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如此因果
“到底是谁要害我?”药浴桶中一手端着碗牛奶,一手捏着块点心的沈平金舒服的躺在竹林小院里望着蓝蓝的天静静的思考着。
自从两天前他被那个长得像神仙却无耻腹黑的戴御医好好的医治过一次以后,他就觉得世界好像一点不自由了。
每天不是被清风逼着躺到床上去给他当练习针灸的活道具,就是被芳草监视着一动不动的躺在药浴桶中。
“谁?除了那个黑心肝的胡三还有谁!”听到沈平金的喃喃自语,芳草不忿的骂了起来。
胡三?沈平金开始使劲在脑海中搜索那个黑黑瘦瘦的中年人,却发现好像除了他贼亮贼亮的眼睛之外,没什么其他印象更深刻的地方。
“那胡三还没找到吗?”那天自己被三十六根银针扎过,又喝了退烧药昏睡过去之后,清风就去找胡三了,可胡三家却人去楼空,连个鬼影都没有。
清风不死心,还是每天都去找,可问尽了所有认识胡三的人,都说这几天压根没见到他。
“肯定是做贼心虚跑了,等抓到他,我一定要将他千刀万剐才解恨!”自从怀疑是胡三在沈平金每日必喝的羊奶里动了手脚,芳草就恨毒了胡三。
“现在还没抓到人,说什么都没用!”沈平金眯着眼,好像根本不在意胡三。
“小少爷,你怎么这样啊!”芳草一嘟嘴,愤愤不平的瞪着沈平金,好像他不跟自己站在同一战线上贬斥胡三就是不行。
沈平金创业多年,遇到事情一向遵循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态度,就凭这很多次商场上的危机才得以平安渡过。那次要不是亲眼看见王君拥着杨清曼从会所走出来,他自信才不会一下失态遭遇车祸来到这个地方!所以没亲自见到胡三问清楚事情之前,他是不会轻易下什么决断的。
“唉……”轻轻叹了口气,沈平金拿起牛奶小酌了一口,像是以前在家里浴缸泡澡时喝红酒一样!
“金哥儿别担心,清风一定会找着胡三的。”吴婶从厨房走出来,手里端着一个放着精美点心的盘子。
这几日因为沈平金生病的事,吴婶特意去求了管家沈安,在沈安的默许下,她没将对牌交回去,每天都往白云观跑。
“我没担心……”沈平金看了看手里还没来得及吃下的点心,又望了望吴婶手中的盘子,连忙把手中的点心塞到嘴里,眼巴巴的等着吴婶把手里的盘子递过来。
这几天有吴婶在,沈平金算是真正的享受了一把,每天点心不重样,样样都精致好吃,就是量少了点,他总觉得不够自己塞牙缝就没了。
“蜂蜜桂花糕吃完了?正好,来尝尝新做的桃花珀……”吴婶把盘子放到浴桶旁的矮几上。沈平金忙不迭的点头,刚才的蜂蜜桂花糕入口即化,软软甜甜的好吃极了,可惜就给他拿了三块,还没吃过瘾。
只见青花盘子里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三块桃花珀,微微泛黄的透明点心里一瓣瓣新鲜的桃花瓣若隐若现的镶嵌其中,好像琥珀一般漂亮极了。
“真好看!”一旁的芳草羡慕的瞪大了眼睛。这几天她和吴婶在厨房忙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吴婶最擅长的就是各式点心,可惜自己还要照顾小少爷,不能一心一意的跟着学,有些遗憾。
“这点心啊,不但要好吃,更要好看!”吴婶看着金哥儿的小脸,不知想起了什么,口中喃喃念道:“桃杏依稀香暗渡,玉碗盛来琥珀光……”
“吴婶不对,应该是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不知什么时候,清风和戴思恭从院外走进来,刚刚好听到吴婶的最后一句话。
吴婶瞪了清风一眼不理他,对着戴思恭施礼:“先生来了,这几日真是太麻烦你了!”
“呵呵,不麻烦!”戴思恭心情愉悦的还了礼。
本是无奈之下才试着教教清风,谁知他竟是一个难得好学的,触类旁通一点就会,自己可以放心的回乡去了,怎能不高兴。
“本来就是嘛,怎么能乱改诗仙的诗词呢!”清风嘴里嘟嘟囔囔的不服。
“我这是在说点心,你说的是啥?”吴婶终于忍不住反驳,这是她从旧主人那听来的话,关诗仙何事!
“点心?点心在哪儿呢?”清风刚刚没注意,一听到点心二字也顾不上跟吴婶争执这诗是对还是不对了,连忙四下张望寻找起来。
沈平金见状,连忙用手拿起一块桃花珀就往嘴里放。
“金哥儿别吃完,给我留一块啊!”清风惨叫着扑了上去。
不同于刚才吃的蜂蜜桂花糕,这桃花珀虽看上去晶莹剔透,实际咬到嘴里却酥软香脆,最绝的是那桃花的味道竟丝丝缕缕的萦绕唇齿间,让人回味无穷。
“嗯,嗯!好吃,有股桃花香嗳……”清风也抢到一块桃花珀,刚咬了一口就连声称赞。
“那是当然,这是采集每天早晨带着露水的新鲜桃花,花瓣蜜制,花蕊晒干磨成粉入到点心里,当然带着桃花味!”吴婶骄傲的笑了起来。
“这个老夫也能尝尝吗?”见清风和沈平金抢的欢,吴婶说的妙,一旁一直沉稳持重的戴思恭忍不住了。
“御医爷爷,吴婶做的有多的,就说等你走的时候让你带回去吃呢!”芳草笑意盈盈的对戴思恭说。
才几日功夫,戴思恭在芳草口中就从先生变成了爷爷,可见他俩相处得极其融洽。
“这老头真会收买人心!”一看见戴思恭,沈平金嘴里香甜的点心到了肚里就仿佛变成了浓浓的苦涩味。
第一天哄他喝下了难以下咽的药汤;第二天给他扎针让他又痒又软,偏偏制住他不让动弹;昨天还让他在滚热的药汤里泡了半天,差点没变成温水里煮的青蛙……真不知今天还有什么招等着他!
“金哥儿,今天是我最后给你用一次针,以后都要由清风来做了!”戴思恭完全无视沈平金幽怨的眼神,仍然态度和蔼的对着他。
“好啊好啊!以后我可以亲自动手了……”清风一听高兴得跳了起来,再望向沈平金时目光变得就像饿狼见到了猎物一样。
于是沈平金就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被抱离了舒服的浴桶,躺到卧室床上针灸排毒去了……
……
在经过沈平金鬼哭狼嚎的一炷香功夫之后,戴思恭终于将最后一根银针缓缓拔了出来。
“给他清洗清洗……”戴思恭吩咐道。
清风和戴思恭的小徒弟应声收拾完各式器具后,就出去准备洗具了。
自从那天沈平金清醒过来之后,他就不愿意吴婶和芳草留在屋里看他光溜溜被针扎的样子,所以这两天都是清风和戴思恭的小徒弟帮他洗澡。
“其实你没什么大碍了,大部分毒素都已经清除,剩下的只要你配合清风按我说的每日扎上几针,不到半月你就能痊愈了!”戴思恭给沈平金诊完脉,对沈平金恢复得比自己预想的快感到有些惊讶。
“多谢先生……”这句话沈平金是由心而发,虽然眼前的白胡子老头让自己吃了不少苦,可他的确治好了自己。
“你不用谢我,这是我们之间的因果缘分……”
“因果缘分?”沈平金就算挖空脑袋,也想不出什么时候和他结过缘。
戴思恭站起身来,仔细的端详了一下沈平金的小脸,若有所思的轻轻点了点头,又轻轻摇了摇头。
“先生,我们结缘是上辈子的事吗?”沈平金忍不住问了一句。
戴思恭微微一愣,轻轻一笑,拍了拍沈平金的小脑袋:“人死轮回,喝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谁还能记得上辈子的事!”
“又不是我说咱俩有因果缘分的……”沈平金不满的埋怨。
在他心里,自己都能从几百年后穿越到这个时空,遇到一个记得前世记忆的人又有什么可稀奇的!
可惜戴思恭不是。
“那是好多年前了!”沈平金的话勾起了戴思恭的回忆……
原来四十多年前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和弟弟戴思温跟随父亲一起徒步从家乡诸暨走到义乌去寻访名医朱丹溪,想拜他为师。
谁知那时候正是元朝末年,到处兵荒马乱并不太平,他父子三人走到半路就被水匪劫了个精光,只能栖身在一处破败的关帝庙中。
一天下大雨,父子三人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正以为就要饿死在异乡的时候,破庙中来了一伙人避雨。
这伙人有十来个护院三五个仆妇,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家眷。
他的父亲正准备厚着脸皮去讨些吃食的时候,那伙人反而派了个老妈妈给他们送来了好些吃的,还打听了他们的情况。
戴思恭的父亲是个读书人,连忙请教恩人名讳,那仆妇却说自家夫人身居内院不方便告知姓名,而且也不求他们回报,所以放下食物就走了。
三人吃饱有了力气,正准备再去拜谢时,这伙人也正好等到雨停准备上路。
那些护院仆妇见他们前来拜谢连忙告诉主人,谁知那主人却没现身,只是让仆妇交给他们一个小布袋和一句话:“相逢即是有缘,百年修得同船渡,能在同一屋檐下避雨也不知是修了多少年的缘分,如果心中真有感念,自会有了却因果的一天……”
还是少年的戴思恭远远的从人群中瞥到一张模糊的如玉面孔……
当时的他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当他看到吴婶情急露出的珠子时,就知道那场因就是要在这结果了……
那仆妇送给他们父子的布袋中不是他物,却正是一颗晶莹光泽的珍珠,除了比吴婶的大一些以外,其他简直是一模一样。而且那布袋上也正好绣着一片静谧的蓝色大海……
那颗珠子后来卖给银楼,换来了五百两银子。正是靠着这些银钱他们三人才走到了义乌,置办下丰厚的束脩,父子同时拜在朱丹溪的门下,有了今日的成就……
“你可知吴婶口中的旧主人是谁?”戴思恭对着有些发愣的沈平金询问。
沈平金却摇了摇头,听到这么离奇的故事他都有些懵了,别说他不知道吴婶的旧主人是谁,就连吴婶有颗珍珠他都不知道啊!
不过听完这故事倒让他忽然想起自己曾经拥有的一样东西:那颗差点拿来跟杨清曼求婚的祖传蓝色珍珠……
(本章完)
自从两天前他被那个长得像神仙却无耻腹黑的戴御医好好的医治过一次以后,他就觉得世界好像一点不自由了。
每天不是被清风逼着躺到床上去给他当练习针灸的活道具,就是被芳草监视着一动不动的躺在药浴桶中。
“谁?除了那个黑心肝的胡三还有谁!”听到沈平金的喃喃自语,芳草不忿的骂了起来。
胡三?沈平金开始使劲在脑海中搜索那个黑黑瘦瘦的中年人,却发现好像除了他贼亮贼亮的眼睛之外,没什么其他印象更深刻的地方。
“那胡三还没找到吗?”那天自己被三十六根银针扎过,又喝了退烧药昏睡过去之后,清风就去找胡三了,可胡三家却人去楼空,连个鬼影都没有。
清风不死心,还是每天都去找,可问尽了所有认识胡三的人,都说这几天压根没见到他。
“肯定是做贼心虚跑了,等抓到他,我一定要将他千刀万剐才解恨!”自从怀疑是胡三在沈平金每日必喝的羊奶里动了手脚,芳草就恨毒了胡三。
“现在还没抓到人,说什么都没用!”沈平金眯着眼,好像根本不在意胡三。
“小少爷,你怎么这样啊!”芳草一嘟嘴,愤愤不平的瞪着沈平金,好像他不跟自己站在同一战线上贬斥胡三就是不行。
沈平金创业多年,遇到事情一向遵循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态度,就凭这很多次商场上的危机才得以平安渡过。那次要不是亲眼看见王君拥着杨清曼从会所走出来,他自信才不会一下失态遭遇车祸来到这个地方!所以没亲自见到胡三问清楚事情之前,他是不会轻易下什么决断的。
“唉……”轻轻叹了口气,沈平金拿起牛奶小酌了一口,像是以前在家里浴缸泡澡时喝红酒一样!
“金哥儿别担心,清风一定会找着胡三的。”吴婶从厨房走出来,手里端着一个放着精美点心的盘子。
这几日因为沈平金生病的事,吴婶特意去求了管家沈安,在沈安的默许下,她没将对牌交回去,每天都往白云观跑。
“我没担心……”沈平金看了看手里还没来得及吃下的点心,又望了望吴婶手中的盘子,连忙把手中的点心塞到嘴里,眼巴巴的等着吴婶把手里的盘子递过来。
这几天有吴婶在,沈平金算是真正的享受了一把,每天点心不重样,样样都精致好吃,就是量少了点,他总觉得不够自己塞牙缝就没了。
“蜂蜜桂花糕吃完了?正好,来尝尝新做的桃花珀……”吴婶把盘子放到浴桶旁的矮几上。沈平金忙不迭的点头,刚才的蜂蜜桂花糕入口即化,软软甜甜的好吃极了,可惜就给他拿了三块,还没吃过瘾。
只见青花盘子里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三块桃花珀,微微泛黄的透明点心里一瓣瓣新鲜的桃花瓣若隐若现的镶嵌其中,好像琥珀一般漂亮极了。
“真好看!”一旁的芳草羡慕的瞪大了眼睛。这几天她和吴婶在厨房忙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吴婶最擅长的就是各式点心,可惜自己还要照顾小少爷,不能一心一意的跟着学,有些遗憾。
“这点心啊,不但要好吃,更要好看!”吴婶看着金哥儿的小脸,不知想起了什么,口中喃喃念道:“桃杏依稀香暗渡,玉碗盛来琥珀光……”
“吴婶不对,应该是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不知什么时候,清风和戴思恭从院外走进来,刚刚好听到吴婶的最后一句话。
吴婶瞪了清风一眼不理他,对着戴思恭施礼:“先生来了,这几日真是太麻烦你了!”
“呵呵,不麻烦!”戴思恭心情愉悦的还了礼。
本是无奈之下才试着教教清风,谁知他竟是一个难得好学的,触类旁通一点就会,自己可以放心的回乡去了,怎能不高兴。
“本来就是嘛,怎么能乱改诗仙的诗词呢!”清风嘴里嘟嘟囔囔的不服。
“我这是在说点心,你说的是啥?”吴婶终于忍不住反驳,这是她从旧主人那听来的话,关诗仙何事!
“点心?点心在哪儿呢?”清风刚刚没注意,一听到点心二字也顾不上跟吴婶争执这诗是对还是不对了,连忙四下张望寻找起来。
沈平金见状,连忙用手拿起一块桃花珀就往嘴里放。
“金哥儿别吃完,给我留一块啊!”清风惨叫着扑了上去。
不同于刚才吃的蜂蜜桂花糕,这桃花珀虽看上去晶莹剔透,实际咬到嘴里却酥软香脆,最绝的是那桃花的味道竟丝丝缕缕的萦绕唇齿间,让人回味无穷。
“嗯,嗯!好吃,有股桃花香嗳……”清风也抢到一块桃花珀,刚咬了一口就连声称赞。
“那是当然,这是采集每天早晨带着露水的新鲜桃花,花瓣蜜制,花蕊晒干磨成粉入到点心里,当然带着桃花味!”吴婶骄傲的笑了起来。
“这个老夫也能尝尝吗?”见清风和沈平金抢的欢,吴婶说的妙,一旁一直沉稳持重的戴思恭忍不住了。
“御医爷爷,吴婶做的有多的,就说等你走的时候让你带回去吃呢!”芳草笑意盈盈的对戴思恭说。
才几日功夫,戴思恭在芳草口中就从先生变成了爷爷,可见他俩相处得极其融洽。
“这老头真会收买人心!”一看见戴思恭,沈平金嘴里香甜的点心到了肚里就仿佛变成了浓浓的苦涩味。
第一天哄他喝下了难以下咽的药汤;第二天给他扎针让他又痒又软,偏偏制住他不让动弹;昨天还让他在滚热的药汤里泡了半天,差点没变成温水里煮的青蛙……真不知今天还有什么招等着他!
“金哥儿,今天是我最后给你用一次针,以后都要由清风来做了!”戴思恭完全无视沈平金幽怨的眼神,仍然态度和蔼的对着他。
“好啊好啊!以后我可以亲自动手了……”清风一听高兴得跳了起来,再望向沈平金时目光变得就像饿狼见到了猎物一样。
于是沈平金就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被抱离了舒服的浴桶,躺到卧室床上针灸排毒去了……
……
在经过沈平金鬼哭狼嚎的一炷香功夫之后,戴思恭终于将最后一根银针缓缓拔了出来。
“给他清洗清洗……”戴思恭吩咐道。
清风和戴思恭的小徒弟应声收拾完各式器具后,就出去准备洗具了。
自从那天沈平金清醒过来之后,他就不愿意吴婶和芳草留在屋里看他光溜溜被针扎的样子,所以这两天都是清风和戴思恭的小徒弟帮他洗澡。
“其实你没什么大碍了,大部分毒素都已经清除,剩下的只要你配合清风按我说的每日扎上几针,不到半月你就能痊愈了!”戴思恭给沈平金诊完脉,对沈平金恢复得比自己预想的快感到有些惊讶。
“多谢先生……”这句话沈平金是由心而发,虽然眼前的白胡子老头让自己吃了不少苦,可他的确治好了自己。
“你不用谢我,这是我们之间的因果缘分……”
“因果缘分?”沈平金就算挖空脑袋,也想不出什么时候和他结过缘。
戴思恭站起身来,仔细的端详了一下沈平金的小脸,若有所思的轻轻点了点头,又轻轻摇了摇头。
“先生,我们结缘是上辈子的事吗?”沈平金忍不住问了一句。
戴思恭微微一愣,轻轻一笑,拍了拍沈平金的小脑袋:“人死轮回,喝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谁还能记得上辈子的事!”
“又不是我说咱俩有因果缘分的……”沈平金不满的埋怨。
在他心里,自己都能从几百年后穿越到这个时空,遇到一个记得前世记忆的人又有什么可稀奇的!
可惜戴思恭不是。
“那是好多年前了!”沈平金的话勾起了戴思恭的回忆……
原来四十多年前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和弟弟戴思温跟随父亲一起徒步从家乡诸暨走到义乌去寻访名医朱丹溪,想拜他为师。
谁知那时候正是元朝末年,到处兵荒马乱并不太平,他父子三人走到半路就被水匪劫了个精光,只能栖身在一处破败的关帝庙中。
一天下大雨,父子三人已经三天三夜没吃东西,正以为就要饿死在异乡的时候,破庙中来了一伙人避雨。
这伙人有十来个护院三五个仆妇,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家眷。
他的父亲正准备厚着脸皮去讨些吃食的时候,那伙人反而派了个老妈妈给他们送来了好些吃的,还打听了他们的情况。
戴思恭的父亲是个读书人,连忙请教恩人名讳,那仆妇却说自家夫人身居内院不方便告知姓名,而且也不求他们回报,所以放下食物就走了。
三人吃饱有了力气,正准备再去拜谢时,这伙人也正好等到雨停准备上路。
那些护院仆妇见他们前来拜谢连忙告诉主人,谁知那主人却没现身,只是让仆妇交给他们一个小布袋和一句话:“相逢即是有缘,百年修得同船渡,能在同一屋檐下避雨也不知是修了多少年的缘分,如果心中真有感念,自会有了却因果的一天……”
还是少年的戴思恭远远的从人群中瞥到一张模糊的如玉面孔……
当时的他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当他看到吴婶情急露出的珠子时,就知道那场因就是要在这结果了……
那仆妇送给他们父子的布袋中不是他物,却正是一颗晶莹光泽的珍珠,除了比吴婶的大一些以外,其他简直是一模一样。而且那布袋上也正好绣着一片静谧的蓝色大海……
那颗珠子后来卖给银楼,换来了五百两银子。正是靠着这些银钱他们三人才走到了义乌,置办下丰厚的束脩,父子同时拜在朱丹溪的门下,有了今日的成就……
“你可知吴婶口中的旧主人是谁?”戴思恭对着有些发愣的沈平金询问。
沈平金却摇了摇头,听到这么离奇的故事他都有些懵了,别说他不知道吴婶的旧主人是谁,就连吴婶有颗珍珠他都不知道啊!
不过听完这故事倒让他忽然想起自己曾经拥有的一样东西:那颗差点拿来跟杨清曼求婚的祖传蓝色珍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