思光给她安排什么任务呢,听到后急忙点头,
“夜莺,你去问问你叔叔,包括族里的几个长老,他们这辈子肯定去过不少地方,哪些地方有盐?哪里的山上有黑色、绿色、或者红色的石头?先去问问清楚,好吗?”
现在要做的事情真是千头万绪,但是霍宇光明白,最主要的大事必须放在前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没有工具,一切都是妄谈,
人类的进步归根结底就是思想的进步,工具的进步。
现在拥有的鹿筋能够制作七副弓箭,加上原来的一副,八个射手的打猎队相对于30多人的部落来说,规模已经不算小了。
有先进的武器,食物来源就能有充分的保证,也更有能力保护本部落的安全。
但是要猎杀剑齿虎,这石头箭簇肯定不行,顶多就是给巨兽们挠痒痒,
至少也得是青铜箭簇,当然最好是铁箭簇。
可是这含金属的矿石到哪里去寻找呢?
夜莺很快便问话回来了。
此刻的霍宇光正和噶枸站在垃圾堆旁,在昨晚吃剩的残羹剩饭和一大堆骨头里,一个据说是磨制骨针最熟练的部落女人正在骨头堆里挑挑拣拣,希望能从中选出合适的材料。
“噶枸,你让他多磨几根骨针,不单是我要做衣服,咱们这么多人,以后都要换衣服呢。”
噶枸疑惑的看着骨头堆,对散落满地凌乱不堪的骨头欲言又止:“光....光哥,这里好像有啥东西来过?”
“妹子,你问的情况咋样?”见夜莺来了,霍宇光问道。
“光,他们啥也不知道,特别是你说的那些有颜色的石头,我们这个部落北边是森林,西边是大山,其他方向又被别的部落阻挡着,老族长他们也没有去过什么地方...”,
怎么会是这样?霍宇光有些失望。
看到光这个表情,夜莺小声说道,
“光.....我舅舅说西南方向很远的地方有个很大的湖,听说那里的水是咸的....”
嗯?他脸上露出了惊喜,
“咸水湖里就有盐啊,傻姑娘!你赶紧再去问问,到底有多远?几天的路程?”
能打听到咸水湖,这也算是个非常好的消息了,
不一会儿,夜莺回来了,
“光,那湖我舅舅也没有去过,还是听他的上辈人说,有次几个人追逐一只羚羊,6天后才回来....差点渴死。”
来回6天....霍宇光心里盘算着,根据自己徒步的经验,那个咸水湖的距离应该在100公里开外。
如果背上淡水,这点距离根本就不算啥。
“我们得赶紧烧制陶罐,然后去那咸水湖采盐!”
第一,每个男人都要服从阿普队长和噶枸副队长的指挥和调遣,第二,嗯,第二,每个女人,都要服从夜莺和雀儿的安排,嗯.....一切行动听指挥....”
霍宇光真不知道应讲些什么,他心想,还是赶紧结束吧,再讲下去,这些人就该疯了,
“好了,现在你们就敞开了造吧!”
哗————
人们尖叫声,大笑声,一窝蜂的涌向摆在木棍上的烤肉,大快朵颐起来.....
阿普拿来了几只烤山鸡,几个人围坐在另一堆篝火前吃了起来。
“雀儿,你这病还没好利索,一定要多喝水,明早就能活蹦乱跳了!”霍宇光咽下了一口肉,皱了下眉头,不是说肉不好吃,而是总觉得缺了点啥。
雀儿的脸上又恢复了娇媚的表情,坐在霍宇光的身边,双手支着下巴,一往情深的看着他。
“光哥,你让族里的女人以后都听我和夜莺姐的话呀?
“嗯,现在我们人多了,就可以做好多事情,阿普和噶枸是打猎队的正副队长,那你和夜莺就是妇联主任,谁不听使唤就开除她们,哈哈哈哈哈....”
“那光哥,你做什么呢?”雀儿拎起陶罐喝了口水,然后笑嘻嘻的问道。
“是啊,光,那你做什么呢?”夜莺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她碍于誓言的压力,在霍宇光没有得到剑齿虎牙齿之前不能和他**,但是她又担心因此而使得光生气或者放弃,或许哪天他会一走了之......
“我当然有许多事情要做了,剑齿虎还没有杀死呢,我还得想辙呢。”
霍宇光朝两个姑娘笑了笑,心想,这才哪到哪?我还准备依托这个部落发展壮大之后,建立一个王国呢。
夜莺顿时松了口气,也拎过陶罐喝了口水,
“光,真的!热水就是好喝呀!”此生头一次喝热水,令她兴奋不已,不停的捋着胸脯,大笑起来。
就在这时,当初赶走霍宇光的那个老族长拄着棍子走了过来,他抹着满嘴角的油和肉渣,流着眼泪说道:
“光....兄弟,直到今天,我这辈子才没算白活,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这部落有你在,我就放心了.....”
霍宇光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表示不再计较过去。
第二天霍宇光给大家开会,安排以后的事情。
“阿普,噶枸,上次我做弓箭的时候你们一直在旁边看着,再就不用我教你了吧?”
“光哥,我和噶枸这点事要是再做不好,那就真是太蠢了,弓箭这事你就放心吧!”阿普拍着胸脯保证道。
“好,七副弓架,必须要在两天之内做好,另外你再派几个女人制作箭羽。”噶枸也点了点头。
“雀儿,你派上四五个女人去采集浆果和坚果,以后我们荤素搭配,还有,像青蛙和蛆虫那种东西以后就不要再往回弄了,听到了吗?“一说到这儿,就想起了当初夜莺从怀里掏出这些东西时的情景,禁不住撇了撇嘴,那种头皮发麻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
“可是....”雀儿像是要争辩什么。
霍宇光意识到有些人可能吃惯了这些东西,你突然禁止,他们一时半时可能还习惯不了。
“好吧,别人我不管,但是你们几个以后不许碰这些东西。”
说完,他把目光转向了夜莺。
“妹子,这个任务非常重要,我就交给你了,”
夜莺正寻思光给她安排什么任务呢,听到后急忙点头,
“夜莺,你去问问你叔叔,包括族里的几个长老,他们这辈子肯定去过不少地方,哪些地方有盐?哪里的山上有黑色、绿色、或者红色的石头?先去问问清楚,好吗?”
现在要做的事情真是千头万绪,但是霍宇光明白,最主要的大事必须放在前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没有工具,一切都是妄谈,
人类的进步归根结底就是思想的进步,工具的进步。
现在拥有的鹿筋能够制作七副弓箭,加上原来的一副,八个射手的打猎队相对于30多人的部落来说,规模已经不算小了。
有先进的武器,食物来源就能有充分的保证,也更有能力保护本部落的安全。
但是要猎杀剑齿虎,这石头箭簇肯定不行,顶多就是给巨兽们挠痒痒,
至少也得是青铜箭簇,当然最好是铁箭簇。
可是这含金属的矿石到哪里去寻找呢?
夜莺很快便问话回来了。
此刻的霍宇光正和噶枸站在垃圾堆旁,在昨晚吃剩的残羹剩饭和一大堆骨头里,一个据说是磨制骨针最熟练的部落女人正在骨头堆里挑挑拣拣,希望能从中选出合适的材料。
“噶枸,你让他多磨几根骨针,不单是我要做衣服,咱们这么多人,以后都要换衣服呢。”
噶枸疑惑的看着骨头堆,对散落满地凌乱不堪的骨头欲言又止:“光....光哥,这里好像有啥东西来过?”
“妹子,你问的情况咋样?”见夜莺来了,霍宇光问道。
“光,他们啥也不知道,特别是你说的那些有颜色的石头,我们这个部落北边是森林,西边是大山,其他方向又被别的部落阻挡着,老族长他们也没有去过什么地方...”,
怎么会是这样?霍宇光有些失望。
看到光这个表情,夜莺小声说道,
“光.....我舅舅说西南方向很远的地方有个很大的湖,听说那里的水是咸的....”
嗯?他脸上露出了惊喜,
“咸水湖里就有盐啊,傻姑娘!你赶紧再去问问,到底有多远?几天的路程?”
能打听到咸水湖,这也算是个非常好的消息了,
不一会儿,夜莺回来了,
“光,那湖我舅舅也没有去过,还是听他的上辈人说,有次几个人追逐一只羚羊,6天后才回来....差点渴死。”
来回6天....霍宇光心里盘算着,根据自己徒步的经验,那个咸水湖的距离应该在100公里开外。
如果背上淡水,这点距离根本就不算啥。
“我们得赶紧烧制陶罐,然后去那咸水湖采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