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加黎明
字体: 16 + -

第四十七章 哥是讲究人

    摩擦,摩擦,只不过摩擦了两次而已,营地里的豆子就只剩下一半了。

    这要是吃完了,剩下的日子怎么过啊?

    侯志这下来心思了,没事四处溜达着琢磨着,看看还有什么好发芽的。

    其实也不少,很多野菜的根泡在水里也能发芽。

    可这也坚持不了多久。

    侯志咬咬牙,把自己钟爱的野麦子都拿出来了。

    这野麦子也能发芽,长出来的芽菜还挺好吃。

    有这些东西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转眼间,营地外的大地已经变成白茫茫一片了。

    虽然气温已经零下20度左右,只要天气稍微好点,大首领他们还是会外出狩猎。

    十次有八九次都是空手而归。

    由于有了侯志制作的裤子,大首领他们甚至敢到更远的地方狩猎,在外面过夜,一两天后才回来。

    一天,大首领他们一大早出去狩猎,晚上没回来。

    不知又在多远的地方过夜了。

    第二天早上他们就回来了,抬着两只冻得硬邦邦的驯鹿。

    放在炉火旁缓一缓就开始剥皮了。

    侯志在一旁看着鲜艳的鹿肉,突然灵机一动。

    若干年后的因纽特人一年四季都以肉和鱼为食。

    但他们并不缺少维生素c,因为他们吃生肉。

    生肉里面也含有一小部分的维生素c。

    “我来块儿!”

    侯志说着,拿石匕首从剥了皮的驯鹿身上切下一小片儿肉。

    在众目睽睽之下,侯志将生肉放到嘴里嚼着。

    一脸的陶醉,仿佛人间美味一般。

    其实,侯志都快吐了。

    大首领惊讶不已:“不能吃!野蛮人材吃生肉。”

    侯志能够理解大首领的心情。

    大首领他们不吃生肉估计有上百年了。

    又让他们回头去过饮毛茹血的生活恐怕难以接受。

    “魔鬼的步伐!”侯志提醒。

    “摩擦!摩擦!我们吃新鲜的菜!”大首领现在已经很门儿清了。

    “可我们已经没多少菜了,过段时间魔鬼的步伐又要回来了。”

    “可生肉怎么能摩擦摩擦呢?”

    “可以!新鲜的肉跟新鲜的菜一样,都可以摩擦!摩擦!”

    “摩擦!摩擦!新鲜的肉!”鲁雅大喊,也拿出刀切生肉吃。

    其他人纷纷效仿。

    一边吃着一边叫喊着。

    “摩擦!摩擦!新鲜的肉!”

    越来越多的人过来吃生肉,吃的满嘴是血。

    转眼间,半只驯鹿都吃下去了。

    大首领也犹豫着拿起了刀。

    “魔鬼!魔鬼啊!”

    随着一声大喝,老祖母拄着拐杖从茅草屋里走出来。

    刚进入冬天,老祖母的身体就不大好了。

    躺在地铺上好几天也不起来,常常得别人喂饭。

    换了别的部落,老祖母这样早被人扔到野外了。

    夸父族人虽然文明程度不高,但在这方面还挺讲究。

    从不遗弃老人、抛弃儿童。

    陶德自己还拄着拐杖,却在一旁搀扶着老祖母。

    听到老祖母的训斥,大家纷纷放下手里的生肉块儿面面相觑。

    “魔鬼才吃生肉!我们是夸父巨人!我们追逐太阳!我们生火做饭!”

    鲁雅在一旁说:“魔鬼的步伐,我们需要摩擦摩擦。”

    “魔鬼的步伐是上苍对我们的惩罚!我们必须承受,只要我们跨越了天之浮桥,到达天国,魔鬼的步伐才会远去。”

    侯志叹息:“可在那之前怎么办啊?魔鬼的步伐会夺走我们大家的生命!包括她们肚子里的新生命!”

    侯志说着,指一指那些年轻女性。

    虽然征兆不明显,侯志还是相信她们之中大多数都怀上了。

    “是啊,摩擦,摩擦……”

    其他族人低声嘟哝着。

    鲁雅忍不住喊:“摩擦!摩擦!魔鬼的步伐!我们需要新鲜肉!”

    其他人纷纷看向大首领。

    侯志也不敢多说话了。

    这事儿最后还得大首领表态。

    大首领皱着眉头想了一下,叹口气:“使者从来没错过……”

    一时间,群情激昂。

    “摩擦!摩擦!魔鬼的步伐!”

    “摩擦!摩擦!我们需要新鲜肉!”

    连陶德都犹豫了。

    “使者确实没错过……”

    没有侯志,陶德早死翘翘了。

    老祖母痛心疾首:“魔鬼!魔鬼啊!”

    不等陶德过来搀扶,老祖母就拄着拐杖钻进茅草屋了。

    大家又纷纷凑过来,吃起生肉来。

    既然大家能接受吃生肉,这事儿就好办多了。

    侯志还剩下的两三斤野麦子就幸免于难了。

    为了犒劳自己,侯志准备把这两三斤的野麦子加工成面粉。

    刚找到野麦子那会儿侯志就想制作一个石磨来磨面。

    但在没有金属工具的前提下做这么个玩意,工程量实在太浩大了。

    所以,当时也就想想。

    眼下,侯志突然想起捣骨头的研钵来了。

    这研钵也是侯志发明的。

    族人们每天过着大鱼大肉的生活。

    鱼骨头、肉骨头剩下一大堆。

    侯志就发明了这个研钵,用来把骨头捣成粉末,添加到牲畜的饲料里。

    虽然让猛犸吃猛犸骨头有点残忍,但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眼下,野小麦已经干的像石头了,正好可以用研钵来研磨。

    吃货的力量是无穷的,侯志抱着研钵、杵棒,每天钻研着。

    磨了两天还真给他磨出半斤白面。

    尽管比富强粉还黑,比苞米面儿还粗糙。

    侯志还是激动不已,差点抓一把塞到嘴里。

    不着急不着急,好好想想怎么做饼。

    在文明世界里,侯志还重来没做过面食。

    不管是饺子、面条和饼。

    但侯志看过别人怎么做面食。

    尤其早上上班的时候,侯志经常在路边买灌饼吃。

    有个齐鲁的大姐灌饼做的比较地道。

    侯志上班早的时候,经常能看到她和面揉面擀饼的全过程。

    对!就做饼。

    先得来点温水。

    不能一下添多了,得一点点来。

    面粉也不能全都放进来。

    要一点点和进来。

    头一次和面的侯志小心翼翼,动作还蛮娴熟。

    唉,这说明我有这方面天分啊。

    或者说吃货的潜力是无限的。

    为了和的更好,侯志还打了一个不知道什么鸟的蛋,又放了点牛油。

    可或许是面不够细,没达到粉的程度。

    再加上筋道不行。

    和了半天,面还是松松垮垮的。

    就跟和苞米面儿似得。

    行啊,管它呢,怎么也比苞米饼子好吃啊。

    和好了,还得醒一醒。

    一般情况下醒一个小时就够了。

    可这屋里也就两三度,怎么得醒两三个小时。

    侯志把面放在陶罐里,盖上盖儿,再用皮子蒙上。

    然后拿起水罐子,带上肥皂、粗布,准备出门了。

    嗯,哥是讲究人。

    吃面这种事儿必须得有仪式感。

    好歹得先洗个澡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