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青春爱过你
字体: 16 + -

第十一章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5

旧爱新欢都撵跑了,生活骤然宽松很多。我开始有条不紊地自习,尽管很少有什么值得一学的东西。时常坐着坐着人就木了。就像歌里唱的: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只是心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也看不清

眼瞅着要期中考试了。我的心情随着日历变薄而越发灰暗。

今天一共有四节课,我逃了早上的一节,美女是睡出来的,我要睡觉。

并不是我懒,我是为了不玷污j大美丽的风景。

来到教室后才发现我还是很厚道的——教室里大概只坐了半个班的人。为了匡正教学风气,在老师皱着眉头打量空座位时,大家自觉自愿地喊出了点名的要求。

都是心理阴暗的人哪。

老师开始讲课,大家放心地摊开报纸和杂志。

我身后的蔡林看着天花板说:“我像樱木花道。”

没人回应。

蔡林伸手捅捅我说:“我像樱木花道吧?”

“q版的樱木花道都比你英俊多少倍。”

“追求不到我就胡说八道,你太坏了,你说,你玩弄了多少无知的男青年?”

“别暗示了,打死我我也不会考虑你的,尽管你真的很无知。”

“你说咱们什么都没什么你就跟我这么死去活来的合适么?”

老师一声咳嗽,我们立刻正襟危坐做敏而好学状。

老六打开六级字典看了三分钟,合上,然后边看娱乐杂志边问我:“你觉得彭于晏和蔡依林登对吗?”

不等我回答她立刻又说,“我觉得一点儿都不配。”

我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一直在专心地想今天吃什么。

食堂已经有一年没去过了,学校周边的小饭馆我一个都不想去。昨天中午我也为这个问题头疼了很久,最后在外面买了一个菜包,昨天晚上我吃的也是菜包,今天早饭没有吃,中午难道还要吃菜包?

下课了。老师收拾好教案离去,我晃晃悠悠走出来,想了很久,买了一个菜包。

我并不想买,但是卖菜包的大妈一看见我就递过来一个菜包。

我很善良,从不好意思拒绝任何人。

很多人盯着我的肩膀看,我摸过去,从背上扯下一张纸条,歪歪扭扭的笔迹:“主人不在,狗狗自己出来溜达。”

蔡林这个流氓。

我对菜包都这么专情,谁说我乐于玩弄男性?

男性有什么好玩弄的?

谁那么爱玩你们啊?美得你不轻?

韦君不时给我打个电话,我接起来,他却不说话。就那么沉默一会儿,挂掉。

韦君和我,有一个共同的毛病:

总认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高中时代我们每晚十点才下晚自习,女生结伴骑自行车回家,经常有本班男生成群结队跟在后面,恶作剧地怪叫,或者大声唱情歌。

韦君喜欢崔健,每次听到《假行僧》我就知道后面有他一个。

老崔的歌我也很爱,但韦同学每次唱歌都让我联想到一头左顾右盼声嘶力竭的小狼……不知道是为什么。

我告诉他,整首歌就那句“假如你看我有点渴,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唱得好听,韦君面露失望之色,强打精神,“你不觉得‘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唱得更好听吗?我觉得我整首歌都唱得很好听啊。”

优秀的人多数自恋,韦君这厮已经自恋到了不觉得自己自恋的地步。

但下次他再跟在后面嚎,仍是一头声嘶力竭的小狼,毫无美感可言。我很想笑,又不敢告诉他。

不管干什么,他都认定自己是最好的。

我们一起看碟,看《face》时他说自己像尼古拉斯·凯奇,看《加勒比海盗》说自己像约翰尼·德普,看《无间道》时他踟蹰了很久,因为拿不定自己是像刘德华还是像梁朝伟。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我冲他喊,“我要看《怪物史莱克》,我看你还能像谁?”

长久以来,他就是我人生道路上的阴影。

我爸我妈得着机会就要赞美韦君,捎带手打击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有这种变态的想法,以为这么没完没了的比较是对我好,人家我就从来不这样,我就从来不让他们跟楼上的大款张叔叔比年薪。

小孩那点自尊多脆弱啊,何况韦君自从跳级跳到我们班以后就没考过第二。

从上小学起,如果我考试只考八十,韦君就一定考九十。

如果我考了九十,丫就是一百。

我悲痛欲绝,努力赶上,好容易考到一百,这逼居然人神共愤地双百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吃了他的心都有。

那时候我们没有“牛人”“大神”这种形容词,大家说起韦君,都用“那牲口”来形容,他和另外同级三个男生合称一中“四小天驴”。我爸每次说起韦君都感慨万千,欣赏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同时对我更加恨铁不成钢气不打一处来。

每个成功的奥特曼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

我就是那个小怪兽……

我和杨琼在一起的时候,韦君正在奥数冬令营集训,回来以后,他很惊喜地夸奖我,“可以呀!你居然还能找上男朋友!”

玛丽隔壁的你觉得我生下来就是尼姑么?

幸好高中分班把他分出去了,不然我还得继续忍受他的荼毒。

韦君和杨琼关系也不错,两人常在一起打篮球,算是不错的球友。韦君和计算机老师关系特别好,经常泡在机房打游戏,每次我和杨琼去上计算机课的时候,韦君都帮我们提前留好鞋套。有一段时间,韦同学突发奇想要追校花,没多久就追上了,韦君得意洋洋地把校花写的英情书拿出来跟我和杨琼显摆。

情书通篇都是语法错误,杨琼厚道,笑笑不说话,我抓住机会寒碜他,“这信写得太牛了!是法么?”

韦君很怒,过两天再拿一封情书来,这次写得很好,一点儿错误都没有,词汇量也嗖嗖的见长。

我不怀好意地问韦君,“挺辛苦的吧?手把手教出来吧?”

杨琼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韦君很崩溃。

还真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

没几天他就换了女朋友,换的是我们学校英语最好的姑娘,全国中学生英语大赛得过一等奖的。

我觉得韦君疯了。

校花小姑娘很伤心,眼圈好几天都是肿的。

杨琼说,你以后在他跟前说话得注意点儿了。

我点头如捣蒜,后悔自己口齿轻薄,决定从此不管他交了什么女朋友都往死里夸。

杨琼很好奇,“我发现韦君特别在意你说的话。”

我心想那是当然,这都眉来眼去多少年了。但为了安抚杨琼,我只得牺牲韦君的清白,将他描述成一个十足的嫂子控。

杨琼是个土鳖青年,不知道什么叫嫂子控。我就耐心地跟他解释:你知道啦,有一种人,就是专门喜欢兄弟的女朋友。单身女青年不管多么美丽动人温柔可爱,他们也瞎了眼一样看不到,而一旦这些女青年变成他们兄弟的女友,他就会立刻对嫂子产生强烈兴趣,关注她的一举一动,研究她的衣食住行,越看越觉得好。当然他们也不是故意撬兄弟的墙角,有些甚至会很辛苦地压抑自己对兄弟女友的好感呢,但是有的嫂子的魅力实在太大,这就很难办,我们也不是故意要这么美丽的啊……

杨琼听得满头是汗,“你只是想借机自夸一下吧?”

我们那个小团伙有个很不好的毛病——喜欢互相调戏。

调戏也是我们的一个专用词,和男女关系无关,专指互相逗着玩,逗到生气为止。

调戏也很有讲究的,要是带了脏字儿就显得技术性不高,首先要挑个实力相当的调戏对手,以及一群技术超群的队友,然后再打出完美的配合,才算一场好的调戏。

调戏杨琼是最没劲的,因为不管说他什么他都完全没反应,没有反抗的调戏跟**似的,想起来就倒胃口,哪还有兴致。调戏韦君就好玩多了,韦同学从来不甘被调戏,每次都奋起反抗,但越反抗,越能激起大家的调戏**,下轮攻击也就越猛烈。

多年来韦君一直是我们欢乐的来源,但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却从未关心过。

回到寝室洗漱完毕,拿起手机,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条短信,是韦君发的,“对不起”。

有些话,挑明以后,就不能再做兄弟。

觉得有点对不起韦君,可是,老韦,请你原谅我。

我很怕,将,自己,碰疼了。

我并不是个生来就钢筋铁骨百毒不侵的人。

我的初恋始于十六岁终于十九岁,恰是一个女孩子最明艳的三年。

湮灭的并不仅仅是初恋,还有对爱情的信仰。从此我变成一个怀疑论者。

那时候跟着他玩篮球,累了,坐在街头墨绿的长椅上休息,有满面尘灰的老妇蹒跚而来,一把抓起我手。

我嫌恶地抽手说:“我不算命。”

年轻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将为掌心中那几根蜿蜒的曲线付出多少代价。

我将手掌平摊在眼前,细细打量那纠缠的纹路。

还要为它们吃多少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