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家学渊源
……
世间最多的是好事者,流言蜚语的产生就不可避免。
并且流言蜚语传播的速度令人发指,甚至可以说得上是丧心病狂。
在一个很小的城市里面,更是如此!
小城市,意味着人们能够找到的乐子就少,在这个娱乐项目少的只剩下敦伦的时代,变得更加的恐怖!
……
在盂县,家住城东的张三家,一只狗死了,那么不消一盏茶的时间,住在城西的人,就能够神奇的出现在城东,并且和张三商量着如何吃一顿狗肉更有味道!
屁大一点的地方,谁不认识谁啊!
所以徐家的事情,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向周围传播!
比如:
徐家五岁的小孩子死掉,都已经扔到棺材里面六日,没想到竟然活了过来!
有人怀疑活过来的这个人,是一只鬼!而不是人!
要不然,为啥不早不晚的,刚好在头七活过来!
甚至有人列举出凿凿的证据:这个重新活过来的小孩子,眼睛竟然变成了蓝色!
并且是在死去的第七天复活!
活过来之后,甚至不会说话了!
尽管会说一两句话,可是说话的声调是平的,没有高也没有低!
当然,这一波的事情还没有被人们接受,另一波的事情又起:
徐家那个嘴巴一张,就可以骂街悍妇疯了!
得了失心疯!
整天抱着一个布娃娃的,只会阴侧测得的看着人笑,这里面只会有两句话:
吾儿还活着!
吾儿没死!
有几家和徐家交好的人家,出于好心去探望的时,看着那个昏迷不醒的小孩子,说了这孩子应该活不了,顿时这个疯子又是掐,又是咬人的,恍如疯狗,旁边的人拉的拉不住!
只到这些人说,这个孩子绝对是公候万代的种之后,徐家疯婆子方肯罢休!
这个刚刚复活的小孩子,是一个祸胎,他吸取了自己父母亲的精气,然后才能够由鬼复活!
徐家内人徐玉依疯掉!
死去了六七天的孩子复活!
徐家,徐仲本来黑色的头发,一夜变得霜白!
变蓝的眼睛!
这些都可以成为证据!
看到看望徐家的人,披头散发的从徐家跑了出来,这一说法,就更加的声嚣势张!
甚嚣尘土!
……
……
徐仲现在五味陈杂,因为自己已经死去了五六天的孩子,重新活了过来!
……
与此同时自己最爱的妻子,因为受到强烈的刺激,得了失心疯,疯了!
并且自己这个刚刚活过来的儿子,眼睛变成了蓝色,忘记了很多的事,甚至连自己都不认识,只是抱着他的疯娘!
不会说话,就算说话也是操着一口怪怪的调子,大着舌头,活像是鬼上身!
这诡异的场景,让他操白了头发。
当然在场郁闷的,不仅仅是徐仲一个人。
约翰也一样郁闷!
按道理来说,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了下来,约翰竟然还能够活蹦乱跳的活着,身上不缺少一个零件,这是得有多庆幸的事儿啊!
可是这是哪?
旁边他们都是谁?
甚至是我是谁?
这是那个国家?
这是在拍戏吗?
看着五岁左右的身体,这小胳膊小腿的,约翰很想问!
他现在被一个女人紧紧的抱着,仿佛自己是她最珍贵的宝!
至于旁边坐着的男人,约翰仅仅是问了一句你是谁,就掉眼泪的人,他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
……
……
约翰经过了将近五天天的时间的探索,终于大概知道了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样的情况:
他,回到了公元前二百五十一年的古中国!回到了中国的战国时期!
……
当下,他变成了一个叫做徐福的人!
……
他现在在战争时期齐国的琅琊郡盂县!
……
他的母上,用约翰,啊不,是徐福的话来说,也就是他的妈咪,因为自己的原因,疯掉了。
……
当然也因为自己的原因,周围的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看着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家庭!
……
在知道这些情况后,就算是约翰那一根粗的不能再粗的神经,也被震惊的一塌糊涂!
穿越?
复活?
秦朝?
害的自己的母亲变成了疯子的怪物?
法克!
谢特!
这都是哪儿的哪儿?
我可不是中国本土的人啊!
我可是老外啊!
哦梅瑞坑啊!
尽管有一些人在写小说,可是穿越的主角,特么毫不例外都是中国人吗?
发生在自己一个从外国来的交换生的身上算什么?
穿越这种事情,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吗?
难道自己经历过比光速还快的经历?
靠!
西方讲究的是自由和冒险的精神,既然有了困难,那么迎上去就对了,找到它,发现它,解决它!
然后回家!
回美国!
回洛杉矶!
好吧!约翰,啊不,徐福认为这种情况只是一种冒险,冒险的时间到了,那么自己也能够回归!
回归到原来的世界,这就是他对这一诡异现象的看法!
……
……
从这个诡异小孩复活之后,盂县的人,尤其是徐家的左邻右舍,又发现了一个奇异的现象:
这个拥有的蓝色眼睛的小孩子,不哭不闹,不和同龄人玩,每天拿着一个小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如同鬼画神符一般的文字,让这个小孩子更显得诡异,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经过了半个月的熟悉之后,自己的中文水平越来越高了,至少有一点略带着后世山东口气的嗓音,还是能够随随便便的说上几句的。
经过了时代的换算对比之后,大概能够确定这是公元前两百五十年左右!这对于一个中国通,一个考古专业的交换生来说,压根就不是个事儿!
至于事儿这个说法,是作为交换生时,一个北京朋友教给自己的,他甚至忽悠自己,如果能把儿化音说好了,那么在外面,你就可以骗别人,说你是一个纯真真人的北京人儿!!
好吧,撤回来!
公元前二百五十年!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间段!
也就是说这个时间,秦始皇,被中国人称为千古一帝的霸主,还在是一个刚刚出生,只能撒尿,玩裤裆,玩小吉吉的小屁孩!
为了保证自己的小命,有足够的保障。
必须得提前泡上这根粗得不能再粗的大腿。
这样自己的小命,就可以高高挂起高枕无忧!
当然找到这条大腿抱上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小命保住,不然其他都是免谈。
一个有着蓝色眼睛的小孩子,如同神经病一般,拿着一根小树枝在地面上写写画画,如果说你写的东西,别人能够看得懂的话,那么还好,可是:
阿拉伯数字,三角函数,一元一次方程,二元二次方程,二元三次方程等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还是不可理解的。
这和画鬼符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乎流言蜚语传的更有劲了,有鼻子有眼的,有人就在门前看着脸上的表情时而微笑,时而紧张,时而惊讶,时而微笑的徐福指指点点,交头接耳,俩个脑袋一碰,耳朵一贴,额额点头,然后相视一笑,仿佛是知道了惊天的秘密……
徐家徐仲是术士,那么他的儿子岂能够列外?
在地面上,在地面上用手指画出来的东西,那压根就是鬼符嘛!
果然是家学渊源!
众人感叹!
求收藏,这是一本老外穿越到秦朝的故事,嘿嘿嘿嘿,求介绍
(本章完)
世间最多的是好事者,流言蜚语的产生就不可避免。
并且流言蜚语传播的速度令人发指,甚至可以说得上是丧心病狂。
在一个很小的城市里面,更是如此!
小城市,意味着人们能够找到的乐子就少,在这个娱乐项目少的只剩下敦伦的时代,变得更加的恐怖!
……
在盂县,家住城东的张三家,一只狗死了,那么不消一盏茶的时间,住在城西的人,就能够神奇的出现在城东,并且和张三商量着如何吃一顿狗肉更有味道!
屁大一点的地方,谁不认识谁啊!
所以徐家的事情,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向周围传播!
比如:
徐家五岁的小孩子死掉,都已经扔到棺材里面六日,没想到竟然活了过来!
有人怀疑活过来的这个人,是一只鬼!而不是人!
要不然,为啥不早不晚的,刚好在头七活过来!
甚至有人列举出凿凿的证据:这个重新活过来的小孩子,眼睛竟然变成了蓝色!
并且是在死去的第七天复活!
活过来之后,甚至不会说话了!
尽管会说一两句话,可是说话的声调是平的,没有高也没有低!
当然,这一波的事情还没有被人们接受,另一波的事情又起:
徐家那个嘴巴一张,就可以骂街悍妇疯了!
得了失心疯!
整天抱着一个布娃娃的,只会阴侧测得的看着人笑,这里面只会有两句话:
吾儿还活着!
吾儿没死!
有几家和徐家交好的人家,出于好心去探望的时,看着那个昏迷不醒的小孩子,说了这孩子应该活不了,顿时这个疯子又是掐,又是咬人的,恍如疯狗,旁边的人拉的拉不住!
只到这些人说,这个孩子绝对是公候万代的种之后,徐家疯婆子方肯罢休!
这个刚刚复活的小孩子,是一个祸胎,他吸取了自己父母亲的精气,然后才能够由鬼复活!
徐家内人徐玉依疯掉!
死去了六七天的孩子复活!
徐家,徐仲本来黑色的头发,一夜变得霜白!
变蓝的眼睛!
这些都可以成为证据!
看到看望徐家的人,披头散发的从徐家跑了出来,这一说法,就更加的声嚣势张!
甚嚣尘土!
……
……
徐仲现在五味陈杂,因为自己已经死去了五六天的孩子,重新活了过来!
……
与此同时自己最爱的妻子,因为受到强烈的刺激,得了失心疯,疯了!
并且自己这个刚刚活过来的儿子,眼睛变成了蓝色,忘记了很多的事,甚至连自己都不认识,只是抱着他的疯娘!
不会说话,就算说话也是操着一口怪怪的调子,大着舌头,活像是鬼上身!
这诡异的场景,让他操白了头发。
当然在场郁闷的,不仅仅是徐仲一个人。
约翰也一样郁闷!
按道理来说,从这么高的地方掉了下来,约翰竟然还能够活蹦乱跳的活着,身上不缺少一个零件,这是得有多庆幸的事儿啊!
可是这是哪?
旁边他们都是谁?
甚至是我是谁?
这是那个国家?
这是在拍戏吗?
看着五岁左右的身体,这小胳膊小腿的,约翰很想问!
他现在被一个女人紧紧的抱着,仿佛自己是她最珍贵的宝!
至于旁边坐着的男人,约翰仅仅是问了一句你是谁,就掉眼泪的人,他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
……
……
约翰经过了将近五天天的时间的探索,终于大概知道了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样的情况:
他,回到了公元前二百五十一年的古中国!回到了中国的战国时期!
……
当下,他变成了一个叫做徐福的人!
……
他现在在战争时期齐国的琅琊郡盂县!
……
他的母上,用约翰,啊不,是徐福的话来说,也就是他的妈咪,因为自己的原因,疯掉了。
……
当然也因为自己的原因,周围的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自己,看着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家庭!
……
在知道这些情况后,就算是约翰那一根粗的不能再粗的神经,也被震惊的一塌糊涂!
穿越?
复活?
秦朝?
害的自己的母亲变成了疯子的怪物?
法克!
谢特!
这都是哪儿的哪儿?
我可不是中国本土的人啊!
我可是老外啊!
哦梅瑞坑啊!
尽管有一些人在写小说,可是穿越的主角,特么毫不例外都是中国人吗?
发生在自己一个从外国来的交换生的身上算什么?
穿越这种事情,不是不可能发生的吗?
难道自己经历过比光速还快的经历?
靠!
西方讲究的是自由和冒险的精神,既然有了困难,那么迎上去就对了,找到它,发现它,解决它!
然后回家!
回美国!
回洛杉矶!
好吧!约翰,啊不,徐福认为这种情况只是一种冒险,冒险的时间到了,那么自己也能够回归!
回归到原来的世界,这就是他对这一诡异现象的看法!
……
……
从这个诡异小孩复活之后,盂县的人,尤其是徐家的左邻右舍,又发现了一个奇异的现象:
这个拥有的蓝色眼睛的小孩子,不哭不闹,不和同龄人玩,每天拿着一个小树枝,在地上写写画画。
如同鬼画神符一般的文字,让这个小孩子更显得诡异,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
经过了半个月的熟悉之后,自己的中文水平越来越高了,至少有一点略带着后世山东口气的嗓音,还是能够随随便便的说上几句的。
经过了时代的换算对比之后,大概能够确定这是公元前两百五十年左右!这对于一个中国通,一个考古专业的交换生来说,压根就不是个事儿!
至于事儿这个说法,是作为交换生时,一个北京朋友教给自己的,他甚至忽悠自己,如果能把儿化音说好了,那么在外面,你就可以骗别人,说你是一个纯真真人的北京人儿!!
好吧,撤回来!
公元前二百五十年!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时间段!
也就是说这个时间,秦始皇,被中国人称为千古一帝的霸主,还在是一个刚刚出生,只能撒尿,玩裤裆,玩小吉吉的小屁孩!
为了保证自己的小命,有足够的保障。
必须得提前泡上这根粗得不能再粗的大腿。
这样自己的小命,就可以高高挂起高枕无忧!
当然找到这条大腿抱上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小命保住,不然其他都是免谈。
一个有着蓝色眼睛的小孩子,如同神经病一般,拿着一根小树枝在地面上写写画画,如果说你写的东西,别人能够看得懂的话,那么还好,可是:
阿拉伯数字,三角函数,一元一次方程,二元二次方程,二元三次方程等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还是不可理解的。
这和画鬼符没有什么区别。
于是乎流言蜚语传的更有劲了,有鼻子有眼的,有人就在门前看着脸上的表情时而微笑,时而紧张,时而惊讶,时而微笑的徐福指指点点,交头接耳,俩个脑袋一碰,耳朵一贴,额额点头,然后相视一笑,仿佛是知道了惊天的秘密……
徐家徐仲是术士,那么他的儿子岂能够列外?
在地面上,在地面上用手指画出来的东西,那压根就是鬼符嘛!
果然是家学渊源!
众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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