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王座
字体: 16 + -

第八十章 狂暴君主

灵姬眨了眨异彩涟涟的大眼睛,绝不可能地默不做声,轻叹了一口气,才悠悠地说:“这几天我听大祭师和大长老他们说,比蒙王要和我们议和,但你不答应,因为他们要整个西湘森林与被塔里般占领的西北数郡,还不肯释放被他们奴役的精灵,是不是有这么一回事?”

灵姬不给雷霆插嘴的机会,接着说:“其实将西湘森林和圣法特的土地让给他们也无所谓,只要肯释放我的族人就好,如果这样也不行,那就……就以后再说吧!

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先集中兵力打败不死军团,稳定了局面,再去跟他们争也不迟,就算以后抢不回来也不要紧,只要能救出被他**的族人就可以了,大不了将精灵族移居到风云帝国不就成了?”

“哈!哈!哈哈!哈哈……”雷霆放声狂笑,笑到眼角湿润还不肯停止,他想不到灵姬竟爱他爱得如此深沉,如此的不顾一切,人生得爱如此,夫复何求?

所以他在笑完后,盯着灵姬有点惊愕的俏脸誓言道:“兽人比蒙王不但要释放西湘森林内所有的精灵、矮人、野蛮人,还要将西湘森林的一半土地和圣法特的西北五郡都留给风云帝国,不然的话,朕就自己提兵去拿!”

灵姬本还想再说些什么,雷霆的大口已封上了她的小嘴,就这样拥吻着她,在侍卫赶来之前和小霹雳飞快跑回了寝宫……

次日,远征朝日的风云军终于传开捷报,雷霆也决定御驾亲征,尽起国内三十六万精锐,欲与兽人来一次兵锋对话,为风云帝国争取最大的利益,他有信心也有决心,将目中无人的比蒙王折服于马前。

消息传开后,风云帝国举国欢腾,因为不落皇族自当日进入西湘森林到后来入主圣法特王朝,每战必胜,都未曾吃过一次败战,现在有了实力,也是时候教训一下自以为天下无敌的兽人比蒙了。

有一些聪明的人看出了这场将要到来的战争的凶险,他们非常担心,因为他们认为风云帝国扩展太快,根基不稳,导致内乱未平,外敌又至,雷霆大帝是被逼接受兽人的挑衅。

风云军若不能狠狠挫一下兽人的锐气,那些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便会以为风云帝国无能,转而全力南侵,如果到时不死军团也趁机挥师北上,帝国将要两面受敌,若一个不慎,刚刚建立的风云帝国便从此烟消云散。

可是又不能不战,以兽人不见棺材不流泪的本性,是绝不会放过风云帝国这头肥羊,所以说,此战只可胜不可败,因为败不起,但天下间又有谁有把握一定可以战胜得到鬼族相助的兽人大军?

但也有一些可能是更聪明的人看出了这场战争的意义,他们非常乐观,他们认为风云军必胜,除却风云军因年来未曾间断过的战争而磨炼出了无数的精兵悍将不说,因为兽人比蒙根本就不会全力与风云军争锋,就算要争,也不过是利益之争,绝不会灭国之争。

为什么?因为兽人比蒙的目标将会是新败的塔里般连盟,精锐铁骑损失惨重的残兵,美丽富饶与不利防守的地中湖平原才是他们的必争之地,所以说,兽人与风云军之间的较量只是兵锋气势上的较量,谁强一点,谁便可在未来的谈判桌上占多一点的利益,只此而已。

无论大家怎么想,结局还是未知的,现在只知道雷霆大帝尽起手上的三十六万精兵,与四十万兽人和鬼族的联军对垒于风云第一城,是成是败,除了兵精将悍,主帅英明之外,还得看看天公的意愿。

说到争锋,人们常说:大有大争,小有小争!这话用在兽人的比蒙帝国便是最合适不过,因为他们真的是非常喜欢争斗,不但常与别国争锋,国内也经常因一些小事而争斗不休。

一直以来,许多人都认为,昔日强大的比蒙帝国之所以被人族联军赶出东北平原,到今日兽人族被迫困守极北寒苦之地,是因为他们是魔法白痴。

可事实并不是这样,人们如果能仔细回想一下就会发觉,魔法师的力量虽然强大,但人数稀少的他们并不是决定一场战争胜败的关键,在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人的大会战中,英勇强悍的战士才是战争胜败的决定者,否则的话,有近三分之一族人是魔法师的元素族和精灵族早就成了大地的主宰。

那兽人为什么打不过人族呢?兽人战士的战斗力不是比人族战士强大吗?那是因为人类喜欢用诡计取胜,能因地制宜,才能以弱胜强吗?

也不全是这样,兽人之所以不能君临天下,是因为他们太喜欢争了,而争斗的方式也太激烈了一点。

争权争名争利争风喝醋其实也没什么,人族也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只是他们争斗的方式太血腥了一点,争输了便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被杀!

不只这样,兽人除了经常性的族与族争、村与村争、家与家争之外,他们还要父与子争、兄与弟争,这样一来二往的,国力便弱了,所以人族就有翻身的机会,否则以兽人惊人的繁殖力和强大的战斗力,什么时候轮到人族当家做主。

其实兽人中的智者先知们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发觉了兽人好争的这个弱点,但没办法解决,他们虽企图通过教育、宗教等手段来改变族人好争的本性,但骨子里流着兽血的兽人根本就不可能去除用血腥暴力来解决一切问题的天性。

别的不说,单说比蒙帝国的第一大族狼族,他们就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管是父与子还是狼王与百姓,只要你能光明正大的杀了对方,你便可以拥有对方的一切。你说这样一来,兽人能不乱吗?还能再次战胜其他的种族,重拾千年前的强盛吗?

这些虽还是个未知之数,但狼族的那条不成文的规矩已因一个狼人的出现而消失了,他就是十年前因争权杀了父亲而登上族长宝座的狼王吠月,一个老狼王占有了龙族女奴所生的混血儿,一个可令八百万狼人誓死效忠的绝代枭雄,一个令比蒙王如芒刺在背的心腹大患。

此刻他正在品尝矮人酿造的粗麦烈酒,一边喝酒一边思考,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也只有在烈酒的刺激下,他才能非常英明,非常丧心病狂地下能人所不能的决定。

不错,他正在思考一个关系到他生死存亡的问题,一个可能改变比蒙帝国权力组成结构的问题,他想到了这次与风云军争锋的结果,还想到了兽人决战塔里般连盟和入侵地中湖平原之后的问题,不只这样,他脑中还浮现出饱受兽人欺凌的塔里般人与风云军联手将兽人赶回北方的情景。

但他之所以灌了三坛的烈酒,并不是因为他要思考,而是因为他要作决定,作出一个可以令他成为万兽之王,或是死无葬身之地的决定,看他突然连倒三碗,面带邪狂笑意,便知他已经又作出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吠月从不喜欢醇酒,因为他觉得醇酒没劲,但他非常喜欢美人,那是因为他觉得美人带劲,可以把他身上兽性狠劲都带出来,在他的思想里,一个能令他起劲的女人才是美人,而美人就一定要承受他血液中凶暴的龙狼本色。

吠月还有一个习惯,就是每作出了一个决定后,必需找一个带劲的女人来发泄,这可能是他减压的方法,也可能不是,总之这也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所以在吠月作出了决定后,脑中也出现了一个暗藏内媚的娇小柔弱的精灵女孩的倩影。

吠月决定在与蒙可汗争锋之前,先与那个他由鹰王手中抢来的娇柔清纯小姑娘好好玩一次游戏,一次心灵争锋的游戏,同时也可以先热热身,他有必胜的把握,因为他已看出了那位精灵女孩的一个秘密。

“嘿!嘿!听说你也是树精灵略雷古斯王族的一员,是不是?”

“是!”

“那你愿意成为我的女人吗?”吠月如一匹正在猎食的老狼,盯着大帐内如小绵羊一般温驯的精灵女孩,笑得狂妄而嚣张。

“不!”小女孩用她清脆悦耳的语音肯定地大声回答,说完后,眨了眨弯月样水汪汪的明眸,接口问道,“请问主人还有什么吩咐,如果没有的话,嫣缈就先行告退……”吠月不答,就这样盯着她,目光中带点狂妄、带点嚣张、还有一点邪恶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