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三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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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天上石麒麟

    1.刘谟命书吏将凌川带至书房,问道:“凌公子深夜来访,找我何事?”

    凌川双手捧着一卷竹简,行礼回道:“草民凌川,有陈乡治水陈情表一卷,呈献县丞大人!”

    刘谟面露疑惑,起身接过凌川手中的竹简,道:“此表可是凌主簿所作,让你送来的?还是你自己所作?”

    凌川笑而答道:“在下以为,是我父子何人所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人是否用得上?”说完示意刘谟打开一看。

    听其意,刘谟便猜出三分大概。于是打开竹简,观而读之,竟颇觉辞趣翩翩,惊采绝艳,且又衔华佩实,不由得大呼畅快。

    激动地坐而拍桌,赞不绝口道:“好文章!真乃笔底生花,斐然成章。更兼调理分明,不卑不亢,可谓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了。不错不错!”

    细细品味之下,又颇有一种让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此刻就身处陈乡治水现场一般。

    偷偷撇了一眼桌上自己写得文章,心中一对比,刘谟此刻反倒觉得自己写得东西如狗屎一般,简直不堪入目,实乃是“狗屁文章”一篇。

    再看看这篇文章,实乃是上等的公文佳作一篇,这表交上去,只要郡府的官员有那么一丝一毫的爱民之心,勤政之意,想必都会批红同意。

    当下,刘谟紧紧地握着这篇文章,爱不释手,叹曰:“不想凌主簿家中竟还有如此英才,天上石麒麟也。”

    陡然发现了一个人才,刘谟自是喜不胜收。他让魏志添满了灯油,请凌川入座,二人便开始了促膝长谈。

    两人聊了很多,从行文作赋的心得体会到凌川的挫折经历再到汝阳的官场旧事,最后又回到陈乡治水之事。

    经过一番交谈,刘谟发现这凌川不但文章写得好,而且见识也很不一般。

    虽然年纪轻轻,但却显得十分老成持重。胸有大志,腹有诗书,虽经挫折,言语中却无有戾气,始终能够保持一种不骄不躁的状态。这也是刘谟最为看重他的一点。

    于是乎,他便放心将上表郡府请拨钱粮的重任交给了凌川。

    “此事便全权交由你负责,陈乡一千多张嘴可都眼巴巴地等着这笔钱粮,你可有信心完成任务?”刘谟认真询问道。

    “刘县丞尽可高卧蹋上,凌方至定不辱使命!”凌川深躬而道。

    “好!”刘谟喜道:“方至归来之时,谟定在县府设宴以待。”

    翌日清晨,刘谟将盖过汝阳令印的公文装进书筒交与凌川,又挑了两个精明能干的书吏与他。一行三人便驱着马往郡治平舆而去。

    2.光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破晓。

    天刚蒙蒙亮,汝阳街道上空无一人,刘谟还在高卧蹋上,做着美梦。

    汝阳城门口,一人裹着深衣蹲在墙角。

    大约过了半柱香地时间,低沉的鼓声从城内传来,片刻后,城门也开始卡兹作响。

    此人抬头撇了一眼天色,皎洁的月光洒在他的脸上,把他的轮廓照得分明,满脸烫伤后的疙瘩,狰狞无比,一阵阴风吹过,三分像人,七分像鬼,颇为诡异。

    城门令打着哈欠开了城门,刚一抬头便瞧见了这人。这可把他吓了一跳,浑身一哆嗦,顿时没了睡意,待看清是个人后,又骂骂咧咧道:“癞虾蟆!鬼鬼祟祟地,想吓死大爷我呀!”

    这人听着骂也不在意,全无反应,面色冷峻,大步流星径直步入城内。

    要问此人是谁?原来他姓焦,单名一个砧字。家住城南黑铁亭,家中三代以打铁为生。其父不识字,生他时正在抡着一把大铁锤打着铁,便用眼前打铁的物件给他起了名。

    锤砸东西时垫在底下的器具称为“砧”。有的是一整块铁,也有的下面是木桩,上面放一块厚厚的铁。中国民间铁匠奉道教太上老君为祖师,称铁砧为“太上老君的膝盖”,对之敬奉有加,不可用铁砧开玩笑,也不可以在上面随便放东西。

    焦砧成年后便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依旧以打铁为生。因为手艺精湛,后来被杜家老爷子相中,待其不薄。

    一次,隔壁铁匠铺的当家聂老黑眼红不过杜家铁铺的火热,招了七八个混子打手闹事。焦砧气不过便与他们起了冲突,那聂老黑人如其名,手黑地狠,竟一把将他按在了化铁的火炉子里。

    年纪轻轻地焦砧从此毁了容,面目全非,有不知事者便经常以“破面鬼”、“癞虾蟆”讥笑与他。

    事后,杜家老太爷倒还算仁义,不但重金请了郎中,而且日后能照顾处也是尽力照顾,后来,焦母患了恶疾,杜老爷子也是慷慨解囊。

    时至今日,事情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焦砧为人重恩明义,因此心中常怀报恩之意,始终没有忘了杜家这份恩情。

    今番,杜家独孙杜蟠身陷牢狱,被判死刑,杜源便挟昔日之恩,意欲让焦砧顶罪。

    辰时一刻,刘谟刚打了水,洗了把脸,准备用早食。忽闻前堂钟鼓齐鸣,响声震天,击鼓鸣钟者不是旁人,正是焦砧。

    刘谟闻此,也顾不得吃早饭了,忙换了一身官服,唤过一众衙役、书吏,升堂听诉。

    击鼓鸣冤之制由来不一,一说包公所创,一说乃是“尧立敢谏之鼓”,还有一说是刘邦因苏小娥击鼓鸣冤之举而立。为便百姓告状,他特下圣旨,命各级官署大门必须各置一鼓一钟,并规定钟鼓一响,官必上堂,藉以显示便民、德政。就这样,击鼓鸣冤之制,一直流传了两千余年,直至清末。

    高祖所立之规,刘谟自是不敢怠慢。升了堂,惊堂木一敲,问道:“堂下所跪何人?又为何击鼓鸣钟?”

    焦砧回道:“草民姓焦名砧,家住汝阳黑铁亭,今番鸣鼓乃是为了自首而来。”

    “自首?”刘谟疑惑道:“你所犯何事?”

    “草民犯了杀人之罪,今日特来投案。”

    刘谟追问道:“所杀何人?”

    焦砧抬起头,说道:“孙家公子孙继!”

    “孙继?”

    闻此,刘谟大惊,不由得一时失色。

    注:1.在汉魏时期,报时方式是晨鼓暮钟,恰恰与唐代相反。汉蔡邕撰《独断》曾载:鼓以动众,钟以止众。夜漏尽,鼓鸣即起;昼漏尽,钟鸣则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