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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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信手(中)

    “这些日子,在洛阳城住的可还习惯?”

    “还不错,多谢郑大人挂念。*  *”

    “念总镖头的身体可好些了?如今入了冬,对什么病来说恐怕都是一种煎熬。”

    “还好,托城南一家有名的医馆开了药,这几日连喝带敷的,病症上终究好了几分。”

    “芦笙那孩子似乎又长高了些?”

    “是,难得郑大人看的细致。芦笙正是长个的年纪,的确比那时候……高了。”

    提到那时候,念奴娇的面上就显出几分僵硬来。一口一个的郑大人也将人推到了相当疏远的地步,稍显冷落的门庭中,终究愈发冷落下来。

    没有人去关正厅的门,不管怎么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是不大好的,开着门似乎稍微好了一些。

    但风雪却是嗅不到这人情冷暖的,只是单纯且延绵的下着,仿佛一场不会停歇的舞蹈。

    终究是有些冷,念奴娇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就不应该把芦笙支开。

    念府里早已不像在渭城时那样的热闹,身旁也没有了那么多的下人围绕在左右。至于镖师,除了念奴娇和一直未曾见面的念总镖头之外,郑丹青并没有见到其他人。整座院子里,似乎只有念武、念奴娇与芦笙三人的存在。

    三个人,同郑丹青家中差不多大小的两进院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总要比郑丹青那里冷清了不止一分。

    念奴娇稍稍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她的确比渭城那时候清瘦了不少,只是身子依旧有些丰腴。虽然是在盛唐这个以胖为美的年代,念奴娇还是稍显臃肿了些。

    但跟渭城时候相比,她已经漂亮了不少,最起码眉目已经能够看清,郑丹青打量着,发现她的五官还是能够入目的,说不上难看。

    芦笙仍旧没有折回来,二人温寒的话却已然说到了尽头。

    早已不是当时初见,时隔不过半年,情景竟已然翻然如斯。这样的种种,落入谁的眼中,谁都会叹上一句世态炎凉罢。

    “入夜了,我先回了。”郑丹青率先开了口,冲着念奴娇微微拱手,抬步而出。

    “送郑大人。”依旧是硬邦邦的称呼,念奴娇却隔了好一阵子才说出来,连忙快步去送,走到正厅的门口时,郑丹青已然走出了院子。

    倚门而立,念奴娇看着风雪中那人的背影,脸上显出几分莫名的恍惚来。

    她忽然想起那时候在渭城的院子里,自己也曾经看过这样的郑丹青,只是那个时候,漫天铺洒的还不是风雪,而是飞花。

    一站就不知站了多久,最终还是被芦笙的呼唤惊醒的。

    看着芦笙不无担忧的小眼神,念奴娇笑道:“我爹怎么样了?”

    “镖头还真吃了些,说是那豆花儿味道不错,还让我明儿也多买点那。”芦笙道。

    念奴娇闻言面色一紧,问道:“你没说是他送的吧?”

    “没有没有,小的可没有那么笨,只说是在巷子口买的。”

    “嗯,就你机灵。”念奴娇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又道,“那你明天也接着去买吧,难得有东西能够对上爹的胃口。”

    “好!”芦笙脆生生的应了,转头就去锁院门。

    念奴娇这时候才觉得果然有些冷了,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缩了缩肩膀,往里面走去。

    两个糖人儿还在案上放着,念奴娇将它们在手里拿了,发觉那上头早已没有了他手心的温度。

    糖人儿,一个像是罗汉,另一个像是个少女,十分精巧的样子。

    再怎么剽悍的外表,念奴娇也是少女的心思。她看着两个难得一见的小玩意儿,笑了起来。

    听到了芦笙的脚步走近,念奴娇将那个罗汉的糖人儿递了过去:“自己拿着玩吧。”

    “啊!”芦笙有几分欢喜的双手接了,在等下笑嘻嘻的看了一会子,才仿佛想起了什么时候,渐渐敛了笑容,看着念奴娇,欲言又止。

    “知道你想说什么,别说了。”念奴娇也收了笑模样,转身往内院里走去。

    芦笙抿了抿嘴唇,终究是忍不住道:“娘子,郑郎君在渭城的时候,小的是接触过的。郑郎君他,虽然看起来冷漠了些,但他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咱们家里现在毕竟拮据着,总镖头的病都靠钱来维持着,即使小的不说,依娘子的精明肯定也猜得到,那真是花钱如流水的。虽然总镖头在这里的兄弟照拂着些,可这样子,终究不是什么长远之计……姑爷虽然现下也走着镖,可是姑爷他毕竟不是吃这口饭出身的,什么东西都要重头学。说句不好听的,咱们镖局的名声早就倒了,姑爷如今真的就是从头在做的,哪里接的到什么值钱的单子?要是娘子你没受伤的话或许还好些,可是……”

    “别说了!”念奴娇终于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难得的严厉辞色,把芦笙吓的一个激灵。

    半晌无言,只有风吹窗棂的声音,哗哗哗的,散乱的碰撞着。

    脑中不断的闪烁着二人渭城时相处的片段,从花痴到开怀,又从看不透到落寞,最终一切夏日的暖意都化成一场支离破碎。

    念奴娇觉得有些喘不过起来,背后的伤口也隐隐作痛着。

    虽然对芦笙的斥责有了些悔意,念奴娇却不愿再承认什么,一咬牙,头也不回的冲进了自己的房间。

    房门狠狠的关在身后,就仿佛被斩断的情愫。

    初雪,仍在下着。

    ……

    ……

    灯如豆,夜昏黄。

    当飞霜打了第七个哈欠的时候,郑丹青终于忍不住放下了手中的笔,摇头催促道:“让你早些去水你不听,一会儿你要是因为打瞌睡的缘故,打翻了你前面那碗绛蓝彩,我可是真要扣你一个月工钱的。”

    飞霜闻言吐了吐舌头道:“知道知道,这么一小点就是一百二十钱嘛,也不知道是怎么难得的东西,竟然贵成这样……”后面的半句话,当然是小声嘟囔出来的。

    只是再怎么小声也没有逃过郑丹青的耳,他摇头道:“你哪里知道这些东西制作的困难?就这绛蓝彩,采得是春夏秋三季七种不同的花做底,又用东海产的一种贝壳做料,几经研磨萃取才得出来的宝贝疙瘩,当然是难得东西了?而单单有这些原来还是不行的,如何配比,如何下料,在什么样的季节下料,制作期间经历的温度湿度又如何……这其中种种,每一个细节,都决定了这绛蓝彩的好坏。这家的绛蓝彩做的漂亮至极,除了工艺上的高超之外,也是因为赶上了好年头。”

    飞霜听得咋舌,他哪里想得到,这么一丁点看似普通的颜料,其中竟然有这么多的说道与讲究。

    郑丹青这时候已经重新落笔,嘴上接着道:“当然,只有颜料也是不行的,好的颜料要配上好笔、好纸,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使用颜料的人。再好的料子,让三岁孩童去涂抹,那也都是糟践东西。即便是给崇文馆里那些附庸风雅的学士手中,也未必就能展现出真正的美妙来。只有遇上了真正好的执笔人,遇上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施放出完美来。这就跟当年王羲之写《兰亭集序》差不多,他回家之后,再将《兰亭》写了许多遍,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第一件完美无缺了。其中所差为何?不过是天时、地利、人和罢了。这东西虽然听起来玄虚,少不得被一些不通其中关窍的人调侃不屑,但实际上……呵,就算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罢。”

    郑丹青这一通洋洋洒洒下来,听得飞霜是目瞪口呆。他只随着郑丹青的话去想象着那一副副的画面:少女们如何在不同的季节中将花儿摘下;精研此道的师父们,又是怎样一一细细研究着今年花瓣的好坏来找寻配比;东海的渔夫将贝壳卖给商人,几经转手车马劳顿,那略带腥味儿的东西,终究与各个季节的鲜花碰撞到了一起;天气开始变化,颜料开始慢慢的成型,又是几经辗转才放到了柜台之上,到得了每个作画人的手中;遇水,它又得以重新舒展,遇笔,它得以恢复生机,遇人,它得以灿然绽放……

    模模糊糊的,飞霜像是想到了什么,又像是悟到了什么,可是仔细去想,却又什么都抓不住了。

    隐隐约约的,鼻子就有些发酸,飞霜恍然惊醒,有些慌张的想着,自己这是怎么了。

    “没看出来,竟然也是个有些灵性的孩子。”郑丹青自然注意到的飞霜的反应,微微一笑。

    飞霜没大听懂,却也不敢多问,只安安静静的看着郑丹青作画。

    他来到这里的时间不算长,却喜欢看郑丹青写字作画的样子,总觉得,那种几笔就可以将事物活灵活现的移到画纸上的感觉十分神奇。

    郑丹青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笔耕不辍,飞霜便也每天都在旁边瞧着,他不敢说话,更加不敢发问,只是好奇的看着,时不时无声的吧唧吧唧嘴巴,表示一下自己的赞叹。

    只是飞霜毕竟是个半大孩子,就算是再怎么忍着不说话,哈欠却总是忍不住的。有好几次,郑丹青准备收拾收拾去睡觉时,都发现这孩子已经趴在书案旁睡着了。

    看着飞霜今夜也惺忪着的睡眼,郑丹青再次问道:“真的不去睡?”

    飞霜微微脸红了一下,赶忙摇头,道:“我是侍候郎君的啊,哪有下人比主子睡觉还早的道理?再说、再说……”飞霜的脸愈发红了,低头有些羞涩的道,“我觉着,我最近有些好吃懒做的。吃得又多,又总想睡觉,这样、这样不好……”

    郑丹青闻言忍俊不禁,摇头笑道:“这有什么不好的?你如今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吃的东西多一些、睡觉多一些都是很正常,否则你要怎么长个呢?嗯,你这个年纪、这个身高还是矮了些,下回让李婶儿给你多补补钙。钙片肯定是没有了,用点虾皮好了,骨头汤也不错,维生素d要用什么补?不大记得了,你就多晒晒太阳罢。”

    飞霜听得更是糊涂,最终只好赞叹一句:“郎君您懂得可真多!”

    郑丹青一笑,不去接话,继续画了下去。

    飞霜回想了一下郑丹青方才那些话,仍旧觉得有些云里雾里,这时候终究有些忍不住,问道:“郎君,您把这个绛蓝彩说的那么神奇,那您也会调么?”

    “简单的颜料尚可以自己弄一些,复杂到这种程度的……倒也不是不能做,只是即便做出来了,也未必有人家做的这样出彩。而且,既然能够买到的东西,又何必舍近求远呢?”郑丹青微微一笑。

    飞霜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仔细的看了看郑丹青面前的画,问道:“郎君,你画的这是个什么鸟呀?可真好看,蓝蓝的,没见过。”

    “翠鸟,秦岭淮河那边多一些,洛阳这边,应该会比较少见。”郑丹青停了笔,淡笑道,“你也未必没见过,有一些女子的饰品中是要用翠鸟羽毛的,毕竟羽毛颜色如它这般艳丽的,还真不太多。”

    “啊!那多残忍啊!”飞霜瞪大了眼睛。

    “呵,残忍么?君子无罪怀璧其罪,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了。”郑丹青淡淡一笑,索性夜已深了,他便不再继续,洗笔收拾一番,撵了飞霜去睡觉,自己也吹了灯,躺在榻上闭上双眼思付着什么。

    这些日子,笔力已经锻炼的不错了,一些有难度的笔法,如今都可以游刃有余。

    避人耳目的时候,又做了几幅加盖“一蓑烟雨任平生”闲章的字画,都拿到曲风阁那边卖给史老板了。

    史老板这人还有些经营头脑,早就猜出了一些什么却不点破,只学着郑丹青的样子闷声赚大钱。而同时,史老板每月定时奉上的月供银子是不少的,按照定例分成,而往往,郑丹青将银钱拿到手之后,都会随手扔到红袖楼的账目上,并不仔细清点查看。

    唐朝官员的俸禄并不薄,虽说看起来只有一贯多钱,但除却这些俸禄之外,生活所需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做衣服的布料、柴火木炭,朝廷都是会按照等级下发的。除此之外,官员按照等级还会配备职田,但是职田税收这一项收入,并不比俸禄本身逊色多少。

    可以说,基本上单是这些东西,就足以满足正常人的生活所需。所以俸禄,不过是一些零花钱罢了。

    当然,大多数的官员还要将迎来送往、上下疏通、左右打点的钱准备好,但郑丹青原本就懒得去碰这些人情世故,而且又有阿普拉代为处理,他也乐得清闲。

    阿普拉任职以来,也一直混的风生水起,最近也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整天整天的见不着人影。

    当时分配这院子的房间时,因为只有一个主卧卧房,二人没少因为这卧房的归属而起争执。

    阿普拉说自己归家的时候不多,要是占了主卧的话,岂不是站着茅坑不拉屎么?而且主卧里还有个书房,阿普拉从来不读书,实在是没什么用处。

    郑丹青想想觉得也对,便也不再跟他争论,搬了进去。

    如今实施情况果然如此,阿普拉能有一半的日子在家中睡觉就算不错了。今夜又不知去了哪个温柔乡消磨,倒也是风、流快活。

    相比之下,自己的生活似乎就要简单许多了。

    上班、回家、写字、作画,偶尔同阿普拉、高戬小聚一番,当然,有的时候也会被阿普拉生拉硬拽着,去参加一场热热闹闹的聚会。

    这样的聚会,偶尔参加一下郑丹青尚且觉得有趣,一旦频率密集了,他就难免觉得头疼。

    阿普拉也已经摸清了郑丹青的脾气,很多酒席都帮他挡了,的确是个称职的好大哥。

    除此之外,生活的确是平静的很。当然这期间,兴起的时候,又给潇潇写了两首词,依旧是软绵的少女幽思,用潇潇温软的嗓音唱出来,实在是有如天籁。

    这样的生活,唯一让郑丹青有些拿捏不准的,就是住在自己隔壁的念奴娇。

    到底是对这女孩子有些欣赏的,不可能完完全全的置之不理。这是这女孩儿太过倔强了些,明明能够看出那院子一派萧瑟冷清味道,念奴娇却从来不开口要求自己的帮助。

    依着郑丹青的性子,别人不说,他也不会去问……

    嗯,手上这幅信手的花鸟也只剩收尾了,明天加上那枚闲章之后,趁着正好休沐,去城外拜访一下李思训老先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