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卫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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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飞鹰何人御 传讯需革新

    听着两人莫名其妙的对话,张春华突然掀开车帘,伸出脑袋道:“什么人?是南匈奴的美女吗?明面上不收美女暗地里却将她们绑过来?”

    卫冕当然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为了逗一逗眼前的美人儿,装作一副吃惊的样子道:“呀!这都让你看出来了?张姑娘要不要与她们比一比,是我大汉的人儿美还是她匈奴的人儿美?”

    “比就比,难道我还比不上草原上的野女人吗?停车!”张春华直接招呼车夫将马车停下,不过她知道卫冕并非好色之徒,何况家中还有如花似玉的娇妻美妾等着,她之所以愿意搭这一茬,完全是对卫冕刚才对话中提及的人感到好奇,到底是什么人能让他特意关注。

    “你的好奇心还真是重!”卫冕轻轻一笑,只好跳下马与张春华一同步行,来到高顺所说的马车前。

    “鹰?还有人?”在高顺掀开车帘的一瞬间,张春华就看到了马车里的东西,两只铁笼,各关着一只蒙古金雕。金雕的个头很大,羽毛大体暗赤褐色,羽尾金黄色,鹰爪和鹰喙都是金黄色的,看起来精神奕奕,神骏异常。

    除了金雕之外,还有两个匈奴人,被绑住了手脚,塞住了嘴巴。

    “这就是鹰师用以传讯的飞鹰?”张春华立即回想起在刘豹府邸看到的记载,难怪前天去卑大军阻击鹰师的时候,卫冕鬼鬼祟祟的跟高顺吩咐什么,原来就是让他趁乱去抓捕飞鹰信使。

    “不错,这两个人和这两只鹰正是鹰师传讯的飞鹰,以及专职驯鹰的人。”卫冕当时一看到飞鹰传信的内容,立马就想到了信鸽。战争在大多数时候打的就是一个信息的灵通程度,只要调兵遣将每每快人一步,哪有打不赢的道理?

    但是在三国史上完全没有关于信鸽的记载,也就说明这个时代未必有人会驯养鸽子,即便民间有使用信鸽的先例,也可以肯定没有用于战争。

    蒙古金雕虽然不如鸽子那么轻便好用,可以大范围的驯养,但是它同样具有高空飞翔的优势,不易被敌人劫夺军情。即便只有两只,只要用的好,也能起到改变战局的作用。

    如果有机会的话,在驯鹰的基础上来训练出信鸽,很可能会革新这个时代的军事传讯系统,那对战争的帮助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除此之外,卫冕心心挂念的还有巴彦淖尔的铁矿、以及蒸馏酒,这可惜这些与飞鹰、信鸽一样,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东西。必须等待地盘稳住之后,再逐步发展,不过他对自己的未来还是充满信心的。

    “文达,将他们俩松绑吧,顺便叫人拿点酒水过来!”这两个驯鹰人放在后世也可以称之为高新技术人才,都是掌握着全球最尖端信息技术的顶尖技师,可金贵的很,不能怠慢了。而且前面的威已经给足了,到了该施恩的时候了,只有恩威并施,萝卜加大棒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

    两人一被松绑,顿时跪在车厢里“噗通噗通”磕头,用匈奴话求饶道:“求求大人,不要杀我们!不要杀我们!”

    卫冕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是从这表现也能看得出来,当即用温和口吻道:“不要害怕,先喝口酒平静一下!”

    两个匈奴驯鹰人两眼一抹黑,见到高顺递来的羊皮水囊,顿时开心不已,拔开木塞“咕咚咕咚”大口喝了起来。从昨天被抓到今天车队出城,他们是滴水未进,完全在恐惧与饥饿中度过。

    或许他们对这样的待遇应该感到熟悉,因为他们在驯鹰的时候也是这样做的——熬鹰。鹰隼的本性凶猛,野性难驯,他们将野鹰抓住之后就像这样,熬着它,不给吃不给喝,使它困乏,直至它的野性被消磨。

    卫冕不懂熬鹰,但是熬人还是知道的,匈奴人的性子虽然野,但贪生怕死乃是天性,要驯服他们并非难事。

    然后又让人拿来新鲜的羊肉,让他们拿生肉喂鹰,卫冕敢肯定,如果不是有他们在旁边看着,这俩家伙绝对要把生肉塞进自己的肚子里。

    张春华也看出了卫冕的打算,提议道:“我觉得你应该让他们先学习汉语,我手下有不少人长年住在南匈奴,懂得他们的匈奴话,到了河东先派两个人教他们说汉话怎么样?”

    卫冕满口同意:“我正为语言不通发愁呢,你又帮了我的大忙!”

    吃过午饭后,人马继续南行,天气明显转暖,地上的积雪也都消失殆尽。又见高山纵横,丘陵起伏,显然已经出了南匈奴的地域,再次回到了河东郡的范围。

    一路再无耽搁,仅用两天时间,就成功抵达安邑城。

    “哒哒哒······”

    五千匹战马由远及近,阵阵急促而又整齐的马蹄之声轰然响起。抬头远眺,只见在安邑城外的平原之上,突然浮现出了一条长长的黑线。上千名骑着战马的士兵正汹涌而来,他们身着统一制式黑色的皮甲,如滚滚的海浪一般,带着一股浓郁的杀伐之气,震天动地的声响,让人的心中不由的为之一惊。

    守城的士兵还以为是有强敌攻城,慌不择路的去报告守城都尉周仓,周仓急匆匆登上城头,远远看了一眼后,顿时感叹道:“不必惊慌,是高将军的陷阵营回来了,真不愧百战精兵啊!”

    他手下这些小兵也都是他亲自调教的,比起一般的乌合之众绰绰有余,但是与卫冕最为精锐的陷阵营相比,实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乃云泥之别。

    周仓一声令下:“你速速去太守府禀报两位夫人,就说大将军已经凯旋而归!其余人等随吾出城迎接!”

    城北的守备军迅速随周仓出城,将城门大开,清理路障,分列两旁夹道欢迎。

    周仓一路迎着卫冕的部队走来,走到近前神色恭敬的抱拳道:“末将周仓恭迎大将军,恭迎小姐!”

    “元福,不必多礼!你来的正好,且看看这后面的战马中,可有相中的?”卫冕笑着抬了抬手,示意周仓免礼,同时毫不吝啬的赏赐于他。

    周仓傲骨嶙峋,有功赏有过罚,如果出城迎接就得一匹战马,倒显得他是追名逐利的小人,有些不悦的道:“无功不受禄,吾出城相迎乃是为臣下本分,可不是为了赏赐!”

    “好好好,是我错了!”卫冕相当欣赏他这样的倔脾气,率先道歉,转而又道:“不过我让你选择战马并非是赏赐,而是你应得的,此番我从南匈奴购得战马数千匹,财大气粗,百人将以上皆会配备坐骑。你的一份自然也少不了,只不过是提前发给你罢了,但你这眼睛可要看准了,别第一个挑马却挑了个最差的,可是要被全军传为笑话的!”

    “原来大将军是这个意思,那吾可就不客气了!”周仓嘿嘿直笑,战将嘛哪能不想有一匹属于自己的好马?何况是数千匹战马让他自己来挑,就像是面对着数千个美人,一下子就花了眼。

    坐在马车里的张春华可就不乐意了,噘着嘴道:“卫冕,你又想收买我的人!”

    卫冕无心的笑道:“你的还不都是我的,分什么彼此嘛,再说他还不是你的手下听你的调遣吗?”

    张春华心头一颤,卫冕的像是一块石头投进她平静的心湖里,瞬间泛起阵阵的涟漪,心里不由凄苦的想道:“你说我是你的我就是你的吗?你知道我早有婚约在身吗?还有你身旁娇妻美妾,想要把我摆在什么位置?”

    这些说不出口的话注定只能埋在肚子里,隔着车帘仿佛隔着整个世界,车子外的卫冕却全然感受不到她的凄楚,已经欢呼雀跃的跳下马,和前来迎接他的蔡琰手拉着手、肩并着肩往城中走去!

    张春华看着幸福的两人,不知不觉,眼眸上不受控制的浮出一层水翳,让她的视线似乎变得有些模糊。多少年,她都希望自己成为最刚强的女人,没有普通女人的柔弱无助,没有普通女人的多愁善感,没有普通女人那么多止也止不住的泪水······

    可是,现在的她只觉得胸口又闷又难受,原来自己从没有想象的那么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