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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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零六章 老丈人,你懂了吗?

    在营地躲了一天的何瑾,到了晚上蹑手蹑脚地掀开自己帐篷的门帘,然后用火柴点燃牛油大蜡。

    不错,火柴这东西他当然也发明出来了。

    毕竟这时代的那种火捻子,实在太不可靠。不是火烬未熄时,迎风奔跑就容易把自己给烧了;要么就是捂了半天后,将火烬给闷灭了。

    电视剧里每每一吹就燃,看起来似乎很好用的样子。可实际用上那么两回,才知道影视剧里都是骗人的。

    而火柴的安全『性』就高多了,且技术方面也不是什么大的难题。

    早在南宋的时候,杭州的集市上已有小贩,将浸染了硫磺的木条儿当作商品贩卖。这距离安全火柴的发明,其实只差了一道刷红磷的工序。

    至于磷这种东西,老祖宗更是早就用了几百年。街头上那些江湖骗子,无风自燃的把戏就是用了白磷。

    不过白磷是有毒的,他们之所以会死那么早,不是骗人太多遭了报应,而是因为吸入了太多有毒烟气

    “哼现在西山的科研室,已经将从固原六盘山那里弄来的石油分馏了,等提炼出了煤油后,我就可以用燧石来制造打火机。”

    洋洋得意地想着下一步的发明,何瑾摇摇手扇灭了手中火柴,一副深藏功与名的样子。

    但很快,他就重重拍了一下自己脑袋“我这是脑子有坑啊有了燧石后改良神机铳为燧发枪才算霸道,还搞什么打火机?”

    “这什么打火机、还有燧发枪的事物,你都是从哪里知晓的?”冷不丁儿的,烛火照耀不到的一处黑暗角落,火筛的声音幽幽传来。

    正拿着蜡烛去引燃别处的何瑾,直接被吓『尿』了,丢了蜡烛就尖利高吼道“有鬼啊!大哥,劫『色』你随意,劫财我可是没有的!”

    他这么一声鬼叫,营外的侍卫还有刘火儿、陈明达等人当即冲了进来。可看到火筛黑着脸、拿着鞭子,还浑身都气得发抖,一下都傻了眼。

    然后,火筛便努力压制住自己的怒火,『露』出了一个极其怪异狰狞的笑容“放心,我们之间没什么大事儿,就是有点小矛盾要澄清一下。你们都先出去,记得堵好门帘后,再捂住耳朵”

    在人家的地盘儿,当然要听人家的话。

    更何况,长痛不如短痛——这道理刘火儿和陈明达等手下懂,何瑾当然也懂。

    于是当这些手下带着怜悯的目光离去后,何瑾反而不害怕了。

    淡定地引燃所有蜡烛后,还叹了一口气,仿佛认命般言道“塔布囊,冤冤相报何时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你这样不依不饶的,总归要有个缘故吧?”

    “就算我带来的那些老中医”

    一说到这里,立马意识到自己在玩儿火,赶紧赶在火筛开大之前,重新把话题拉回重点“总之,你肯定是有原因的吧?”

    冷静了一天的火筛,其实已打算跟何瑾好好谈谈了。

    可刚才差点又暴走,用了一炷香时间平稳情绪后,才压制住了体内的洪荒之力,阴沉地问道“你为何拒绝了那日暮的求婚?”

    “拒绝也就算了,为何还要近日就逃回明朝?难道,我们草原上的明珠,就如此让你看不上眼?”

    “拒绝求婚?我啥时候拒绝了?”

    何瑾却一下傻眼了,不敢置信地言道“那么好看又豪爽有趣的妹子娶回家,还能得到你蒙郭勒津部落的势力支持。如此稳赚不赔的政治联姻,我脑子有坑啊,为何要拒绝?”

    看着何瑾那无辜又真诚的眼睛,火筛这会儿反而有些愣了“那为何那日暮早上端来一盘煮熟的羊脖,让你帮忙掰断的时候,你却对她说没空儿?”

    话题一下转到了这等不着边儿的事上,何瑾明显有些懵。

    想了想后,才记起那日暮今天是挺奇怪的。大早上带着一群穿着五颜六『色』的贵族女子,的确弄来一盘油腻腻的羊脖子,让扭捏开口让自己帮忙掰断

    “刚起床就吃那些油腻的羊脖子,脑子不是有坑吗?而且她又不是没力气,走的时候还踩了我一脚,力气可大了。”

    火筛真是气得七窍生烟,吼道“那是我们蒙古人订婚前的习俗,是为了考验新郎力气大不大的!你俩的婚姻在部落早已传开了,而且这么长时间还一直不下聘,她能不提醒你一下吗?”

    这一下,何瑾才有些恍然大悟。尤其想想人家一个女子,自动提亲还遭到了拒绝,确实是挺丢脸的

    “那,那要么我现在就去掰断,还来得及吗?”尴尬沉默片刻,何瑾讪讪提议道。

    “你掰不断的。”火筛则没好气的回了一句。

    “怎么可能,一段羊脖子而已,我怎么可能掰不断?”

    “羊脖子的脊髓那里『插』了一根铁棍,真正考验的不是新郎力气,而是智慧。跟你说了掰不断,就是掰不断”

    谁知何瑾还不信邪了,出去就找了一个拇指粗的铁棍回来,然后一下就给掰弯了,道“掰断是不行,掰弯总算吧?”

    火筛这就傻眼了,才想起这小子力大无穷。

    但随后,他忽然又恼羞成怒起来“你脑子才有坑是不是?现在是掰弯掰断的问题吗?不知道蒙古的结婚习俗也就算了,为何还要说这两天就要回明朝?”

    一听这个问题,何瑾的脸『色』就变得奇怪了。

    郑重地拉着火筛来到了帐篷外,挖了一下地上的土,然后让火筛也蹲下来,神棍般问道“塔布囊,你现在懂了吗?”

    “我?”火筛看着那不深不浅、黑不溜秋的一个小土坑,一脸的懵傻我懂个啥了?或者说,我该懂什么?

    何瑾就遗憾地摇摇头,趴在地上提示道“你来感受一下,感受到大地深处的温暖,感受到那强大生命萌发的躁动了吗?”

    火筛半信半疑地也跟着趴在地上,可感受了半天,也只觉得何瑾整个人都魔怔了“你到底想说什么?”

    何瑾这就失望了,嫌弃地看了一眼火筛,甚为失望地摇了摇头“果然化外之人,孺子不可教也”

    然后,一把刀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说!”

    “我,我的意思是大地回暖,草原上的草也很快要冒头儿了。这表明着,小王子很快就要带着大批的人马,来报复你了!”

    这一下子,火筛就明白了小王子马上就要来了,光凭蒙郭勒津部落的实力,肯定是抵挡不住的。唯一能拯救部落的办法,就是何瑾从明朝那里拉来援军!

    可明朝那里调动兵马,也不是说来就能来的。

    而且,朝中那些人对于是否出兵,恐怕还是很有争议的。所以何瑾必须提前赶回京城,将这件事儿给搞定。

    看着这小子如此为自己部落着想,火筛先前满肚子的怨气,一下也就烟消云散了。

    这次,他主动将手中那柄同样镶嵌了宝石的刀,递给了何瑾道“看来,我将女儿嫁给你,恐怕是一生做的最正确决定。”

    然后何瑾就慢悠悠接过了刀,又是把玩了一下后,忽然将刀架在了火筛的脖子上“嘿嘿嘿可现在我想了想,你女儿还是先不要娶了。”

    火筛闻言,忽然就笑了。似乎在那一刻,他明白了些什么。

    也就在何瑾感叹,自己未来老丈人终于开窍时,忽然就感觉手中一轻,那刀又被劈手夺了回去“小子,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真以为我一点脾气都没?你给我站住,今天非要砍死你不可!”

    “不要啊!当老丈人的,一定要爱护女婿啊!”黑夜中跟野狗一样奔跑的何瑾,这次很欣慰。

    毕竟,这次他念对了台词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