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士寻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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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步草

    那是北国的深秋,虽未立冬,但呼啸着吹红落叶的风,已经夹带着三分凛冬的寒意。



    那也是我和雁翔相爱三年之期。



    雁翔姓方,他的名字意思是如鸿鹄展翅翱翔的意思,没想到恰恰巧了,我叫王琴,寄于琴声婉约动人。名字和他取自《诗经》同一篇:将翱将翔,弋凫与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之所以把这三个如此寻常的字,联想到《诗经》上面,是因为我们都是文学社的社员,社团纳新活动自我介绍时说的。



    这两句话虽然放到一起有些牵强,但世界如此广大,人海茫茫,我们能有幸从同样短短数十字里取名,又难以置信地走进同一片天地,这让人无法不信就是缘分。



    后来如同小说里的剧情走向,我们正常的不能再正常地,走到了一起。



    本来这应该是一个个和和美美、幸福圆满的爱情故事,可是临近毕业,正当我憧憬着毕业以后结婚生子的甜蜜生活时,他突然对我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



    一个全校师生都滚瓜烂熟的地方:百步坛。



    就是文章开始的那个,北风萧萧的地方。



    百步坛是学校远近驰名的爱情圣地,因为这里种着一种神秘的草,百步草。



    据传百步草有种神奇的魔力,能勘测男女之间爱情的坚定,规定男女双方背对而立,各自朝相反方向迈步,不停不准回头,一旦回头就不能再走。两人当中有一人走够五十步,也就意味着他们的爱情走到了头,再往前一步,就是地狱。所以相爱的人,没有能共同走出一百步的。



    雁翔把我带到了这里,说快毕业了,他一直有个遗憾,就是没有验证过我们之间的爱情,是不是真的可以天长地久。



    本来这应该是三年前的活动,但是那时候我们太年轻,爱的你死我活,哪里顾得上相信什么迷信说法。



    但雁翔现在忽然又相信了。



    一阵风刮过来,我打了个冷战。急忙裹了裹单薄的上衣,将领口紧了紧。



    雁翔火急火燎地拉我来这儿,连件衣服都没来及让我换。



    “那咱们就开始吧。”雁翔扶了扶眼镜框,在路灯的照耀下,闪烁着迷人的光彩。我不知道那是眼镜反射的光,还是他的眼神。



    他转过身,我犹豫了下,便也背对着他。



    “我数123咱们就走。1、2、3!”雁翔说完,就听见身后传来窸窣的声音,身后的温暖转瞬冰凉。



    我咬咬牙,暗道有什么好怕的,便挺起胸膛,大步朝前迈。



    一步、两步、三步......



    忽然,我一个激灵,无数画面从脑海里闪过——



    雁翔在学生会和一个女生亲密交谈、雁翔在散步时突然躲开自己接电话、雁翔的电话晚上总占线、雁翔的踪影仿佛消失——自己最近已经很少见到他......



    一幕幕往事如云朵从我的脑海里拂过,我好似突然明白了什么,蓦地顿住脚步。



    雁翔,他不爱我了。



    他约我来这里,只是为了找一个借口而已。



    一个借口而已......



    仿佛有一道帘子遮住了我的视线,灯光朦胧起来,幻化出一道道光圈......



    我尝了尝,嘴角是咸的。



    给他就是了。我赌气似的重新举步。



    只快速走了两步,我忽的就停下了。



    自己走了多少步,已数不清了,也许下一步,就是终点。



    我转过头,只想最后再看看他的背影。



    泪水不争气地汹涌起来。



    忽然,我定住头,仿佛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在我的眼前,让我张大了眼睛,雕塑似的一动不动,连泪水顺着胸口滑进阴影也来不及擦。



    雁翔就站在我的面前,深情地凝望着我。



    满脸泪水。



    我忽的笑了。



    寒风仿佛静止,天气突然暖了起来。



    原来,这才是百步草。



    草有百步堪情深,不出各奔鸳鸯配。



    九九两顾自阑干,郎心有意妾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