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借个火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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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风华

    关于杨阿若与呼娃相遇的那个清晨,实际上天地间一片浓郁的哀愁,西伯利亚南下的冷空气突然肆虐,说不清是夏天还是秋天,就起了包裹一切的浓雾。

    呼娃在河边展开她的招牌一字马动作,上身下俯,胸怀大地,这种身体的大开大合,于她个人来讲,是需要将全身的力量贯注于她用尽了少女时期所有精力制成的那把桑木弓上。她凝视着自己的气息如箭一般从引而不发的弓弦上激射而出,撕开浓雾的包围,落进了平静清澈的河水中,那里正有两条狗儿鱼深情对视。

    我所知道的杨阿若那时正戴着面具隐藏在呼娃身后的混沌中,激荡在脑子里的意念终于平复下来,等真正的面对一个曲线毕露同时又将自己的背影交给他的异族女人,他还是无法断下决心上去一拳打昏拖走再驼在马背上窜回南朝。他总觉得事情另有解决之道。更遑论他觉得自己爱上了对方,仅仅是一个背影,一眼万年。

    要说起无悔二字,恐怕没有人比杨阿若和呼娃二人更解其中味。虽然,来自两个世界的突然碰撞,那一点点火花,后来称之为深情的最初燃烧,只不过是源于彼此的一无所知。

    杨阿若就那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呼娃的身后,久久而静默不语。呼娃就那样静止在自己的一字马动作中,久久而一动不动。

    是她。

    是他。

    是的,当自己似乎毕生等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的那一瞬间,漫长而幽暗的岁月突然变得微不足道,当自己似乎毕生等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的那一瞬间,所经历所发生所爱过所恨过的,都有了同一个指向性。当自己似乎毕生等待的那个人突然出现的那一瞬间,anything豁然开朗,艹,原来如此。

    所以,竟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直教自己如何是好。太肯定所以不敢肯定,幸福来得太突然,竟无从诉说――那些经历过的人,他们说,原来这就是注定。

    但杨阿若毕竟是杨阿若,他永远懂得该说点什么就说点什么。

    他吸了吸鼻子,也就汲取了天地间的哀愁,在胸腹间酝酿了半天,也就完成了伟大的转换。作为初次圆融的温暖,不断地化尽了周遭的惨淡。

    他抑扬顿挫地吟起了诗句,仅一句,便击穿了呼娃最后的防线,同时摧枯拉朽一般地改换了天地,太阳初升,紫气东来。

    李白乘舟将欲行……

    这一句诗使呼娃放下了一切矜持,静立在那里,再也无需临渊羡鱼,什么狗儿鱼不狗儿鱼,那是我的男人,我要生吞了他。

    既然提到了圆融,就不得不继续铺展下去,正是这种穿透灵魂的彼此拥有,使呼娃彻底鄙视与决裂了曾经的妩媚情怀,本能地拒绝一切可称之为情怀的东西在自己女儿虎牙的内心里获得任何滋长的空间。所以,年仅五岁的虎牙已经具备了漠北民族与生俱来的强悍,每日里骑着自家那匹枣红色的小母马在草原的最深处神出鬼没。甚至连土豆和羊腿都不用带,在偷拿了几次呼娃的桑木弓被揍得鼻青脸肿以后,走到哪里都只带一根牛腿棒,牛腿棒的顶端钉满了生铁钉,她走到那里住在哪里――对漠北民族来说,走到哪里就吃他娘喝他娘再正常不过,这是热情与豪情,关键就在于,你能喝几袋子马**酒你就配拥有多少热情与豪情,管你他娘几岁来着。从生到死,我们都在拥抱那片长生天与他的馈赠。

    而婚后的杨阿若还是显露出了他的本来面目,成天无所事事的躺在草坡上追随白云的漂浮,他说他一定要参透师父交代给他的武道终极奥义,那柄没怎么拔出来过的生锈的破铁剑始终生着锈,出于爱屋及乌,呼娃有几次想替他把那把破剑给磨磨,至少能削削土豆皮也好,不是吗?爱上一个南朝男人,呼娃不得不令自己尽可能地从一切细节来精致。土豆削皮,是呼娃爱的伟大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这个孙子,总是拒绝着呼娃的情意绵绵。吃多了去皮土豆的杨阿若自己也没意识到的本能地爱吃带皮的土豆。爱与被爱的拉扯终于在日常中彼此伤害。虽然还要过很多年,他们才能清晰地知道自己已经和对方在拉扯中融为一体,但在每一个当时,都只能是在突如其来的瞬间令彼此有一点点触动――当初的那一片相遇的紫色注定着永不分离。

    我记得那时节,杨阿若看着偶尔撒奔儿跑回家的女儿,总在琢磨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为啥这女儿越长越不像我?不但从外形上如此――这方面不敢多想,漠北民族十足奔放,婚后的呼娃也常常夜不归宿。而且从气质上――那杨阿若从内心里支撑起的一点骄傲就是自己好歹也算读书人,多少有些风华。总之,这个女儿不像自己的问题令杨阿若苦恼不堪,挤占了大部分用来思考武道终极奥义的时间。剑没什么好磨的,呼娃没什么好面对的,我爱她但我确实很痛苦,我能一句诗就和她滚草地,保不准别人也能。这让我十足痛苦,可我又不敢不愿也不舍得失去她。去他娘的武道终极奥义。媳妇儿我爱你,媳妇儿你是我痛苦的深渊。反正――杨阿若每天就这样在草坡上无聊着。

    曾经的杨阿若不是现在的杨阿若,总是有着骚浪贱的无双风华。他的骄傲无处不在,做任何事都可以仅仅是乐在其中。

    比如,某个拉肚子不断窜稀奔向露天茅厕的星夜里,他兴致莫名高涨,灵感划破时空,劈进了脑子,琢磨出了一个千古绝对。提上裤子就直奔当世大儒朱清风朱老先生的府上,又打又闹扰了个鸡犬不宁,直到把朱清风从小妾的肚皮上揪起来强行考对子才算消停。

    “老头儿,你听着,小爷给你出个对子,你对上来了,我就不揪你的山羊胡子,你对不上来,我就给你全薅光喽!你听好了,上联是――日穿十万里清风!”

    我不知道为什么成天讲学天理人欲的大儒朱老夫子为何面无人色没能对出来,我只知道最后他的胡子真就被薅了,但好像杨阿若还是给他留了三两根,杨阿若的原话是:“手酸了,也不好叫人家一把年纪了斯文完全扫地。”

    所以,关于杨阿若的乐在其中,我个人的解读就是他觉得嗨的事应当终生可嗨,永远乐此不疲。虽然显得缺乏幽默感,总是炒冷饭,just有意思来哉,管那么多。

    (本章完)