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初入扈家庄
陈敬济的印象里一直同这位纨绔头领混日子,他们同一个大圈子里有十七、八个游散的子弟,他们的乐趣就是花钱和嬉戏,至于其他人会怎么想从来也不是这群公子哥们要考虑的问题。
“正好我也想找几个狐朋狗友乐一乐!”
走出陈府的陈敬济瞅见府门口外蓝色的轿子旁站着一个青年的男子,上好绸缎的衣袍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一个大的鸟笼,里面养着白色的鹦鹉,这个人就是东京汴梁城号称小霸王的高衙内高完。
高衙内瞅见陈敬济时,脸上顿时布满了开心的笑容,他将鸟笼顺手塞给身边的随从,快步跑了过来并伸展开双臂,像是遇到了故知一样呼叫着道:“贤弟终于出来了,愚兄想你都想的做了病。”
至于吗?
陈敬济赶紧迎了上前,过去跟高完经常在一起混的是身体的前任,穿越后的他与高完并没有什么接触,再说彼此的身份与家境不同,即便俩人有什么瓜葛也达不到此时拥抱在一起的情分。
俩个大男人激动地抱在一起,这是肿么个情况?他似乎从没有做过什么能征服高衙内的事,为什么高完会对他如此的态度,莫非高衙内还有男男的癖好?
陈敬济不由得后背发冷,他现在这副脸孔没有俊美的长相,短粗的身体也没有健美的肌肉和好的身材,对方喜欢哪一点改还不行吗?
“高兄最近可好?”
“一般般。”
“你的气色一直很好,想必高府内的小妾把你伺候的很不错!”
“过奖!过奖!”
寒暄几句的场面话后,高衙内拉住陈敬济的手拽到一边,他压低了嗓音轻轻的说:“贤弟,大哥我最近生了病,你帮我想个解决的办法吧!”
“衙内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小弟愿效犬马之劳。”陈敬济双手抱拳作揖道。
高衙内拍了拍陈敬济的肩膀,他的神色有些难为情,似乎问题不怎好解决,他犹豫了片刻说:“咱们几个前一段日子不是在林冲家惹过乱子吗?本来这是件小事,可是愚兄现在却喜欢上那个林娘子了,我说的是心里话绝对没有玩笑。”
靠!林娘子那泼辣的性格如同母老虎,上次一根大扫把就把他们这群纨绔子弟们打得四散而逃,她绝对不是一个好相处的女人,可是高衙内偏偏会喜欢这类女人,难不成衙内有受虐的倾向?
再说因为大闹林府,陈敬济也被父亲陈洪责罚过,事情才过了几天的时间,高衙内又提起这么一档事,难不成他还要再被跪罚一番吗?
他要替身体前主人报仇!
“林教头就不能主动割爱吗?”陈敬济试探的反问道,他觉得以高衙内的个性一定会做点过分的事。
高衙内叹息着摇了摇头,他的手捂住胸口心脏的位置,胖乎乎的大脸上露出略带痛苦的表情,他愤愤不平的说:“林冲那厮精通十八般武艺,在禁军大营算个好汉子,可是没想到他在家竟然是怕老婆的主,他不敢主动休妻。”
噗!陈敬济听得差点吐了,八十万进军教头林冲竟然惧内,难道英雄难过女人关就是这么传来的吗?
高完重复着对林娘子相思之情与煎熬的心情,令没有成婚的陈敬济有些汗颜,当他听到林冲在外地私养小妾后,灵机一动给高衙内想了个办法。
“让高军门给林冲一个外出公干的营生,他们夫妻俩常年不在一起生活,想必林娘子耐不住寂寞会喜欢上衙内?”陈敬济详细的诉说着。
“哦。”高衙内听到后思索了片刻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贤弟的头脑就是好使,找你想办法就对了。”
高完找陈敬济的目的就是要找个能给他出主意的人,其他的成天跟他混的纨绔们,脑袋瓜里就知道吃和抢,这么有章法的点子还真不是谁都能想到的。
高衙内与他的轿子匆匆的离开,陈敬济正打算回转进府,一边女人叫喊他的嗓音传入耳朵里,他顺着说话的地方瞅了过去,相貌颇有味道的妇人站在那里。
妇人的年龄在二十岁上下,长着一张瓜子脸,她的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衣裙,手里拿着圆圆的扇子,妇人竟然是林家娘子,这是陈敬济万万没有想到的事,为什么林娘子会从此路过,而且恰好听见他与高衙内的对话?
林家娘子的脸上露出几丝玩味的神态,她看着陈敬济轻轻的说:“你知道我最看不上什么人吗?明明有想法,却鼓动他人过来暗示,这是没胆量还是不诚心呢?”
嗯?这话说的怎么变了味。
陈敬济不好回答什么,而且林家娘子也没有给他分辨的机会,她转身坐进另一个花花的轿子里,轿子被抬起朝高衙内相反的方向离开。
能不能好好说会儿话?
几日过去,高衙内没有再来找他,陈敬济也不知道高军门有没有调遣林冲去外地营生,但凭借他对小霸王高完磨人能力的了解,他相信林冲肯定会委派到外地公干。
林家娘子说的那番话又是什么意思?难道她早就看出什么了,或者她对林冲的举止了如指掌?
陈府外出采购的商队做准备时,陈敬济继续与女先生李师师学习,李师师的文采及涉猎的技能很多,无论是赋诗做对还是谈古论今都颇有心得,让陈敬济不由得收起调侃的心思认真的与这位美丽的女先生学习。
可惜好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商队完全准备妥当后,他与三叔陈翔离开了汴梁城,奔赴大同府去接收预订好的药材。
一起去往大同府的行程没有马车,全程都要用双脚一步步的走,而且通往大同府没有直达的官道,为了安全起见需要绕过重重的高山与大河。
心里叫苦连天的陈敬济在三叔陈翔的面前没有丝毫露怯,他的脸上一直保持着平和而又安静的神色,让一道行走的三叔陈翔不住的夸奖他。
三叔陈翔原先不是陈家的人,他是陈洪结义的兄弟,曾经救过陈敬济爷爷的命,后来为了改变陈翔的地位,陈洪说服陈老收其为干儿子。
陈家在外地采购的生意大多是三叔陈翔一手操持,陈敬济跟随而来一方面是为了锻炼身体和熟悉道路,另一方面也是向陈翔学习生意之道,奔赴大同府不乘坐马车是陈翔故意为之,他是打算磨一磨陈敬济好吃懒做的坏性子,可是没成想这个一向吊儿郎当的公子哥却是做大事的人。
陈敬济是有苦心里知,他前世做销售那些年经常要东跑西颠,肚子以下的11路早就磨练的不在话下,能不能走与能不能吃苦全在意志力,这需要一段时期的尝试和经历,他知道与三叔出行才是父亲陈洪对他的责罚和考验,既然以后要承接陈家的药材生意,现在受点累又算什么呢?
二人行走了三日,来到一处比较大的村落,陈翔提议进村找家酒肆吃点饭,陈敬济点头同意,他的肚皮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要不是这副身体有个强大而又迟钝的胃,他恐怕就不能坚持了。
村落内只有一家酒肆,显眼的招牌黄色锦旗悬挂在酒肆门前的大槐树上,由于高大的槐树生长在正路面的一侧,凡是经过的人都能瞅见酒肆的旗子。
店小二利索的端上酒菜,陈敬济扭头时瞅见酒肆的门口一侧用细铁链拴着一个醉汉,他好奇的走过去。
醉汉的年纪约莫有二十几岁,他的脸色赤红发紫,一双眼无神无色,健壮的身上穿的衣服已经是破烂不堪,陈敬济伸手摸了摸醉汉的额头,他发现醉汉的额头有些烫,似乎正在发着烧。
“店家!”
店小二小跑过来,他看了无语的醉汉一眼说:“客官是同情此人了?他在我们酒肆吃喝没有付账,不肯做跑堂却甘心被拴在这里做狗。”
“他欠了多少银子?”陈敬济开口大声的问道,他虽然不是个善人,此时却很想帮助这个醉汉。
“一百两!”酒肆的掌柜接话道,“这个泼皮在我们这儿白吃了半个月,不算利息也有一百一十两,客官想替他支付钱,就拿一百两吧!”
靠,讹诈啊!
陈敬济想立刻离开这个是非地,他不是一个冤大头,与陌生的醉汉不熟悉怎么能替他偿还这一百两银子?再说有一百两银子能买一座上好的庭院和几个姿色不错的丫鬟,都花费在醉汉身上似乎很不值得。
想法是这样,但他瞅见掌柜与伙计的眼睛里都露出轻蔑的神色,似乎之前有过好心人询问,但能掏钱救助的人肯定是没有。
陈敬济的左手伸进怀里,从里面摸出一百两的银票丢给酒肆的掌柜,嘴里还哼了一声说道:“将他洗干净换件新衣服,我最喜欢搭救落难的人。”
掌柜与店小二的脸上均露出吃惊的神色,他俩相互瞅了瞅,动作变得利索起来,分工明确的舞弄起发烧的醉汉。
陈敬济回到座位上时心情格外的好,与人为善的快感确实比较爽快,不过他的心很快就不那么舒服,一百两银子啊!怎么就随便的丢掉?搭救一个素未相识的醉汉,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选择,他肯定不会掏钱装那啥。
一旁的三叔陈翔也没有表示,这趟外出历练的钱财方面上全由陈敬济说的算,他也愿意帮助人,但随意掏出百两救人可是从来也不敢想也做不到的事,他觉得陈敬济的将来一定不是个普通人。
醉汉收拾停当来到陈敬济的面前,他穿着一件青色的长衫,腰上扎着粗麻绳,国字型的面庞有些黑,锋利的眼神给人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为什么是肃然起敬呢?
陈敬济从第一眼与醉汉对视的时候,他的心里忽然有害怕的感觉,像是迟到的学生遇到了教导主任,要不是这个醉汉对他表现得着实的恭敬,恐怕他会立刻离座逃跑,一百两果然是救了个大人物。
他想起一百两时,嘴角轻轻的抽搐,肉疼的感觉再次让他的小心肝阵痛起来,不过当醉汉自报家门后,他突然发现花费一百两很值,而且为对方再多掏一百两、二百两也是可以考虑的,醉汉的名字叫武松,他的家住在阳谷县,年少打架误伤人而逃离在外漂泊,现在离家已经五个年头。
“正好我也想找几个狐朋狗友乐一乐!”
走出陈府的陈敬济瞅见府门口外蓝色的轿子旁站着一个青年的男子,上好绸缎的衣袍穿在身上,手里拿着一个大的鸟笼,里面养着白色的鹦鹉,这个人就是东京汴梁城号称小霸王的高衙内高完。
高衙内瞅见陈敬济时,脸上顿时布满了开心的笑容,他将鸟笼顺手塞给身边的随从,快步跑了过来并伸展开双臂,像是遇到了故知一样呼叫着道:“贤弟终于出来了,愚兄想你都想的做了病。”
至于吗?
陈敬济赶紧迎了上前,过去跟高完经常在一起混的是身体的前任,穿越后的他与高完并没有什么接触,再说彼此的身份与家境不同,即便俩人有什么瓜葛也达不到此时拥抱在一起的情分。
俩个大男人激动地抱在一起,这是肿么个情况?他似乎从没有做过什么能征服高衙内的事,为什么高完会对他如此的态度,莫非高衙内还有男男的癖好?
陈敬济不由得后背发冷,他现在这副脸孔没有俊美的长相,短粗的身体也没有健美的肌肉和好的身材,对方喜欢哪一点改还不行吗?
“高兄最近可好?”
“一般般。”
“你的气色一直很好,想必高府内的小妾把你伺候的很不错!”
“过奖!过奖!”
寒暄几句的场面话后,高衙内拉住陈敬济的手拽到一边,他压低了嗓音轻轻的说:“贤弟,大哥我最近生了病,你帮我想个解决的办法吧!”
“衙内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小弟愿效犬马之劳。”陈敬济双手抱拳作揖道。
高衙内拍了拍陈敬济的肩膀,他的神色有些难为情,似乎问题不怎好解决,他犹豫了片刻说:“咱们几个前一段日子不是在林冲家惹过乱子吗?本来这是件小事,可是愚兄现在却喜欢上那个林娘子了,我说的是心里话绝对没有玩笑。”
靠!林娘子那泼辣的性格如同母老虎,上次一根大扫把就把他们这群纨绔子弟们打得四散而逃,她绝对不是一个好相处的女人,可是高衙内偏偏会喜欢这类女人,难不成衙内有受虐的倾向?
再说因为大闹林府,陈敬济也被父亲陈洪责罚过,事情才过了几天的时间,高衙内又提起这么一档事,难不成他还要再被跪罚一番吗?
他要替身体前主人报仇!
“林教头就不能主动割爱吗?”陈敬济试探的反问道,他觉得以高衙内的个性一定会做点过分的事。
高衙内叹息着摇了摇头,他的手捂住胸口心脏的位置,胖乎乎的大脸上露出略带痛苦的表情,他愤愤不平的说:“林冲那厮精通十八般武艺,在禁军大营算个好汉子,可是没想到他在家竟然是怕老婆的主,他不敢主动休妻。”
噗!陈敬济听得差点吐了,八十万进军教头林冲竟然惧内,难道英雄难过女人关就是这么传来的吗?
高完重复着对林娘子相思之情与煎熬的心情,令没有成婚的陈敬济有些汗颜,当他听到林冲在外地私养小妾后,灵机一动给高衙内想了个办法。
“让高军门给林冲一个外出公干的营生,他们夫妻俩常年不在一起生活,想必林娘子耐不住寂寞会喜欢上衙内?”陈敬济详细的诉说着。
“哦。”高衙内听到后思索了片刻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贤弟的头脑就是好使,找你想办法就对了。”
高完找陈敬济的目的就是要找个能给他出主意的人,其他的成天跟他混的纨绔们,脑袋瓜里就知道吃和抢,这么有章法的点子还真不是谁都能想到的。
高衙内与他的轿子匆匆的离开,陈敬济正打算回转进府,一边女人叫喊他的嗓音传入耳朵里,他顺着说话的地方瞅了过去,相貌颇有味道的妇人站在那里。
妇人的年龄在二十岁上下,长着一张瓜子脸,她的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衣裙,手里拿着圆圆的扇子,妇人竟然是林家娘子,这是陈敬济万万没有想到的事,为什么林娘子会从此路过,而且恰好听见他与高衙内的对话?
林家娘子的脸上露出几丝玩味的神态,她看着陈敬济轻轻的说:“你知道我最看不上什么人吗?明明有想法,却鼓动他人过来暗示,这是没胆量还是不诚心呢?”
嗯?这话说的怎么变了味。
陈敬济不好回答什么,而且林家娘子也没有给他分辨的机会,她转身坐进另一个花花的轿子里,轿子被抬起朝高衙内相反的方向离开。
能不能好好说会儿话?
几日过去,高衙内没有再来找他,陈敬济也不知道高军门有没有调遣林冲去外地营生,但凭借他对小霸王高完磨人能力的了解,他相信林冲肯定会委派到外地公干。
林家娘子说的那番话又是什么意思?难道她早就看出什么了,或者她对林冲的举止了如指掌?
陈府外出采购的商队做准备时,陈敬济继续与女先生李师师学习,李师师的文采及涉猎的技能很多,无论是赋诗做对还是谈古论今都颇有心得,让陈敬济不由得收起调侃的心思认真的与这位美丽的女先生学习。
可惜好日子总是过得很快,商队完全准备妥当后,他与三叔陈翔离开了汴梁城,奔赴大同府去接收预订好的药材。
一起去往大同府的行程没有马车,全程都要用双脚一步步的走,而且通往大同府没有直达的官道,为了安全起见需要绕过重重的高山与大河。
心里叫苦连天的陈敬济在三叔陈翔的面前没有丝毫露怯,他的脸上一直保持着平和而又安静的神色,让一道行走的三叔陈翔不住的夸奖他。
三叔陈翔原先不是陈家的人,他是陈洪结义的兄弟,曾经救过陈敬济爷爷的命,后来为了改变陈翔的地位,陈洪说服陈老收其为干儿子。
陈家在外地采购的生意大多是三叔陈翔一手操持,陈敬济跟随而来一方面是为了锻炼身体和熟悉道路,另一方面也是向陈翔学习生意之道,奔赴大同府不乘坐马车是陈翔故意为之,他是打算磨一磨陈敬济好吃懒做的坏性子,可是没成想这个一向吊儿郎当的公子哥却是做大事的人。
陈敬济是有苦心里知,他前世做销售那些年经常要东跑西颠,肚子以下的11路早就磨练的不在话下,能不能走与能不能吃苦全在意志力,这需要一段时期的尝试和经历,他知道与三叔出行才是父亲陈洪对他的责罚和考验,既然以后要承接陈家的药材生意,现在受点累又算什么呢?
二人行走了三日,来到一处比较大的村落,陈翔提议进村找家酒肆吃点饭,陈敬济点头同意,他的肚皮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要不是这副身体有个强大而又迟钝的胃,他恐怕就不能坚持了。
村落内只有一家酒肆,显眼的招牌黄色锦旗悬挂在酒肆门前的大槐树上,由于高大的槐树生长在正路面的一侧,凡是经过的人都能瞅见酒肆的旗子。
店小二利索的端上酒菜,陈敬济扭头时瞅见酒肆的门口一侧用细铁链拴着一个醉汉,他好奇的走过去。
醉汉的年纪约莫有二十几岁,他的脸色赤红发紫,一双眼无神无色,健壮的身上穿的衣服已经是破烂不堪,陈敬济伸手摸了摸醉汉的额头,他发现醉汉的额头有些烫,似乎正在发着烧。
“店家!”
店小二小跑过来,他看了无语的醉汉一眼说:“客官是同情此人了?他在我们酒肆吃喝没有付账,不肯做跑堂却甘心被拴在这里做狗。”
“他欠了多少银子?”陈敬济开口大声的问道,他虽然不是个善人,此时却很想帮助这个醉汉。
“一百两!”酒肆的掌柜接话道,“这个泼皮在我们这儿白吃了半个月,不算利息也有一百一十两,客官想替他支付钱,就拿一百两吧!”
靠,讹诈啊!
陈敬济想立刻离开这个是非地,他不是一个冤大头,与陌生的醉汉不熟悉怎么能替他偿还这一百两银子?再说有一百两银子能买一座上好的庭院和几个姿色不错的丫鬟,都花费在醉汉身上似乎很不值得。
想法是这样,但他瞅见掌柜与伙计的眼睛里都露出轻蔑的神色,似乎之前有过好心人询问,但能掏钱救助的人肯定是没有。
陈敬济的左手伸进怀里,从里面摸出一百两的银票丢给酒肆的掌柜,嘴里还哼了一声说道:“将他洗干净换件新衣服,我最喜欢搭救落难的人。”
掌柜与店小二的脸上均露出吃惊的神色,他俩相互瞅了瞅,动作变得利索起来,分工明确的舞弄起发烧的醉汉。
陈敬济回到座位上时心情格外的好,与人为善的快感确实比较爽快,不过他的心很快就不那么舒服,一百两银子啊!怎么就随便的丢掉?搭救一个素未相识的醉汉,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选择,他肯定不会掏钱装那啥。
一旁的三叔陈翔也没有表示,这趟外出历练的钱财方面上全由陈敬济说的算,他也愿意帮助人,但随意掏出百两救人可是从来也不敢想也做不到的事,他觉得陈敬济的将来一定不是个普通人。
醉汉收拾停当来到陈敬济的面前,他穿着一件青色的长衫,腰上扎着粗麻绳,国字型的面庞有些黑,锋利的眼神给人一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为什么是肃然起敬呢?
陈敬济从第一眼与醉汉对视的时候,他的心里忽然有害怕的感觉,像是迟到的学生遇到了教导主任,要不是这个醉汉对他表现得着实的恭敬,恐怕他会立刻离座逃跑,一百两果然是救了个大人物。
他想起一百两时,嘴角轻轻的抽搐,肉疼的感觉再次让他的小心肝阵痛起来,不过当醉汉自报家门后,他突然发现花费一百两很值,而且为对方再多掏一百两、二百两也是可以考虑的,醉汉的名字叫武松,他的家住在阳谷县,年少打架误伤人而逃离在外漂泊,现在离家已经五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