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瑞芳趣话
字体: 16 + -

第四章 4

但是如果皇帝下令罢官抄家,荣宁二公的祭祀赏银就化为乌有了。所以,秦可卿向王熙凤建议趁着今日富贵,在祖茔边多置田庄房舍地亩,将来用这些收入做祭祀和家塾的费用。为什么一定要在祖茔边置办?因为,祖茔旁的田产是唯一抄家时不没收的田产。秦可卿说“便是有了罪,凡物可人官,这祭祀产业,连官也不人的”。

这“凡物可入官”就是“抄家”换了个说法。祖茔边如果有田产,贾府就是被抄家了,完全败落了,子弟可以回家,靠祖茔的田产务农读书祭祀祖宗。祭祀是保祖宗,家塾是保未来。秦可卿给王熙凤的建议是要保贾府的过去和未来。这在当时是相当聪明的举措。在小说里是秦可卿说出来的,实际上,这是曹雪芹用曹府血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经验。曹家在雍正六年被抄家后,京城家产和人口都被雍正皇帝赏给隋赫德。曹頫第二年还处于枷号中,所欠的区区三百多两银子都没还清。曹寅的遗孀李氏穷得没法过日子。还是隋赫德产生恻隐之心,从赏给他的家产人口中,拨出位于崇门外蒜市口的十七间半房子六个仆人送给曹寅之妻。如果当年曹府提前在祖茔设置房屋田产土地,曹頫何至于连几百两银子也筹措不出来?曹寅之妻何至于无立足之地?所以,脂砚斋在看到这段描写时加了“可从此批”的批语。秦可卿托梦的第三个内容是预告贾府将要有一件“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喜事,秦可卿提醒王熙凤,纵使有喜事,也不要忘了“盛筵必散”的俗语。秦可卿说的喜事,是此后贾元春封贤德妃。小说里边贾宝玉的姐姐做了皇妃,现实生活中曹雪芹的姑姑不过是福晋。这件事充分说明,《红楼梦》是伟大的小说,而不是曹雪芹的自传曹家的家史;贾宝玉是曹雪芹创造的艺术典型,而不是曹雪芹本人。秦可卿最后念的两句话是“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

这显然是指《红楼梦》里贾元春暴卒,贾迎春被折磨死,贾探春远嫁,贾府的三春都去了,贾府也完全败落,各自寻找各自的出路,飞鸟各投林。这是贾府“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大结局。秦可卿说的“三春”对应到曹家,可以理解为曹家家史上三位关键人物。曹雪芹的高祖曹振彦曾祖曹玺祖父曹寅百年之中给清朝皇帝立下汗马功劳,也给曹家带来富贵荣华。曹振彦和曹玺早就带着创业的艰难和家族的荣耀走了,曹寅一死,意味着曹家要覆灭。“三春去后”这两句话使畸笏叟大动感情“此句令批书人哭死”。

曹家赫赫扬扬的家世正是终止于曹頫,他当然特别难受了。秦可卿之死迷离恍惚畸笏叟因为秦可卿托魂安排贾家后事,大受感动,认为秦可卿虽然犯了“**”罪,但有这临死托梦,就可以赦免她的罪行,就命令曹雪芹把秦可卿**丧天香楼的情节删除了。这就是甲戌本第十三回篇末的评语“秦可卿**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享人(不)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能够“命”曹雪芹的是谁?当然是他最亲近的长辈,而畸笏叟极可能是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是《红楼梦》手稿的持有者和评阅者。老子令儿子改,儿子岂敢不改?虽然曹雪芹按照畸笏叟的意见删除了秦可卿**丧天香楼的具体情节,但是我们仍能从字里行间看出秦可卿真实的死因。略举几条第一条秦可卿死亡的信息传到荣国府来,全家都知道了,“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

秦可卿死了,贾府的人都有些“纳罕”,如果她真是病死的,有什么可以纳罕的?贾府的人都有些疑心,他们怀疑什么?怀疑秦可卿到底是怎么死的?为什么死的?这说明,焦大骂的“爬灰”丑事在荣宁二府早就成了公开的秘密。脂砚斋加的评语是“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

第二条,秦可卿死了,宁国府三个人表现都不正常。做婆婆的尤氏犯了胃疼,所谓“心口疼”按常理都是气的。很可能尤氏亲眼撞见了“爬灰”丑事,气恼之极,干脆摆挑子不管治丧的事。尤氏罢了工,平时在尤氏跟前说一不二的贾珍一点儿辙也没有。秦可卿死了,她的丈夫贾蓉没有任何表示,而做公爹的“贾珍哭得泪人一般”,脂砚斋的评语是“可笑,如丧考妣,此作者刺心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