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不速之客
这小妮子翻脸比翻书还快。程之恒苦笑着摇了摇头,无奈的回屋睡觉。
霸王硬上弓的勇气,他还是没有的。
第二天,生意意料之中的异常火爆,大家都想尝尝这个打败了醉月楼的小酒馆里的精品菜肴。
平日里,一天大概也就能摆上二十桌,平均一桌花三钱银子。可是今天,有福居竟然破天荒的摆了八十多桌,足足翻了四倍,而且来这里的客人有很多富商阔少,花的钱也多了,一桌平均能花五钱银子。
这样算下来,一天的营业收入能达到四十两银子,一个月的毛利润能达到一千二百两银子。扣除材料费和人工费之后,也能赚七百多两银子。
土豪啊,有木有?
谁说做厨师没有前途,哥这已经是人生巅峰了好不好?
不过相应的,店里也忙成了一团,要不是程小菲有先见之明,提前又雇了一个洗菜工,一个洗碗工,两个帮厨,程之恒怕是要忙死了。
即便是这样,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程之恒也忙的不愿意动弹。
买丫鬟,买仆人,这件事必须提上日程,要不然钱没挣到多少,自己就先累死了,这可就大大的不划算了。
晚上的时候,斜对面的孟二牛送来一篮子水果,笑道:“程哥儿,这是俺婶子刚摘的,拿给你和姐姐尝尝。”
孟二牛这个人比较憨厚,人也实在,有福居的生意火了之后,带动他们家的酒坊生意也上了一层楼,使得他距离自己迎娶张家丫头的小目标又近了一步,所以特意前来感谢程之恒。
程之恒很喜欢二牛的性格,有心跟他交给朋友,接过水果,请他喝了点茶,吹了会牛逼,这才礼貌的将他送走。
送走二牛后,程之恒来到后厨,竟然见自己的姐姐正在破天荒地洗碗,登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诧异道:“姐,你怎么了?没生病吧?”
“死样。”程小菲白了他一眼,狐媚子脸上闪现出一丝怒气,娇嗔道:“姐这是见你白天那么累,心疼你。没心肝。”
坦白说,姐姐对自己还是挺好的,程之恒也不愿意让她老干这些粗活,这么漂亮的尤物姐姐,就算是干,也得干细致活儿,干咳了一声,正色道:“姐,我想过了。我们该买一两个丫鬟来伺候了。明朝的丫鬟也就几两银子,买来之后就是你的私人财产,除了不能随意处死之外,怎么着都行。比雇人划算多了。”
“你还想处死人家?人家好歹也是小心翼翼地伺候你,有没有良心?”程小菲将收拾好的碗筷放到一旁,带着一丝怒气说道。
“我也就这么一说,买个丫鬟我们会轻松很多。”程之恒接着劝道,他还是担心姐姐无法接受古代的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
没想到姐姐全然没有了新时代女性的觉悟,轻抚云鬓,顾影自怜的说道:“也是该买个小丫鬟了,姐姐这么倾国倾城,又是北大毕业的女强人,没个丫鬟伺候着,多没面子。那个董狐狸都能随身带着个小丫鬟,姐为什么就不能?”
程之恒额头狂汗,女人的思路还真是跳跃啊,这件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明天去牙行问问,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就在这时,前面的门面房里响起了一阵响动,程之恒舍下姐姐,转身出去查看情况。
一看之下,不由地内心抓狂,特么地又有客人来了。
程之恒今天累坏了,一点都不想干活,就算对方是一群阔少,摆上一大桌,吃个几两银子的,他也不想去做。
更何况,来的客人只有一个人。
这个人正是当初在赌坊里押有福居一百两银子的江湖侠女。程之恒自然是不认识这个美女的。
粗粗打量了一下,见她约莫一米六七八的身高,身材纤瘦,双腿笔直,腰身也很细,只是没有姐姐的那副傲人的36d——没办法,以明朝的营养和观念,有她这副身材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那名女子是鹅蛋脸,皮肤甚为白皙,一头乌黑的青丝,一泄如瀑,两边还编了几个小辫,显得蛮可爱。
这个小妞长得还算不错,可以入哥哥的法眼,只不过神态倒是请冷了许多。
就算是这样又如何?大家萍水相逢而已,你又不可能为了一顿饭爱上我,我何必让自己受累去赚你那区区几十文钱呢?
还没等这位漂亮的美女坐下,程之恒就礼貌的说道:“对不起,客官。本店闭餐了。”
那名女子似乎是没有听到他说话一样,径直地坐到了座位上,从袖子里拿出一锭碎银子,自顾自地冷冷道:“老板,来一份宫保鸡丁。”
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程之恒直接怒了,来到大明这么久,他对银子的重量有了个大致的感觉,不用称,自是看就知道桌子上的那锭银子约莫有三两重。
三两银子已经可以摆两三桌丰盛的酒席了,她就只吃一份宫保鸡丁,不差钱啊。
那名女子自然不差钱,刚刚赢了一千两,怎么会在乎这点小钱?
程之恒是不知道这些的,他只知道自己现在也不差钱,安能为了这区区三两银子让自己受累?
更何况,那名女子的那副谁都不甩的样子气到他了,什么人啊,长得漂亮就可以在我这里甩脸子吗?知不知道哥的家里还养着一只更漂亮的尤物?
程之恒根本没用正眼看她的那一锭小小的银子,神态倨傲地冷冷道:“对不起客官,本店打样了,您明天请早吧。”
那名女子似乎是没有听见一般,将自己手里的那柄青色长剑放到桌子上,依旧神色清冷地说道:“老板,来份宫保鸡丁。”
“您稍等,马上就好。说实话,晚上做菜,最能激发我的灵感。”程之恒二话不说,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里烧菜去了。
开玩笑,家伙都拿出来了,看她那副装扮,多半是江湖豪客,这样的人是最不能得罪的。
否则,她半夜三更的跑到你家里放一把火,或者是跑到你的床上睡一觉,呸,是捅你两刀,你都没处说理去。
霸王硬上弓的勇气,他还是没有的。
第二天,生意意料之中的异常火爆,大家都想尝尝这个打败了醉月楼的小酒馆里的精品菜肴。
平日里,一天大概也就能摆上二十桌,平均一桌花三钱银子。可是今天,有福居竟然破天荒的摆了八十多桌,足足翻了四倍,而且来这里的客人有很多富商阔少,花的钱也多了,一桌平均能花五钱银子。
这样算下来,一天的营业收入能达到四十两银子,一个月的毛利润能达到一千二百两银子。扣除材料费和人工费之后,也能赚七百多两银子。
土豪啊,有木有?
谁说做厨师没有前途,哥这已经是人生巅峰了好不好?
不过相应的,店里也忙成了一团,要不是程小菲有先见之明,提前又雇了一个洗菜工,一个洗碗工,两个帮厨,程之恒怕是要忙死了。
即便是这样,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程之恒也忙的不愿意动弹。
买丫鬟,买仆人,这件事必须提上日程,要不然钱没挣到多少,自己就先累死了,这可就大大的不划算了。
晚上的时候,斜对面的孟二牛送来一篮子水果,笑道:“程哥儿,这是俺婶子刚摘的,拿给你和姐姐尝尝。”
孟二牛这个人比较憨厚,人也实在,有福居的生意火了之后,带动他们家的酒坊生意也上了一层楼,使得他距离自己迎娶张家丫头的小目标又近了一步,所以特意前来感谢程之恒。
程之恒很喜欢二牛的性格,有心跟他交给朋友,接过水果,请他喝了点茶,吹了会牛逼,这才礼貌的将他送走。
送走二牛后,程之恒来到后厨,竟然见自己的姐姐正在破天荒地洗碗,登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诧异道:“姐,你怎么了?没生病吧?”
“死样。”程小菲白了他一眼,狐媚子脸上闪现出一丝怒气,娇嗔道:“姐这是见你白天那么累,心疼你。没心肝。”
坦白说,姐姐对自己还是挺好的,程之恒也不愿意让她老干这些粗活,这么漂亮的尤物姐姐,就算是干,也得干细致活儿,干咳了一声,正色道:“姐,我想过了。我们该买一两个丫鬟来伺候了。明朝的丫鬟也就几两银子,买来之后就是你的私人财产,除了不能随意处死之外,怎么着都行。比雇人划算多了。”
“你还想处死人家?人家好歹也是小心翼翼地伺候你,有没有良心?”程小菲将收拾好的碗筷放到一旁,带着一丝怒气说道。
“我也就这么一说,买个丫鬟我们会轻松很多。”程之恒接着劝道,他还是担心姐姐无法接受古代的这种森严的等级制度。
没想到姐姐全然没有了新时代女性的觉悟,轻抚云鬓,顾影自怜的说道:“也是该买个小丫鬟了,姐姐这么倾国倾城,又是北大毕业的女强人,没个丫鬟伺候着,多没面子。那个董狐狸都能随身带着个小丫鬟,姐为什么就不能?”
程之恒额头狂汗,女人的思路还真是跳跃啊,这件事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明天去牙行问问,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就在这时,前面的门面房里响起了一阵响动,程之恒舍下姐姐,转身出去查看情况。
一看之下,不由地内心抓狂,特么地又有客人来了。
程之恒今天累坏了,一点都不想干活,就算对方是一群阔少,摆上一大桌,吃个几两银子的,他也不想去做。
更何况,来的客人只有一个人。
这个人正是当初在赌坊里押有福居一百两银子的江湖侠女。程之恒自然是不认识这个美女的。
粗粗打量了一下,见她约莫一米六七八的身高,身材纤瘦,双腿笔直,腰身也很细,只是没有姐姐的那副傲人的36d——没办法,以明朝的营养和观念,有她这副身材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那名女子是鹅蛋脸,皮肤甚为白皙,一头乌黑的青丝,一泄如瀑,两边还编了几个小辫,显得蛮可爱。
这个小妞长得还算不错,可以入哥哥的法眼,只不过神态倒是请冷了许多。
就算是这样又如何?大家萍水相逢而已,你又不可能为了一顿饭爱上我,我何必让自己受累去赚你那区区几十文钱呢?
还没等这位漂亮的美女坐下,程之恒就礼貌的说道:“对不起,客官。本店闭餐了。”
那名女子似乎是没有听到他说话一样,径直地坐到了座位上,从袖子里拿出一锭碎银子,自顾自地冷冷道:“老板,来一份宫保鸡丁。”
靠,听不懂人话是不是?程之恒直接怒了,来到大明这么久,他对银子的重量有了个大致的感觉,不用称,自是看就知道桌子上的那锭银子约莫有三两重。
三两银子已经可以摆两三桌丰盛的酒席了,她就只吃一份宫保鸡丁,不差钱啊。
那名女子自然不差钱,刚刚赢了一千两,怎么会在乎这点小钱?
程之恒是不知道这些的,他只知道自己现在也不差钱,安能为了这区区三两银子让自己受累?
更何况,那名女子的那副谁都不甩的样子气到他了,什么人啊,长得漂亮就可以在我这里甩脸子吗?知不知道哥的家里还养着一只更漂亮的尤物?
程之恒根本没用正眼看她的那一锭小小的银子,神态倨傲地冷冷道:“对不起客官,本店打样了,您明天请早吧。”
那名女子似乎是没有听见一般,将自己手里的那柄青色长剑放到桌子上,依旧神色清冷地说道:“老板,来份宫保鸡丁。”
“您稍等,马上就好。说实话,晚上做菜,最能激发我的灵感。”程之恒二话不说,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里烧菜去了。
开玩笑,家伙都拿出来了,看她那副装扮,多半是江湖豪客,这样的人是最不能得罪的。
否则,她半夜三更的跑到你家里放一把火,或者是跑到你的床上睡一觉,呸,是捅你两刀,你都没处说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