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业包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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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白狐少女

    经过不到两个月的发展,桃明茶楼的生意蒸蒸日上,其主要功劳还是归功于包拯的《西游记》话本。

    现如今,整个合肥县上至庐州府府尹,下至街头小贩,茶余饭后无一不在谈论此书。

    当初,包拯为避嫌,取了个“灼华”的笔名用来写话本,而因为《西游记》描写的是神仙鬼怪,坊间便有传闻,说这位灼华老祖乃是九天下凡的真仙,不然他怎么会知道那么多神仙之事,包拯听后,不禁哭笑不得。

    三人成虎,谣言传久了便容易让人信以为真,在此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合肥人家过年,在供奉神祖牌位时,都比外地多供两块,一块齐天大圣孙悟空,一块九天真仙灼华老祖,可见此书的影响力。

    在合肥,只有三家桃明茶楼每日所讲的《西游记》,是全新内容,一日一章,从不重复,美名其曰“连载”。至于别家,只能派人去桃明茶楼偷听,有时偷听到一章两章,便拿回自家茶楼翻来覆去讲上半个月。

    以上情况,直接导致当时大半个合肥县人,喝茶只认桃明茶楼,只乐得高长卿嘴都歪了。

    创业初期总是最幸苦的,尽管包拯全程扮演着幕后角色,但他出的力远远要比高长卿多上许多,十月初以来,他和高长卿基本上每天住在桃明茶楼办公。

    十月十五日,尽管茶楼还有一堆破事没有料理明白,但包拯还是跟高长卿告了一天假。

    今天,包拯要向衣悲酒学习饮酒功的最后一重——化骨境。

    回到小包村,包拯先和桃夭夭腻歪一会儿,然后便只身前往锦屏山鹅头峰,还是那个小树林,可叶却落尽大半。

    尽管包拯有早到的习惯,但不知为何,这一日衣悲酒来的特别迟。

    不知过多久,包拯忽听远处,一丛低矮的灌木里有所响动,不禁好笑道:怎么老头子转性了,不从天上飞过来,改从地底钻出来。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包拯缓缓朝灌木丛走去,彼时灌木丛的叶子已经掉的七七八八,只需多走几步,也不用靠太近,便能看清楚灌木丛里面。

    “什么玩意儿!”包拯刚一到灌木跟前,还没来得及仔细打量,便见一道毛绒绒的白影嗖一下从灌木丛中弹射出来,正撞在包拯胸口。

    此物快似闪电,故而力道极大,包拯猝不及防之下,竟被生生撞倒,后仰下去。

    待包拯坐起身,见自己一身枯败落叶,便低头整理起衣衫,再一抬头,但见一只成年的斑斓猛虎,正于灌木后面,玩味地打量自己,那眼神好似在琢磨包拯味道如何。

    卧槽,村里人不是说鹅头峰没老虎吗?虚假信息害死人,包拯暗骂,要是再过两年,他将饮酒功修炼至吞肉境,或许有机会正面怼老虎,可现在,臣妾……啊呸,包拯做不到呀。

    不行,一定要想想办法,我不可以死,我家的萝莉还没养成呢。

    记得有本书上说过,路遇野兽,一定不能怂,要用你最凶狠的眼神与它对视,并大声骂它,这样你就会……死的很有尊严。

    玩笑归玩笑,但用凶狠的眼神盯着猛兽,的确会起到拖延时间的效果,包拯和只能坐以待毙的人不同,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他便可以……

    “砰”

    刺耳的枪声响彻整个森林,因为距离足够近,包拯只用一枪便打中老虎,左眼打进去,贯穿脑子,当场毙命。

    “呼……吓死老子咯。”

    长出一口气,拍拍自己的胸脯,见老虎已经死透,包拯才将自己的左轮手枪收起。

    片刻后,包拯缓缓起身,走到老虎旁,踢了两脚,盯着它的尸体,自言自语道:“虎皮还挺完整的,刚好要入冬了,可以扛回去让李婶给夭夭做套虎皮袄,至于这老虎肉,嘿嘿……还有这虎鞭,嘿嘿……”

    三分钟前,老虎在琢磨包拯好不好吃;三分钟后,包拯在琢磨老虎怎么吃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包拯正总结着老虎的一百种吃法,忽听身后传来一句清脆干净的少女声音。

    “谢谢恩公救命,小狐在此感激不尽。”

    包拯闻言一愣,顺着声音回过头,但见一只雪白的银狐站在他身后,歪个小脑袋萌萌地打量他,包拯登时认出,此狐正是刚刚灌木丛中窜出的那团白色,那老虎大概是它被从锦屏山的其他峰头引来的。

    “是你在说话?”包拯指着白狐,疑惑道。

    “正是小狐。”那白狐虽不曾开口,可林中却回荡起少女的声音。

    卧槽,这可比遇见老虎刺激多咯,白狐成精?上次来锦屏山遇到武林高手,这次来锦屏山遇到狐狸精,合着锦屏山的存在,就是为了刷新我的世界观。包拯暗中吐槽,却多留一个心眼,做为长在红旗下的三好少年,他才不信这世上有鬼。

    “倘若真的是你,你便把眼睛眨三下。”包拯试探道。

    果然,经他一问,那白狐既没眨眼,也不再出声。

    半晌后,忽听少女声音再道:“没意思,真没意思。”

    却不再是空荡荡的回音,而是从包拯身侧的一棵树顶传来。

    包拯循声望去,但见一白衣飘飘,容貌俊俏的英气少女,从树梢上飞落。

    初见她,包拯有三个印象深刻,一是腿长,传说中的脖子以下全是腿。

    二是雪白,不光是形容她的肤色,更多是在形容她的打扮。

    这少女十分钟情白色,无论衣裳、靴子,还是簪子、佩玉,但凡是她身上的物件,全都雪白,最关键还不染半点污痕,只要是个人,哪有穿衣服不脏的,可偏偏这少女就是一尘不染。

    乌黑发,雪白衣,单调而干净的如同水墨画中走出来一般。

    三是帅气,包拯刚刚只瞧一眼,便有种将这少女摁在地上……剪成短发的冲动。

    在包拯看来,这少女一身英气,棱角分明,属于中性范儿,并不适合长发,若能改成短发,必定帅的炸天,美的冒泡。

    当然,这少女先天条件极好,即便是长发,也有种别样的冷艳之美,就是传说中的人好看留什么发型都好看。

    “刚刚就是你在装神弄鬼?”包拯问道。

    “哼,是又如何。”白衣少女冷哼一声,然后朝白狐招招手,“小银子,过来。”

    白狐小银子闻听,耸耸尖尖地耳朵,晃晃小脑袋,而后蹭一下窜到少女怀里。

    包拯见状,不禁吐槽,还真是个白色控,连养的宠物都是雪白的银狐。

    白衣少女一面轻抚小银子,一面道:“你便是包拯吧,我叫展雪,是师傅派我来给你送东西的。”

    “你师傅是?”包拯困惑道。

    “衣悲酒。”展雪答道,然后由怀中掏出一样东西,朝包拯丢过去。

    包拯抬手一接,乃是一册发黄的古书,封皮上印有“饮酒功”三个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