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重生成了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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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光之英雄

    说时迟那时快,在努比斯昏迷,艾美拉被击飞的这一瞬间。场中的格局,发生了惊人大逆转。

    原本倒在边上一动不动,口中吐血不止的西弗森。和如一堆无骨的烂泥般,整个人瘫在地上的阿诺德。都已于第一时间,抓剑握斧,迅速起身。

    那这样就很明显了,不用说,他们之前的表现。都是装得,都在演戏。

    挥动手中,那把光芒四射的双手大剑。西弗森朝着艾美拉跌落的方向,连续不停地甩出,一道道金色的有形气斩。而这些堪称艺术品的闪亮弧度,都是非常人所能踏足,更难以企及的存在一一神阶,才可使用的。拥有恐怖破坏力与杀伤力的,强大技能。

    至于这撕裂空气,划伤大地,于此现身的技能……美其名曰,剑神斩!

    不同于萝拉的纯粹剑神斩,西弗森所放出的剑神斩内,夹杂了浓度极高的光属性魔法元素。这也是为何他的剑神斩,会显得如此美丽,如此耀眼的原因。

    这一招,是西弗森的独创。他为了让自己的剑斩更具威力,在还身为人类的时候。就利用超高的悟性,和日复一日,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其踏入神阶中级的时候,将它研发成功,用于实战。

    凡是被灌注了元素的剑斩,都会使攻击,变得比原来更强,更疾,更迅,更猛。这让身为中阶半神的他,可以靠着此招。和准备一人屠城的上级魔使,拼杀鏖战,不落下风。

    最后更是在众人的支援下,将那宛若不可一世的上级魔使,给当场斩杀。他也就此打破,“低位永远难以抵挡高位屠戮”的魔咒。

    这一役的打响,与此技能的横空出世。让他的名字,曾经响彻整片星辰大陆。同时也传遍了那,突然就攻打而来的异界魔王军内。

    因为西弗森不仅实力强大,人还长得帅。而且出身豪门,举止优雅,气质高贵。所以他在人种少女们,“最想嫁的人”排行榜中,常年霸占着首位。

    又因为他在战斗期间,总是爱把能制造出绚烂效果的光属性魔法元素,灌注在剑身上。所以每当世人们,要谈论起他的时候。都会习惯性的在其名字之前,加上四个字一一光之英雄。

    没错,他是事迹和名字,都早已传遍大街小巷的光之英雄一一西弗森。

    他是被视为人种骄傲,引发大陆震动,万年难出其一的天才一一西弗森。

    但即使如此,他也依然是人种世界里,仅次于英雄王伯尼的一一第二英雄。

    是的,他是人种内,排名第二的英雄。而且是个永远永远,都无法撼动第一宝座的,第二英雄。因此,他不甘心,他好不甘心啊。

    在又一次,对英雄王伯尼的挑战失败以后。跪倒于大雨中的西弗森,就这样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去。只留给自己,一个在雨中越拉越长,渐渐模糊的背影。

    捏紧手中断剑,咬紧牙关的西弗森。在这最后这一刻,还是没有忍住。让那饱含着屈辱不干的泪水,混杂在慢慢加强的雨水中,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滴落在这片无人居住的荒野内。

    “自己明明是英雄,是整个大陆所瞩目的天才。可为什么……为什么无论我挑战那家伙多少次,就是……赢不了呀?!!!”

    从最开始的轻声自言自语,到最后发泄般的大喊大叫。越说越激动的西弗森,在把断剑扔掉以后。将双手紧握成拳,狠狠砸向地面。

    “我不想成为神使,我不要寿命的延长。我要更实际,更快速,更容易达到的……变强方式!”

    话说到这里,觉得自己,找到了接下来人生新目标的西弗森。从不知在何时,已经化为一座深坑的地上站起。咧嘴狂笑,目陷癫狂,一脸扭曲。

    “呵呵呵……我恰好,还真知道有这么一个方法啊……既然成神无用,就让我……尽快去堕落为魔吧……哈哈哈,哈哈哈哈……”

    说到做到的他,在这种浑浊又危险的心理驱使下。进入魔王军的大本营,来到曾放言。可以通过种族转换,来改变六大种天赋的魔王面前。

    在直接趴伏跪拜,献上绝对的忠诚之心以后。那端坐于骸骨王座上,不可一世的魔王。只是对着其,轻轻抬起一根右手食指。他的身体,就立刻被一股突然产生的黑色火焰所包裹,所吞噬,所燃烧……

    而亲身体会着转换身体结构,细胞重塑的西弗森。不但没有因为这股钻心的疼痛,而放开喉咙,失声尖叫。还反其道行之,在这明显感觉到自己身体,正逐渐改变的过程中。一直是,狂笑不止。从开头,一路笑到末尾。从声音高亢尖锐,笑到嘶哑无声。

    最后笑到,连此时站于魔王身边之人,都开始怀疑。

    “这家伙,是不是经受不住种族转换所带来的疼痛,直接疯了?”

    而事实却是,他因为能感受得到。在这幅还未成型的新身体中,所蕴含的那股,远超人类的力量。所以眼看愿望达成在即,实在忍不住的他,兴奋的大笑起来。

    没过多久,在魔王放出的一片黑光散尽后。西弗森如愿以偿的,成为了虽然矮小丑陋。却拥有超越人类肉体强度,各大属性高于之前的新种族一一哥布林。但与其原有人身一起消失的,还有那让他一直引以为傲的,超高悟性。

    而在询问魔王后,从他口中得到的答案为:“有得就有失,所以这是你用来交换‘肉体变强’所需的,必不可少‘代价’。”

    那听到这话,已经化身哥布林,不再为人类的西弗森。还能说什么?还敢做什么?唯有对被他自己选择宣誓效忠,现在眼中的王,表示顺从……

    说句题外话,不知为何。五万年前,魔王身死时。随着部队征战,未能及时撤回魔界,只得败走魔神地下城的西弗森。在那之前的五万年间,都没有碰到过英雄王伯尼。这也成为其,化身哥布林的十万年里。永远无法抚平,抹去的痛。

    眼底燃烧着说不清是愤怒,还是其他意思的火焰。这位曾经让人种仰望,使少女朝思暮想,名震大陆的光之英雄西弗森。在一声声力拔山河的大吼中,将灌注了自己全身力量的剑神斩,统统甩出。砸向那个倒在地上,还未来得及爬起躲避的,异界恶魔艾美拉身上。

    而她,正是当日西弗森转化成哥布林时。站于魔王身旁的,左手边第一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