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水银蒸发
就在宙斯倒地死去的那一刹那,小道士魔灵的眼圈红了,一滴泪水顺着白皙的脸庞留下来。仇恨和恩情交织在一起,成年人都未必捋得清楚,更何况他只是个小孩子!
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小道士长相如此秀美,可以想象他的母亲是如何倾国倾城的美人,难怪像宙斯这样的人,终其一生也对其痴恋不已。
当年宙斯刚刚出国,在国外干起了杀手的勾当。
小道士魔灵的父亲,原本是a国一个最大的黑帮的老大。但此人的为人还算正气,不是作恶多端的那种人。他最大的理想,就是以黑治黑,以恶治恶,通过自己的力量,清洗这个世界的罪恶。
当他偶然之间遇到当杀手的宙斯的时候,被宙斯超凡绝伦的武功所震撼,后来宙斯加入了帮派,很快成了魔灵父亲的左膀右臂。但宙斯与魔灵父亲的观念截然不同,他只认同权利和金钱,只把公义和真理当作狗屁。
魔灵的父亲虽然还算精明,没有看透宙斯虚伪的本质,并且与宙斯结拜为兄弟,让宙斯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帮主。宙斯凭借自己的能力,很快在帮派中的权威得到巩固。而更多的帮派中人,都认同宙斯的理念——金钱至上。
宙斯本原本就是个忘恩负义之徒,更要命的是,魔灵的母亲是个近乎完美的绝色女子,而宙斯对她一见倾心。无限的权利和钟爱的女人,这足以激发了宙斯的叛逆之心。
那一年,魔灵刚刚三岁。宙斯突然出手,杀掉了魔灵的父亲,清除了帮派之中所有终于自己义兄的成员,自己登上了帮主的宝座。本来他以为,帮主的宝座和帮主夫人,从今以后都将属于他的了。但是当他见到魔灵的母亲的时候,那个绝色女子毫不犹豫的在宙斯面前割断了自己的颈动脉。
鲜血染红了绝色女子白色的纱裙,宙斯根本来不及抢救,那女子就已经香消玉殒。曾经沧海难为水,宙斯虽然是个恶人,但同时也是一个情种,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爱上过任何一个女人。
小道士魔灵是个异类,他三岁就能把看到的、听到的都记在心里。宙斯把他带在身边抚养,他表面上看起来每天嘻嘻哈哈、顽皮跳脱,实际上杀父之仇,深深的刻在他的心里。他装作不求上进,实际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刻苦练功,学习宙斯教他的一切。
这是一个天才儿童,也是一个可怕的孩子,他隐忍了十年,终于等来了报仇的机会。他对林凡下手,确实是想试一试林凡是否能与宙斯一战的资格;他暗中透露关于水银组织的机密,出手干掉冷月解救丽莎,都是为了林凡能成为自己报仇的利器!
而林凡与宙斯的终极一战,眼看不敌,他又想出一个办法:悄悄关闭大殿的门,在通风口放出“销魂烟”,让百毒不侵的林凡反败为胜,最终将宙斯一剑贯胸而死。
林凡只听了宙斯和魔灵师徒的几句对话,就已经猜出了大概,他用一种无比复杂的眼神看着眼前的魔灵,心中极有强烈的怜悯,也有一丝恐惧,这样的一个孩子,如果也成了宙斯这样的人,那实在是太可怕的一件事。然而,林凡还是期望,这个孩子身上有他母亲善良的血液,能够让他不变成一个可怕的恶魔。
魔灵的目光从宙斯的尸体上移开,他扫了一眼林凡,冷冷的问道:“现在你明白我所做的一切了吧?”
林凡点头说道:“明白了!”
林凡缓步走到宙斯的尸体近前,从地上抽出天陨古剑,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
魔灵冷哼一声,问道:“难道你认为我不应该报仇?还是你想把我也杀掉?你这次不能恩将仇报了,因为如果不是我的话,现在倒在这里的就是你!”
林凡还剑入鞘,板着脸说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报仇当然是应该的。我现在没有杀你的理由,而且我希望你永远不要给我这样的理由!”
魔灵又冷哼一声,没有在多说什么。他指着宙斯的尸体说道:“我的仇报了,能不能把他的尸体火化之后好好安葬,算是报答他十年的养育之恩?”
林凡点点头,回答说道:“当然!作为一个男人,应当恩怨分明!”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地宫大殿中的毒烟早已散尽。突然史蒂文和香川美子冲了进来,看到林凡还好好的活着,两个人停住脚步,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林凡刚和他们二人简略解释了一遍事情经过,达伦和彭家明也率领手下的雇佣兵,保护着丽莎进入地宫。
一场激战,损失了四五十个雇佣兵,但把那些道士已经全部消灭。曾经不可一世,号称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水银组织,就这样在人间蒸发了。
丽莎扑进林凡怀里,紧紧的抱着林凡的腰大哭起来。林凡把丽莎哄好,跟丽莎等人又简略解释了一遍事情经过。丽莎走到魔灵近前,问道:“小道士,你以后有什么打算?要不你跟着我林哥哥在一起好不好?”
没想到魔灵冷哼一声,板着脸说道:“他这种人无趣又不好玩儿,我才不会跟着他呢!哼哼,现在水银组织的钱都落入我的口袋,以后我可以享受人生,自由自在的去生活,我又不傻,为什么跟你你的冰块脸林哥哥受罪?”
魔灵只是个小孩,但宙斯却让他管钱。宙斯多年积累的财富,全部落入这小子的口袋。那可是几千亿美元的财富啊!谁又能想到,世界超级富豪之中,会有一个十三岁的小道士?
丽莎问道:“那你想干什么去呢?”
魔灵毫不犹豫的回答说道:“世界这么大,我想到处去看看。顺便帮你找找火龟的火胆,等我差不多把这个世界玩遍了,然后去找一块沙漠,在沙漠上种种草、种种树,看看能不能弄出几块沙漠中的绿洲,建一个独立王国!把这些事做完之后,也差不多该找老婆成家生孩子了。那时候想必你们的女儿也长大了,我就来把她娶走,跟我一起过幸福的日子!”
(本章完)
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小道士长相如此秀美,可以想象他的母亲是如何倾国倾城的美人,难怪像宙斯这样的人,终其一生也对其痴恋不已。
当年宙斯刚刚出国,在国外干起了杀手的勾当。
小道士魔灵的父亲,原本是a国一个最大的黑帮的老大。但此人的为人还算正气,不是作恶多端的那种人。他最大的理想,就是以黑治黑,以恶治恶,通过自己的力量,清洗这个世界的罪恶。
当他偶然之间遇到当杀手的宙斯的时候,被宙斯超凡绝伦的武功所震撼,后来宙斯加入了帮派,很快成了魔灵父亲的左膀右臂。但宙斯与魔灵父亲的观念截然不同,他只认同权利和金钱,只把公义和真理当作狗屁。
魔灵的父亲虽然还算精明,没有看透宙斯虚伪的本质,并且与宙斯结拜为兄弟,让宙斯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帮主。宙斯凭借自己的能力,很快在帮派中的权威得到巩固。而更多的帮派中人,都认同宙斯的理念——金钱至上。
宙斯本原本就是个忘恩负义之徒,更要命的是,魔灵的母亲是个近乎完美的绝色女子,而宙斯对她一见倾心。无限的权利和钟爱的女人,这足以激发了宙斯的叛逆之心。
那一年,魔灵刚刚三岁。宙斯突然出手,杀掉了魔灵的父亲,清除了帮派之中所有终于自己义兄的成员,自己登上了帮主的宝座。本来他以为,帮主的宝座和帮主夫人,从今以后都将属于他的了。但是当他见到魔灵的母亲的时候,那个绝色女子毫不犹豫的在宙斯面前割断了自己的颈动脉。
鲜血染红了绝色女子白色的纱裙,宙斯根本来不及抢救,那女子就已经香消玉殒。曾经沧海难为水,宙斯虽然是个恶人,但同时也是一个情种,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爱上过任何一个女人。
小道士魔灵是个异类,他三岁就能把看到的、听到的都记在心里。宙斯把他带在身边抚养,他表面上看起来每天嘻嘻哈哈、顽皮跳脱,实际上杀父之仇,深深的刻在他的心里。他装作不求上进,实际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刻苦练功,学习宙斯教他的一切。
这是一个天才儿童,也是一个可怕的孩子,他隐忍了十年,终于等来了报仇的机会。他对林凡下手,确实是想试一试林凡是否能与宙斯一战的资格;他暗中透露关于水银组织的机密,出手干掉冷月解救丽莎,都是为了林凡能成为自己报仇的利器!
而林凡与宙斯的终极一战,眼看不敌,他又想出一个办法:悄悄关闭大殿的门,在通风口放出“销魂烟”,让百毒不侵的林凡反败为胜,最终将宙斯一剑贯胸而死。
林凡只听了宙斯和魔灵师徒的几句对话,就已经猜出了大概,他用一种无比复杂的眼神看着眼前的魔灵,心中极有强烈的怜悯,也有一丝恐惧,这样的一个孩子,如果也成了宙斯这样的人,那实在是太可怕的一件事。然而,林凡还是期望,这个孩子身上有他母亲善良的血液,能够让他不变成一个可怕的恶魔。
魔灵的目光从宙斯的尸体上移开,他扫了一眼林凡,冷冷的问道:“现在你明白我所做的一切了吧?”
林凡点头说道:“明白了!”
林凡缓步走到宙斯的尸体近前,从地上抽出天陨古剑,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
魔灵冷哼一声,问道:“难道你认为我不应该报仇?还是你想把我也杀掉?你这次不能恩将仇报了,因为如果不是我的话,现在倒在这里的就是你!”
林凡还剑入鞘,板着脸说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报仇当然是应该的。我现在没有杀你的理由,而且我希望你永远不要给我这样的理由!”
魔灵又冷哼一声,没有在多说什么。他指着宙斯的尸体说道:“我的仇报了,能不能把他的尸体火化之后好好安葬,算是报答他十年的养育之恩?”
林凡点点头,回答说道:“当然!作为一个男人,应当恩怨分明!”
两个人说话的时候,地宫大殿中的毒烟早已散尽。突然史蒂文和香川美子冲了进来,看到林凡还好好的活着,两个人停住脚步,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林凡刚和他们二人简略解释了一遍事情经过,达伦和彭家明也率领手下的雇佣兵,保护着丽莎进入地宫。
一场激战,损失了四五十个雇佣兵,但把那些道士已经全部消灭。曾经不可一世,号称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水银组织,就这样在人间蒸发了。
丽莎扑进林凡怀里,紧紧的抱着林凡的腰大哭起来。林凡把丽莎哄好,跟丽莎等人又简略解释了一遍事情经过。丽莎走到魔灵近前,问道:“小道士,你以后有什么打算?要不你跟着我林哥哥在一起好不好?”
没想到魔灵冷哼一声,板着脸说道:“他这种人无趣又不好玩儿,我才不会跟着他呢!哼哼,现在水银组织的钱都落入我的口袋,以后我可以享受人生,自由自在的去生活,我又不傻,为什么跟你你的冰块脸林哥哥受罪?”
魔灵只是个小孩,但宙斯却让他管钱。宙斯多年积累的财富,全部落入这小子的口袋。那可是几千亿美元的财富啊!谁又能想到,世界超级富豪之中,会有一个十三岁的小道士?
丽莎问道:“那你想干什么去呢?”
魔灵毫不犹豫的回答说道:“世界这么大,我想到处去看看。顺便帮你找找火龟的火胆,等我差不多把这个世界玩遍了,然后去找一块沙漠,在沙漠上种种草、种种树,看看能不能弄出几块沙漠中的绿洲,建一个独立王国!把这些事做完之后,也差不多该找老婆成家生孩子了。那时候想必你们的女儿也长大了,我就来把她娶走,跟我一起过幸福的日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