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魂纪
字体: 16 + -

    tue feb 03 11:36:00 cst 2015

    夜黑风高,马小飞着一身笔挺的西服,手里拎着一个黑色大象皮男士手提包,吹着口哨推门走进了一栋高档别墅内。

    在门口的时候,他抬眼看看门牌,上面写着“米兰公馆6号”。

    嗯嗯,很吉利的数字嘛,看来今天会大丰收呢。马小飞心说。

    这当然不是他的家。

    没错!他是一个小偷。一个“资深”的小偷。

    从他爷爷那一辈……不!应该是从他太爷爷那一辈……或者,是从他太爷爷的爷爷那一辈,就是做贼的。可以这样说吧,从夏商周到唐宋元明清,他家可以称得上“流水的江山铁打的贼”。

    人家坟头上多少也绿油油的长些草啊苗儿啊什么的,他们家祖坟的坟头上光秃秃的连个毛儿都不长。风水先生也说了,你老马家命数里就是做贼的料,人即使是死了被埋起来,坟头上长的那两根草也能立马就给你捞摸走了。

    马小飞当然也不会让老马家的“光荣传统”到他这儿失传了。他也果真不负重望,继承了祖上的衣钵,在家人“望子成贼”的殷切期望下,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小偷。

    马小飞优哉游哉地朝着主卧走去。他已经提前踩好点了,别墅的女主人每天的这个时间几乎都在酒吧里面。据马小飞的可靠情报,这个女人的情・夫,是外省的一个高层领导,此人深谙为官之道,为人低调,就算是包・养・情・妇,也是在离自己比较远的地方。

    作为一个偷儿,马小飞绝对算是“童子功”。打从会爬,他那个亲爱的老爹就教着他偷拿别人东西,先是棒棒糖、雪糕,后来是电动玩具、汽车模型,长大后的马小飞,更是威风八面,满载而归成了家常便饭。更绝的是,他从未被抓到过。

    要说他常在河边走,能不湿鞋吗?怎么就能没有被警察抓到过呢?难道他会什么飞檐走壁、奇门遁甲的功夫?这个倒是真的没有。究其原委,那是因为马小飞一不走穷,二不盗富,只偷那些被当官的保养的情・妇。

    为什么?原因特简单。因为她们的财产全都来历不明呀,她们被偷了也不敢报案呀。

    就这样,年仅17岁的马小飞就成了业界传奇。

    经过一面大的落地镜时,马小飞停住了脚步。他转过身面对着镜子,整整领带,轻拍几下西服,拿着包站好,然后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地自言自语道:“靠,真帅!”然后他掀起额前的垂发,一道浅浅的疤痕横在他的发际线下。

    “要是没这道疤,那就更完美了!”马小飞皱皱眉头说道。

    马小飞就这样看着镜子,过了一会儿忽然很想哭。他咬着牙嘀咕道:“他奶奶的,要不是这祖传的手艺,老子就不做小偷改行去拍电影了!”

    又对着镜子发了一会儿呆,马小飞才恋恋不舍地继续走向主卧。

    他在卧室里并没有怎么费力就找到了很多“靓货”。

    作为一名专家,他长期的职业习惯和经验使他练就了一手上乘的绝活,就算只用鼻子闻,他都知道家里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

    就在马小飞席卷这些“胜利成果”的时候,忽然在众多珠宝首饰中,他注意到了一件墨绿色的宝石。奇特的是,他好像隐隐约约看到那颗宝石还泛着光。这并不是外界的光源,而是由宝石自身散发出的微微的绿光。

    就算马小飞这样“骨灰级”的贼,也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宝石,更不知道其价值几何了。

    由于好奇,马小飞伸出手拿起那枚宝石,这时,奇异的景象发生了,宝石忽然从内部投射出一副影像,类似于现代的全息影像,整副画面很立体地呈现在了马小飞眼前。

    那是一副蔚为壮观的景象,马小飞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形容这景象的壮阔与浩瀚了。数不尽的星星点点发出炫目的光芒,好似风中扬沙,但沙子却停留在了空中,变成了闪亮的光点。仔细看时,这些光点更是给人带来一种无以复加的震撼,这每一个光点,竟然都好像是一个星球。

    “银河……”马小飞震惊的有些说不出话了。以他的学识只能想到这个字眼。

    这幅影像并没有持续多久就消失了,宝石也恢复成了普通的样子。马小飞无法理解刚刚发生的一幕,他完全呆在了那里,好久才回过神来。

    “他娘的,真是见鬼了!”马小飞自言自语地说道。他把刚刚的一幕归结为高科技或是秘宝之类的玩意儿,总之这件宝贝很有意思就是了。马小飞把其他到手的宝贝一股脑全装进了包里,而那颗绿宝石他则单独放到了自己上衣的口袋里。一切收拾停当,马小飞走出别墅,开着他的那辆“帕萨特”,大摇大摆地从别墅区的正门扬长而去。

    夜色笼罩着的城市,华灯初上。马小飞把车窗打开,清凉的风不住地涌了进来,给他本就因“战果颇丰”而感到快意的心情,增加了几丝清爽。

    他把音乐打开,播放那首他最爱的《我想大声告诉你》。他把音乐开得很大,然后扯开嗓子就跟着吼了起来。

    “我想大声告诉你,对你的爱深不见底……”

    马小飞想把这首歌唱给顾静静听,她是他的初恋。

    “喔……用力抓住我们的回忆……”

    五音不全的嘶吼声,比狗叫还难听。

    月光下,马小飞开着车一路绝尘。

    今晚的收获不错,老爸一定挺高兴。马小飞这样想着,心情很嗨,哼着小曲儿一会儿就到家了。

    马小飞没有料到的是,自己高兴的太早了。常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而且这一刀,他挨得还不轻,又或者说,这一晚,将会给他自己招来一个麻烦,一个绝对是马小飞做八辈子梦也想不到的**烦,他的命运,也将随着这场**烦而被彻彻底底地改变了。

    “老爸,我回来了。”马小飞一进家就这么嚷道,“看看咱今天的收获!”马小飞把手提包丢给坐在沙发上嗑瓜子的弟弟,马小兵。

    马小兵是马小飞的亲弟弟,比马小飞小5岁。马小兵在偷鸡摸狗上并不灵光,和马小飞的技术、心理素质比起来差了一大截,所以他也就没去到第一线工作。可在这个贼窝里,谁还能独善其身?于是马小兵就负责起了销赃这一环节。马小飞负责偷,马小兵负责联络黑市上的买家。这么些年,两兄弟配合得倒也非常默契。

    当马小兵打开手提包的时候,表情一下子变得非常微妙。其实是非常开心的表情,只是因为马小兵天天好吃懒做不干活,就只知道吃吃睡睡和猪朋狗友喝喝酒打打牌,经年累月,体型便有些微胖。也不是很重,也就一米七几的身高,三百来斤罢了。

    所以各位看官可以想象一下,他表现开心时候的脸,眉毛鼻子嘴全挤到一块儿了,那是个什么形象。所以只能说是“微妙”。

    “爸,快来看,哥今天钓着大的了!”马小兵兴奋地嚷道。

    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个大汉,头里芝麻罗万字顶头巾,脑后两个扭丝金环,腰间系一条文武双股鸦青,足穿一双鹰爪皮四缝干黄靴,生得面圆耳大,鼻直口方,腮边一部络腮胡须,胸前一巴掌护心毛,身长八尺,腰阔十围。怎么看都有点绿林好汉的劲头。

    此人便是马小飞的老爸,马大虎。人称“独臂飞猿”。

    虽然说是独臂,可马大虎并不残疾。这样称呼他,是因为马大虎有功夫,一身的武艺,普通三五个成年人,他只用一只手就给解决了,所以江湖人送她“独臂飞猿”的诨名。

    “哇哈哈!”马大虎接过马小兵递来的手提包看了看,忽然一声打雷似的咆哮,差点没把马小飞吓趴下。

    “不愧是我的儿子,好样的!”马大虎摸着自己的络腮胡子,满意地点点头,“咱老贼家……不是,是咱老马家真是后继有人了呀!”

    马大虎一边笑着,一边用力地拍了拍马小飞的肩膀,表示赞赏。

    “哎呀,老爸,你轻点行不?不知道自己的掌力有多强吗?”马小飞赶紧躲开,呲着牙揉着自己肩膀埋怨道,“每次都这么用力,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个儿子是您充话费送的呢!”

    “小兔崽子,怨我了还?”马大虎喝到,“当初让你学‘天罡经云掌’,你学了没几天就不学了,现在怕疼了还赖你老子!”

    我这么帅,学那种粗野的武功干嘛?还不如约我的顾静静看场电影呢!马小飞这么想,但他绝不敢说,要不然,自己的膀子会被卸下来的。

    “我又不会被抓不会挨打的,我学那个干嘛?”马小飞反驳道,“你咋不让小兵学?”

    马大虎有些无奈地摊开双手:“你弟弟天赋不是没你高吗?”

    马小飞转头看向弟弟,马小兵也无奈地朝他摊了摊手。

    “i真是服了you!”马小飞叹了口气,“真是能者多劳愚者闲。”他看看马大虎,低下头,轻轻说了声“我累了”,就往自己的卧室走去。

    马大虎看着儿子的背影,说了一声:“儿子,今天还是辛苦你了。老爸以你为荣。”

    马小飞停下脚步,回过头对马大虎比了一个“ok”的手势:“老爸,有机会再教我‘天罡经云掌’呀!”

    回到卧室,马小飞把门反锁上,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那一枚墨绿色的宝石放在手中,最初马小飞看到的奇异景象也没有再出现。他反复地看,也反复地思考着这件宝贝究竟是什么。就在思绪陷入混乱也完全想不出个所以然之后,马小飞就觉得睡意一下子涌了上来。

    “明天把宝贝拿给顾静静,她一定会喜欢的。没准还会亲我一下哩……”马小飞自言自语道,这样说着,他慢慢闭上了双眼。

    “神创万象……”忽然,一个女人的声音凭空响起。这声音空灵得太过独特,像是穿过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从另一个世界而来,幽深渺远,久久回荡在马小飞的脑海中。

    “谁?”马小飞被这声音惊醒,“噌”的一下从床上面坐了起来,环顾四周,根本看不到任何异常。

    “不灭,凌驾于刹那!”又是那个女人的声音,依然是那么震撼。

    “谁?你到底是谁。”马小飞惊愕地睁大双眼,额头由于对未知的恐惧而渗出了汗珠。他大声向着虚空喊道,可是过了很久,那个声音再也没有响起,以至于马小飞开始认为是不是自己产生了幻觉。可是刚刚的声音太过于清晰了,他也不得不承认那声音绝对真实存在过。

    就这样一直到了很晚,再也没有什么异动了,马小飞才浑浑噩噩地睡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马小飞就起来了,他看看周围,一切如初。他晃晃脑袋,告诉自己别太在意昨天晚上的事了,说不定是谁的恶作剧。马小飞洗了个澡整整齐齐穿戴好,对着镜子做一个露齿的笑容。

    “找静静去!”。

    马小飞驱车买了一份蛋挞,他看了看表,这时正赶上学生上学,也是学校最热闹的时候。马小飞有意避开了这个拥挤嘈杂的时段。他开着车在马路上转了两圈后,等到人不那么多的时候,马小飞才来到滨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顾静静就在这里上学。

    在校门口,马小飞给顾静静发了一条短信:“御膳已到,请太后品尝。”

    说白了,顾静静不但是马小飞的初恋,也是马小飞这辈子唯一看上眼的女神。

    那是马小飞15岁的时候,一天晚上他去到一栋别墅内“钓鱼”。

    马小飞拿出一把钥匙,那是由一种可塑性很强的金属做成的圆柱体,里面混合了水银。当圆柱体进入到锁眼之后,圆柱体内的机关就会启动,水银以及特殊金属就会按照锁内的卡槽结构改变自身形态,成为一把刚好适合这把锁的钥匙。这是马家的传家宝,不知道传了多少代。总之有了这玩意儿,偷盗的过程不要太轻松。

    马小飞溜进屋内,又是一番“风卷残云”似的行动,没多久,马小飞就拎着一包胜利果实大摇大摆地走出别墅。

    就在这时,忽然从不远处的房子内传出了争吵声:“咱们走!不要再在这里了!他什么也给不了我们!”

    声音来自一个女孩儿,从声音上判断女孩儿的年纪和马小飞应该差不多大小。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惹来了马小飞的一种好奇心。他轻轻靠近那座房子,想听听屋内的人是因为什么事情争吵,有没有什么热闹可以看。

    有时候马小飞自己都觉得自己太他娘的八卦了。“好奇害死猫”呀!要不是那晚自己犯贱,也不会活活被顾静静把自己的魂儿给勾去了,而且一勾就是这么多年。
  

  

上一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