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刘备的建议
“林牧?他怎么掺和这事儿了?”
曹操放下酒杯,有些疑惑。
“此事,确有蹊跷。”荀攸颔首称是,“以他如今的情势而言,最佳选择应当是攻击我们才是。前些日子的所作所为,也已经证明了这点。如今贸然转向,实在匪夷所思。”
的确,几天前,荀彧的来信还历历在目呢。
他将林牧形容为曹操目今最需要对付的敌人,并且,将许昌这段时间,双方的对峙和交手详细叙述了一遍,怎么看都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现在,居然说他要打袁绍?
那岂不是成了曹操的帮手?
“会不会是故作疑兵,杀个回马枪?”曹操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以他的性格,这种显然不利己的事情是绝不会轻易相信的,总觉得有诈。
“再故作疑兵,也不至于真动手吧?而且,是直奔许昌。”荀攸摇着头,困惑不解,“不应该啊,不应该啊”
从最近的情报来看,林牧是领着一支精骑,趁着袁曹双方纠集兵马会师延津,纵贯了陈留郡跟东郡,直接杀去了冀州的。借助先前的出使之谊,冀州的兵马起初并未觉察,是以林牧能够实施突袭,杀得对方措手不及。据说,已经占据了白马的大将颜良都奉命紧急回援了,可见已经相当紧急。
不过,别的不说,林牧突然发难,使得袁绍阵营阵脚大乱,也给了曹操极佳的反击时机。
在荀攸的建议下,曹军以延津为大本营,组织了有条不紊的反击。
他派出了关羽、张辽二人为前锋,意在借助二人非凡的个人勇武,迅速取得战斗上的士气优势,给予敌军沉重的打击,如果顺利的话,将亲自率军北上,夺回白马,然后形成战略上的掎角之势,防止袁绍军轻易突破防线。
在白马已经失去大将颜良的情况下,光靠几个散兵游勇,想要抵挡这种精兵战术,显然胜算不大。
可以说,林牧完美地解决了曹操最后的顾虑,让他得以顺利完成反击。
半个月后,当白马战败的消息传至邺城时,袁绍大发雷霆。
“林牧小儿,竟敢如此戏弄于我!”
那天,林牧进犯邺城的消息传来时,据袁府的下人小道消息,当晚被砸坏的家具不知道有多少。
而最直接的影响是袁熙的婚事被延后了。
并且,这十余天来,由于留守邺城的军马并不算多,大部分都前线抗击曹操,剩下的人马基本上不是林牧的对手,损失很是惨重。
期间还发生了一件让袁绍差点冲动之下,想要亲自领兵跟单挑的事情:帐下大将麹义,居然临阵叛变了!
麹义早年在凉州一带活动,擅长羌人的战法,在骑射方面堪称一绝。本来是韩馥的手下,后来投靠了袁绍一方,在对付公孙瓒的界桥之战中,表现抢眼,可以说,能够拿下幽州,此人居功至伟!
但是,也正是因为战功赫赫,自那以后,袁绍一直不敢再委以重任,只让他负责一些城防的战事,并且刻意疏远了他,为此,麹义曾经在酒后谩骂袁绍。
这些消息自然难以避开袁绍的耳目,双方的矛盾已经越发激烈。
本想找个时间将其处死,以防内乱的,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林牧来,彻底打乱了袁绍的计划不说,还给麹义找到了一个绝佳的投靠对象。
在麹义看来,林牧年轻,敢于任用部下,自己作为有经验的老将,必然很得器重。与其不知道哪天被袁绍找借口干掉,还不如先叛变,反正自己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轻车熟路。
对麹义忌惮,想要杀了他是一回事,麹义自己叛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简直就是在打袁绍的脸:部下的得力大将居然在自己最危急的时刻,投向了敌军的怀抱,就跟说自己不值得效力没什么两样,也无怪乎他刚得知消息时,是何等的愤怒失态了。
而眼下,本来已经收入囊中的白马再一次被曹军夺回,让自己长时间以来的奋力作战打了水漂,又如何不让他生气?
“召淳于琼来!”
他脸色铁青地发号施令。
“袁公且慢,听在下一言。”
一张木头脸飘了出来,是在袁绍手下客居多日的刘备,他拱手作揖道:“袁公,林牧此人,已经有了骁勇善战的名声,此次进犯河北,乃是大患。”
对于刘备,袁绍还是看重的,脸色缓和了下来:“不知玄德有何指教?”
“不敢。”刘备保持着作揖的姿势,恭恭敬敬道,“林牧既是大患,就得毕其功于一役,否则,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岂不是得不偿失?”
“玄德的意思是?”
“我闻袁公帐下有四位骁勇将士,分别是淳于琼、颜良、文丑、张郃。”刘备不紧不慢地说着自己的想法,却让袁绍眉眼顿开,露出喜色来,“何不让此四人一同出征,使其反抗无能呢?”
“有理,有理!”袁绍越想觉得越正确。
是啊,自己的四位大将都在身边呢,就算是曹操来了,也丝毫不用畏惧,更何况只是千里奔袭而来的林牧呢?
可能是生怕袁绍决心不够,刘备连忙道:“若袁公不嫌弃,在下三弟张翼德,也颇为勇武,亦可为袁公分忧。”
“那怎敢劳动玄德贤弟?”袁绍颇为心动,脸上则是显得很犹豫。
“叨扰多日,备深感不安,若能为袁公分忧,自是极好的。”
“既如此,就请玄德贤弟领两千兵马,随淳于琼等人,一同出战林牧。”袁绍的心情总算舒畅了许多,大笑着起来道,“我就不信,区区一个林牧,还能够扛得住这么多猛将的齐攻不成?!”
“袁公此去,必然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刘备深深一揖。
袁绍没有注意到,木头脸的眼神里射出一丝奇异的光彩。
呵!
林子放啊林子放,若是能借袁绍的手,趁机除掉你,那日后争霸之时,我可就又能少了一个强劲对手了
曹操放下酒杯,有些疑惑。
“此事,确有蹊跷。”荀攸颔首称是,“以他如今的情势而言,最佳选择应当是攻击我们才是。前些日子的所作所为,也已经证明了这点。如今贸然转向,实在匪夷所思。”
的确,几天前,荀彧的来信还历历在目呢。
他将林牧形容为曹操目今最需要对付的敌人,并且,将许昌这段时间,双方的对峙和交手详细叙述了一遍,怎么看都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现在,居然说他要打袁绍?
那岂不是成了曹操的帮手?
“会不会是故作疑兵,杀个回马枪?”曹操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以他的性格,这种显然不利己的事情是绝不会轻易相信的,总觉得有诈。
“再故作疑兵,也不至于真动手吧?而且,是直奔许昌。”荀攸摇着头,困惑不解,“不应该啊,不应该啊”
从最近的情报来看,林牧是领着一支精骑,趁着袁曹双方纠集兵马会师延津,纵贯了陈留郡跟东郡,直接杀去了冀州的。借助先前的出使之谊,冀州的兵马起初并未觉察,是以林牧能够实施突袭,杀得对方措手不及。据说,已经占据了白马的大将颜良都奉命紧急回援了,可见已经相当紧急。
不过,别的不说,林牧突然发难,使得袁绍阵营阵脚大乱,也给了曹操极佳的反击时机。
在荀攸的建议下,曹军以延津为大本营,组织了有条不紊的反击。
他派出了关羽、张辽二人为前锋,意在借助二人非凡的个人勇武,迅速取得战斗上的士气优势,给予敌军沉重的打击,如果顺利的话,将亲自率军北上,夺回白马,然后形成战略上的掎角之势,防止袁绍军轻易突破防线。
在白马已经失去大将颜良的情况下,光靠几个散兵游勇,想要抵挡这种精兵战术,显然胜算不大。
可以说,林牧完美地解决了曹操最后的顾虑,让他得以顺利完成反击。
半个月后,当白马战败的消息传至邺城时,袁绍大发雷霆。
“林牧小儿,竟敢如此戏弄于我!”
那天,林牧进犯邺城的消息传来时,据袁府的下人小道消息,当晚被砸坏的家具不知道有多少。
而最直接的影响是袁熙的婚事被延后了。
并且,这十余天来,由于留守邺城的军马并不算多,大部分都前线抗击曹操,剩下的人马基本上不是林牧的对手,损失很是惨重。
期间还发生了一件让袁绍差点冲动之下,想要亲自领兵跟单挑的事情:帐下大将麹义,居然临阵叛变了!
麹义早年在凉州一带活动,擅长羌人的战法,在骑射方面堪称一绝。本来是韩馥的手下,后来投靠了袁绍一方,在对付公孙瓒的界桥之战中,表现抢眼,可以说,能够拿下幽州,此人居功至伟!
但是,也正是因为战功赫赫,自那以后,袁绍一直不敢再委以重任,只让他负责一些城防的战事,并且刻意疏远了他,为此,麹义曾经在酒后谩骂袁绍。
这些消息自然难以避开袁绍的耳目,双方的矛盾已经越发激烈。
本想找个时间将其处死,以防内乱的,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林牧来,彻底打乱了袁绍的计划不说,还给麹义找到了一个绝佳的投靠对象。
在麹义看来,林牧年轻,敢于任用部下,自己作为有经验的老将,必然很得器重。与其不知道哪天被袁绍找借口干掉,还不如先叛变,反正自己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轻车熟路。
对麹义忌惮,想要杀了他是一回事,麹义自己叛逃,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这简直就是在打袁绍的脸:部下的得力大将居然在自己最危急的时刻,投向了敌军的怀抱,就跟说自己不值得效力没什么两样,也无怪乎他刚得知消息时,是何等的愤怒失态了。
而眼下,本来已经收入囊中的白马再一次被曹军夺回,让自己长时间以来的奋力作战打了水漂,又如何不让他生气?
“召淳于琼来!”
他脸色铁青地发号施令。
“袁公且慢,听在下一言。”
一张木头脸飘了出来,是在袁绍手下客居多日的刘备,他拱手作揖道:“袁公,林牧此人,已经有了骁勇善战的名声,此次进犯河北,乃是大患。”
对于刘备,袁绍还是看重的,脸色缓和了下来:“不知玄德有何指教?”
“不敢。”刘备保持着作揖的姿势,恭恭敬敬道,“林牧既是大患,就得毕其功于一役,否则,打蛇不死反受其害,岂不是得不偿失?”
“玄德的意思是?”
“我闻袁公帐下有四位骁勇将士,分别是淳于琼、颜良、文丑、张郃。”刘备不紧不慢地说着自己的想法,却让袁绍眉眼顿开,露出喜色来,“何不让此四人一同出征,使其反抗无能呢?”
“有理,有理!”袁绍越想觉得越正确。
是啊,自己的四位大将都在身边呢,就算是曹操来了,也丝毫不用畏惧,更何况只是千里奔袭而来的林牧呢?
可能是生怕袁绍决心不够,刘备连忙道:“若袁公不嫌弃,在下三弟张翼德,也颇为勇武,亦可为袁公分忧。”
“那怎敢劳动玄德贤弟?”袁绍颇为心动,脸上则是显得很犹豫。
“叨扰多日,备深感不安,若能为袁公分忧,自是极好的。”
“既如此,就请玄德贤弟领两千兵马,随淳于琼等人,一同出战林牧。”袁绍的心情总算舒畅了许多,大笑着起来道,“我就不信,区区一个林牧,还能够扛得住这么多猛将的齐攻不成?!”
“袁公此去,必然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刘备深深一揖。
袁绍没有注意到,木头脸的眼神里射出一丝奇异的光彩。
呵!
林子放啊林子放,若是能借袁绍的手,趁机除掉你,那日后争霸之时,我可就又能少了一个强劲对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