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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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珍宝斋

    “老板,我不是来买东西的。”

    “不买东西?那你来捣什么乱?”饶是这老板脾气好,听了这话,脸色也是当即一变。

    “是这样,我这里有副字,你要是看得上了,给些钱,我等急用。”

    严毅从怀中摸了摸,掏出一包东西,来的路上,因为雨越下越大,边角处有点打湿了,不过好在用布包着,没怎么浸到里边的纸墨。

    那老板接过,虽说他这是卖东西的,可古玩这一行,有买才有卖,只要是进店的,不管收钱还是给钱,都是客人。

    严毅拿出来的字没有裱过,看着纸张,倒是像新写的,恐怕是哪位在世大家的手笔也说不定,老板如是这样想着。虽说他这是古玩店,卖的大多是有些年代的玩意儿,可字画不同,若是当世名家的墨宝,纵然新,也是有市场的。

    老板小心翼翼的展开,却是当场愣在原地,端详许久,脸上露出一副奇异的神色。这副字……怎么说呢,基本上已经超出了他的评判能力,只因这字体,从未见过啊!

    只见每笔字,皆是瘦直挺拔,细如游丝,横画收笔带钩,竖划末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竖钩细长,如女子般纤纤瘦瘦,大开大合间,又有男儿般气概。结体笔势有黄庭坚大字楷书之风,连笔之间,又颇有行书之韵。从业数十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的字体,说美吧,它美,可要说怪异吧,也着实怪异。

    老板斟酌半天,却是不知用什么来形容这副字,以往的成熟字体,皆讲究浓墨重笔,一笔一划间,透出一股厚重大气之感,可这副字,简直反其道而行,笔笔惜墨,追求精致。

    而且,笔锋所到之处,犹如一把把尖刀,纤细,却又刚劲。在这之前的书法中,多为藏锋,而此书,却是处处露锋,罕见,当真罕见。

    严毅的这副瘦金体,是他前两日练字时随意写的,并且为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这次没有再写新诗或是词,而是选择了今人熟知的《将进酒》,整首诗下来,意境上洋洋洒洒,笔锋上却是风姿绰约,两相映衬下,形成鲜明的对比,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

    “公子,这副字……是你写的?”老板看着落款处的‘苏睿’二字,又看了看眼前仅仅十七八岁的严毅,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

    因为以往没有参照,自然就没了评判标准,说好也行,不好也行,只是令他有些惊讶的是,这可不是普通的临摹,完全就是一种创新了,如果真能被世人所接受,其所蕴含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只是新生事物,往往就有这么一个特点,若被大众接受,很快就会被送上神坛,可要是没人买账,甚至是被批判为离经叛道,那就得重新估量了。

    “你也不用问谁写的,如果看得上,我们就谈谈价格。”

    严毅也知这副字的出现,可能会给文坛所带来的震撼,不过具体是好是坏,就难说了。毕竟宋徽宗自创瘦金体,以皇帝的身份进行推广,起初都遭到了不少批判,何况他这样一个无名小辈,若是露头,恐怕讨伐之声,很快便会如潮水般涌来,届时,遭受批判都算是轻的,有可能会给他惹来天大的麻烦。不过他也无意于去推广什么,只是来碰碰运气,若能换些钱,那是最好。

    老板也知这副字的分量,以及流传出去后所带来的影响,见他不肯承认,便不再多问。不过这倒有些难为他了,这是鱼是龙,姑且两说,他看重的只是价值,按理说,花上一点银子,收了这字,于他而言,并无不可,要是赚了,算是他捞着,即使无人问津,也就亏上个把银子,算不得大事。

    只是,他同样有严毅的顾虑,现下书法界为主流的,还是以二王,以及后来的颜筋柳骨,这几人为代表。若是突然从他这里流出这般惊世骇俗之作,简直如同一方巨石,落入江中,泛起的大浪,也不知会不会波及到他这条小鱼。

    就在老板犹豫不决,没想好的时候,店中又进来两人,从穿着和举止上简单判断,应该是一主一仆。

    主人约摸四十来岁,肤色偏白,留着两撇胡子,穿着一身白色长袍,因为下雨的关系,鞋和裤腿上,沾了不少泥点。随从是一个不足二十岁的小斯,两人各自打了一把伞,进门后,主人便一并交给了他,同时掸了掸衣服和头发上落下的一点水珠。

    那老板显然与此人认识,刚一进门,就先将那副字放在柜台上,也没有顾上严毅,就笑着迎了上去。

    “于东主,今天怎么有空来我这里,快请进。”老板说着话,拱了拱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张老板客气了,我听说你这里最近来了副《戚灵山水图》,就在家里坐不住了,冒雨过来看看,生怕被人抢了先。”于东主同样笑着回了一礼,进门时,他已注意到店中有客,便借着余光,往这边扫了扫。

    “我就知道你会过来,所以一直给你留着呢,本来准备说等天晴了,先送到你府上去看看,我这生意,有了好东西,肯定是先想到你于东主。”

    “那就多谢张老板了!”

    两人寒暄几句,老板先让严毅稍等片刻,便去了里屋,那学徒也被老板唤醒,打发他去冲茶。此时店中就只有严毅与于东主主仆,两人互相看了看,微微一笑,于东主便走到一边,独自欣赏店中的古董玉器。其实大多他都是见过的,作为古玩爱好者,他主要收藏的是字画,不过对其他东西,也略知一二,见到新进的,会站在旁边看上一会儿,至于懂不懂,那就不得而知。

    这里面的字画,他早已筛过一遍,此时也没有多大兴趣,可不经意间的一瞥,正好看见柜台上的那副瘦金体,顿时吸引住他的目光。

    “这位小哥,这副字可是你写的?”

    对于眼前的书法,于东主起初的反应,与张老板一般无二,只是一个作为商人,一个作为爱好者,两人心中所感,却是全然不同。

    对张老板而言,更看重的是这副字的升值潜力,可于东主不同,他沉浸此好多年,用后世的话讲,叫发烧友,第一眼看到后,心中所想的,乃是此字赏心悦目的美感,以及在书法界所能带来的影响力。

    也正在此时,张老板取了画出来,正好撞上这一幕,将于东主脸上的失态全然看在眼里。作为一个经营古玩生意多年的从业者,轻易便从这种失态中捕捉到流露出来的一丝狂热。

    “于东主好眼光,这副字就是这位公子刚刚出售给本店的,怎么,于东主有兴趣?”

    严毅听到这话,心中微微一笑,这老板的确是个精灵人,不过他也没有去拆穿,至于于东主的神色,他自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凡有些见识的人,在见到这种字体后,心中的惊讶,恐怕不会比于东主少多少。

    不过既然自己是先与张老板在谈,此时自然不会说为了些许利益,直接越过他,与于东主商量。虽说货卖识家,价高者得,可他毕竟不是商人,前世也没有做过买卖,对于这种单纯逐利的行为,是做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