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常山赵子龙(二更,云哥出现,求推荐收藏啦)
别了,我爱的三国时代;别了,我爱的霸业雄图;别了,我爱的……处男生涯……爱个p啊!
林牧抓狂,深刻感觉到了身为一只弱鸡的悲哀——只有挨宰的份,而且是那种薅光了毛在开水里涮后被宰的那种。
这回没有吕玲绮在身边,估计是不可能死里逃生了。
充分说明,保镖还是让老婆来当的好,魏延那家伙,真是太令人失望了,也不知他现在在干嘛,护不住自己好歹要把绿萝给完好无缺带回去啊。
“黄巾贼人,休得猖狂!”
这装逼的语气,这不可一世的怒吼,莫非是,传说中的……大侠咩?!
林牧惊喜地回头,只觉得被闪瞎了眼:
一匹如同白色旋风般疾驰而出的骏马,驮着一位白袍银甲的青年,举着一杆白到发亮的龙胆亮银枪,朝自己这边快速前进。
这货八成是刚出道的中二青年吧?
穿成这样,不怕一个来回后,白衣变红袍,雪兔变赤兔啊!而且,这身银甲若是上阵,是嫌敌军的弓兵技术不够,瞄不准你吗?
林牧觉得无比悲哀,可能这个世道,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也就是这些脑子有坑的中二青年了,其他人就算路过了,也会假装是盲人,若无其事地溜走的。
“来者何人!”
杜远惊疑不定,毕竟,敢单枪匹马杀出来的,要么武艺过人,要么已经喊人,当然也不排除是个憨人……
“常山赵子龙在此!”
赵云?
林牧死灰一般的心顿时又燃了起来:原来中二青年竟是赵子龙?不愧是一代逼王啊,难怪要这副打扮亮相,否则怎么显示出他的武艺高强?长坂坡杀个七进七出也还是毫发无伤,面对区区黄巾贼,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如果赵云知道他此刻心中所想,估计要喷一大口老血:兄弟,我这身打扮,纯粹是因为当初在白马义从的习惯啊,你真是想多了……
“赵子龙?不认识!”
杜远放下心来,又是一个没听过名字的无名小卒,估计是活腻了吧,就算是刚才拿鬼头刀的那厮,面对自己这么多人,也是无力回天,不信这个长得比娘儿们还清秀的家伙,能有多少实力。
很不幸的是,这个比娘儿们还清秀的家伙,还真的有不俗的实力,至少比魏延要强……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不得不说,《英雄联盟》里的这句台词非常生动地描写出了赵云的攻击特点——快,准,狠!
许是林牧的错觉,赵云的身法似乎装了加速器,开了挂一般,瞬间移动到阵前,没等杜远有所反应,手中的龙胆亮银枪已经刺出,“刷刷”两下,一旁提刀格挡的黄巾余党就扑街了,简直可以用不堪一击来形容。
高手!
杜远也是久经沙场之人,一眼就看出,这个叫赵子龙的家伙水平不俗,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光这攻击速度,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战场厮杀,同样是这个道理。不但兵贵神速,将领单挑时,谁的攻击速度快,谁就有回合优势。
赵云无疑是把速度发挥到了极致的那一类人。
杜远来不及多想,未战先怯,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举刀一挥:“上!”
左右士兵如潮水般袭来,但赵云丝毫不怯,红缨仿佛漫天雪地里绽开的一树红梅,纷纷扬扬,铺陈开来。
林牧看呆了。
在此之前,他见识过最厉害的武艺是吕玲绮的,已经给人以“非人哉”的感想,尤其和太史慈的对战,更是看得人心神摇荡。
黄忠一直没有出手过,他原本觉得,顶多也就是比吕玲绮和太史慈再厉害一点罢了,没想到,赵子龙竟是直接将那种无敌的感觉生生拔高了一个档次。
林牧很肯定,即便是吕玲绮和太史慈联手,在赵云手上也讨不了多少便宜。
难怪刘琦舍不得将黄忠借给自己,这种实力的武将,真的可以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赵云跟这群黄巾贼,简直就是两个次元的人!
没半会儿工夫,本来还声势浩大的贼人,竟已经去了大半数,剩下的也已经没多少战斗的欲望——开玩笑,人再厉害还可以拼一拼,这次直接来了个神,怎么打?
杜远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汉子,当即决定——开溜!
好在赵云也并非想要赶尽杀绝,停下了脚步,回身来看林牧。
“多谢赵将军相救!”林牧赶紧见礼,没记错的话,赵云现在属于“在野武将”,如果能够招揽到自己阵营,那绝壁是手头最强力的牌了!
“举手之劳。”
啧啧,瞧人家这个逼装的,脸不红气不喘,还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赵云的面容相对而言,确实比较清秀,跟素来自诩美男子的林牧相比,也不遑多让,属于少须、白净那一挂的。
他看林牧身上并无伤势,便道:“不知阁下是何人,怎么会惹上这群黄巾贼?”
“说来话长,在下林牧,字子放,现为长沙长史。”林牧便将来龙去脉说了一番,继而神情诚恳道:“我观将军武艺非凡,又颇有仁义之风,斗胆求将军一事。”
“某如今一介白身,不敢自称将军。”赵云推辞,“不过,若是在下力所能及的,定当相助。”
“此去冀州尚有距离,某恐前方还有黄巾贼,不知将军可否相送一程?”
“这……”
赵云很是迟疑,他跟林牧素不相识,之所以拔刀相助纯粹是因为对方是黄巾贼,天然不相容。
现在知道他是长沙长史,想来是刘表手下。虽说此公将荆州经营得不错,但赵云还是觉得,并非良主,缺了些心怀天下的霸气。
可是,若放着林牧不管,也确实如他所说,恐怕还会再遇到黄巾贼,本就古道热肠的赵云当然不忍心自己救过的人再次罹难。
“若是将军不肯,那可否助某先找到护卫?”
林牧倒是不着急,赵云既然已经被他认识了,就休想逃掉自己这块狗皮膏药的黏糊劲。正所谓,“好女怕缠郎”嘛,忽悠着忽悠着,就习惯了……
“自无不可。”这个小要求赵云倒是不为难,应了下来。
嘿嘿嘿,林牧偷偷阴搓搓地笑了起来:小样,打仗我不是很在行,拐带你这种君子,这天下也就刘皇叔能跟我掰掰手腕了……
林牧抓狂,深刻感觉到了身为一只弱鸡的悲哀——只有挨宰的份,而且是那种薅光了毛在开水里涮后被宰的那种。
这回没有吕玲绮在身边,估计是不可能死里逃生了。
充分说明,保镖还是让老婆来当的好,魏延那家伙,真是太令人失望了,也不知他现在在干嘛,护不住自己好歹要把绿萝给完好无缺带回去啊。
“黄巾贼人,休得猖狂!”
这装逼的语气,这不可一世的怒吼,莫非是,传说中的……大侠咩?!
林牧惊喜地回头,只觉得被闪瞎了眼:
一匹如同白色旋风般疾驰而出的骏马,驮着一位白袍银甲的青年,举着一杆白到发亮的龙胆亮银枪,朝自己这边快速前进。
这货八成是刚出道的中二青年吧?
穿成这样,不怕一个来回后,白衣变红袍,雪兔变赤兔啊!而且,这身银甲若是上阵,是嫌敌军的弓兵技术不够,瞄不准你吗?
林牧觉得无比悲哀,可能这个世道,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也就是这些脑子有坑的中二青年了,其他人就算路过了,也会假装是盲人,若无其事地溜走的。
“来者何人!”
杜远惊疑不定,毕竟,敢单枪匹马杀出来的,要么武艺过人,要么已经喊人,当然也不排除是个憨人……
“常山赵子龙在此!”
赵云?
林牧死灰一般的心顿时又燃了起来:原来中二青年竟是赵子龙?不愧是一代逼王啊,难怪要这副打扮亮相,否则怎么显示出他的武艺高强?长坂坡杀个七进七出也还是毫发无伤,面对区区黄巾贼,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如果赵云知道他此刻心中所想,估计要喷一大口老血:兄弟,我这身打扮,纯粹是因为当初在白马义从的习惯啊,你真是想多了……
“赵子龙?不认识!”
杜远放下心来,又是一个没听过名字的无名小卒,估计是活腻了吧,就算是刚才拿鬼头刀的那厮,面对自己这么多人,也是无力回天,不信这个长得比娘儿们还清秀的家伙,能有多少实力。
很不幸的是,这个比娘儿们还清秀的家伙,还真的有不俗的实力,至少比魏延要强……
“一点寒芒先到,随后枪出如龙”,不得不说,《英雄联盟》里的这句台词非常生动地描写出了赵云的攻击特点——快,准,狠!
许是林牧的错觉,赵云的身法似乎装了加速器,开了挂一般,瞬间移动到阵前,没等杜远有所反应,手中的龙胆亮银枪已经刺出,“刷刷”两下,一旁提刀格挡的黄巾余党就扑街了,简直可以用不堪一击来形容。
高手!
杜远也是久经沙场之人,一眼就看出,这个叫赵子龙的家伙水平不俗,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光这攻击速度,就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挡的。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战场厮杀,同样是这个道理。不但兵贵神速,将领单挑时,谁的攻击速度快,谁就有回合优势。
赵云无疑是把速度发挥到了极致的那一类人。
杜远来不及多想,未战先怯,往后退了几步,然后举刀一挥:“上!”
左右士兵如潮水般袭来,但赵云丝毫不怯,红缨仿佛漫天雪地里绽开的一树红梅,纷纷扬扬,铺陈开来。
林牧看呆了。
在此之前,他见识过最厉害的武艺是吕玲绮的,已经给人以“非人哉”的感想,尤其和太史慈的对战,更是看得人心神摇荡。
黄忠一直没有出手过,他原本觉得,顶多也就是比吕玲绮和太史慈再厉害一点罢了,没想到,赵子龙竟是直接将那种无敌的感觉生生拔高了一个档次。
林牧很肯定,即便是吕玲绮和太史慈联手,在赵云手上也讨不了多少便宜。
难怪刘琦舍不得将黄忠借给自己,这种实力的武将,真的可以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赵云跟这群黄巾贼,简直就是两个次元的人!
没半会儿工夫,本来还声势浩大的贼人,竟已经去了大半数,剩下的也已经没多少战斗的欲望——开玩笑,人再厉害还可以拼一拼,这次直接来了个神,怎么打?
杜远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汉子,当即决定——开溜!
好在赵云也并非想要赶尽杀绝,停下了脚步,回身来看林牧。
“多谢赵将军相救!”林牧赶紧见礼,没记错的话,赵云现在属于“在野武将”,如果能够招揽到自己阵营,那绝壁是手头最强力的牌了!
“举手之劳。”
啧啧,瞧人家这个逼装的,脸不红气不喘,还让人觉得理所当然。
赵云的面容相对而言,确实比较清秀,跟素来自诩美男子的林牧相比,也不遑多让,属于少须、白净那一挂的。
他看林牧身上并无伤势,便道:“不知阁下是何人,怎么会惹上这群黄巾贼?”
“说来话长,在下林牧,字子放,现为长沙长史。”林牧便将来龙去脉说了一番,继而神情诚恳道:“我观将军武艺非凡,又颇有仁义之风,斗胆求将军一事。”
“某如今一介白身,不敢自称将军。”赵云推辞,“不过,若是在下力所能及的,定当相助。”
“此去冀州尚有距离,某恐前方还有黄巾贼,不知将军可否相送一程?”
“这……”
赵云很是迟疑,他跟林牧素不相识,之所以拔刀相助纯粹是因为对方是黄巾贼,天然不相容。
现在知道他是长沙长史,想来是刘表手下。虽说此公将荆州经营得不错,但赵云还是觉得,并非良主,缺了些心怀天下的霸气。
可是,若放着林牧不管,也确实如他所说,恐怕还会再遇到黄巾贼,本就古道热肠的赵云当然不忍心自己救过的人再次罹难。
“若是将军不肯,那可否助某先找到护卫?”
林牧倒是不着急,赵云既然已经被他认识了,就休想逃掉自己这块狗皮膏药的黏糊劲。正所谓,“好女怕缠郎”嘛,忽悠着忽悠着,就习惯了……
“自无不可。”这个小要求赵云倒是不为难,应了下来。
嘿嘿嘿,林牧偷偷阴搓搓地笑了起来:小样,打仗我不是很在行,拐带你这种君子,这天下也就刘皇叔能跟我掰掰手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