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武将的终极目标
作为一名武将,赵云、太史慈、高览对于霍去病的崇拜是无容置疑的,别看赵云在历史上更为人熟知,白马银枪,纵横不败,但在真实的历史地位上,他拍马都赶不上霍去病。.qb 5、 \\
更别提太史慈和高览了
那么,三个人没有理由不追随先辈的步伐,征服那茫茫的大草原,留名青史,供后人瞻仰。
最近草原上流行这样一个传说,说长生天为了惩罚不敬神灵的世人,降下三个灾星祸害草原,这三个灾星各自带领一万地狱中逃出来的魔鬼,杀掉沿途之中所有的生灵,最后还把人的尸体吃掉。
此事是真是假,自有累累白骨作证。
据说这三个灾星的名字叫太史慈、赵云、高览。
这也是得到证实的,草原人也不傻,虽然有些人会相信谣传,但还是有人记得这三个人的名字的,原因无他,三个人经常来草原抢2劫。
三个人在草原上的行动可以用一个游戏来形容,贪吃蛇吃掉沿途所能看到的一切,不管是能动的,还是不能动的。
残忍而又获利丰厚的抢2劫行动一直持续到七月末,草原上的青草慢慢变的枯黄起来,天气也逐渐转凉,北风渐起、秋雁南飞。
经过一个月的跋涉,太史慈三人也带着兵卒来到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处于达克鲁伦河额尔古纳河和图拉河上游,水草丰美,牛羊遍地,是古代匈奴人的主要聚集地。在鲜卑人强势崛起之后,匈奴人被驱逐到河套以西,狼居胥山也就被鲜卑人所占据。
关于狼居胥山的具体位置至今为止也没有确切说法,但蜘蛛认为,现在人不知道是因为史料缺失的缘故,而作为汉代人,赵云和太史慈要是不知道狼居胥山在哪里就贻笑大方了。
这一次三个人约定好了,一定要一起动手,所以临到狼居胥山附近,三个人就开始派遣斥候相互联系,约定行军路线,行军时间。
在三个人的密切配合下,三个人终于在建安六年七月二十九望见狼居胥山。
遥望着远方的皑皑雪山,蓝天白云,山麓的松林水草,三个人的心神顿时激荡起来。要说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就像我们现在看到抗日英雄的遗迹一样激动,一样的热血沸腾。
强行按捺下心神,三个人立即下令全军休息,凑到一起商讨战术。
按照三个人的估计,狼居胥山最少有三万鲜卑骑兵,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三个人认为三万鲜卑骑兵绝对不是李重三万精骑的对手,但一阵厮杀下来,李重的三万大军也不会剩下什么,惨胜是要不得的。
三个人大约一个时辰,什么分割包围,凿穿战术,诱敌深入等等等等方法都拿出来商讨了一遍,却发现这些办法要么风险太大,要么耗时良久,实在算不上什么良方妙计。
到了最后,还是裴元绍一语道破天机:“三位将军,咱么就是来抢2劫的,杀人放火,一把火烧了狼居胥山不就完了。鲜卑人的三万大军能跑,可鲜卑牧民没地方跑吧,没有了牧民给军队提供根基,三万大军又能在这草原上存活多长时间,他们总不能学我们,吃吧。”
裴元绍特意避过吃人两个字,不用他说太史慈几个人也明白什么意思。别看三个人一路上烧杀抢掠,用人肉喂战马,但那只局限在草原上,如果换做中原的百姓,三个人也下不去这个手。
同样的道理,别看塞外异族生性残暴,吃人肉喝人血,但让他们吃自己人,他们也是做不出来的。当然,石勒那样的人除外,他已经进化到畜生这个级别了。
其实三人手下的兵卒也有吃人肉的,太史慈他们也知道,但他们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吃自己人就好了。
“不错,那就放火烧山吧”太史慈第一个点头答应道。
“秋高气爽,正适合用火计对敌”高览接着说道。
赵云回答的更为干脆:“我去放火”
“过了今天,封狼居胥就会成为传说了”赵云看着远方白雪皑皑的山巅,扔出手中的火把。
“轰的一声”数百名兵卒一起扔出手中的火把,大草原上很快就出现一条蜿蜒的火线。赵云防火的位置距离狼居胥山至少有二三十里,但草原上防火就有一点好处,火势蔓延极快,简直可以媲美人跑的速度了。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草原上没有什么抗烧的木材,野火烧的快,灭的也快,赵云他们可以跟着野火前进,斩杀漏网之鱼。
当然,赵云肯定是不会选择吹北风的时候放火的。
三万骑兵紧跟着火线向狼居胥山靠近,每个人都神情肃穆,杀气迸发,眼睛通红通红的,就像伺机而动的饿狼一样,闪烁着幽暗凶残的光芒。
就在刚才,太史慈等人已经非常严肃的告诉他们,此次大战,众人没有任何退路可以走。如果不能以雷霆万钧之势扫平狼居胥山,马上就会被留守的鲜卑骑兵缠住,那么依照几个人在草原的名声,等待他们的就是无穷无尽的鲜卑援军了。
在生死存亡之际,不是光华夏人有勇气抗争,同仇敌忾,鲜卑人,匈奴人,甚至岛国人都不缺乏这种血性,唯一例外的就是棒子人。
而且,这些病足也是有父母妻儿的,李重虽然还能让这些军人吃饱,但绝对照顾不到他们的父母了,可以这么说,这些兵卒的家眷也在生死线上挣扎,也饿着肚子吃草根,吃树皮,说不定哪天,他们就会饿的一命呜呼。
晓之以理,诱之以利,太史慈很明确的告诉这些兵卒,如果抢到了粮食,一定会优先供应他们的亲属。
这无可或非,谁都不是圣人,这些兵卒也是一样的,他们拿命来拼也是为了家人能过上好日子。
想想看,这样一来李重的三万骑兵不拼命才怪,鲜卑人还有逃跑的可能,他们已经连退路都没有了,这是一场不成功便成仁的战斗。是衣锦还乡,还是埋骨他乡,马上就能见分晓了。
更别提太史慈和高览了
那么,三个人没有理由不追随先辈的步伐,征服那茫茫的大草原,留名青史,供后人瞻仰。
最近草原上流行这样一个传说,说长生天为了惩罚不敬神灵的世人,降下三个灾星祸害草原,这三个灾星各自带领一万地狱中逃出来的魔鬼,杀掉沿途之中所有的生灵,最后还把人的尸体吃掉。
此事是真是假,自有累累白骨作证。
据说这三个灾星的名字叫太史慈、赵云、高览。
这也是得到证实的,草原人也不傻,虽然有些人会相信谣传,但还是有人记得这三个人的名字的,原因无他,三个人经常来草原抢2劫。
三个人在草原上的行动可以用一个游戏来形容,贪吃蛇吃掉沿途所能看到的一切,不管是能动的,还是不能动的。
残忍而又获利丰厚的抢2劫行动一直持续到七月末,草原上的青草慢慢变的枯黄起来,天气也逐渐转凉,北风渐起、秋雁南飞。
经过一个月的跋涉,太史慈三人也带着兵卒来到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处于达克鲁伦河额尔古纳河和图拉河上游,水草丰美,牛羊遍地,是古代匈奴人的主要聚集地。在鲜卑人强势崛起之后,匈奴人被驱逐到河套以西,狼居胥山也就被鲜卑人所占据。
关于狼居胥山的具体位置至今为止也没有确切说法,但蜘蛛认为,现在人不知道是因为史料缺失的缘故,而作为汉代人,赵云和太史慈要是不知道狼居胥山在哪里就贻笑大方了。
这一次三个人约定好了,一定要一起动手,所以临到狼居胥山附近,三个人就开始派遣斥候相互联系,约定行军路线,行军时间。
在三个人的密切配合下,三个人终于在建安六年七月二十九望见狼居胥山。
遥望着远方的皑皑雪山,蓝天白云,山麓的松林水草,三个人的心神顿时激荡起来。要说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就像我们现在看到抗日英雄的遗迹一样激动,一样的热血沸腾。
强行按捺下心神,三个人立即下令全军休息,凑到一起商讨战术。
按照三个人的估计,狼居胥山最少有三万鲜卑骑兵,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三个人认为三万鲜卑骑兵绝对不是李重三万精骑的对手,但一阵厮杀下来,李重的三万大军也不会剩下什么,惨胜是要不得的。
三个人大约一个时辰,什么分割包围,凿穿战术,诱敌深入等等等等方法都拿出来商讨了一遍,却发现这些办法要么风险太大,要么耗时良久,实在算不上什么良方妙计。
到了最后,还是裴元绍一语道破天机:“三位将军,咱么就是来抢2劫的,杀人放火,一把火烧了狼居胥山不就完了。鲜卑人的三万大军能跑,可鲜卑牧民没地方跑吧,没有了牧民给军队提供根基,三万大军又能在这草原上存活多长时间,他们总不能学我们,吃吧。”
裴元绍特意避过吃人两个字,不用他说太史慈几个人也明白什么意思。别看三个人一路上烧杀抢掠,用人肉喂战马,但那只局限在草原上,如果换做中原的百姓,三个人也下不去这个手。
同样的道理,别看塞外异族生性残暴,吃人肉喝人血,但让他们吃自己人,他们也是做不出来的。当然,石勒那样的人除外,他已经进化到畜生这个级别了。
其实三人手下的兵卒也有吃人肉的,太史慈他们也知道,但他们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吃自己人就好了。
“不错,那就放火烧山吧”太史慈第一个点头答应道。
“秋高气爽,正适合用火计对敌”高览接着说道。
赵云回答的更为干脆:“我去放火”
“过了今天,封狼居胥就会成为传说了”赵云看着远方白雪皑皑的山巅,扔出手中的火把。
“轰的一声”数百名兵卒一起扔出手中的火把,大草原上很快就出现一条蜿蜒的火线。赵云防火的位置距离狼居胥山至少有二三十里,但草原上防火就有一点好处,火势蔓延极快,简直可以媲美人跑的速度了。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草原上没有什么抗烧的木材,野火烧的快,灭的也快,赵云他们可以跟着野火前进,斩杀漏网之鱼。
当然,赵云肯定是不会选择吹北风的时候放火的。
三万骑兵紧跟着火线向狼居胥山靠近,每个人都神情肃穆,杀气迸发,眼睛通红通红的,就像伺机而动的饿狼一样,闪烁着幽暗凶残的光芒。
就在刚才,太史慈等人已经非常严肃的告诉他们,此次大战,众人没有任何退路可以走。如果不能以雷霆万钧之势扫平狼居胥山,马上就会被留守的鲜卑骑兵缠住,那么依照几个人在草原的名声,等待他们的就是无穷无尽的鲜卑援军了。
在生死存亡之际,不是光华夏人有勇气抗争,同仇敌忾,鲜卑人,匈奴人,甚至岛国人都不缺乏这种血性,唯一例外的就是棒子人。
而且,这些病足也是有父母妻儿的,李重虽然还能让这些军人吃饱,但绝对照顾不到他们的父母了,可以这么说,这些兵卒的家眷也在生死线上挣扎,也饿着肚子吃草根,吃树皮,说不定哪天,他们就会饿的一命呜呼。
晓之以理,诱之以利,太史慈很明确的告诉这些兵卒,如果抢到了粮食,一定会优先供应他们的亲属。
这无可或非,谁都不是圣人,这些兵卒也是一样的,他们拿命来拼也是为了家人能过上好日子。
想想看,这样一来李重的三万骑兵不拼命才怪,鲜卑人还有逃跑的可能,他们已经连退路都没有了,这是一场不成功便成仁的战斗。是衣锦还乡,还是埋骨他乡,马上就能见分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