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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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李义府得意忘形(上)

    这个人就是李义府!

    在此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小人,李义府就是这种小人,有一种得志叫小人得志,李义府就是小人得志,有一种行为叫得意忘形,李义府就是得意了,忘形了,所以渐渐的忘乎所以了。按史书的说法是“恃宠用事”,仗着领导对他的肯定(升官+珍珠),得瑟的不知道姓啥叫啥,接连做了几件违法的事。

    还是从李义府最初得势说起吧:

    656年8月,他按领导干部流程去某监狱视察工作,看上了里面的一个女人——不是女干警,而是女犯人,见人家长得漂亮(高冷艳型),也没问此人所犯何罪,是否单身,就连已婚未婚都没问,就和大理寺丞(监狱长)打了个招呼,将此美人擅自放了,做了他的小妾(枉法出之,将纳为妾),改为在家“服刑”,在他的床上给他“服刑”。

    比2015年的“黑龙江讷河监狱”还乱,阿嚏!

    不久,大理寺卿(分管监狱的领导)就发现监狱里失踪了一个女犯人,事关法律和人命,赶紧上报朝廷,朝廷立即命令严查此事。

    必须查出个所以然来,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李义府听说过,非常担心,担心事情会败露,自己会被追责,竟然逼着那个放走犯人的大理寺丞自杀了,企图来个死无对证。

    一个堂堂的朝廷官员就这样被他逼死了,简直是视人命如儿戏!

    但事情最终还是败露了,私放犯人是大罪,娶了犯人更是罪上加罪,逼死官员更是重罪中的重罪,就算死不了,也比死了强不了多少了,等待李义府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但是,李治却没有治他(原义府罪不问),让李义府在法律面前没有“人人平等”,看在他对自己有过功劳的份上,决定放他一马,让事情就这么过去,不了了之算了!

    但是,侍御史王义方却不干了,本着监察官员的应有职责,上书弹劾李义府,非要治李义府一个重罪,还死者一个公道。

    李治的意思是算了,不就是死了一名狱警吗,不必追究了!

    可王义方却坚持法律,坚持原则,非要把李义府办了才算完事。

    李治因此火了,心想你还真把法律看得比领导的意见还重要?既然你非要办了李义府,那我就先把你办了吧……

    李义府最终一根儿毫毛没少,王义方却被安了个“毁辱大臣、言辞不逊”的罪名,被贬官到了山东。

    这下,没人再敢说追究李义府的法律责任了,也知道李义府在领导心中的分量了,知道领导在有意偏袒李义府了!

    可见法律是为政治服务的,领导说你没事,你就没事,犯了事也没事,领导说你有事,你就有事,没犯事也有事,法律的英文是law,按拼音的读法就是“捞”,意思是领导捞不捞你就等于法律制不制你。

    阿嚏!

    李治这是在向所有大臣释放一种信号,给我当马前卒忠于我是会得到特殊关照的,他就是你们的榜样。另外,这个时候韩瑗和来济还没有被处理(次年8月处理的),对付他们还少不了利用李义府,所以必须保护他,以他所犯的错误和利用他得到的利益相比,不算什么。

    对于李义府而言,如此罪过都不算罪过,当时就膨胀了——原来皇帝这么“天”罩着我,那就海阔天空一回吧,此时不嚣张,更待何时。

    658年,李义府帮李治拿下了韩瑗和来济,取代来济成为了中书令,一时间权倾朝野,就连他怀中抱着的婴儿都被封为大员(诸子孩抱者并列清贵),满门富贵,特别贵!别的官员只有羡慕流口水的份。

    可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还不满足,就这不满足,竟然让他的母亲、老婆、儿子和女婿全都参预到了卖官鬻爵中,本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原则,大搞权钱交易,一时间门庭若市,只要给钱就给官,或减刑免刑,再次证明了问世间权为何物,直叫人以钱相许!我靠!

    直接把官场当自由市场了,阿嚏!

    鉴于此时还没有撂倒长孙无忌呢,李治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以后利用他的地方还多着呢。依旧看在他对自己有功劳的份上,听之任之。以示我就是护着罩着他了,谁让他为我说过话办过事呢,怎么着吧?李义府犯法也没事!

    李义府没想到皇帝这么纵容自己,因此更加“恃恩而骄”起来。

    他总是在另外一位中书令杜正伦面前表现出傲慢的样子——装爷。

    杜正伦的资格比李义府老,辈分比李义府大,是李义府的老前辈,因此对李义府的狂嚣很是恼火,心说,老子干革命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呢,竟然敢在老子面前装爷,于是有一天他忍不住了,在朝廷上和李义府大吵了起来。

    这是扰乱上班秩序呀!

    李治是怎么处理的呢?

    这次,李治没有像上次一样,只处理王义方,不处理李义府,而是将二人以“大臣不睦”的罪名,都贬官了,将杜正伦贬为了横州刺史,将李义府贬为了普州刺史。

    表面上,这是一碗水水端平了,公平公正处理了,实则不然。

    李义府虽然被贬了,但却待遇遇没变,而且10个月后,又回到了中央,继续担任宰相——吏部尚书。

    老子又回来了,还是宰相!

    杜正伦就没这么幸运了,被贬后不久,就死在了横州,至于是被气死的,还是暗地里害死的,鬼才知道。说不定,鬼都不知道,阿嚏!

    再次证明了什么伞都不如保护伞!

    有没有后台就是不一样!

    李义府在被贬官之前,为了将自己的李说成是名门望族的李,曾经将自己的名字挂靠在一个叫李崇德(给事中)的家谱上,李崇德的李是名门赵郡的李,这属于普通大闸蟹冒充阳澄湖大闸蟹的行为……

    李崇德为了巴结他这个宰相,就把他写入族谱了,顺便还可以撑门面,这叫互利双赢。

    等到李义府被贬后,李崇德觉得他都不是宰相了,还有什么资格冒充自己的李,于是就把李义府从家谱上毫不客气地给除名了,我这名门望族没有你这号人,你被开除了。

    有多远,滚多远!阿嚏!

    事实证明,他过于现实和短视了,李义府又回来了?又当宰相了!一回到中央,就听说了此事,好不羞臊,好不气恼,好不没有面子,见过现实的人,就没见过这么现实的人,听说过人走茶凉,就没想到凉的这么快,热茶变成了冰红茶,这面子可丢大发了,老子若不收拾你,就出不了这口恶气。

    李义府一不做,二不休,派人诬告李崇德有罪,将其逮捕入狱,硬是逼着李崇德“畏罪”自杀了。

    这已经是李义府闹出的第2条人命了,上回是6品官,这回是5品,从数量和质量上都在“进步”。

    这是严重的犯罪,一般人乌纱不保是小,脑袋丢的可能都有!

    可是,李治却还是没有治李义府的罪,继续无原则的保护他。

    这给了李义府一个错误信号:我给皇帝开创过局面,他离开我就玩不转了,所以把我贬走了,还得把我请回来,即便我整出了人命,也不敢把我怎么样,还得继续罩着我,那我就可以任意为所欲为了。

    正是基于此错误认识,他在歧途上越走越远……

    直到,走向了死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