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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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兴衰交替

    天气已经完全暗了下来,风声呜咽,小县城中灯火点点。小二端来茶水,北歌不客气的连续喝了几杯,胸腔中闷炸感方才退去。

    “林大哥,呃……我就叫你林大哥了啊。”

    “无妨。”

    北歌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我傍晚的时候从裁缝店出来,然后看见天色很晚了,就想着找个店家住下,然后就想到了同福客栈。没想到只顾着低头着急赶路,没怎么注意,就被一老头讹上了……”北歌把自己被追的经过跟林峥说一遍。强调自己的确是被讹的,因为他跑的时候,看见那老头自己又爬起来了。

    林峥听完北歌的解释,心中了然,微微的点点头道:“公子……”

    “林大哥你叫我名字就成,要不叫小北也行,别什么公子公子的,我听着起鸡皮疙瘩,”

    林峥笑了笑道:“那好,小北,你的确是被讹了,你大概早就被他们盯上了,那伙人是凤凌的一方恶霸,好像是个什么“长乐帮”,那个老头也不是什么员外,就是那一伙的。他们见你面生,又身怀钱财,所以才讹上你。仗着人多势众,想要逼你就范。还好小北你机灵,跑的快,不然怕是人财两空。那伙人吃人不吐骨头,官府都不管的……”林峥耐心的解释给北歌听。

    “林大哥,我今天欠你一条命,要不是你,我最后肯定逃不掉,后果如何,不敢去想,所以你一定要受我一拜。”北歌站直身体,然后抱拳,弯腰,一揖到底。

    林峥哪能让他这样,连忙把他扶起来:“小北,这可使不得,傍晚遇见你也是碰巧,你嫂子车马劳顿晚上没食欲,非要吃前面“同馨”斋的米饼,我出去给她买,没走多远,就看见有人被追一伙人追。谁知你换了衣服,要不是你的头发太显眼,我差点没认出来。后来大概算了算你的逃跑位置,就去前面堵你了,这里我很熟的。”

    北歌感激的说:“林大哥,这米饼没买到,嫂子不会怪罪吧?”

    “不会,救人要紧,米饼什么时候吃都行的,不妨事……”

    “小北,你先去把东西放下,洗个澡,好好的休息以下,我得去看看你嫂子她们,免得她们担心。”林峥叫来小二,吩咐他带着北歌去面柜台交银钱开房间。

    “好的,一身臭汗粘糊糊的,我也正想好好洗洗。那我先去了。有空再聊。”北歌跟着小二去前厅开房去了。

    北歌来到自己的房间,打开背包,里面的东西没事。然后从包里取出手枪,想了一下,从弹夹里取出一颗子弹,放在桌子上。他在被追的时候不是没想过直接开枪,但是枪声一响,只怕更大的麻烦随之而来,在这陌生的世界,还是小心些好,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房间里一灯如豆,昏黄的灯光映在他脸上,有些稚嫩而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丝浅浅的不安和自嘲。他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起身背着背包往楼下走去。

    北歌洗完澡,去前厅吃过晚饭,要了一坛酒,来到院里刚才坐的地方,一个人自斟自饮。看着天边半圆的月亮,想起自己的父母家人,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怎样,三连的兄弟们都安息了吗?心中默念,自己身处这个陌生的世界,两眼一抹黑。只能自己跄跄踉踉的往前走,再也见不到那些爱他的和他爱的人了。酒水入喉,苦涩辛辣如刀一般,刮着他的心,泪流满面。

    “小北,这是怎么了?”林峥看到北歌独自坐在院子里,就下楼欲与他聊聊,没想到看到他正在流泪,一时间不知道是走是留,最后还是出于关心的问了问。

    “啊!林大哥你来了,坐。”北歌摸了一把眼泪:“刚才喝了些酒,想起去世的师尊,他老人家生前最好这口,现在去到那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喝上,有些挂念他老人家,所以刚才失态了,林大哥莫见怪!”北歌有点尴尬。被人碰见哭鼻子,丢人丢到姥姥家了。

    “没事没事,小北感恩情深,可见你跟令师关系很好,我也很感动的。”林峥觉得非常自己理解北歌,毕竟最亲近的人走了,思念流泪是人之常情的。

    北歌给林峥倒了一杯酒,

    “林大哥你家里凤凌镇很近吗?你对这里怎么这么熟?”

    “唉!”林峥叹了口气:“这可说来话长了,我家在离凤凌百十里的土峰堡,这间客栈是我本家的叔叔开的,我小的时候经常来镇里玩。后来大了,又来镇里求学,一直住在这客栈里,所以镇里的一草一木我熟悉的很。这凤凌镇原本不是这样的……

    “哦?林大哥,以前的凤凌很繁华吗?那又怎么会变成现在这幅样子啊?”北歌有些好奇的问。

    “这可说来话长了……”林峥整理了下思绪继续道:“十年前,嘉宗在位时,北狄统一北方建国。国号大元,定都上京。八年前,元贼子贼心不死,企图窥觑我大华,屡屡派人挑衅犯边。最后嘉宗陛下忍无可忍,就任命我朝大将李文松将军为帅,率五十万大军北上讨伐敌寇,称北路军。奈何天时地利人和皆不在我朝这边,将士们刚到北边,就下起暴雪,冻死冻伤者无数。待到第二年春天,可恶的元贼竟然乘人之危,在我军元气大伤之际派人偷袭。我军将士们浴血奋战,大帅战死,五十万将士也已死伤过半,最后嘉宗陛下又惊又怒,不得已遣人议和,与元贼签订了“幽云条约”。割据幽云十六州于元贼,每年还需缴纳巨额岁币,布匹等物资。从此我朝一蹶不振,加上这几年国家积弱,灾祸连年,百姓苦不堪言。今年年初,新君慧宗继位,大力整顿军务,改革朝堂,就为一雪前耻,夺回幽云十六州……”林峥喝了口酒,脸上神情显得很落寞。

    北歌听了内心毫无波澜,甚至有些想笑。战争不就是这样么?乘你病要你命,只要能赢,管他什么手段,哪来的卑鄙无耻?这书呆子太理想主义了。

    “林大哥,那凤凌又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北歌心说哥啊!歪楼了啊!你没说重点啊!

    “不好意思!”林峥也意识到话题跑远了:“这凤凌十年前还是座繁华的镇子,幽云之耻后,朝廷为了应付元贼,搬空国库,随后下令搜刮民脂民膏。加上嘉宗陛下龙体日渐衰弱,无心治理朝堂,无异于雪上加霜。导致朝堂被朋党所把控,朝中各位大人为了利益,互相勾心斗角,无心安抚民心士气。官府贪腐,颠倒黑白,加上天灾人祸,每年有大量的百姓无家可归。冻灾一来,死无数人。旱灾一来,颗粒无收,还是死人。水灾一来,家园田地全失,又是死人。百姓怨声载道,民不聊生,民心士气涣作一盘散沙。为了生活多数无家可归的人纷纷落草为寇,凤凌就这样慢慢的衰落了,原本的驻军也撤走了,有钱有势的人纷纷搬离,各路强人歹徒纷纷占山为王,专门劫杀过路的商队旅人。凤凌就这么沦落了,快沦落成为贼窝了……唉!”

    北歌大概听懂了,北元觉得大华是只肥羊,而且羊毛已经足够丰盛,加上自己刚刚建国,什么都缺,就组团过来薅羊毛。而大华觉得自己是猛虎而不是羊,就头铁硬扛,到最后发现自己打不过,就立刻秒怂变散财童子,随后就是搜刮民脂民膏供养着北元这只狼崽子。导致有灾赈不了,死完拉倒的局面。

    北歌心里直骂娘,我特么怎么跑到这么一个破地方来,什么鬼?卧槽……

    清冷的月辉下,把院中的身影拉的瘦长。桌前二人各怀心事,频频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