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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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五)

第一个劳动期间:第1——5周。资本i=500镑执行职能。

第一个流通期间:第6——9周。第9周末,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6——14周。

第二个劳动期间:第6——10周。

前一段:第6——9周。资本ii=400镑执行职能。第9周末,资本i=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后一段:第10周。在流回的500镑中,有100镑执行职能。其余4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第二个流通期间:第11——14周。第14周末,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到第14周末为止的一段期间(第11——14周),上述游离出来的400镑执行职能;于是从以后流回的500镑中,只需要100镑就可以满足第三个劳动期间(第11——15周)的需要,以致还有400镑要游离出来用于第四个劳动期间。同样的现象会在每个劳动期间反复发生;每个劳动期间开始时,都有400镑出现,足够满足前4周的需要。第4周末,会有5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其中只有100镑为最后一周所必需,其余400镑则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我们再假定:劳动期间是7周,资本i为700镑;流通期间是2周,资本ii为200镑。

在这种场合,第一个周转期间是第1——9周,其中第一个劳动期间是第1——7周,预付700镑,第一个流通期间是第8——9周。第9周末,700镑以货币形式流回。

第二个周转期间,第8——16周,其中包含第二个劳动期间,第3048——14周

。其中第8周和第9周的需要,已经从资本ii得到满足。在第9周末,上述的700镑流回;其中500镑到这个劳动期间(第10——14周)结束时被用完。2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第二个流通期间是第15——16周;第16周末,又有700镑流回。从此以后,相同的现象会在每个劳动期间反复发生。前两周的资本需要,从前一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游离出来的200镑得到满足;第2周末又有700镑流回;但是劳动期间还只剩下5周,以致只能再消费500镑;因此,总有200镑游离出来用于下一个劳动期间。

由此可见,在假定劳动期间大于流通期间的场合,无论如何,在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总会有一个货币资本游离出来,它的量和那个为流通期间而预付的资本ii的量相同。就以我们举的三个例子来说,资本ii在第一例=300镑,在第二例=400镑,在第三例=200镑;与此相适应,在劳动期间结束时游离出来的资本,分别为300、400、200镑。

iii、劳动期间小于流通期间

我们首先再假定一个9周的周转期间;其中劳动期间为3周,可供支配的资本i=300镑。流通期间为6周。这6周需要600镑追加资本,我们又把它分成两个资本,每个300镑,各填补一个劳动期间。这样,我们就有三个300镑的资本,其中总有300镑用于生产,有600镑处在流通中。

第iii表

资本i

周转期间(周),劳动期间(周),流通期间(周)。

i.1——9,1——3,4——9。

ii.10——18,10——12,13——18。

iii.19——27,19——21,22——27。

iv.28——36,28——30,31——36。

v.37——45,37——39,40——45。

vi.46——(54),46——48,49——(54)。

资本ii

周转期间(周),劳动期间(周),流通期间(周)

i.4——12,4——6,7——12。

ii.13——21,13——15,16——21。

iii.22——30,22——24,25——30。

iv.31——39,31——33,34——39。

v.40——48,40——42,43——48。

vi.49——(57),49——51,(52——57)。

资本iii

周转期间(周),劳动期间(周),流通期间(周)。

i.7——15,7——9,10——15。

ii.16——24,16——18,19——24。

iii.25——33,25——27,28——33。

iv.34——42,34——36,37——42。

v.43——51,43——45,46——51。

这里的情形和第i节所讲的情形十分相似,区别只在于现在不是两个资本而是三个资本互相交替。各个资本并不互相交叉或交错;每一个资本都可以分别予以考察,直到年终。如同第i节所讲的那样,在一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同样没有资本游离。资本i在第3周末全部预付出去;在第9周末全部流回,而在第10周开始时重新执行职能。资本ii和资本iii也是这样。有规则的、完全的交替排除着任何资本游离。

总周转的计算如下:

资本i_300镑x52/3=1700镑

资本ii300镑x51/3=1600镑

资本iii_300镑x5=1500镑

总资本900镑x51/3=4800镑

现在再举一个例子,流通期间不是劳动期间的准确的倍数;例如,劳动期间为4周,流通期间为5周;相应的资本额:资本i=400镑,资本ii=400镑,资本iii=100镑

。我们只列举前三个周转。

第iv表

资本i

周转期间(周),劳动期间(周),流通期间(周)。

i.1——9,1——4,5——9。

ii.9——17,9、10——12,13——17。

iii.17——25,17、18——20,21——25。

资本ii

周转期间(周),劳动期间(周),流通期间(周)。

i.5——13,5——8,9——13。

ii.13——21,13、14——16,17——21。

iii.21——29,17、18——20,25——29。

资本iii

周转期间(周),劳动期间(周),流通期间(周)。

i.9——17,9,10——17。

ii.17——25,17,18——25。

iii.25——33,25,26——33。

在这里,资本iii没有独立的劳动期间,因为它只够用一周,所以当它的劳动期间和资本i的第一个劳动周互相一致时,就发生资本交错的现象

。不过,正因为这样,在资本i和资本ii的劳动期间结束时,都有一个与资本iii相等的量100镑游离出来。如果这个资本iii填补了资本i第二个劳动期间的和以后各个劳动期间的最初一周,而且在这最初一周结束时,全部资本i400镑又流回,那末资本i的劳动期间的其余部分就只有3周时间,与此相应的资本支出是300镑。这样游离出来的100镑,足够用于紧跟着的资本ii的劳动期间的第一周;在这一周末,全部资本ii400镑流回;但是,因为这个已经开始的劳动期间只能再吸收300镑,所以在这个劳动期间结束时,又有100镑游离出来;依此类推。因此,308只要流通期间不是劳动期间的简单倍数,每个劳动期间结束时,总会有资本游离出来;并且这个游离资本正好和那个把流通期间超过劳动期间(或其倍数)的那段期间填补起来的资本部分相等。

在所研究的一切情况中,我们都假定,在这里考察的任何一个企业中,劳动期间和流通期间全年不变。如果我们要确定流通时间对周转和预付资本量的影响,这个假定是必要的。实际上这个假定并不是无条件适用的,而且往往是完全不适用的,不过这对问题不会有什么影响。

在整个这一节里,我们只考察流动资本的周转,没有考察固定资本的周转。理由很简单,因为这里涉及的问题同固定资本无关。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劳动资料等等,只要它们的使用时间比流动资本的周转期间长,只要它们在不断反复的劳动过程中继续发生作用的时间比流动资本的周转期间长,因而等于流动资本周转期间的n倍,那末,就只形成固定资本。不管这个由流动资本周转期间n倍形成的总时间长短如何,为这个时间而预付在固定资本上的这部分生产资本,都不会在这同一时间内重新预付。它继续以它的旧的使用形式执行职能。区别只是在于:按照流动资本每个周转期间的单个劳动期间的不同长短,固定资本把它的原价值的一个或大或小的部分转移到这个劳动期间的产品中去;按照每一个周转期间内流通时间持续的长短,固定资本转移到产品中的那部分价值就或快或慢地以货币形式流回。我们在这一节论述的对象即生产资本流动部分的周转的性质,是由这个资本部分本身的性质引起的。一个劳动期间使用的流动资本,在完成它的周转以前,即在它转化为商品资本、由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再由货币资309本转化为生产资本以前,是不能用于一个新的劳动期间的。因此,为了使第一个劳动期间立即由第二个劳动期间继续下去,资本必须重新预付和转化为生产资本的流动要素,并且它的量要足够填补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流动资本的流通期间所形成的空隙。正因为这样,流动资本的劳动期间的长短,对劳动过程的经营规模,对预付资本的分配以及对新的资本部分的追加,都发生影响。而这正是我们在这一节所要考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