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梁之侠侣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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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惹事的太多

    虽然元日发生的大事可以说震惊全国,几乎京城内的百姓都已经传开了,但是却并没有影响应天城夜晚的繁华。

    除了宵禁的比较早一点儿之外,其他并没有什么影响,不过这也不影响,毕竟城内的人又没有打算出去。皇宫的风波没有让百姓忐忑,倒是让花十三称奇。

    当繁华势头过后,卯时时分,城门口的防守人员已经有些疲累,他们虽然还算站的整齐有序,但是瞌睡连连,毕竟经过半夜的防守,现在正是所有人警惕性最差的时候。

    不远处,两匹马哒哒的马蹄声让守城的小队长惊醒,连忙给旁边有些疲累的下属两脚,让他们都清醒一些。

    “站住,宵禁还没有结束,现在还未到开城门的时间,请你们晚些再出城。”小队长还能够铿锵有力的说道,作为城防营的兵士,今天李珂回去之后彻底整肃了整个城防营。最重要的是,萧纲礼并没有排斥城防营,即使今天他们站在了叛军的位置。

    花十三看着这丝毫不卑不亢的小队长,微微一笑,伸手从怀中摸出自己的令牌。

    “打开城门。”小队长看到心中十分震惊,连忙大喝道,生怕晚一点点。

    “很不错,好好干。”

    花十三勉励了一下之后就带着凌诗月策马向着城外疾驰而去。

    城门缓缓关闭,很多兵士都围了过来,想知道刚刚过去的人是谁,但是小队长并没有透露,反而喝止了他们的询问,让一群兵士都讪讪地回到了自己的岗位。

    等到换岗的小队前来之后,小队长连忙策马向着皇宫冲去,新月子爵深夜离京,这个消息是需要立刻禀告给宫中的。

    萧纲礼听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昨夜因为萧菲雨昏迷,母后急的团团转,自己也只能陪着,直到深夜时分萧菲雨醒转之后才找到了休息的时间。

    不过所幸现在是新年,这个月是不需要上朝的,所以萧纲礼好好地补了一觉,他醒来便得到了花十三离京的消息,坐在龙床之上怅然了好久。

    这个消息他并没有告诉萧菲雨,并且严令知道花十三离京的人都封锁信息,萧菲雨并不知道。

    离京之后的花十三带着凌诗月有着很清晰的目的——蜀州。

    只是,应天距离蜀州较远,光是在路上需要消耗的时间就得半月以上,再者两人也没有特别要紧的事情,一路比较轻松。

    (应天距离蜀州一千多公里,骑马按照一天一百里来算需要二十天。)

    北江郡是一个非常富饶的城市,隶属于安陵州管辖,而且是整个安陵州最大的一个郡,下设七个县,在整个萧梁都是赫赫有名的地方。

    (安陵州,萧梁时期的虔州,不好听,遂改名。)

    当然,这个地方赫赫有名并不是因为它是战争必争之地,也不是因为这里出了什么能够流芳百世的人物,而是因为这里盛产金球果。

    北江郡从三国时期就已经开始成为江南非常富庶的一个郡县之一,到了萧梁也不例外,这里盛产的金球果不但味道甘美如怡,而且是每个朝代的贡品。

    北江郡的人民风比较剽悍,不论是普通百姓还是氏族之人,均是习武之人,武馆林立。

    新年还没有过去几天,今天正是人日,太元七年人日,正月初七。

    “十三,你说为什么把正月七日称作人日呢?”凌诗月款款问道。

    两人一路风尘仆仆,不知道是为什么,好像要逃离京畿重地一样,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应天城,并且离开了京城境内,来到了安陵州。

    到了安陵州,两人的速度都慢了下来,他们选择第一个落脚的城市,北江郡。

    此时,天气正开始回暖,两人骑着高头大马,从北江郡的城门路过,进入这非常繁华的一座都市。

    “传说女娲初创世,在造出了鸡狗猪牛马等动物后,在第七天造出了人,所以这一天是人类的生日。汉朝时本有关于人日的节俗,只是后来又取消了。直到魏晋时人董勋《问礼俗》说: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四日为羊,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所以,正月初七被称为人日已经成为惯例。”

    花十三缓缓笑道,说了一大堆,反倒让凌诗月翻了一个白眼,“这些我当然知道,我还以为你能讲出什么好玩儿的故事呢。”

    花十三愕然,果然对女孩子照本宣科是为下策。如果你照本宣科,女孩子知道,就觉得你是个书呆子,如果女孩子不知道,那就认为你在变相地说她读书少,反正照本宣科是不对的。

    他之前经常讲一些比较好玩儿的故事给凌诗月听,毕竟古代关于书籍知识的汇集比较少,即使读书破万卷也犹如高中生的资历一般,所以他讲一些故事非常能吸引凌诗月的注意,不过这次确实是自己大意了。

    “好啦,看你尴尬的样子。都说这北江郡是萧梁金球果的第一产地,我们自然要先尝尝这金球果的味道。”

    凌诗月笑吟吟地翻身下马,牵着马向着旁边的小摊儿走去。

    现在正值冬天,金球果虽然是在冬月成熟的果子,但是极易储藏,只是为了防止水分脱失,需要一个潮湿一点儿的地方而已。

    此时,小摊上的金球果都是属于储藏的果子,摸上去有些冷,不过香味儿四溢,应该是用地窖里拿出来不久。

    “姑娘,看看上好的金球果,来点儿?”

    摊贩看到凌诗月牵着马过来,笑吟吟地说道。

    的确,他家的金球果都属于上等,光看着就满心欢喜,而且长得非常匀称,已经非常难得了,毕竟前面有一家金球果虽然也是香气四溢,但是却长相丑陋被凌诗月嫌弃掉了。

    “好啊,先拿十个吧,给我挑最好的哦,否则小心我的剑可不长眼睛。”凌诗月举了举手中的圣女剑吓唬道,顿时摊贩连忙点头挑了最大最好的。

    花十三顿时笑了,凌诗月拿这一招不知道吓唬了多少商人,毕竟骑着马拿着剑的人都是武者,自然能够吓住一些商人,也省得自己挑选。

    不过这次他显然踢到铁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