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林曼曼的闺蜜
唐元交给顾祥龙一张采购清单——其实基本上就是一张药方。虽然这样的药方很显然不受知识产权保护,人家拿去批量生产赚钱,唐元也得不到任何好处。
但采购清单不等于配方,并且也只有唐元的玄火符阵,才能炼制出最终的成品药物。
更何况那里边不仅有顾云风的药物,还有些东西是他留给自己的。
因为与林曼曼闹得很是不愉,他也没在富春山居那边住,自己找了个屋子租了下来。隔天晚上放学后,唐元就在出租屋中闭门不出,审视着眼前的一应药材,这是顾祥龙第一时间就弄到的。
虫草。
灵芝。
五十年份老山参。
紫叶九龙盘。
……
每一样都是极为昂贵的中草药,唐元只是轻轻触碰,就能感知到内里蕴含的澎湃生命力。
但,还不够。
“要冲击‘惊蛰’,还得花上两个多月。如果顾祥龙下周末之前能办齐东西,那就能在几天内提升。”
“不过除了这些,炼制傀儡的事也得尽快。除了办事方便,以后变化丹元、凝聚金丹时,还可以试试那个……”
思索片刻,唐元将一堆药材重新整理好。
再次确认了药箱上的聚灵符阵,唐元点点头,这才离开房间。
川井家那孩子应该也到地方了吧。
……
……
学校后街有间奶茶店,装潢简朴,地方也很小,但收拾的干净整洁,很得附近的高中生尤其是女生垂青。
此刻刚好有两个豆蔻年华的女生,在这边坐着闲聊。
其中一人俏丽娇美,赫然是林曼曼。她泄愤似的拿吸管往奶茶里吹泡泡,好像因为没有飞溅出来,她还很不满似的。
另一个穿着露肩衫的女神则是她的闺蜜齐小仙,属于发小。
“小仙,你说气不气人?我明明好心劝他学习,他居然那种态度。”
“啊?我觉得没毛病啊。”这女生玩味的看着小姐妹满脸不忿的模样,眼底就差直接刻上‘八卦’两个字了。
“没毛病?这简直就是狗咬吕洞——”
“哈?曼曼,你不觉得奇怪吗。”露肩女生忽然打断,笑地极为不怀好意,“为什么你非得劝他学习不可啊?你自己都不爱学习吧。就你那个年级第十,不就是靠天赋?你连作业都不怎么写。”
“你这个知道叫什么吗?”
林曼曼一滞,隐约猜到小姐妹要说什么,可阻止的有些晚了……
“相夫教子啊老铁!哈哈哈哈哈哈!!”
“西八!!相你个大西瓜啊啊啊啊!!”
林曼曼又气又急,俩人就这样打闹起来,引得其余路人频频侧目。
“好了不跟你扯淡了,我还得回家帮忙呢。”齐小仙虽然和林曼曼是死党,但家里并不像林曼曼那么显赫,也就小康偏上而已。其实她爸爸老齐当年也是江夏市的政府要员,可惜早已下台。
尽管她依旧保持着身为大小姐的谈吐和气质,乃至穿衣品味、审美,但也明白这些迟早都会过去的。
或许以后,连林曼曼这个发小好友都无法交往下去吧。
“不过我还是劝你一句啊,感情出事无小事,你可得好好想想。真要确定了,那可就是你初恋了。”
“按你说的,你们那简直就不是一个次元的人,就算硬凑在一起,以后也不可能走下去的。”
她说的很认真,句句都是肺腑之言。实际上,她父亲老齐就是因为娶了她母亲,才得罪了一位豪门公子,最后在事业如日中天时忽然下台的。
林曼曼急道:“你说哪去了,没有的事好吧!我也不可能喜欢那种自大狂、中二少年啊。”
话虽如此,眼中却也不由闪过一抹阴霾。
其实霍如歌如果多告诉她一点,这权衡下来唐元未必就那么不堪。但那天唐元让人不要到处传播,这话霍如歌也听见,也就没和林曼曼提起。
是以她至今还在困惑,那天的经历……真的就像一场梦一样。
齐小仙摇摇头,心知这话也就到这了。就算是死党,也不可能在这种事上干预太多。
离开好友,齐小仙便向家中走去。
她家地方比较偏僻,要经过好几条小巷,绕路的话就特别远。那里经常会有混混聚集,她人又比较漂亮,每次都忍不住提心吊胆。好在一直以来运气不错,每次都提前躲开了。
这天她又听到小巷里有嬉笑声,当场意识到里边有人。但她正要绕道走人时,里边却传出一点很不寻常的动静。
她小心的躲在一根电线杆后面看了过去,这一看顿时吓了一跳,里边竟然有个女生被一群人截住了。
为首的那人她还见过,是这附近的老混混彪子哥,手下几十个小弟,平时一向牛气冲天的,谁都不放在眼里。有个小弟绰号秃毛,仗着口齿灵便会来事,很得彪子哥‘赏识’,平时几乎比彪子哥还嚣张几分。
这些人的事,身为文青少女的齐小仙自然不会去掺和。
但此刻正被秃毛上下其手调戏,连话都不敢说的那个女生,她也认识,是她同班同学王芳。
王芳长得微胖,在一群青涩的高中女生间,前凸后翘显得很是惹眼。这会果然就被混混盯上了,两眼噙泪却瑟瑟发抖,不敢出声。
齐小仙在出头与否之间犹豫不定。
首先她和王芳其实关系一般,各是各的圈子,说起来王芳以前还得罪过她一次——把饮料洒在齐小仙那本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上,没有道歉。齐小仙则是个比较小心眼的人。
第二,就算蹦出去,她一个小女生什么也做不了,典型的送双杀。即便抬出林曼曼的名号——林曼曼这尊大佛对混混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初中时林曼曼被人堵过一次,对方约定的第二个堵门日期时,霍如歌在保安公司雇了足足三十个精英打手,全部是退伍老兵,派到了学校。自那以后,差不多全市的混混都知道这是个不能惹的大小姐了。
但是,齐小仙同样是个内向的人。
林曼曼这样知心的发小她就只有一个,她不想麻烦对方。
所以综合考虑下来,还是明哲保身为妙。
于是最后,她还是走上前去。
同学就是同学,她做不到视而不见。
“你们在干什么!放开她!”
彪子哥约了人,正在百无聊赖的玩手机,顺便调侃正在搞事的秃毛,旁边七八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也都笑呵呵的围观。
此刻王芳已被秃毛逼到了墙角,进退不得。她两眼含泪,拼命躲避秃毛的呼吸。
就在秃毛打算一亲芳泽的时候,忽然一声怒喝吓得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秃毛瞬间就气炸了,转头一看,就见一个清纯高挑的小女生正瞪着这边。女生娇躯微颤,却始终不曾后退,勇敢与这群混混对视着,显出一股异样的诱惑力。
但秃毛被这娘们害的大丢面子,哪还顾得上欣赏,他只想大耳刮子抽个左右开弓再说。
正要冲上去,忽然彪子哥一伸手拦了过来。他身材并不比秃毛等小弟高壮,却能在这黑暗世界杀出领袖地位,可见其手段气魄。显然,他属于那种真正有本事的高级混混。
此刻他两眼放光地看着齐小仙,嘴角似笑非笑。
“哦?她是你朋友吧。你让我放人,凭什么?”
齐小仙急中生智:“我小叔是这片的所长,你再不放人,我……”
周围的混混开始哄笑,彪子哥更是笑意盎然:“哦?是吗?那我请问你小叔贵姓?”
“姓——姓唐!”
她随口乱编,编完就发现节奏不对。
周围的混混都憋着笑靠近过来,而她动都不敢动。她知道,就算跑肯定也是跑不掉的。
这附近之所以会成为混混聚集地,原因很简单——人少。要发生什么事情,那真是应了那句话——叫破喉咙也没用。
“是吗?我怎么记得姓杨啊,他昨天还来给我敬了两条品道呢。”
彪子哥语毕,众混混哈哈大笑。
齐小仙如坠冰窖,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知道今天真是羊入虎口了。
便在这时,巷子的另一头忽然传来一个彬彬有礼的声音。
“几位大哥,问一下这附近是不是有家武……啊,你们在忙啊,那算了。”
正是唐元。
但采购清单不等于配方,并且也只有唐元的玄火符阵,才能炼制出最终的成品药物。
更何况那里边不仅有顾云风的药物,还有些东西是他留给自己的。
因为与林曼曼闹得很是不愉,他也没在富春山居那边住,自己找了个屋子租了下来。隔天晚上放学后,唐元就在出租屋中闭门不出,审视着眼前的一应药材,这是顾祥龙第一时间就弄到的。
虫草。
灵芝。
五十年份老山参。
紫叶九龙盘。
……
每一样都是极为昂贵的中草药,唐元只是轻轻触碰,就能感知到内里蕴含的澎湃生命力。
但,还不够。
“要冲击‘惊蛰’,还得花上两个多月。如果顾祥龙下周末之前能办齐东西,那就能在几天内提升。”
“不过除了这些,炼制傀儡的事也得尽快。除了办事方便,以后变化丹元、凝聚金丹时,还可以试试那个……”
思索片刻,唐元将一堆药材重新整理好。
再次确认了药箱上的聚灵符阵,唐元点点头,这才离开房间。
川井家那孩子应该也到地方了吧。
……
……
学校后街有间奶茶店,装潢简朴,地方也很小,但收拾的干净整洁,很得附近的高中生尤其是女生垂青。
此刻刚好有两个豆蔻年华的女生,在这边坐着闲聊。
其中一人俏丽娇美,赫然是林曼曼。她泄愤似的拿吸管往奶茶里吹泡泡,好像因为没有飞溅出来,她还很不满似的。
另一个穿着露肩衫的女神则是她的闺蜜齐小仙,属于发小。
“小仙,你说气不气人?我明明好心劝他学习,他居然那种态度。”
“啊?我觉得没毛病啊。”这女生玩味的看着小姐妹满脸不忿的模样,眼底就差直接刻上‘八卦’两个字了。
“没毛病?这简直就是狗咬吕洞——”
“哈?曼曼,你不觉得奇怪吗。”露肩女生忽然打断,笑地极为不怀好意,“为什么你非得劝他学习不可啊?你自己都不爱学习吧。就你那个年级第十,不就是靠天赋?你连作业都不怎么写。”
“你这个知道叫什么吗?”
林曼曼一滞,隐约猜到小姐妹要说什么,可阻止的有些晚了……
“相夫教子啊老铁!哈哈哈哈哈哈!!”
“西八!!相你个大西瓜啊啊啊啊!!”
林曼曼又气又急,俩人就这样打闹起来,引得其余路人频频侧目。
“好了不跟你扯淡了,我还得回家帮忙呢。”齐小仙虽然和林曼曼是死党,但家里并不像林曼曼那么显赫,也就小康偏上而已。其实她爸爸老齐当年也是江夏市的政府要员,可惜早已下台。
尽管她依旧保持着身为大小姐的谈吐和气质,乃至穿衣品味、审美,但也明白这些迟早都会过去的。
或许以后,连林曼曼这个发小好友都无法交往下去吧。
“不过我还是劝你一句啊,感情出事无小事,你可得好好想想。真要确定了,那可就是你初恋了。”
“按你说的,你们那简直就不是一个次元的人,就算硬凑在一起,以后也不可能走下去的。”
她说的很认真,句句都是肺腑之言。实际上,她父亲老齐就是因为娶了她母亲,才得罪了一位豪门公子,最后在事业如日中天时忽然下台的。
林曼曼急道:“你说哪去了,没有的事好吧!我也不可能喜欢那种自大狂、中二少年啊。”
话虽如此,眼中却也不由闪过一抹阴霾。
其实霍如歌如果多告诉她一点,这权衡下来唐元未必就那么不堪。但那天唐元让人不要到处传播,这话霍如歌也听见,也就没和林曼曼提起。
是以她至今还在困惑,那天的经历……真的就像一场梦一样。
齐小仙摇摇头,心知这话也就到这了。就算是死党,也不可能在这种事上干预太多。
离开好友,齐小仙便向家中走去。
她家地方比较偏僻,要经过好几条小巷,绕路的话就特别远。那里经常会有混混聚集,她人又比较漂亮,每次都忍不住提心吊胆。好在一直以来运气不错,每次都提前躲开了。
这天她又听到小巷里有嬉笑声,当场意识到里边有人。但她正要绕道走人时,里边却传出一点很不寻常的动静。
她小心的躲在一根电线杆后面看了过去,这一看顿时吓了一跳,里边竟然有个女生被一群人截住了。
为首的那人她还见过,是这附近的老混混彪子哥,手下几十个小弟,平时一向牛气冲天的,谁都不放在眼里。有个小弟绰号秃毛,仗着口齿灵便会来事,很得彪子哥‘赏识’,平时几乎比彪子哥还嚣张几分。
这些人的事,身为文青少女的齐小仙自然不会去掺和。
但此刻正被秃毛上下其手调戏,连话都不敢说的那个女生,她也认识,是她同班同学王芳。
王芳长得微胖,在一群青涩的高中女生间,前凸后翘显得很是惹眼。这会果然就被混混盯上了,两眼噙泪却瑟瑟发抖,不敢出声。
齐小仙在出头与否之间犹豫不定。
首先她和王芳其实关系一般,各是各的圈子,说起来王芳以前还得罪过她一次——把饮料洒在齐小仙那本三毛写的《撒哈拉的故事》上,没有道歉。齐小仙则是个比较小心眼的人。
第二,就算蹦出去,她一个小女生什么也做不了,典型的送双杀。即便抬出林曼曼的名号——林曼曼这尊大佛对混混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初中时林曼曼被人堵过一次,对方约定的第二个堵门日期时,霍如歌在保安公司雇了足足三十个精英打手,全部是退伍老兵,派到了学校。自那以后,差不多全市的混混都知道这是个不能惹的大小姐了。
但是,齐小仙同样是个内向的人。
林曼曼这样知心的发小她就只有一个,她不想麻烦对方。
所以综合考虑下来,还是明哲保身为妙。
于是最后,她还是走上前去。
同学就是同学,她做不到视而不见。
“你们在干什么!放开她!”
彪子哥约了人,正在百无聊赖的玩手机,顺便调侃正在搞事的秃毛,旁边七八个流里流气的小青年也都笑呵呵的围观。
此刻王芳已被秃毛逼到了墙角,进退不得。她两眼含泪,拼命躲避秃毛的呼吸。
就在秃毛打算一亲芳泽的时候,忽然一声怒喝吓得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秃毛瞬间就气炸了,转头一看,就见一个清纯高挑的小女生正瞪着这边。女生娇躯微颤,却始终不曾后退,勇敢与这群混混对视着,显出一股异样的诱惑力。
但秃毛被这娘们害的大丢面子,哪还顾得上欣赏,他只想大耳刮子抽个左右开弓再说。
正要冲上去,忽然彪子哥一伸手拦了过来。他身材并不比秃毛等小弟高壮,却能在这黑暗世界杀出领袖地位,可见其手段气魄。显然,他属于那种真正有本事的高级混混。
此刻他两眼放光地看着齐小仙,嘴角似笑非笑。
“哦?她是你朋友吧。你让我放人,凭什么?”
齐小仙急中生智:“我小叔是这片的所长,你再不放人,我……”
周围的混混开始哄笑,彪子哥更是笑意盎然:“哦?是吗?那我请问你小叔贵姓?”
“姓——姓唐!”
她随口乱编,编完就发现节奏不对。
周围的混混都憋着笑靠近过来,而她动都不敢动。她知道,就算跑肯定也是跑不掉的。
这附近之所以会成为混混聚集地,原因很简单——人少。要发生什么事情,那真是应了那句话——叫破喉咙也没用。
“是吗?我怎么记得姓杨啊,他昨天还来给我敬了两条品道呢。”
彪子哥语毕,众混混哈哈大笑。
齐小仙如坠冰窖,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知道今天真是羊入虎口了。
便在这时,巷子的另一头忽然传来一个彬彬有礼的声音。
“几位大哥,问一下这附近是不是有家武……啊,你们在忙啊,那算了。”
正是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