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做厨师可以这么爽?
程之恒亲自给他们张罗了一桌好菜,拿出一坛价值三钱的“金华酒”来款待各位高邻。
“承蒙小哥儿惠顾。”众人纷纷向程之恒客气道。
程之恒连连作揖,笑道:“以后还要叨扰各位高邻,请各位高邻不要嫌弃招待不周。”
众人又说了一堆客气话,正要动筷子,却听见林总甲惊叫道:“董姑娘,你怎么来了?”
听到这句话,所有人情不自禁地看向门口,只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妙龄少女,领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进来。
那少女身若抚柳,肤若凝雪,眉目如画,正是婉儿的主人,名叫董师师,是一名退役名妓,也就是赎身。
董师师出身官宦世家,只不过家门不幸,老爹贪赃枉法判了死刑,她也被发配到教坊司为妓,至今已经六七年了。
她从小学了好礼数,给众人道了一个标准的万福,盈盈笑道:“听闻有福居酒家开业大吉,奴特来讨碗酒喝,不知道还有没有奴的位置?”
“当然有。”总甲林永孝是个好色之徒,早就垂涎于董师师的美色,只不过自己没钱娶回家,又不敢强占,见有机会跟这个曾经的花魁同桌吃饭,早就高兴地心花怒放,道:“别人来了或许没有座位,董姑娘来了焉能没有座位?”
说罢,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程之恒,那意思是你小子行啊,董姑娘都勾搭上了。
程之恒也连忙请董师师入座,笑道:“高邻肯来,是蔽号蓬荜生辉,如何会没有座位?”
董师师便入座,和众位一起吃饭聊天,谈笑风生。
这一天,很快就过去了。送走所有人后,姐姐程小菲开始算账。
第一天开张,生意还算是马马虎虎,不算白送的那一桌酒席,前前后后一共开了二十桌席。
其中最小的一桌席是一个赶路的客商,独自一人,点了份麻婆豆腐,就了碗白饭,只花了三十文钱。
最大的一桌酒席是七八个富家子弟,听说这里新开了一家酒馆,就相邀过来试吃,点了十来个菜,鸡鸭鱼肉样样俱全,金华酒喝了整整一坛,花了一两三钱银子。
大部分的客人还是邀上三五好友,点上三四五个炒菜,烫伤一壶酒,美滋滋的吃上一顿,花个几钱银子。
算下来,这二十桌酒席平均花费三钱银子,也就是说他们今天的营业收入是六两银子。
这已经了不得了,如果按照这个成绩推算,这个月可以完成营业收入一百八十两银子。
按照餐饮业的规矩,原材料的价格只占菜品售价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保持第一天的营业额不变,他们第一个月的原材料成本大概是六十两银子。
雇的两个伙计一个月四两银子,程之恒和姐姐的花销两三两银子也就够了,考虑到姐姐比较大手大脚,姑且算上五两银子,他们一个月还能赚一百一十一两银子。
按照朱元璋的规定,明代商业税的税率是三十税一,就算程之恒等人不偷税漏税,一个月也就上缴三两七钱银子,还能落下一百多两。
一个月赚一百多两,简直是大明的高收入阶层啊,要知道这个时候雇个伙计每个月平均才二两银子,很多农民甚至达不到这个收入。
而程之恒姐弟一个月挣一百多两,是普通打工仔的五十倍,相当于别人还在苦逼的一个月拿两千块钱糊口的时候,你已经月入十万了,何其爽哉?
“哈哈哈。老弟,我们发财啦!”姐姐程小菲一把搂住程之恒,双腿盘在他的腰上,狠狠地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道:“过一个月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买一个大院子了,姐可不想住后面的小矮房了。”
程之恒双手托住姐姐的翘臀,顿感一股柔软涌遍全身,道:“我们现在的这个酒楼如果买的话大概也就六七十两银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万历四十年,东林党人杨建烈在京城买了一栋两进的四合院,花了三百两。我们要是在襄阳府买的话,价格肯定还会便宜。”
“三百两?哦,吼吼吼。”程小菲高兴的眉开眼笑,谁说回古代不好,奋斗三个月就可以买房,还是两进四合院,特么的爽歪歪啊,抱住弟弟的额头狠狠地亲了一下,道:“姐姐的香吻奖励,好好干,等买了院子,咱们也买几个丫鬟伺候。”
双手托着姐姐的翘臀,本来就已经让程之恒有点想法,听到姐姐说“好好干”三个字时,他的脑袋不知道为什么嗡了一声,死死地抱住姐姐,将她按到了桌子上,然后俯上身去,冲着她的红唇吻了上去。
程小菲的脑袋也“嗡”地一声短路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干什么,从小到大都是他主动吻弟弟,弟弟从来都没有这么大逆不道过。
见姐姐不反抗,程之恒变本加厉了,双手开始胡乱游走,甚至开始解衣服。
被程之恒触碰到关键部位之后,程小菲一个激灵清醒了,右手死死的抓住他的手腕,左手使劲儿推开他,别过头去,吃力的说道:“你干什么?”
程之恒完全被欲、望冲昏了头脑,不管不顾的侵略姐姐,用一丝乞求中带着强硬的语气说道:“姐,你别动。我会好好疼你的。”
“滚下去!”程小菲打了他一个耳光,使劲儿推了他一下。
程之恒一瞬间清醒了,立即从姐姐身上下来,站在桌子旁边,吓得不敢说话。
这下犯大错了,差点把程小菲给强行啪啪了。
程小菲从桌子上翻下身来,整了整凌乱的衣衫,瞪了程之恒一眼,一言不发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咣当”一声,摔上了门,里面还传来了一阵插门声,显然是插给弟弟听的。
程之恒无语了,刚才真是欲、望冲昏了头脑,理智完全被兽性所淹没了,没想到会对姐姐做出那种事,将来该怎么跟姐姐相处呢?
在院子里冲了一个凉水澡,彻底平复了一下自身的浴火,便悻悻的回屋睡觉了。
“承蒙小哥儿惠顾。”众人纷纷向程之恒客气道。
程之恒连连作揖,笑道:“以后还要叨扰各位高邻,请各位高邻不要嫌弃招待不周。”
众人又说了一堆客气话,正要动筷子,却听见林总甲惊叫道:“董姑娘,你怎么来了?”
听到这句话,所有人情不自禁地看向门口,只见一个十八九岁的妙龄少女,领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进来。
那少女身若抚柳,肤若凝雪,眉目如画,正是婉儿的主人,名叫董师师,是一名退役名妓,也就是赎身。
董师师出身官宦世家,只不过家门不幸,老爹贪赃枉法判了死刑,她也被发配到教坊司为妓,至今已经六七年了。
她从小学了好礼数,给众人道了一个标准的万福,盈盈笑道:“听闻有福居酒家开业大吉,奴特来讨碗酒喝,不知道还有没有奴的位置?”
“当然有。”总甲林永孝是个好色之徒,早就垂涎于董师师的美色,只不过自己没钱娶回家,又不敢强占,见有机会跟这个曾经的花魁同桌吃饭,早就高兴地心花怒放,道:“别人来了或许没有座位,董姑娘来了焉能没有座位?”
说罢,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程之恒,那意思是你小子行啊,董姑娘都勾搭上了。
程之恒也连忙请董师师入座,笑道:“高邻肯来,是蔽号蓬荜生辉,如何会没有座位?”
董师师便入座,和众位一起吃饭聊天,谈笑风生。
这一天,很快就过去了。送走所有人后,姐姐程小菲开始算账。
第一天开张,生意还算是马马虎虎,不算白送的那一桌酒席,前前后后一共开了二十桌席。
其中最小的一桌席是一个赶路的客商,独自一人,点了份麻婆豆腐,就了碗白饭,只花了三十文钱。
最大的一桌酒席是七八个富家子弟,听说这里新开了一家酒馆,就相邀过来试吃,点了十来个菜,鸡鸭鱼肉样样俱全,金华酒喝了整整一坛,花了一两三钱银子。
大部分的客人还是邀上三五好友,点上三四五个炒菜,烫伤一壶酒,美滋滋的吃上一顿,花个几钱银子。
算下来,这二十桌酒席平均花费三钱银子,也就是说他们今天的营业收入是六两银子。
这已经了不得了,如果按照这个成绩推算,这个月可以完成营业收入一百八十两银子。
按照餐饮业的规矩,原材料的价格只占菜品售价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保持第一天的营业额不变,他们第一个月的原材料成本大概是六十两银子。
雇的两个伙计一个月四两银子,程之恒和姐姐的花销两三两银子也就够了,考虑到姐姐比较大手大脚,姑且算上五两银子,他们一个月还能赚一百一十一两银子。
按照朱元璋的规定,明代商业税的税率是三十税一,就算程之恒等人不偷税漏税,一个月也就上缴三两七钱银子,还能落下一百多两。
一个月赚一百多两,简直是大明的高收入阶层啊,要知道这个时候雇个伙计每个月平均才二两银子,很多农民甚至达不到这个收入。
而程之恒姐弟一个月挣一百多两,是普通打工仔的五十倍,相当于别人还在苦逼的一个月拿两千块钱糊口的时候,你已经月入十万了,何其爽哉?
“哈哈哈。老弟,我们发财啦!”姐姐程小菲一把搂住程之恒,双腿盘在他的腰上,狠狠地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道:“过一个月我们是不是就可以买一个大院子了,姐可不想住后面的小矮房了。”
程之恒双手托住姐姐的翘臀,顿感一股柔软涌遍全身,道:“我们现在的这个酒楼如果买的话大概也就六七十两银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万历四十年,东林党人杨建烈在京城买了一栋两进的四合院,花了三百两。我们要是在襄阳府买的话,价格肯定还会便宜。”
“三百两?哦,吼吼吼。”程小菲高兴的眉开眼笑,谁说回古代不好,奋斗三个月就可以买房,还是两进四合院,特么的爽歪歪啊,抱住弟弟的额头狠狠地亲了一下,道:“姐姐的香吻奖励,好好干,等买了院子,咱们也买几个丫鬟伺候。”
双手托着姐姐的翘臀,本来就已经让程之恒有点想法,听到姐姐说“好好干”三个字时,他的脑袋不知道为什么嗡了一声,死死地抱住姐姐,将她按到了桌子上,然后俯上身去,冲着她的红唇吻了上去。
程小菲的脑袋也“嗡”地一声短路了,一时间不知道该干什么,从小到大都是他主动吻弟弟,弟弟从来都没有这么大逆不道过。
见姐姐不反抗,程之恒变本加厉了,双手开始胡乱游走,甚至开始解衣服。
被程之恒触碰到关键部位之后,程小菲一个激灵清醒了,右手死死的抓住他的手腕,左手使劲儿推开他,别过头去,吃力的说道:“你干什么?”
程之恒完全被欲、望冲昏了头脑,不管不顾的侵略姐姐,用一丝乞求中带着强硬的语气说道:“姐,你别动。我会好好疼你的。”
“滚下去!”程小菲打了他一个耳光,使劲儿推了他一下。
程之恒一瞬间清醒了,立即从姐姐身上下来,站在桌子旁边,吓得不敢说话。
这下犯大错了,差点把程小菲给强行啪啪了。
程小菲从桌子上翻下身来,整了整凌乱的衣衫,瞪了程之恒一眼,一言不发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咣当”一声,摔上了门,里面还传来了一阵插门声,显然是插给弟弟听的。
程之恒无语了,刚才真是欲、望冲昏了头脑,理智完全被兽性所淹没了,没想到会对姐姐做出那种事,将来该怎么跟姐姐相处呢?
在院子里冲了一个凉水澡,彻底平复了一下自身的浴火,便悻悻的回屋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