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长安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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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去其糟粕

    “不要紧。”姚旭说,“含有夕颜泪的空气比较轻,都浮在上面,是不会飘到山下的。”

    这倒是实话。

    这么想我就释然了,对啊,刚刚怎么没有想到这一层。

    一定是因为我连续折腾了一宿,困傻眼了。

    我看着他们虎门销烟、哦不,销夕颜,无数的浅绿色粉末被撒进了水潭里。

    我真的好想喊一句浪费啊,这可都是上好的止疼药!

    不过姚旭说那句话确实在理,违反了大自然的规律的东西,还是销毁了比较好。

    销毁了夕颜之后,我们开始向绝情谷进发。

    阿修罗比较好损坏,只要先从地上捡起来一株已经凋落的花,然后挨个儿把花弄断就行;其实就是因为附近没有水源,不然的话,一盆水浇下去,全都死了。

    一时间无数的阿修罗倒在了地上,原本不起眼的叶子露了出来。

    姚訚走过去,他把火把点在叶子上,不一会儿,整片绝情谷就沐浴在了一片火海之中。

    说起来也奇怪,这么多年,陇山上下过这么多次雨,居然没有一次掉下来过吗?

    眼前忽然出现了那片雾,我觉得多半是那片雾的原因。

    应该是那片雾隔绝了底下的山谷和外界的联系。

    我们爬上去,原路返回。

    回到军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七八点了。

    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埋头就睡,一觉睡到了下午四五点。

    姚旭说的那个援助信果然来了。

    跟他说的大体差不多,意思就是那边出现了点儿状况、人员有点儿紧张,请这边派人过去帮个忙。

    姚旭在训练场点兵,我忽然想到了一个词:沙场点兵。

    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陌刀队有这么多的人啊!

    除去昏迷不醒的谢燮、赫连赫、贺兰阙、羽真涉、姚訚以及我之外,还有足足二十人。

    我记得当初不是没几个人报名的吗?

    敢情他们是提前报完了啊。

    我凑近了一些,这才看到里面有些人是老兵。

    要是加上老兵的话,就真不多了,两拨人加起来才三十个人不到。

    “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明天就要去安西都护府帮忙。”姚旭说,“说实话,这是一个建功立业的好机会。男儿立于天地之间,自当建功立业,保家卫国。”

    “誓守边疆,卫我大唐!”在座的人特别激情澎湃的喊。

    这就是大唐军人,号称当世最强的陌刀队。

    当嗣业者,人马俱碎;奇兵不在众,万马救中原。

    “好了,大家都回去收拾东西吧,明儿一早就出发!”姚旭的声音浑厚,他大喊了一声,“明犯强唐者,虽远必诛!”

    震耳欲聋的声音此起彼伏。

    听得我热血澎湃,我好希望我也是其中的一员,去往安西四镇,镇守边疆。

    这个时候的罗布泊还不是沙漠呢!

    光是能去看到还是绿洲的罗布泊也很让人振奋了,还能亲眼看到安西都护府……

    想想就觉得不去好吃亏啊……

    都怪之前作大死去爬山来着,不然大半个月过去,早就该好了。

    说到爬山,山顶洞人呢?

    前天他被抓了起来,后来怎么样了呢?

    我本来想问姚旭来着,但是他还在讲话。

    要不还是去问彭大叔好了。

    我走到彭大叔的帐篷前,门口守卫的人告诉我他不在,他在刘翊和谢燮的房间里。

    他俩到现在还昏迷不行。

    姚旭也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病,他觉得是中了某种毒。

    这种毒和夕颜泪很相似,都会让人昏迷不醒,目前还没有看出会有什么恶性的后果。

    我也没有不详的感觉,那种毒多半是让人丧失行动能力吧。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把直觉当成了衡量危险的标准。

    我走到谢燮和刘翊的帐外,他俩被安排在了一起,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姚旭看病、不用来回跑了,另一方面方便静养。

    “将军!”我看到在场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人与事,改口叫了将军;我低头,抱拳行礼。

    “你难道正好,我正要差人去叫你呢。”彭偃房说,他看了旁边的人一眼,向那个人介绍道,“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梓楠收养的那个孩子。”

    那个人看起来有四十岁左右,但是看他的手的沧桑程度应该有五十多了;他很黑,看起来经常暴晒,形象很像是现世的农民工。

    他的眼神很犀利,仿佛能洞察一切似的;既然能和彭大叔平起平坐,想必也不是等闲之辈。

    他剜了我一眼,剜得我浑身发毛。

    “太瘦了。”他不闲不淡的来了一句。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大叔看起来很有力量;隔着浅色的圆领袍和中衣,居然还可以清晰地看到肌肉的轮廓——应该也是名常年征战的将军。

    我对他肃然起敬——我是个英雄主义情节特别严重的人。

    “还没来得及锻炼呢,最近受了伤。”彭偃房说,“那么重的伤都能死里逃生,是个运气多好的孩子啊。”

    这也算是运气好吗?

    运气好的话,不应该是一路顺风顺水,无灾无难吗。

    那个大叔没有接话,一直盯着我,我感觉自己身上都被他盯出了几个窟窿来了;真真切切的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如坐针毡。

    我不敢抬头,这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了轻笑声,大叔居然笑了:“是个不错的孩子。”

    这个评价算很高吗?

    “丈人谬赞了。”我说。

    唐朝时,郎君是对青壮年的称呼,对上了年纪的人,要称呼一声“丈人”、“老丈”。

    用后世的词来形容的话,差不多就是大伯之类的。

    “所以,你得好好表现,让我觉得你真的配的上“不错”这两个字。”大叔说。

    “唯!”我应声,豪迈的喊了一句。

    “该会的东西,一定要熟练,不会的东西也要学会。”大叔接着说,“男儿立于天地之间,自然应该多学多做事。”

    “嗯。”我应声。

    “多读些兵书,总结一下前人的经验;学习一些好的地方,把那些不好的地方丢弃掉。”大叔说,他拍了下我的肩膀,“还没跟你介绍,我叫花获,桓儿的阿爷。”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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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