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魏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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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由一只鸡腿点燃的生命热度

    故事的主角叫莫不语,也就是被长老追的“丢盔弃甲”的“他”。

    作为一个穿越众,在没有找到第二个穿越者之前,自然而然都将自己看成故事的主角。只不过……

    这本故事的主角混得贼惨了一点儿。

    如果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使他潦倒落魄,没地方住,没衣服穿,捡偷抢骗东西吃,那么……莫不语想将这个大任交给别人。

    他相信,总有如过江之鲫多的人挤破脑袋想要接棒,如果……我是说如果……

    如果老天爷能让莫不语转职,他会将他现在冲着老天竖起的中指收回来,从而翘起大拇指的。但貌似……

    老天从不理睬他。

    这就是老天的尿性。

    让你不由自主地来,不由自主地去,中间再不由自主地承担某些责任,以前莫不语只觉得天底下最霸道的只是皇帝和女友,现在他发现……位老天当排第一。

    突然发现了一个逻辑错误,既然是天底下嘛,自然不能算老天。因此……

    莫不语以前的认知也不算错。

    在唯物主义的时代,没有谁去认真考虑过老天的意愿的。

    如果老天就是因为受到了忽视从而极度不忿,要找一个见证者见证自己的伟力的话,莫不语想说……

    你可以把我送回去了。

    我会矢志不渝地向所有人宣扬你的伟大的。

    但……

    莫不语朝天空扔了一块石头,飞过了屋顶,再窜了一阵,就以更快地速度摔落下来,正巧砸死了一只刚刚窜出笼子的母鸡。

    一个胖大的如同水桶一般的妇人目光森森,四处搜寻着肇事者,莫不语好心地指向路边的一个小孩子,霎那间便见水桶雄赳赳气昂昂地攥着扫帚往路边走去。

    莫不语很自然而然地拎起额头上不断冒血的母鸡,悠哉游哉地拐过了街角,往巷子深处走去。

    乞丐,兼职小偷骗子抢劫犯,总之,都是见不得光的职业。当你见光的时候,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的脑袋快搬家了。第二种就是,你正在一丝不苟地工作。

    工作之余,便只能躲在黑暗里。

    黑暗,只须往深处寻,总能寻到比你想象到的黑暗更多的黑暗。

    莫不语拎着一只死掉的鸡,而他的身边……一个高个子男人拎着一个死掉的妇人。看模样……有几分姿色。

    莫不语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往前走去。

    高个子全当没看见莫不语,见衣着便知人,莫不语于高个子而言没有任何的威胁,同样……也没有任何的油水。

    如果莫不语再俊俏几分,估计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男风馆里大多是孤儿,无依无靠,正是下手的好对象。每个月都有一拨所谓的“贵人”来到丰都城丐帮总坛——就是莫不语之前待的那座破庙——搜寻“合眼缘”的俏小子。莫不语亲眼看见一个乞丐欢天喜地地坐上了马车,车帘还没拉下来,裤子便被扒掉了。

    长老们不在乎,他们只关心有没有钱拿,只要给钱,哪怕让这帮小乞丐一个个被“贵人”们砍脑袋玩他也不在乎。但是……如果不给钱……

    莫不语同样亲眼看见,一个仗着自己是丰都城司户家的管家的侄子,拉了小女乞丐的手就硬拖上马车时,被长老一个木棒砸在脑袋上,听说直到现在都没醒过来。

    值得一说的是,那个小女乞丐就是今天莫不语倒霉的诱因。

    长老说,谁想要小女乞丐,必须给他一两银子,没有一两银子,谁也甭想将小女乞丐抢走。

    他很好的实现了这个诺言。

    莫不语估计小女乞丐真希望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都跟她一样穷。这样她就能永永远远开心地做乞丐了。

    莫不语不想做乞丐,他有个高远的梦想,与老天爷的期盼相同。老天爷想证明自己的力量能够轻而易举地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轨迹和人生境遇,而莫不语……只是随便说个理想而已。

    莫不语坚持认为,理想之所以为理想,正在于它的不可实现性。

    因此,他要立个最最高远的理想,以确保它确实不可实现。

    这样,莫不语的三观便暂时稳固了。

    晚餐是老母鸡,难得的丰盛。配料是小蘑菇,长在几块烂木头上,被一块破布掩着,一直没人发现,除了莫不语。

    莫不语十天前就看见了,当他躲避一个包子被他顺了从而抓着擀面杖狂追他三条巷子的包子铺小摊贩时,躲在了那块破布下,简直让他惊喜万分。

    从那时他便坚定了做个本质上的坏人的决定。

    好人被偷了自己的劳动成果,坏人不仅偷得了好人的劳动成果,还被奖励一把蘑菇。

    真是不做坏人都不行了。

    莫不语没有立即采下知有一点点大的白蘑菇,而是等待它长大。

    如今……莫不语觉得它们长得够大了,正需要自己的临幸,以证明它们存在的价值。

    刚开始的煮菜工具是从路边捡的破锅,但当他意识到在节俭到发指的中古世纪,破锅破到被扔了,只能证明它确实破到了一种境界,根本不能用来烧菜了。

    因此……戒骄戒躁毫不气馁的莫不语便想起了叫花子鸡的做法。正好也符合自己的身份。

    撬开青石板,从青石板下挖出一大块泥,将肚子里掏空又塞满了小蘑菇的老母鸡裹在用水搅和的烂泥中,团成一个球,埋进刚刚砸开的洞里,然后重新盖上青石板。

    再撬开相邻的四块青石板,掏点两尺深的泥,然后往洞里塞破布破木头总之一切能燃烧的东西,最后从怀中掏出火折子——这是莫不语唯一没有在逃跑中丢掉的除了衣服之外的身外之物,他认为人类有别于畜牲最开始的区别,不在于人类会用石块砸核桃,这事儿猴子也能办,而在于火的使用。火是除了人类之外,任何一种生灵也没能掌握的先进事物——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点燃,然后便开始傻愣愣地坐在一旁发呆。

    他要趁着没人发现他的美餐过来抢之前好好放松放松思绪。

    这半个月来他的思绪一直很乱,乱成一团麻线。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不就是和女友拌了几句嘴,怎么就能打开房门的时候一脚就走到了中古世界呢。

    当他好奇地踏进另一只脚而不是缩回跨出的那只脚然后猛地关上屋门,从而向女友发誓此生再不和她拌嘴,为了使她相信,索性诚恳至极地跪在搓衣板上时,他就压根没想到那扇门是一张单程票,他苦苦在原地搜寻了三天三夜也没能找到那扇他以前熟悉到能数出门板左下角二十三条裂纹现在却陌生又渴望无比的门。

    然后……

    他就崩溃了。

    像个疯子一般地一边大吼大叫一边手舞足蹈,以至于除了长老之外没有一个人待见他。

    长老是很乐于见到一个疯子的。

    疯子又很多妙处,为了扮可怜从而吸引“贵人”们给钱砍手砍脚以后不用担心他报官,没人会相信一个疯子的话。除此之外,还有肉盾的用处。偷商骗被发现之后,让疯子拦在必经之路上,总能起到延迟追踪的功效。

    因此,长老很开心地接纳了莫不语。

    只是……

    后来长老就发现了,莫不语不疯,想到还很聪明,时不时会挑战自己的权威,令他颜面扫地。

    那时就注定了有今天这一场祸患。

    莫不语叹了口气,让你显摆,活该!

    莫不语,莫不如不语,他刚刚起的名字,已示自我规戒。

    同时,也象征着新生。

    与以往的一切划清界限。

    从此一心一意做个人上人,好好活个精彩万分。

    但……在那之前,得先填饱肚子。

    填饱肚子之前,得先赶走几个口水流到脚面上的同僚。

    千万不要试图怜悯,需要怜悯的人太多,你的怜悯除了带给你祸患之外,什么也得不到。

    只要莫不语敢给一块鸡腿,他们就能将整只鸡全部抢走。

    莫不语要告诉他们的是……

    站在老子面前天荒地老也没用,一根鸡毛也不会给你。

    莫不语当着几个同僚的面掀开青石板,挖出包裹着母鸡的泥团,用一根尖锐的竹竿一把敲碎泥土,登时香气四溢,鸡毛被泥团剥下,只剩下一只光洁溜溜色泽金光的熟母鸡。

    几个同僚的口水更汹涌了。

    一边盯着熟鸡,一边瞥者紧紧攥在莫不语手中的锋利竹竿。

    竹竿是莫不语的工具,可以用来敲泥团,也可以用来杀人。

    虽然迄今为止莫不语还从来没有杀过一个人。

    但他决定了,从今天开始,一定要养成爱杀人的好习惯。

    只有这样,你才能好好地活下去。

    最后几个同僚还是走了,既然没有勇气拼命,自然得不到莫不语的熟鸡。既然得不到,那便眼不见为净,再馋的口水直流地看着只能更痛苦,不如早点离开。

    莫不语没有放下竹竿,将熟鸡夹在腿弯中,只用一只手撕下了让他垂涎不已的鸡腿,急忙塞进不住咽唾沫的口中。

    霎那间,极大的幸福感包裹了他,他真心觉得……

    我要好好的活下去。

    为了一只又一只好吃的鸡。

    推荐gai爷的《天干物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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