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猎人
“燕大哥?没想到你果然在这里呢。”抱着白狼幼崽,陆雨儿从巷子另一边走过来,兴奋的朝着燕寿打招呼,显然是听到徐振虎的叙述,便兴冲冲的走了过来。
燕寿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还真是有缘啊,喏,酥饼吃不?”
“谢谢燕大哥。”燕寿弯腰递过油纸,陆雨儿轻笑着伸手去接。
不知道是因为被挤到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在快要接近燕寿的时候,陆雨儿怀中一直很安静的小狼崽,猛然间开始闹腾起来,不停的冲着燕寿轻声呜咽。
燕寿索性将油纸交给陆雨儿,空着手回来,有些无奈的看着小狼崽。
“阿恨为什么看到燕大哥就一直叫个不停啊?”陆雨儿摸头安抚着小狼崽,好奇的自言自语着。听到话语,燕寿无辜的抬头望天,和陆雨儿错开对视。
这边燕寿和陆雨儿在巷子口谈话聊天的时候,那边突然传出来一阵杀猪般的叫喊声,“啊~~~”看来那位王灿少爷被整治的不轻。
“那个,万姑娘还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哈。”就在燕寿调笑之间,一身红衣的万雨灵,仿佛得胜将军一般,领着徐振虎得意洋洋的向他们走来。
“陆姑娘,在下刚想起来,还有要事,先告辞了。”恍然间,燕寿看到了万雨灵走过来的时候,正在舒展拳头,一双俏眉挑衅的朝着燕寿挑了挑。
一声告辞,不等陆雨儿答话,燕寿便拍马溜了,留下陆雨儿好奇的站在原地。
“表姐,燕大哥有事情先走了,不然你也可以帮我谢谢他呢。”万雨灵到的时候,陆雨儿还在惋惜。万雨灵冷笑着望向燕寿离去的背影:“哼,算你走的快!不然一定和你一决高下,好散散这口闷气。”
看到万雨灵并没有追来,燕寿舒了一口气,“幸好没追来,看我这记性,差点忘了刚刚当着人家父亲面前拒绝娶她,虽说她也不一定愿嫁,但是心中难免不舒服,按照她那性格,怕不是要找借口揍我一顿。”
跑马游街,繁华京都虽大,但仍有一席之所,悠然悠哉,快哉乐哉。
别人的朝堂诡斗,继续还在继续,却也和燕寿没有太大关系,该过的日子还是要继续过着。
咻~~~一支穿云箭,快若飞龙影,直直的射向空中大雁,正中脖颈。
中箭的大雁,登时一个扑棱,从人字雁群中坠落下来,还没落地的时候,就被一只矫健的雄鹰一爪握住。
收回短弓,燕寿伸手接住阿吉丢过来的大雁,满意的拎了拎,“不错呦,两斤重,能好好吃上一顿了。”
从腰间抽出短猎刀,燕寿提着大雁走向溪边,开始洗剥干净。
另一边早就升好了火堆,架好了烤架,旁边油盐酱醋,蜂蜜蔗糖样样俱全。
“唉,有钱的我还真是不忘本呢,打猎也不荒废。”
燕寿提着大雁,穿好木架,涂好油料酱汁,一边小火慢烤,一边拿着枝条向上面刷蜂蜜。远处马儿低头吃草,阿吉在空中俯冲,追逐着草地野兔。
又是一天悠哉的时光呢。
酒足饭饱后,燕寿便继续在水边草地上演练武技。嘿嘿,真当燕寿出来打猎就是为了果腹吗?
弓马武艺,诗词歌赋,样样具通,能文能武,这才是燕寿心中标准的古代“混子”。
夕阳西落,昏黄的光照下,一人一骑的影子被远远的拉了很长。
遥遥望去,高耸的城门楼就在前方,燕寿抬头看向天空,上面有一只正在肆意翱翔的飞鹰。
“城坚似牢,还是要收起翅膀,处处小心啊。”燕寿轻声自语道。
此刻,不远处的茶寮里,一群汉子正围在一张桌子上喝茶聊天。
“大哥,那个骑马的就是千秀公子吗?”
为首那位被称为大哥的汉子,是一位面容坚毅的中年男子,冷声说道:“别扭头!会被他察觉出来的。”
“那墨千秀看样子不过是一位纨绔子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更是借着父母余泽,才能在皇帝手下苟活至今,当真是我们的千秀公子?”
为首的汉子闻言不禁冷声说道:“自从他八岁被接进皇宫,我就在京城守了将近十年,他十六岁的时候随着太子出宫,十七岁的时候才获得自由,回到旧宅独自开府,直至今日,我一直都在守着他。”
喝了一口茶,汉子朝着那位扭头看向燕寿的手下踢了一脚,继续说道:“别看他!当初我就差点被他察觉到,他的机警远超常人,若是我所料不差,他平日里一定在偷偷练习武技。”
“大哥,这不可能吧,在狗皇帝眼皮底下偷练我墨门武技?”
汉子冷笑道,“所以我一直觉得他不简单,从来不敢和他相认。”
当下便有一人点头道:“那是,被狗皇帝养了快十年,八cd不记得他爹是谁了,我们若是直接和他相认,恐怕当天就会落在那群人手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汉子皱了皱眉,冷声说道:“皇帝的走狗和千秀公子没有关系,别忘了,他可是大人的子嗣!”
“哼!真要是秉承着大人的遗志,他就应该叫墨千秀,而不是什么狗屁燕姓!”
首领汉子瞪了发话的手下一眼,冷声道:“燕姓,是大人生前的决定,一切自有计划,岂容你现在以此为借口诋毁千秀公子!”
那位手下低头不语,首领汉子心中却微微一沉,“看来,他应该是左掌使安插过来的人!这群人里,究竟有多少家伙是左掌使的人?或者说,现在的墨门,还有多少人能够秉承初心,不忘遗志?”
“各位兄弟,可否借我一口茶水?”坐在马上,燕寿笑脸冲着茶寮的几人问道。一手牵着马绳,另一只手却缓缓落在腰间,那里有一柄短刀。
正在喝茶的众人顿时神色各异,惊疑的看着燕寿。倒是为首的汉子,豪迈一笑:“既然这位公子不嫌弃我们,就请公子尝尝我们的粗茶。”
说着,汉子站起身来,重新拿了一个茶碗,倒满之后递给燕寿。
感受着汉子眼神中的真挚,燕寿笑着点点头,接过茶碗一饮而尽,“痛快!多谢这位大哥了。”
“粗茶一碗,何须道谢。”汉子收回茶碗,“公子,天色将暗,不回家吗?”
“哈哈,”燕寿笑了笑,“本是要回城的,突然感觉有些口渴,便过来讨要一碗茶水,倒是没想到大哥如此豪爽。”
汉子也笑了,“公子,茶已喝完,何不快快回家,这天色暗了以后,总是不安全的。”
燕寿点点头,“不错,天黑之后,人心不轨,的确是要早早回家,在下这就告辞了。”说着,燕寿踩着马镫,走马离开。
走了一段路后,燕寿皱眉望了茶寮一眼,心中自语道:“奇怪,我怎么一直感觉那边有人在盯着我?那群家伙绝对不简单!”
燕寿挠挠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还真是有缘啊,喏,酥饼吃不?”
“谢谢燕大哥。”燕寿弯腰递过油纸,陆雨儿轻笑着伸手去接。
不知道是因为被挤到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在快要接近燕寿的时候,陆雨儿怀中一直很安静的小狼崽,猛然间开始闹腾起来,不停的冲着燕寿轻声呜咽。
燕寿索性将油纸交给陆雨儿,空着手回来,有些无奈的看着小狼崽。
“阿恨为什么看到燕大哥就一直叫个不停啊?”陆雨儿摸头安抚着小狼崽,好奇的自言自语着。听到话语,燕寿无辜的抬头望天,和陆雨儿错开对视。
这边燕寿和陆雨儿在巷子口谈话聊天的时候,那边突然传出来一阵杀猪般的叫喊声,“啊~~~”看来那位王灿少爷被整治的不轻。
“那个,万姑娘还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哈。”就在燕寿调笑之间,一身红衣的万雨灵,仿佛得胜将军一般,领着徐振虎得意洋洋的向他们走来。
“陆姑娘,在下刚想起来,还有要事,先告辞了。”恍然间,燕寿看到了万雨灵走过来的时候,正在舒展拳头,一双俏眉挑衅的朝着燕寿挑了挑。
一声告辞,不等陆雨儿答话,燕寿便拍马溜了,留下陆雨儿好奇的站在原地。
“表姐,燕大哥有事情先走了,不然你也可以帮我谢谢他呢。”万雨灵到的时候,陆雨儿还在惋惜。万雨灵冷笑着望向燕寿离去的背影:“哼,算你走的快!不然一定和你一决高下,好散散这口闷气。”
看到万雨灵并没有追来,燕寿舒了一口气,“幸好没追来,看我这记性,差点忘了刚刚当着人家父亲面前拒绝娶她,虽说她也不一定愿嫁,但是心中难免不舒服,按照她那性格,怕不是要找借口揍我一顿。”
跑马游街,繁华京都虽大,但仍有一席之所,悠然悠哉,快哉乐哉。
别人的朝堂诡斗,继续还在继续,却也和燕寿没有太大关系,该过的日子还是要继续过着。
咻~~~一支穿云箭,快若飞龙影,直直的射向空中大雁,正中脖颈。
中箭的大雁,登时一个扑棱,从人字雁群中坠落下来,还没落地的时候,就被一只矫健的雄鹰一爪握住。
收回短弓,燕寿伸手接住阿吉丢过来的大雁,满意的拎了拎,“不错呦,两斤重,能好好吃上一顿了。”
从腰间抽出短猎刀,燕寿提着大雁走向溪边,开始洗剥干净。
另一边早就升好了火堆,架好了烤架,旁边油盐酱醋,蜂蜜蔗糖样样俱全。
“唉,有钱的我还真是不忘本呢,打猎也不荒废。”
燕寿提着大雁,穿好木架,涂好油料酱汁,一边小火慢烤,一边拿着枝条向上面刷蜂蜜。远处马儿低头吃草,阿吉在空中俯冲,追逐着草地野兔。
又是一天悠哉的时光呢。
酒足饭饱后,燕寿便继续在水边草地上演练武技。嘿嘿,真当燕寿出来打猎就是为了果腹吗?
弓马武艺,诗词歌赋,样样具通,能文能武,这才是燕寿心中标准的古代“混子”。
夕阳西落,昏黄的光照下,一人一骑的影子被远远的拉了很长。
遥遥望去,高耸的城门楼就在前方,燕寿抬头看向天空,上面有一只正在肆意翱翔的飞鹰。
“城坚似牢,还是要收起翅膀,处处小心啊。”燕寿轻声自语道。
此刻,不远处的茶寮里,一群汉子正围在一张桌子上喝茶聊天。
“大哥,那个骑马的就是千秀公子吗?”
为首那位被称为大哥的汉子,是一位面容坚毅的中年男子,冷声说道:“别扭头!会被他察觉出来的。”
“那墨千秀看样子不过是一位纨绔子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更是借着父母余泽,才能在皇帝手下苟活至今,当真是我们的千秀公子?”
为首的汉子闻言不禁冷声说道:“自从他八岁被接进皇宫,我就在京城守了将近十年,他十六岁的时候随着太子出宫,十七岁的时候才获得自由,回到旧宅独自开府,直至今日,我一直都在守着他。”
喝了一口茶,汉子朝着那位扭头看向燕寿的手下踢了一脚,继续说道:“别看他!当初我就差点被他察觉到,他的机警远超常人,若是我所料不差,他平日里一定在偷偷练习武技。”
“大哥,这不可能吧,在狗皇帝眼皮底下偷练我墨门武技?”
汉子冷笑道,“所以我一直觉得他不简单,从来不敢和他相认。”
当下便有一人点头道:“那是,被狗皇帝养了快十年,八cd不记得他爹是谁了,我们若是直接和他相认,恐怕当天就会落在那群人手里,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汉子皱了皱眉,冷声说道:“皇帝的走狗和千秀公子没有关系,别忘了,他可是大人的子嗣!”
“哼!真要是秉承着大人的遗志,他就应该叫墨千秀,而不是什么狗屁燕姓!”
首领汉子瞪了发话的手下一眼,冷声道:“燕姓,是大人生前的决定,一切自有计划,岂容你现在以此为借口诋毁千秀公子!”
那位手下低头不语,首领汉子心中却微微一沉,“看来,他应该是左掌使安插过来的人!这群人里,究竟有多少家伙是左掌使的人?或者说,现在的墨门,还有多少人能够秉承初心,不忘遗志?”
“各位兄弟,可否借我一口茶水?”坐在马上,燕寿笑脸冲着茶寮的几人问道。一手牵着马绳,另一只手却缓缓落在腰间,那里有一柄短刀。
正在喝茶的众人顿时神色各异,惊疑的看着燕寿。倒是为首的汉子,豪迈一笑:“既然这位公子不嫌弃我们,就请公子尝尝我们的粗茶。”
说着,汉子站起身来,重新拿了一个茶碗,倒满之后递给燕寿。
感受着汉子眼神中的真挚,燕寿笑着点点头,接过茶碗一饮而尽,“痛快!多谢这位大哥了。”
“粗茶一碗,何须道谢。”汉子收回茶碗,“公子,天色将暗,不回家吗?”
“哈哈,”燕寿笑了笑,“本是要回城的,突然感觉有些口渴,便过来讨要一碗茶水,倒是没想到大哥如此豪爽。”
汉子也笑了,“公子,茶已喝完,何不快快回家,这天色暗了以后,总是不安全的。”
燕寿点点头,“不错,天黑之后,人心不轨,的确是要早早回家,在下这就告辞了。”说着,燕寿踩着马镫,走马离开。
走了一段路后,燕寿皱眉望了茶寮一眼,心中自语道:“奇怪,我怎么一直感觉那边有人在盯着我?那群家伙绝对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